我的鸵鸟先生-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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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宇说:“我拆了。”
顾铭夕的神色瞬间就暗了下来。
李牧有些尴尬,又问:“拆了,那东西呢?”
李世宇拉拉身上的短袖T恤衫,那是一件白色的耐克,胸前有着一个鹅黄色和灰色相间的抽象图案。他笑嘻嘻地说:“我穿上了呀,是姑姑买给我的吧,挺好看的,就是大了一点。”
顾铭夕冷冷地问:“包裹里还有其他东西吗?”
李世宇看看他,想了想,说:“好像有张卡片。”
顾铭夕盯着他:“卡片呢?”
“和盒子一起丢了。”李世宇满不在乎地说。
顾铭夕一下子就往前踏了一步,李涵一把就搂住了他的腰,年轻的男孩紧紧地咬着牙,一会儿后,他冷静下来,低着头不再说话。
李涵在他耳边小声说:“妈妈去给你买一件一模一样的,你不要急。”
顾铭夕别开头,听到了李牧和李世宇的对话。
他在夸自己的儿子:“到底是好牌子,我们小子穿起来还挺好看,要比你铭夕哥哥精神啊。”
李世宇很得意,他说:“明天我要去打篮球,就穿这个去!”他瞟一眼顾铭夕,眼睛扫过他肩下空垂的衣袖,突然笑着问:“对了铭夕哥,螃蟹是谁啊?是你女朋友吗?”
“卡片呢?”顾铭夕本来已经沉默了,听到这话忍不住就问出了声。
“我说了我丢了。”李世宇看着他,扬着下巴哼哼地笑。
顾铭夕目光灼灼地盯着他,李世宇也回瞪着他,心里开心得要命。
他真讨厌这个表哥,真是讨厌极了。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剧情,在这里对大家说几句,因为这个故事有非常详尽的大纲,所以我写的时候自己心里是很有数的,我的老读者应该也知道我从不会让剧情跑得没影儿。但是作者的意图和读者的期待在某些时候必然有相悖,我欢迎大家猜剧情,但是无法给出剧透的回应。我知道大家都在等重逢,等甜蜜,但是我其实还没有写他们真正失散的原因,所以现在写重逢是不合适的。
为了减少大家的误会,我觉得我还是得说几句话,第三篇章的确会有点虐,但是里面也会夹着一段甜。我保证,一,不虐女主。二,不虐男主身。我无法说得太具体,只能说,请你们相信,不管铭夕遭遇了什么,他的内心始终强大。
至于顾国祥,我保证会给出一个合理的结局,不为虐而虐,他也绝不会幸福如意,但那个要到后面才会写。
另,第四篇章就是通篇甜蜜的终结章了。
我猜到会有很多姑娘说暂时弃文,等到第四篇章再来看,但是我想说,如果没有经历过第三篇章时的苦,又怎么能体会到铭夕和庞庞最后的甜?
当然,一切随你心意,我会依照自己的节奏和大纲写下去。只是希望大家要弃文就默默地,不需要让我知道,我必须要保持一个故事的完整性。
其实从根本来说,我算是一个虐文作者,只是因为我的故事结局都是HE,所以大家对我的虐好像还挺免疫,这本其实也是一样的,铭夕经历的所有困境,其实都是他未来人生的财富。
、第74章 双城生活(1)
这些年来;李世宇和顾铭夕见面次数很少;虽然他们是表兄弟,但是对彼此来说,其实和陌生人差不多。
李世宇从记事开始;就晓得他的姑姑是个大美人;嫁去了南方的E市;姑父工作不错;家里条件挺好。他们还有一个儿子。可惜的是;他的这个表哥在6岁那年出了一场事故;变成了一个残疾小孩。
李世宇第一次见到顾铭夕时,真的吓了一跳。那时候他8岁,顾铭夕11岁;那是顾铭夕受伤截肢后第一次回外婆家;外公外婆看到他的样子,哭得嗓子都哑了,家里的其他亲戚也都是见一次哭一场。
那几天,所有的人都宠着顾铭夕,吃饭时,大人们不停地给他夹菜,连李世宇最爱吃的鸡腿,都全夹给了顾铭夕。
李世宇悄悄地在边上看顾铭夕用脚吃饭、洗脸,连着爷爷奶奶给顾铭夕买文具,他都是坐在椅子上用脚拨弄着看。
李世宇不太敢和顾铭夕说话,每一次李牧打发他去陪顾铭夕玩,他都只是打开电视机,随便选个台和顾铭夕一起看。他不知道该怎么和顾铭夕交流,潜意识里总觉得这个表哥和自己是不一样的。
顾铭夕还应着李涵的要求给亲戚们演示用脚写字、画画,他的字写得很漂亮,有亲戚问顾铭夕的学习是否能跟上,顾国祥淡淡地说:“铭夕一直都是年级前三,将来考重高是肯定没有问题的。”
学习很普通、写字鬼画符的李世宇躺着也中枪,只要是看过顾铭夕写字的人,回过头都会来数落他几句。
李世宇对顾铭夕产生强烈反感是在顾铭夕中考那一年,李涵给老家打电话报喜,说顾铭夕考上了重高,成绩还是年级前五。李世宇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立刻拿顾铭夕作为正面榜样来训诫李世宇。
顾铭夕从小没胳膊,靠两只脚读书写字,成绩都能这么好,你有手有脚,怎么就不会好好念书呢?
13岁的李世宇顶了嘴,他对李牧说:“顾铭夕有个有钱爸爸!他穿的衣服都是名牌!他家住的大房子!他爸爸还有车!咱家什么都没有!你凭什么要我学习好?”
李牧气得半死,忍不住就打了李世宇一个巴掌,李世宇哇哇大哭,黄伶俐不答应了,拉过宝贝儿子护在怀里,对李牧说:“小宇又没有说错!你自己没本事!你要小宇去和铭夕比,你自己怎么不去和姐夫比!”
然后,两夫妻就吵了起来,最后又大打出手。
有无数的家庭,一切的家庭矛盾,归根到底就是为了一个钱字。
顾铭夕跟着李涵回到出租屋后,情绪依旧低落。他洗了澡,早早地就上了床。
在床上躺了许久,顾铭夕坐起来,咬了一支笔坐在桌前,给庞倩发了短信。
【庞庞,礼物收到了,我很喜欢,谢谢。】
一会儿后,庞倩的短信来了。
【合身吗?】
【挺合身的。】
【明年夏天我过来,你得穿给我看!】
顾铭夕硬着头皮回答:【好。】
【顾铭夕,你什么时候开学?】
【还有一个星期。】
【我这几天在军训,都快累死了。】
【我也要军训,但应该比你轻松一些。】
【对了顾铭夕,我准备买电脑了,安在寝室,到时可以和你聊天。】
【好。】
【啊,我突然有事要出去一下,88】
她说得匆忙,顾铭夕一愣,他很想问她,都晚上9点多了,为什么还要出门。不过最后,他还是什么都没有问,只是说:【嗯,88】
他又一次躺到床上,看着头顶的天花板发呆。这间出租屋在B大边上,步行10分钟就能进校。这屋子30多个平方,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李涵在客厅架了一张床,他们打算在这里过渡半年。
这是一间很简陋的房子,其实就是个农民房,墙上满是雨天漏水的印记,屋里的家具陈旧破烂,大衣柜上的门摇摇欲坠,玻璃窗脏污一片,不知道多少年没有清洗了。夏天天气热,顾铭夕看到过蟑螂,还看到过老鼠,屋子角落里都是蜘蛛网,他从来不知道,有一天,他居然会住在这样的房子里。
这一天的顾铭夕心情很灰暗,他叹了口气,决定不去想不开心的事,早早睡觉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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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倩蹬蹬蹬地跑下寝室楼,看到盛峰站在楼下等着她。
“盛峰?找我有事吗?”庞倩问。
她和盛峰是同班同学,这几天刚开始军训,大家还都不熟,但因为盛峰也是E市人,平时休息时常常找庞倩聊天,一来二去的就比别的同学要熟一些了。
——“你是一中的?我是广程的。”
——“吴旻你认得么?啊,我和吴旻一个初中的,他考了北航。”
——“汪松呢?汪松也和你一个班?真巧,我和汪松是一个小学的,我和他关系特别好。”
——“他谈恋爱了呀,我知道,和他女朋友一起考到南京去了。他女朋友叫什么来着,什么晓燕,啊!没错,厉晓燕!”
——“我昨天和汪松打电话了,他告诉我说,你的外号叫螃蟹。”
盛峰个子不高,才170出头,他戴一副眼镜,长得挺斯文,但是眼神里总有一股子傲气。
庞倩走到他面前后,他把手里的一叠单子递给她:“后天去买电脑,你先把这些配置看一下,到时候选起来不容易盲目。”
庞倩接过单子一看,好像是电脑城里组装机摊位的配置单,每一张下面都有一个总价,盛峰还写下了各种配置的优缺点。
庞倩傻眼了:“你从哪里弄来的这些啊。”
盛峰说:“昨天下午,我抽空去电脑城逛了一下,找了几家摊位按照你的价位要求让他们列了配置单。”
庞倩心里很过意不去,她只是偶尔提了一下想配一台电脑,盛峰就说周日陪她去电脑城看看。庞倩把这事儿说给庞水生听,庞水生也同意了,毕竟配个台式机从E市搬过去也很不方便,干脆就在上海买了。
“啊,谢谢你啊,太麻烦你了。”庞倩看着手里的单子,盛峰笑了一下,说:“没事儿,那我先回去了,你慢慢看,有不明白的给我打电话。”
“哦。”
“后天一起去电脑城,别忘了。”
“哦。”
盛峰左手插在裤兜里,右手对着庞倩挥挥:“晚安,螃蟹。”
庞倩拿着单子上了楼,室友杨璐听了她的话,乐得咯咯直笑,说:“很明显,盛峰在追你啊。”
庞倩囧了:“怎么可能!我和他认识才几天啊。”
杨璐说:“你太小瞧这些被高中生活摧残的雄性生物那旺盛的荷尔蒙了,到了大学,他们就像公狗一样,只晓得绕着女生的屁股转。”
“拜托。”庞倩受不了杨璐的比喻,“我可一点儿也没打算谈恋爱。”
“为什么呢?盛峰挺好的呀。”杨璐很不解,“螃蟹,你是不是有男朋友了呀?”
庞倩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想了想,她说:“我的确认识一个男孩子,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的。本来我和他约好了一起考到上海来,但是结果他去了另一个城市。有时候我在想,也许我们一起到了这里,我会和他谈恋爱,但也有可能,我们会一直像以前那样,就是走不到最后一步。现在,我们在不同的城市,他也没对我说过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我现在对他是怎样的一种感觉。我明年暑假会去他那边看他,我在想,见到他以后,我大概就会知道,他在我心里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也许到时候,我就和他在一起了。”
杨璐嘴里咬着棒棒糖,摇着头说:“异地恋啊,我向来觉得没戏。”
“是吗?”庞倩疑惑地看着她,“不就是四年而已,中间也都能见面的。”
“你真单纯。”杨璐说,“如果我是你,我一定会考虑一下盛峰。异地恋真的太不靠谱了。”
庞倩撅起了嘴,不吭声了。
两天后,盛峰陪庞倩去电脑市场配了一台电脑,花了5200块钱。庞倩提出请他吃饭,他欣然答应。
饭桌上,盛峰小小地试探了一下庞倩,庞倩直接装傻,盛峰也是个聪明人,见了她的反应,立刻就收了话题,不让两个人变得尴尬。
顾铭夕终于开学了,李涵陪着他去学校办了各种入学手续,他读计算机软件工程,在B大也算是个热门专业,但是顾铭夕没有对李涵说,他并不喜欢这个专业。
他没有住寝室,每天在出租屋起床后,洗脸刷牙吃早饭,背着双肩包去学校上课。中午下课后他也不用去食堂吃饭,直接回到出租屋吃饭午休。下午也是一样,班里的同学们对顾铭夕都很客气,在生活上也都愿意帮他一把。但是一段时间下来,顾铭夕却没有交到一个新朋友,所有的人与他都是点头之交,他在班里很沉默,几个同学私底下议论他,都说他身体残疾,性格难免变得有些古怪孤僻。
顾铭夕自己也意识到了问题所在,他并不是个性格内向的人,但是对着班里那些同学,他总是没有倾诉的欲望。他孤身一人在这里,身边的同学大多来自北方,顾铭夕试着与他们交流沟通,但得到的只是很客气的回应。
这是一个双方面的问题,顾铭夕不愿意打开心扉,别人又怎么可能来试着了解你?再加上顾铭夕没有住校,每天除了上课和大家在一起,其余时间都要回出租屋,所以,更加缺少交流的机会。
李涵问顾铭夕在学校里待得怎样,顾铭夕总是报喜不报忧,答:“挺好的。”
可是事实上,他没有朋友。
他渐渐的变成了一个独行侠,每一天都背着包在学校里沉默地行走,除非是下雨天,李涵会撑着伞送他进校,接他下课。顾铭夕体育免修,选修课免修,晚自修也可以不去,连着开班会,班长都不通知他参加,总之,他变成了一个特别的存在。
几个月下来,他和庞倩联系得越来越少,一是因为不方便,二是因为庞倩很忙,三十因为,顾铭夕觉得,他有点找不到话题对庞倩说。
庞倩有了电脑,联上了网,顾铭夕因为住在出租屋,还没拉上网线。庞倩的大学生活丰富多彩,她总是会兴奋地和他说,她去了哪里玩,买了什么新衣服,看了什么新电影,参加了什么公益活动……她可是在上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