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须执手问年华-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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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小夏真是不简单。”石静这话,任谁听了都明白她话里的深意。这也难怪她,早前恒隆的CASE被夏芒“横刀夺去”,也就不过月余的时间,就闹出了“绯闻”,她石静心里能没想法么?
“小石你过奖了,恒隆的虞总对你可也是印象深刻。”夏芒这话其实挺厉害,只不过听得出其中玄机的只有石静而已。记得那次从丽江回来得知恒隆的CASE转移到了自己手中,夏芒曾去恒隆问过虞玮韬原因,那日回家后补眠时收到的那条短信,就是虞玮韬发过来的。也因着这条短信,夏芒对虞玮韬的印象愈发的好了——因为虞玮韬在短信上说,若是石静闹她,就说是他不喜欢与公私不分的人合作。倒也没说更具体的,不过言外之意,结合之前石静的表现,好象石静对虞玮韬挺有好感,而且颇为主动。
石静闻言脸色微微一变,夏芒笑着又加了一句:“其实虞总真的很不错,小石如果有意,不如由我牵线搭桥一回?”
石静脸色一沉,转身在位置上坐下,夏芒笑笑,继续低头翻她的报纸。直到这个时候,众人才感觉到夏芒与石静刚才的对话透着诡异。
“小夏?”莫燕儿一头雾水,石静这样的反应,显然其中有玄机。
“看报纸吧,欢迎八卦,但不代表可以拿我的私生活来说事。”夏芒索性说个明白,说这话的时候既没点明,也没看石静,但所有人都知道,夏芒说的是谁,包括石静。
众人一阵缄默,毕竟夏芒与许文灏之前的恋爱大家看在眼里,甚至都心有羡慕,如今楚宁的事一来,对这三人的纠结八九不离十的也能猜出个大概。石静与楚宁交好,且与夏芒因着接二连三的事有些心结,可是毕竟同在一个办公室,还是同事,石静如果针对性太强,这些私人的感情事当着当事人的面提及,总归不是一件特别厚道的事。
夏芒忽然明白,既然有些麻烦不是她想躲就躲得了的,那么她又何必再躲?夏芒虽然好脾气,但不代表可以任人欺负。
作者有话要说:一、文有写长的趋势,泪...
二、别嫌小白芒总是拖泥带水,我觉得,有过那样一段感情,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无法用心去爱,会突然想起过去,应该是正常的...如果大家都觉得不正常,那就尽情的拍醒偶吧,再泪...
思量?将就
临下班的时候,整个纪元大厦似乎都有些沸腾起来。夏芒一向不爱看热闹,很多八卦她都是后知后觉,甚至不知不觉。
下班收拾东西下楼,与平常一样略比同事晚走一步,出了大厦,看到停在纪元大厦楼下的那辆跑车,夏芒才明白刚才公司的怪异气氛所为何来。法拉利跑车已经够招眼的了,更招眼的是,此刻跑车上居然还满是玫瑰花,玉堂色的玫瑰花,一时间也不好估计数量,反正若是夏芒坐上车,那准是一副“花团锦簇”的模样。
“你这是什么意思?”即便夏芒习惯稍微比大家晚一点下班,以避开电梯高人流期,但来来往往的同事还是不少,此刻程默看到她下车走向她,夏芒可以预见明天整幢大厦会有多少流言围绕着她。从她到纪元上班开始,因着第一天是坐着总裁的车子过来,由陈总裁亲领了她去人资部报道,到后来许文灏每天一束鲜花,再到前段时间楚宁的事,她与许文灏分手的事,夏芒来纪元的两年,几度成为八卦风云人物,这一次,又与恒隆房产的程董沾上了边,夏芒觉得,尽管她自己是一向不爱凑热闹不爱管闲事,也没专业的八卦精神,但生活总有令人啼笑皆非的时候,自己总会在无意中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
“接你下班,请你吃饭。”程默倒是坦然,看着夏芒,笑得温柔有礼,让夏芒一时语噎。其实夏芒心里也是明白的,程默此番如此招摇,为的不过就是一种宣告,不知是早上自己让他将车停远点以免让同事看到刺激了他,还是他本来就是这个德性,虽说恋爱不是偷鸡摸狗的事,但如此招摇,夏芒还是狠狠的不适应了下。再则自己也就打算试着接受他,不是么?
“以后别这样了,我不喜欢。”夏芒斜了眼程默,有些泄气,与其计较,倒不如直言坦白,以后再不发生就是了。
约会的气氛有些诡异,夏芒觉得这感觉应该可以和古人先结婚再谈感情相媲美。第一次见面就是XXOO,之后再谈感情,面对面坐着的时候,偶与程默的视线相撞,总想抖落一身鸡皮疙瘩。有些事发生了就是发生了,再不可能当没发生过,所以面对程默,夏芒总有一种不适应之感——特别是在这种气氛浪漫情调高雅本应该执手相看深情款款的场合。
“不喜欢这里的东西?”程默看着夏芒食欲不振的样子,问得很是贴心。
“没有,还好。”说实话,如果对面坐的是萧凌晖,夏芒肯定一拍桌子揪起萧凌晖的衣襟,冲他大叫“我最讨厌吃西餐,我最讨厌吃西餐啦”!可是,貌似约会的地方总是以西餐为主,以前她和许文灏两个人约会也是如此,因为西餐厅的环境比较好,吃完饭还能坐坐聊天,省得换地方。那时候最常去的是上岛,现在程默带她来的地方,会馆级,自是比上岛奢侈许多。
“出来吃饭,好象芒芒的胃口都不是太好,不似在家里。”程大叔说得太自然,自然的夏芒都要以为他与她是一家人了。回想几次与程默在外面吃饭,大多是选择西餐,抛开私人问题不谈,能有胃口才怪,倒是在他家里吃的两次饭,也不知是饿了,还是程默的手艺实在是好,夏芒可真的一点也没客气,心满意足的吃了个饱。
说起来,忽然有些想念程默的手艺了。夏芒惊觉的时候,忙在心里摇了摇头,男人上得了厨房,那真是一个致命的优点,尤其是夏芒这样两手不沾阳春水的人,之前许文灏是不会下厨的。
“芒芒不喜欢,我们换一家吧。”有钱人啊,就是不一样。
夏芒忙摇了摇头,在心里撅了撅嘴暗道:在哪都一样,重点是那个陪你吃饭的人。哎,这一点,有钱人是不会明白的。
程默见夏芒不语,倒也爽快,买了单万分绅士的起身走到夏芒跟前,牵了夏芒的手双双离开。小白芒当然没有反抗了,只不过想着程默若真就此换个地方吃饭,那真是太可耻了,虽然她夏芒没有经济头脑也没有太深刻的节俭意识,但也不至于做出这么浪费的事。当然就此问题,夏芒是不会专程与程默作一次沟通的。
车子一路往市郊方向驶去,夏芒本来浑然不觉,闲来无聊随手抽了几支玫瑰摘花瓣玩,结果眼见着周围越来越人迹罕见,难免有些心慌慌。
“去哪?”程默不会是月夜狼人吧?
“吹风。”
“吹风?现在是冬天耶,抽风还差不多!”原谅小白芒的口气不善,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样,太紧张了?或者程默太不像好人了?
“芒芒……”
“我要回家,明天还得上班,之前说好你不能强迫我的。”夏芒索性搬出约定条件,并为之前自己的先见之明略有些小得意。防程默得搬出防狼那一套,夏芒觉得这一回自己还是有点小英明的。
“我到了,路上小心。”夏芒“命令”程默将车停在小区大门外,转身开车门。
“GOODBYE KISS。”自答应与程默恋爱以来,程默第一次“索要”KISS。
“呃……”夏芒开车门的手一滞,转过头怒目瞪人。在她小白芒的地盘上,他居然就将尾巴露了出来,这头大尾巴狼!
“只是一个GOODBYE KISS。”程默笑得人畜无害。
夏芒瞪人的眼神不自觉涣散了一下,眨巴了好几下才找回焦距,小虎牙咬了咬下嘴唇,闭上眼迅速向前凑近。
夏芒只是想在程默脸上蜻蜒点水一下,GOODBYE KISS嘛,点到即止。结果一个情浓意切的长吻之后,小白芒头晕晕的只听耳旁有人说“明天我来接你”。
夏芒脸红心跳地下车,冬夜的冷风一吹,又霎时清醒,跺了跺脚转过头跟程默说了声再见,大步向小区里走。心里则万分懊恼,该死的程默,回来的时候突然变得这么好说话,害她失了戒心,结果又白白被占去便宜,这个大灰狼!
时间尚早,还不到十点。
夏芒低头往家方向走,想着刚才程默的吻,打算以后都不理会程默一切看似无害的要求。
“呃!”眼前阴影一闪,吓了夏芒好大一跳,待得看清来人,夏芒立马松了口气,一边拍胸口压惊,一边伸脚去踹萧凌晖,发飙道,“死阿晖,你想吓死我啊!”
有时候,夏芒在萧凌晖面前很彪悍很野蛮。
“芒芒想什么想得这么专心?”其实萧凌晖一早就等在夏芒家楼下,昨天他也等得很晚,结果夏芒并没有回家,早上去上班的时候,却赫然看到夏芒坐着程默的车回家。
“没什么,走路太专心了,呵呵。”夏芒摸了摸头,讪笑,“阿晖你有事找我啊?”
“没事就不能找了?”萧凌晖闻言心头难免有些微涩,脸上却是温暖笑容依旧。
“呃?说什么呢!阿晖你有事没事随时随地都能来找我的。”夏芒对萧凌晖这么敏感与小心眼觉得有些奇怪。
“那好,芒芒陪我去河边坐坐?”说这话的时候,萧凌晖的眼神明显有些闪躲。
“好啊。”夏芒倒是不疑有他,边点头边率先往老地方走去。
“芒芒,我们周末去摘草莓吧?”坐在那条不知坐了多少回的长木凳上,萧凌晖状似轻松的问道。
“好啊好啊,我最喜欢草莓了。”夏芒本靠在椅背上,一听要去摘草莓,整个人兴奋的坐直,拉住萧凌晖的胳膊,两眼放光道,“就我们两个去么?还是叫上叶子她们?”
“周末她们应该都有约会吧?”萧凌晖一语双关。
夏芒却没听出弦外之音,还不停地点头表示同意:“对的对的,那我们两个去摘吧。草莓啊,哦呵呵呵。”
“周六上午我来接你,芒芒没约人吧?”萧凌晖心情大好,末了加了这样一句,看似疑问,实则提醒夏芒到时候别忘了已经约了他。
夏芒忙摇头,对于周六的摘草莓之行分外期待。明天就是12月1日了,夏芒掐指一算,周六正是12月5日。12月5日?12月5日?这不是阿晖的生日嘛!
“阿晖?”夏芒看着萧凌晖含着笑意的眼眸,自从阿晖上了大学之后,有近十年时间没有与他共度生日了,虽然每年都有记得他生日,送上祝福并寄上礼物,但在阿晖读大学以前,每年萧凌晖生日夏芒都是大大咧咧去他家蹭饭,还逼着他买蛋糕请她吃的。现在,许多年没在一起过生日的萧凌晖在生日那天约她去摘草莓,那她是不是得请客买单外加带上生日礼物?
除了这个,夏芒并没想到其他。
接下来的几天,程默真的天天早上来接夏芒,下班的时候就等在纪元大厦楼下。程默的表现很好,除了接人上下班有点太积极,每天送花和巧克力有点太浪费之外,其余一切良好。比如选中的餐厅,比如饭后的安排,最重要的,程默没再强迫夏芒,身体上的一应接触消失无踪,程某人突然从月夜狼人变成了彬彬有礼的绅士。
周六向程默告了个假,便与萧凌晖去摘草莓。夏芒只说有事,并没告诉实情,谈恋爱的坏事之一,便是有事得报备,不似单身这般自由。
“不介意我们自己乘公车吧?”萧凌晖笑得阳光明媚。他的笑容总是很纯粹,纯粹中给人一种干净的感觉,这或许是职业产生的附属效应。
“当然不介意了,阿晖认得路就好。”夏芒将每一次出行都当成小时候的春游,穿着连帽灰白格子外套、牛仔裤、板鞋,背着个双肩包,包包里全是零食。
夏芒跟在萧凌晖屁股后头,就像小时候一样,排队买票,抢着付钱的时候又被某人一把格开。厚着脸皮上车抢了靠窗的位置,夏芒将车窗开得大大的,拿出MP4开始折腾,路上需要近一个小时,夏芒习惯用音乐打发时间。
萧凌晖分到了一个耳塞,与夏芒一道靠在椅背上,闭着眼听音乐。车子里不算太安静,一如萧凌晖此刻的心情,想表白的冲动在心里泛起不小涟漪。
“爱情是什么?”某人突发感叹,心思全不在音乐上。
“陪伴一生,守护一生。”
夏芒笑,心里自是不认同的。曾经她也以为爱情是永恒,事实却证明爱情很浅薄,不是么?
“那么,婚姻呢?”
“门当户对。”萧凌晖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
夏芒转回头,继续闭眼听音乐。风从窗口吹进来,就着阳光,微有些清冷的感觉。夏芒记起大四那年暑假去摘挑子,是许文灏带着她去玩,也是这样坐着小巴,自己也是这样坐在靠窗的位置上,小巴的空调有似没有,夏芒将车窗开得大大的,风从外面吹进来,给人一丝凉快的感觉。可是盛夏的太阳晒着很热,放下车帘,风又将车帘吹得直往夏芒脸上扑,没几分钟,身边的许文灏就主动与夏芒后座的人提出交换位置,在夏芒惊奇的眼神中,坐到她的后面,一路过去,一直用手替夏芒固定车帘,让她既能吹风,又能不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