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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狼君,放了我-第14部分

小说: 狼君,放了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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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抱歉,本想看看你们的婚戒,不小心踩到你了,你没事吧?”
洛君逸咬牙切齿的笑“如果伯小姐肯挪开您的高跟鞋,我想,我没事。”
“真抱歉,光顾着说话,不小心忘了。”我把所有的力气就集中在左脚的鞋跟上,如果他冒然撤离,我肯定会倒向他的新娘,我赌他不会让冉萸被砸,脚下施力,牟足劲撵了撵,见他的脸变了个色,这才大发慈悲的挪开了脚丫子。
哼~让你得意,让你得瑟,有本事继续笑啊!
回到阴三儿身边,我假模假式的说“他们的戒指很漂亮呢。”
他绷紧唇角,低斥道“幼稚。”
我不以为意“痛快嘛?”
“痛快!”他不假思索的道。
“那不得了!”我挽住他的手臂“我们走吧。”
“去哪?”
“找个地方搓一顿。”
“你请客。”
“凭嘛呀?”
他偏头看我,紧绷的唇角终于控制不住的扬了起来“凭我是阴三儿!”
我忍俊不禁,豪迈的一挥手“开路!”
失恋而已,没什么大不了,即便你爱的惊天地泣鬼神,也不过是一时而已,既然已经失了,就别在恋恋不忘了。做人勇往直前,明知道回身是殇,就别回头,大步的向前走,没什么了不起的!
 


、“最佳利器”

离开婚宴之后,我愈发觉的身上的漂亮的礼服不舒服。走个路还要拎着裙摆,即便它很美,我还是迫不及待的想换下它。
于是,我和阴三儿商量先去买身衣服,然后,再去填肚子。他欣然同意,没再回头的步出了洛家的庄园。
虽然,在阴家熏陶了一年多,可我的品味依然很恶俗。穿着十几万的小礼服走进一家很不起眼的服装店,以三分钟的时间寻着一条小脚牛仔裤,一件黑色的吊带衫,外加一双帆布鞋,全套都不到五百块钱。
没啥!就是舒服!
“你要不要换?”我问阴三儿。
他嫌恶的蹙眉,正要摇头,热情的店员满面堆笑的递上了一套男装。
我拎起衣服瞅了瞅,干笑着推了回去“这套不行。”
“怎么不行?就这套了。”阴三儿似乎故意找别扭似的,拎着衣服就进了更衣间。
店员笑盈盈的道“情侣款打七折,很上算的。”
我无力抚额“是上算,问题是,我俩不是情侣。”见店员尴尬的怔住,我苦笑着摆摆手“算了,就当亲子装穿吧。”
这时,阴三儿刚好走出更衣间,自然听到了我的话,他连镜子都顾得上照,上来就给了我个脑瓜蹦“女儿,走吧!”
“滚蛋!”我没好气的瞪他一眼,去收银台把账结了,别误会,虽然卡在我手里,但是,里面的钱是他的。
离开服装店之后,我还真有些饿了,我对阴三儿说“放下你的少爷架子,跟我去体验平民生活吧?”
“我从来都没架子。”
“也对,你只是长了张嘲讽的脸。”
他微愣“什么意思?”
我嗤嗤的笑“嘲讽是网络游戏的职业技能,战士一嘲讽,周围的怪就会往死里揍他。”
“我看你更欠揍!”他扬手要拍我,我早有防备,脑袋一偏躲过一击,撒腿就跑。脱掉了正装的阴三儿就跟返老还童了似的,虽然他一直很幼稚,但是,这还是头次在熙熙攘攘的街头撒欢儿的撵着我跑。
我不禁感叹,华服好看但束缚腿脚,妆容虽精美却如同一个假面具。该甩的时候就得甩一甩,这才是生活!
因为不知道会放松到什么时候,负责载我们的小李被阴三儿打发走了。
我带身边这位含着金汤勺的富家少爷去了一家撑死三回也花不掉五百块钱的小川菜馆。
起初,阴三儿满眼嫌恶,怀疑这些我眼中的珍馐美味会吃坏他的肚子。我再三保证吃不死他,他才试探性的吃了一口,砸吧砸吧滋味,冲我咧嘴一笑“还不错。”
“必需不错!这可是我和学长吃遍D城才评比出来的第一川味店。”我夹气一口水煮鱼,美滋滋的嚼着。
提及宁宇便是犯了他的忌讳,他幼稚的嗤了一声表示不屑,然后挥着筷子往我的盘里夹酸辣虾,你没看错,我也没说错,他确实在面前的碟子里夹菜,但是,我不会像刚认识他时傻乎乎的说谢谢了。
“自己剥!”
“我剥的慢。”
“那就慢点吃。”他有句话说对了,有种人不能惯着。我发现我已经把他惯出毛病来了,连这点小事都不愿意亲自动手。
他剑眉一挑,抄起筷子就抢我剥过的虾仁,边吃还边气我“谁准你吃这些东西的?不知道自己有胃病嘛?”
我啼笑皆非,真怀疑他的心理年龄还不足十八岁,要不然,怎么会幼稚到如此地步?
价格公道,滋味十足的平民美食征服了他那张挑剔的嘴,餐桌礼仪全然不顾,筷子挥的那叫一个利索,吃过饭之后,他依然不想回家,我们便漫无目的的闲逛,直到华灯四起时,我们去一家东北参观解决晚餐,席间,他接了通电话,结束通话时,情绪明显低落了一大截。
我疑惑的瞅着他,不知道该不该表示下关心,他愣了须臾,苦笑道“老大打来的。”
他口中的老大就是他大哥阴项阳。冉萸的姐姐就是嫁给了阴家大公子,结婚两年多,冉妍便离家出走了,至今了无音讯。冉家将全部过错推到了阴家身上,遂,不同意阴项天和冉萸交往。
在我看来,夫妻生活不和谐是个一个巴掌拍不响的事儿,就算阴家老大有错,冉妍这种拍拍屁股走人的处理方式也不可取。不难猜出,老大现在打电话来,无非是关心弟弟。看的出老大是个负责人的男人,估计,他觉的阴项天和冉萸被拆散,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想把这一篇掀过去,故作轻松的道“这些东西都是你主张点的,如果吃不掉,你打包,你拎着。”
他莞尔一笑,继续开动,气氛刚刚缓和一些,那恼人的蜂鸣声又响了。
我抓起他的手机一看,好笑道“这通电话你肯定不想接。”
“项擎打来的?”
我笑盈盈的点头。
他浓眉一锁,不耐道“告诉他,有多远死多远。”
我晃了晃通话中的手机“已经接通了。”
“呵呵~在哪舔伤呢?”阴二儿磁性嗓音从话筒里传了出来,听起来有点坏事乐,但是,稍稍琢磨一下,不难听出其中的关心。
“我好的很!”阴三儿哼道。
“真遗憾,我还想给你撒把砒霜消消毒呢。”
“你给我死远点。”阴三儿话音一落,我手快的摁下了挂机键。
阴三儿一愣,我笑露八颗牙“谁知道那个唯恐天不乱的主儿会说出什么话来刺激你啊,骂两句痛快痛快得了,做人得学会见好就收。”
他哑然失笑,抬手招来服务生“一打啤酒。”想了想,又补了句“一半常温的。”
我欣慰的叹息,看来,这人只是长了颗狼心,肺还是人类的,要不然怎么会顾及到我这颗脆弱的胃呢?
酒水是逃避现实的最佳辅助工具,虽然只是暂时的,但是,有时候,我们只需稍稍喘口气,便能积蓄出面对现实的勇气。所以,我不介意他借酒浇愁。只要他不耍酒疯,不吐我身上,我就能忍。可他不要我忍,而是让我作陪。
曾几何时,我也和他一样,因为有过同样的遭遇,所以,我能感同身受,也所以,我没有推辞。
可这位避开现实的“最佳利器”也有很多毒副作用,即便我一直加着小心,却没逃过喝到晕头转向的下场。
有句俗话说的好,酒量好又如何?喝多了也吐,走路也上树。我和阴三儿虽没上树,却上了更离谱更夸张的地方。
 


、029 犯错

吻——炙热!
身体——滚烫!
感触——无法言喻!
理智——暂时遗弃!
思绪——异常混乱!
当疯狂的夜渐渐淡去,月娘被太阳公公赶回去睡觉,我醒了!
一些似真似梦的片段像夜空里的繁星,一闪一闪的蹂躏着我的头。
“什么乱七八糟的梦啊?”我喃喃自语着睁开酸涩的双眼,一张英俊有型的脸近在咫尺,一双黑亮的眸子写满了难以置信,一只修长漂亮的手试探性的探出,戳了戳我的脸颊。
那温热的触感令如梦初醒的我倏地的坐了起来,这每天起床时都会做的动作在今天格外的与众不同,我疼的倒吸了口凉气,身体好像被卡车碾过后重组了似的,虽然,我没被卡车碾过,更没被拆了重组过,但是,我觉的应该不过如此。
阴项天则借着手指的感触确认了一切非梦,不禁捂着暴跳的额角低咒了一声。我尴尬的垂着脑袋,恨不得把自己变不见了,遗憾的是,我没这么大本事,只能尴尬的揪着被子,头痛欲裂的拼凑着昨晚的记忆碎片。其实,用不着劳烦太多脑细胞就能猜测出,我们无非是酒后乱性。只是,我不想接受这个现实。
房间里异常安静,我一直认为沉默是最和谐的语言,可是,此刻的沉默却像悬在头顶上的钢刀,我怕它落下来,因为我胆小怕事。同时又希望它落下来,赶紧结束这种糅合了压抑,不安,无可奈何于一体的氛围。此时此刻,我总算明白,什么叫昨日疯狂好譬昨日死,今日为难件件加了。
“好了,反正已经这样了。”我打破了压抑的沉默,与一般酒后乱性之人而言,我是比较冷静的,虽然,这份冷静是因为我的脑袋很空白。
他烦躁的扒了扒头发,叹息着坐了起来。要知道,我们是盖的一床被子,他一起身,我这边的被子就往下溜,我赶忙往回拽,他恨恨的瞪我一眼,又把被子拉了回去,就这么一拉二拽间,我俩忽然嗤嗤的笑了起来。
这境况好滑稽!就像你终于抛弃了道德的束缚,跑去酒吧买醉,然后挑中了一个男人一夜疯狂,结果醒来时却发现,他是你前夫一样可笑!
“昨天几号?”他忽然问。
我偏头想了想,汗哒哒的道“农历十五。”
“真他妈寸!”他低声咒骂。
我有些哭笑不得,我们的境况才是纯粹的月亮惹的祸吧?哦,不对,还有酒精作祟呢,那玩意儿本来就是催情圣药,再加上日子口特殊,唉~谁都别怨了,人倒霉吧。
“你想听点什么?道歉?还是……”他没说完,我不想猜。因为,语言是干涩的,空白的,无意义的,就算他能口吐莲花,也挽回不了,改变不掉。于是,我以摇头告诉他什么都不必说。
终于理出些思绪后,我郑重的叮咛“千万别让奶奶知道。”
虽然奶奶一直说着“奶奶懂”,可老人家很清楚,我和阴三儿之间很纯洁…好吧,是昨晚之前很纯洁。如果,老人家知道我俩真的滚上床了,唉~我不敢想了,那太沉重,我的心脏无法负荷。
 


、030封杀

阴三儿什么都没说,只执起我的手握了握,以此来表述,他的想法与我一致。而后,两人各自洗漱,整理衣着,一前一后的出了宾馆。他向左,去公司,我向右,去学校。就这样,疯狂的昨晚被封杀了。
我没带书本,其实,我压根没课,选择去学校是因为我不知道去哪。但是,我非常猪头的忽略了自己穿着件吊带装,直到背后有人窃笑,指指点点,我才如梦初醒的躲进卫生间,镜子里,灯光下,那些欢爱的痕迹显的触目惊心,仿佛在无声的告诉大家:我的昨晚很疯狂!
即便古人说,食色性也!即便,现在的大学生较为开放,即便,我已经不做小孩很多年,我还是无法忍受自己被人指指点点的说:快瞧,就怕别人不知道她多放荡,遮都不遮就跑出来乱晃。
但懊恼之余,我也很庆幸,幸好我没有浑浑噩噩的回阴家,否则就不是丢脸那么小儿科了。庆幸的同时,我又开始纠结,出了卫生间,我该何去何从?
我一会懊恼,一会庆幸,抽空再纠结一下,就这样,浑然不觉中,我将自己的马尾薅成了鸟窝。
门外传来了路人经过的脚步声,我好似被惊醒了一般,抬手一指镜中的女人“你,给我冷静下来!必需冷静!”
我深吸一口气,带着一股子“视死如归”的劲头走出了卫生间。校园里依然人来人往,我竭尽全力的躲避,就怕看到熟人,终于逃出升天,我在一家卖文化衫的小店里买了件T恤,换了衣服,拦下一辆出租车,直奔宁宇的小公寓。
我承认,我做人不怎么成功,在学校混了小三年,能够完全信任也完全信任我的瓷器只有宁宇学长。但是,来他的小窝避难是要付出代价的,所以,我才会做出决定时那般悲壮。
宁宇这两年混的不错,毕业之后和一个朋友合伙开了家药房,短短一年多的时间,车买了,一室一厅的小公寓住上了。最主要的他仍然单身,所以,收留我并不为难。
当他吹着口哨上楼时,我已经在他家门口啃了五个小时的指甲了。真纳闷儿,我怎么没把自己的手指头啃下来。
宁宇先是一喜,笑问我怎么像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猫似的为他守门,可没容得我回答,他就发现了我脖颈上的“罪证”
因为来之前就做好了充分的心里准备,我并不怕他骂我。可是,他见我一副任打任骂的模样气更不打一处来了,干脆闷头生气,给我晾了。
我怕他越闷火越大,讨好的扯扯他的衣袖,很有撒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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