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黑手帝国-第5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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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的枪手以为李书豪也困在车类以为任务完成了,纷纷下车来,李书豪心里一阵狞笑,自己的算记了一下,直接开枪击中离车最近的枪手。
枪手们听到枪声慌乱起过来,李书豪乘机又杀了两个。“还有六个。”李书豪心里默默的记着枪手的人数。
枪手们发现了李书豪,连忙开枪,李书豪一面找掩体一面还要防止背后的狙击,幸亏天色比较暗,狙击枪手只能凭借自己的感觉开枪。
又是三枪,李书豪又送了三个枪手上路,中途,又遭到狙击枪的两枪袭击,惊得李书豪出了一声冷汗,他不等不承认狙击手很高明,在这样的光线,还能够追击到自己的路线,李书豪也只能暂避锋芒。
另外三个躲在汽车边不敢出来,李书豪高明的枪法让他们心颤,在他们心中,李书豪已经成了魔鬼,只要同伙露出头或者身子,李书豪好像魔鬼一样,一枪ko,就像在他们后面长了一双眼睛一样。
战局慢慢僵持了下来,三个人不出来,看着对面小轿车地下一双颤抖的脚,李书豪低声的念道:“找到你了。”
“碰!”伴随一声枪声,李书豪瞄准小车油箱的位置就是一枪。
“轰!”汽车发生巨大的爆炸,震耳欲聋的声音,掀起一阵冲击波,车一旁的枪手被高高的抛起,摔飞在地,不知死活。
还有两个人枪手,躲在另一辆车边,看着同伴死在自己面前,也发觉一直躲在还是一样可能被李书豪袭击,两个人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一起冲出去,再怎么样,对手只有一杆枪,至少自己这边还能活一个。
两个人从车边左右边冲了出来,开着枪一起扫射,李书豪躲在路边的土堆边,安静的听着子弹的声音,就在一秒间发现右边的枪声停下,李书豪从右边窜出,开了一枪,直接把枪砸向左边的枪手,枪手躲过飞来的手枪,听到了一声枪手,回头时发现一把匕首轻轻划过自己的喉咙,一种无力感泛起,双眼带着不甘,直直的捂住喉咙躺了下去
枪声响起,不是李书豪开的枪,而是山顶上的狙击手,李书豪被枪击中,身体却没有停住,解决最后一个枪手,又返回到路边躲了起来,看看自己的小腿,,幸好没有伤到骨头,子弹从肌肉中穿了过去,带走了一块血肉,没办法还有至少一个枪手后面还不知道没有解决,李书豪直接脱下自己的外套,绑住自己的右腿,现在他可不敢和那个厉害的狙击手对着干,看了看路边的树林,只有逃进树林才能逃命,李书豪瘸着腿猫着腰慢慢的摸向树林
“喂,杜克,你还能不能打中啊,开了这么多枪还没杀了那个小子,早知道我们直接下去解决,现在还跑了一个,又少了五十万!”黄皮肤杀手咬着一根狗尾巴草埋怨起队友。
“约瑟夫,别说了,跑了一个也不全怪,杜克,看得出下面的那个十五岁的少年没有雇主说的那么简单,一个人干掉十多个枪手,还精密逃掉了杜克的枪法,这不是一个普通的少年具有的,可能我都不及他。”黑人杀手很沉稳的估计其李书豪的实力。
“碰!”又一声枪声,杜克眉开眼笑的收起巴雷特,很得意的说:“解决了,幸亏雇主的几个没用的废物将那个小子引出来,不然还有的纠缠。”杜克重重的缓了一口气。
“嗯,逃了一个也不怪我们,是雇主没有给出准确的信息。”
那个叫约瑟夫的杀手吐了吐口里的狗尾巴草,很无所谓的说:“跑了一个也就算了,还不知道那个死了没,说不定杜克枪偏了怎么办?”
“你哼!”杜克听到约瑟夫的话重重的哼了一声,事实上他并没把握击中了那个少年,黑人杀手连忙出来说:“为了安全起见,我们还是下去看看吧。”
杜克听到队长皮特森的话也没反对,约瑟夫也没出言打击杜克,很乖乖的拿起武器,最先开路,杜克紧跟其后,黑人杀手皮特森对着阴暗的地方说了一句:“丽莎,走了!”
从阴影的地方如幽灵一般显现出一个女人,一抹红色的头发挡住左半脸,仅仅露出的右脸,冰冷而又妖艳,仔细看的话会发现这个叫丽莎的杀手左脸上一道20厘米长的疤痕似乎遮掩了全部的艳丽手里的一根三菱军刺露出的寒光让人毛骨悚然。
如果有杀手在这里的话一定会会认出来他们是一群是么人,鹰眼杜克,野狼约瑟夫,暴熊皮特森,还有青峰皇后丽莎——他们就是东南亚三大杀手团血罂粟。
第十八章 黑幕下·血罂粟的凋谢(上)
青蜂皇后丽莎没有表情的点了点头,皮特森看到丽莎同意也没说什么,丽莎是最近几个月加入血罂粟杀手团的,来历不明,出于杀手的本能,皮特森对丽莎一直提防着,有时还特意去套丽莎的话,但是丽莎极少说话,而且很谨慎,皮特森也没办法,不过丽莎的战斗力还是很好地,曾经在刺杀东南亚一个富商的时候,丽莎一个人徒手决绝了富商几十个保镖,死人都是被一把细致的三菱军刺刺入,直接被绞死,就好像黄蜂尾后的毒针一样,不是针尖的凌厉而是针尖的阴毒。
皮特森没有多想,随着队友一起下了山坡,丽莎走得很轻,可是速度一点都不比皮特森慢,走的时候有一种特殊的规律,两个人相安无事的走下了山坡,刚刚到就听到约瑟夫在讽刺杜克:
“你不是说打中了吗?现在人在那里?屁都没一个,还叫鹰眼呢,我看叫瞎眼算了,浪费子弹。”
“你”杜克的脸憋得通红,但是没有反驳什么,自己的确没有击杀那个少年,也是他的错,但是约瑟夫不依不饶的追问明显是否定了自己的能力,这对一个杀手来说是不可容忍的。
“算了,不要吵了。”皮特森从山坡上下来说,“敌人还没死你们就斗个你死我活,传出去不要人笑掉大牙才怪。”
皮特森一边劝慰一边教训的话让约瑟夫闭上了嘴,杜克也没有多说,一旁的丽莎径直走到土堆边,用手摸了摸泥土,感觉黏黏的,拿起来问了问,一股血腥味,便说:“那个小子被杜克击中了,流了很多血,受了伤估计跑不了多远。”
皮特森打开军用手电仔细照了照地面,的确有一摊很大血渍,仔细的对比了血渍的方向,很低沉的说:“现在麻烦了,那个小子逃到了树林里去了。”
杜克听到两人的话心情似乎好了一点,得意的看着约瑟夫,约瑟夫也没有理会杜克而是询问皮特森说道:“我们追不追,还是放弃任务?”
皮特森犹豫了一下说道:“追?他才跑了不到五分钟,还受了伤,估计跑不远。”
“嗯,他中了我一枪,跑不了多远,好不容易偷渡过来哪有空手回去的道理,先杀了那个小子,再把那个黑帮老板干掉。”杜克回应起来。
约瑟夫心里还是不愿的,作为杀手一击不中应该马上远遁,在等待机会,而不是去追杀,但是同伙都同意了自己也不好拒绝也只好同意:“好吧,我们现在马上追。”
皮特森看见约瑟夫同意又看了看丽莎,见她也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就统一了意见,根据血液痕迹一起走到树林边缘却发现到了边缘就没了血痕,皮特森没有办法,想了想说:“我们分开追,碰到那小子就开枪呼救,我们马上赶过来,不要和他硬碰硬,那小子很扎手,小心点,找不到就在我们来的地方见,不要会这里了。”
其余三个人都没有什么意见,皮特森作为杀手团的队长心思还是很缜密,见大家都没有意见,他们就分开来一个个打着强光手电,慢慢的搜过去。
李书豪悄悄地猫在树梢,看着前来的几道手电光芒,像一道道闪电一样,眼中的杀意正盛,在平地上或许李书豪不是这四个人的对手,但是到了这森林就不知道了,曾经在训练营训练时,一群人被放到一个不知名的荒岛中,那里什么都没有就是吸血蚊子还有毒蛇多,在食物紧缺的环境中,雇佣兵甚至生吃人肉,每天扮演着杀人和被杀人的角色,那段日子是李书豪最难忘的日子,每天和詹姆斯靠着一点点食物维持,还要时刻提防着周围的雇佣兵,也许是在你一失神之间,你的头颅就被人割下来,成为别人的食物,化作一滩阴森森的白骨。
最后在荒岛生存了将近五十天后,组织派直升机来接的时候只有寥寥数十个人瘦的像皮包骨一样,不足来的十分之一,而可恨的是回到雇佣军队里问为什么会这么长时间不来接他们,换来的是教官的一句“不记的了”,仅仅是一句不记得就让数百人死在荒岛上。
杜克小心翼翼的在丛里中,搜索着李书豪的身影,密林稀稀疏疏的声音让杜克感到一阵后怕,心里后悔起来,早知道就不该追过来,那个小子那么狡猾,抓不抓得到还是个问题。
“趴!”杜克重重的删了自己一耳光,一滩鲜血从蚊子硕大的肚囊中流出,不过一会脸上肿起一个打包,他不知道这是第几次被这种深林的蚊子咬了,手臂上,脖子上都被咬的肿起一块块大包,越走越黑,杜克边走心里还不忘骂娘,想起那个该死小子,他现在越想越气,平时领任务杀人的时候丝毫不用这么麻烦,直接一枪爆头,回想起那个少年灵活的躲闪着自己的子弹,好像故意引诱自己开枪,那种精密的判断能力,杜克否定了自己的想法,那个少年才十五岁,不可能算出自己的攻击频率还有精密度,除非他常常在这中环境训练过,一个十五岁就精通枪支还有近身格斗技能,除非是从出娘胎就开始学,杜克一边想一边否定自己的观点,到最后都感到有一点可笑。
“丝丝、丝丝”细微的声音传来,杜克细微的听着声音,好像还稳定意思血腥的味道,神经立即紧张起来,他缓缓的移动自己的身体,左手握着强光手电,照在密林周围,右手握住匕首找寻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紧绷的神经迅速的将注意力集中,悄悄地转到树的左边,发现一只野兔微绿的眼睛正安稳的瞪着自己,杜克松了一口气。
“该死的兔子!”骂了一句,神经放松下来,突然听到一阵腥风传来,杜克想都没想,干净利落的挥刀,灯光一照,一条三米长的森林猛蛇头被砍断,身子还在地上不断在地上扭动,杜克才彻底放松自己的身体,有兴趣的看着地上大半截蟒蛇挣扎的样子,刚刚差点被这条森林杀手缠住,死里逃生时看着敌人死在自己面前还是很爽的。
突然一只光滑的手如蛇一样灵活,捂住自己的嘴,同时一把血红的匕首毫不留情的割断自己的脖子,杜克拼死的挣扎,就好像刚刚还在地上扭动的蛇身一样,杜克最后一眼看到了自己最可怕的的眼睛,猩红好像一片血海一样将自己的目光吞噬,他现在无比的后悔,不该接这此任务、不该同意追上摘个眼神如洪荒恶兽的少年,可是他想喊,却喊不出来,一股睡意蔓延,杜克再有力的双手也捂不住鲜血从喉咙里溢出,站不住栽倒在地上他似乎体会到哪天蟒蛇被自己砍断头的心情,最终安稳的摊在地上双手紧紧的掐着自己的脖子,像一个赎罪者另类的自杀。
看着杜克无力的挣扎死去,李书豪木然的看着,像一个屠夫一样无情,杀人者人恒杀之
月亮被薄薄的云层掩盖,显得那么鲜红而又如此静谧,刮起的一阵微风惊动了一声怪鸟的鸣叫声,像一片血晕染红了整片森林,杀戮从此刻开始!!!
第十九章 黑幕下·血罂粟的凋谢(中)
野狼约瑟夫凭借着自己的感觉在丛林里飞快的搜索。在丛林里约瑟夫没有埋没自己“野狼”的称号,野狼有能力以速度10公里/小时长时间奔跑,并能以高达近65公里/小时速度追猎冲刺。如果是长跑,它的速度会超过猎豹。智能颇高,可以气味、叫声沟通。狼作为肉食为主的杂食性动物,是生物中极其狠辣的特殊群体。
约瑟夫被杀手界成为野狼,是因为他的速度和狠辣,还有他独特的武器三尖铁刀,三尖铁刀其实是就是装置在手腕上,有三个刃的铁刀,类似狼的爪子,平时不用的时候一般守在袖子里面,一般人看不出来,凭着约瑟夫的速度还有他的身法,在近身格斗中,成就了他野狼的名头,被他盯上的猎物一般死相极惨,成名一战是在一次杀手较量中野狼约瑟夫和欧洲恶魔猎手杀手团成员而且还在欧洲杀手排行81的杀手约斗,最后,两个人都没传出消息,当人们找到他们的约斗的时候,再也找不到那名杀手的尸体,只剩下满地的碎肉,还有一名杀手的成员当时直接吓晕在地上,因为他看到五个用鲜红的碎肉摆成的字——杀人者野狼!
后来野狼仿佛销声匿迹了一样,有人说,野狼被恶魔猎手报复死在欧洲大洋中,也有人说野狼为了躲避恶魔猎手的报复悄悄地躲到了地中海,但是在约斗不久后,东南亚出现了一个新的杀手组织血罂粟,将原来的东南亚第三大杀手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