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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第11部分

小说: 我讲个故事,你可别当真啊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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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跳下车,连声喝止,让管联志少管这人的事。“他现在不是还没受伤呢吗!”他喊道,“咱们又他妈的不是警察!”管联志就是不回头,走到切近,一手拉马缰绳,一手扶住那醉汉,正待说话,忽听发动机点火声音响亮,回头一看,鲍富平把车开走了。“你骑马回去吧!”他说。
拥护第三个版本的人,认为第二个版本太过于夸张,怎么会有人在原地上马上了几个钟头呢?持这种观点的人应该都是刚调来没几天的,因为这种场面在酒吧门口经常上演。现在应该说说第三个版本。这个版本是说,一个冬天的晚上,医院同时接了两个急救电话,一个抽羊角风的在甲区,一个心脏病发作在鬼区。小魏那车领命而去,往甲区去救羊角风。这并不是因为医院认为管联志一组的医疗水平高,而是认为小魏他们处理不好鬼区的复杂情况。管联志和鲍富平不敢怠慢,飞身上车而去。
这天晚上,由管联志开车,堪堪快到目的地,眼睁还有一里多地的时候,突然停了。鲍富平从车厢末尾一个虎扑蹿上前来,敲玻璃问怎么了。管联志急道:“你看!你看!路边儿有个死人!”鲍富平开窗户一看,路旁有道沟,沟里有辆摩托车,已经摔得七零八落,四野全是零部件。不远的道旁倒着个人,显然没死,因为他还在手刨脚蹬呢。这人倒的地方在车灯光柱的边缘,道上没有路灯,看不真切。鲍富平愣了一会儿,突然抬起头,拍窗户叫道:“看他干吗啊!前头一个要死的等咱车呢!”管联志大惊,回过头来,用一种奇特的眼神看着鲍富平,好像在看一头额上生角、肋下生鳞的怪兽一般。“你说什么呢!”他声音不大,但表现出了极度的吃惊和愤怒,“眼前就有一个快死的啊!快下去救人!”说完推门下去了。
鲍富平从后门下来,赶上前去,双掌一推,把管联志推了个趔趄。“管秃子!”他喝道,“你他妈清醒一点儿!我们开的这个是救护车!”他用手指着车头,又换到另一只手指着前方,浑身颤抖,梗着脖子,“你别忘了你是干什么的,前面就一里地,有个人快他妈死了!”
管联志也急了,有样学样,双掌奋力一推鲍富平胸口,把自己推了个趔趄。他一扶眼镜,怒道:“姓鲍的!你说的这个是中国话吗?啊?眼前这个不是人吗?”鲍富平道:“是人怎么了?一时半会儿死不了!骑摩托车摔道边儿的咱俩一辈子见过多少了?”管联志双手一挥:“我没工夫跟你废话!起开!”说罢左踏半步,想要过去。说时迟,那时快,鲍富平踏罡步斗,一肩膀把管联志撞了个跟头。
“你他妈的,”他俯视着地上的管联志,“你管闲事管得已经疯了。”
说完,他歪头朝道边扑腾的那个人啐了口痰,大踏步走向救护车,点火,一掰轮儿,走了。管联志愣在当场,半晌才反应过来。他爬起来,三步并作两步走,来到伤员身边,做快速检查。他一边查,一边极快速而又极轻柔地叨咕:“没事,放心,别怕,我是大夫,救护车一会儿就来。”叨咕完一遍,又用蒙语叨咕一遍。他这个蒙语,汉人听不懂,内蒙古人整不明白。恰在此时,北风大作,一片片雪花飘下来,飘了没有三秒,就转成爆米花大小的雪粒,划着平行的斜线“唰唰唰”地切将下来,划在人脸上,恨不能划出一条血槽。管联志眼前一阵亮光,抬头一看,救护车亮着倒车灯又回来了。停在十几米外,鲍富平跳下车来,拉开后门一顿翻腾,然后气呼呼地走过来,“砰砰”地往地上放了两件棉大衣、一个急救包,然后转身,上车,又走了。
这个版本没有结尾。其实三个版本都没有像样的结尾,其共同结局就是俩人闹翻了,再也不说话了。没过多久,鲍富平离开医院,回了东北。他后来给一个大制药厂领导当司机,开丰田考斯特,开起来跟救护车差不多。有一回,他开车出大院门,迎头来一奥迪,两车都没有要让的意思,僵住了。车后面坐的领导把眼镜一摘,探头看了看。“小鲍,倒一把,让他进来。”领导说。鲍富平吃惊非小,心说我这车上拉的可是厂里的二把手啊,难道对面这个奥迪里是一把手?在路上,鲍富平忍了半天,终于还是没绷住。他问领导:“刚才那个奥迪里是什么人?”领导笑了笑说:“是咱总工的儿子,中药厂的副厂长。”鲍富平愈惊,心说一个集团分厂的副厂长,凭啥让这么大的领导给他让路?鲍富平一旦想什么事想不明白,就会不停地从牙缝吸气,“咝、咝”的。领导看出他不明白,又笑道:“这种年轻人,吃几个亏自然就长大了。”鲍富平问:“他这算吃什么亏了?”领导说:“他回去肯定要跟人家吹这个牛,他不知道,你还不知道吗?这丰田都是集团领导坐的;他爹知道他惹了考斯特,肯定得查,一查就知道下午谁坐你车出去了。”鲍富平听到此处,把自己代入那小子的位置想了想,顿觉毛骨悚然,童年时代被他爹严刑拷打的各种场面在脑海中层出不穷,车都不会开了。隔了一会儿,领导又缓缓地说:
“遇见事儿,不要较真儿顶牛。恶人自有恶人降,你没必要当那个恶人。我让你给他让路,你挺不服气是不是?我都没生气,你生什么气呢!这世上的事儿啊,都打抱不平,你可抱不过来。”
鲍富平差点儿脱口而出:别逼逼。幸亏忍住了。此刻,他突然非常想念管联志,但是,他不能回那个县医院找他去。他们的交情已经完了。他们的交情之所以完了,不论是因为版本一,还是版本二,还是版本三,总而言之,都没法儿回去找他。因为一旦见面,势必扯出当初那件事来,那件事还没完呢。这就好比年轻人谈恋爱,有时吵翻了闹分手,俄而又复合;复合以后如胶似漆,蜜里调油,好似完全把之前吵架的事情忘了。这事儿早晚要提起来,一旦提起,就会加上后来的重重怨念,再附上此前的种种不满,狠狠地再吵一番,如此往复。这有什么意义啊?

计算之王朱知碌
以前听过一个笑话,是这么说的:说在国外一个超市的收银台,一个中国小伙子收钱时不用计算器。每逢客人来,他便念念有词:十八,三块五,四十一块二——然后抬头望一会儿天,结果就出来了:六十二块七!买东西的老外惊道:我靠,云计算!这个笑话是在云计算这个概念刚开始流行的时候传开的,顺便还拿中国人的计算能力开了个玩笑。中国人在海外,口占心算,确实常常把老外惊个跟头,而那对我们来说只不过是基本功,否则小学都毕不了业。现在要讲到的这个朱知碌,比这个水平可高多了,连我这个中国人都一次次地被他惊倒。
朱知碌的活动场所非常有限,如果你成心找他,就在那么几个地方一蹲,准能蹲着。而且这人极好认。我认识他前后不长的时间里,他的人生经历了大起大落,悲欢离合,但这些变化都没能让他换掉他那身好认的行头。我第一次见他,是在肯德基吃罢早餐,站在门口的檐下抽烟。他打北边儿晃晃悠悠地走过来,把我吓了一跳。只见此人,身长八尺,宽肩膀细腰身,穿着一身破旧不堪的翻毛皮衣;从两个袖口里,探出长得盖住了手背的粗沙子色衬衫;再往下是十根炭条一般的手指,其中一根还戴着个银戒指,十分扎眼。一条破裤子全是洞,脚下穿一双哗哗作响的皮靴,上头的皮子磨得颜色各异。往头上看,面如黑锅铁,唇赛紫羊肝,一部长须蓬松干燥,打结分叉,不仔细看找不着嘴。这人长得太苦了,要说他能发财享福,谁都不信。他的两道眉毛、一对外眼角,和隐藏在胡子里的嘴角,全都呈八点二十状,两端向下撇着,一脸不乐意。而且他的脸太脏了,上一道下一道,在眉毛之间竖着还好几道,让人觉得他永远皱着眉头,一副要打人或者要挨打的相。他戴一顶破棒球帽,正当中一红五星,帽子外头挂着一副耳机,将两个耳朵包得严严实实。上世纪八十年代刚流行文化衫的时候,上头常有一句话叫“别理我,烦着呢”。他要是穿一件那个,简直绝了。可是他穿的就像刚从犹马镇跑出来似的。
这人走到我跟前,站住不动,怔怔地看我。他身量跟我差不多,但是我站在道牙子上,他得仰头看我。那一对耷拉眼角和满是期待的眼神真是令人印象深刻。我少年时,因为跟人照眼儿,教训惨痛,所以他看我的时候,我就把头扭向一边吹口哨。抽完烟,我把烟屁掐在垃圾桶的最上层,准备上班。谁料想他都不等我走,就伸手捏起那个烟屁,揣进兜里。
我惊得下巴差点儿掉了,竟然有人在我面前站着等烟屁!这不是CBD(中央商务区)吗?花了45秒让自己恢复理智之后,我从兜里拿出半盒中南海来,试探着冲他伸出手去。像他这身行头,很难判断他是流浪汉还是神经病,还是一个流浪的神经病。我这么做的时候,心情也很复杂。结果他也没犹豫,接过烟盒,拇指食指捏住盖子一掀一合,就那么一打闪的工夫,然后又打开盖子,抽出几根,把烟盒还给我。“谢了,”他的声音也像粗沙子,“你这里头十三根,我拿七根,且活呢。”说完把烟往兜里一揣,走了。
第二天吃完早饭,抽烟时我忽然想,就那么一掀一合,垂着他那耷拉眼皮,就能看清里头是十三根?但是那半盒头天已经抽完了,无从查证,只得作罢。正想着,这人又来了,看见我也是一愣,伸手把耳机摘了,愣头愣脑地问我:“你天天打这儿过啊?”我说是啊,他接忙又说:“我问这个,不是要讹你的烟。”这回见完面,有那么几天没看见他。再看见时已转入深秋,气温急转直下,他那身皮货显得挺合适。他坐在肯德基外头的道牙上抽烟屁,眯着眼睛晒太阳。见我来了,抬起夹着烟屁的右手打了个招呼。我左顾右盼了一会儿,四周都是行色匆匆的上班族,没人有那个闲工夫看我,就坐下了。他挺惊讶,说我打个招呼不是叫你坐下的意思,你忙你的吧。我说我也不忙,聊会儿天儿。我看准了他身上有了不得的故事。我有烟,他有故事,一拍即合。
他首先抱怨了自己的名字。他说他俩哥哥,一个叫朱知勤,当兵了;一个叫朱知俭,去南方闯茶叶行了,只有他这个名字,朱知碌,忙忙碌碌,一辈子苦命。知道忙碌,就能不忙碌了吗?人家俩哥哥就是不用忙,我就是跑断肠!勤俭碌,这也不挨着啊!我听完,结合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琢磨半天他多大岁数,没琢磨出来。
一打开话匣子,这人就说个不休。我时时警惕地抬头看看路过的,结果没人看我们。这一来是我自己的穿着也不怎么样,跟一个神经病坐在一起也不显得奇怪,二来是在这片儿上班的人自己就穿得够奇怪的了。我放下心来,问他做什么营生。他说,我都捡烟屁了,我还能做什么营生?我说那你靠什么吃饭,他伸手往兜里一掏,抓出一把钱来,撇着嘴拿手指捻了几下。“七十五块五,”他说,“这点儿花完了就没饭吃了。不过按说不至于。”我问他,你这把钱,是一直心里就有数,还是拿出来这么一捻立马就算出来?我这个问题还是从上回的半盒烟来的。他说:“心里有数,跟拿手里现数,对我来说没区别。”说着他又伸左手入囊,掏出一把硬币来,往我面前一举。我多少有点儿嫌脏,但是听故事成瘾,没办法只好捧哏。我摊开双手,他哗啦哗啦地把钢儿撒到我手里。我还是头一回从一个流浪汉手里拿到钱,太了不起了。
朱知碌说:“七个一块,九个五毛,九个一毛,一个五分。十二块四毛五。”他说这些数字时,完全不假思索,顺理成章,感觉就跟我说“床前明月光”一个意思。我拨弄着钢儿数了半天,还真没错。他伸出黑爪子往我手心里一抓,抓了几枚,摊开手一看:“三块六。”又抓了一把:“六块三。你手里是两块五毛五。”我数了数,心情十分复杂,一时语塞。这是因为我同时想说“真牛×”和“这有什么用啊”,不知道选择哪句好。朱知碌收回硬币,慢悠悠地讲下去。
朱知碌刚来北京的时候,跟一个深圳老板混中关村,卖MP3什么的,干了两年。第一年,业绩不错,加上他对数字天然的敏感和过人的计算天赋,老板让他管账。到了年底,南方老板喜欢发“利是”,就是红包。朱知碌拿了不少钱,过年回老家结了婚,把媳妇也带来北京闯荡。第二年,市场起了变化,买卖不行了。到了年底,老板一咬牙,还是发了一个厚厚的大红包,同时宣布公司解散了。所谓公司,盖老板加朱知碌二人之略。老板走了以后,朱知碌怅然若失,回到出租屋里跟媳妇头碰头把红包一拆,里头是一沓花花绿绿的纸。仔细看来,这些纸被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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