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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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武装的禁卫巡逻。
显然,尚书在接收和起草文件方面起关键作用,其结果是尚书的高级官员可以影响政策的制定。由于可以接近皇帝或它的代理人,尚书的成员可以不顾他正式的上级少府。事实上他们终于形成可与三公的权力相抗衡的皇帝的内阁。谁掌握了控制尚书的权威,谁就自然而然地可以相当严密地(虽然不是全面地)控制中央政府。 ②尚书的成员不是宦官,因此不能在皇宫的后宫侍奉皇帝。但是后汉统治者像他们前汉的前辈一样,也常在自己私人的官室处理政府公务。由于他们没有恢复以前的中书机构,因此有理由说后汉皇帝非正式地利用宦官作为尚书。③少府的另一种属员是符节令及其下属。他掌管皇帝的印玺和其他的纹章和证书。
在前汉时期,御史中丞原在御史大夫的官署中,后汉把他与少府安置在一起,仍兼有两种监察职责。一方面他检查因触犯法律而上奏皇帝的奏折。另一方面他监察中央政府所有官员的表现,弹劾那些失职的官员。这意味着御史中丞的权力与前汉相比既有增加又有所降低。他在首都的监察权已不限于皇宫里的官员,但他完全丧失了地方行政机构主要监察官的作用。
后汉减少了编外人员官衔①的数量,并且通过增设新官职而使其他官衔正规化。从此以后一直安排侍中作为皇帝的顾问。皇帝身边的黄门侍郎成为皇帝与外部世界之间的联络人。
配备有许多辅助人员的太医令每天清晨检查皇帝的健康,负责为皇帝治病。太官令为皇帝准备饮食(包括酒)、水果、甜食和皇帝餐桌上别的美食佳餚。祠祀令是宦官,掌管宫里的小型祭祀活动,领导包括“家巫”在内的一批侍从。公元157年以后的守宫令是宦官,他负责文房四宝。②上林苑令管理洛阳西部的狩猎园地,为御厨房提供野味。没有提到洛阳南部广成苑的官职,这一定是一个疏忽。从公元158年起,还任命了一个鸿德苑令。鸿德苑大概位于洛阳东部,是养野禽的地方。③宦官由于已被阉割,故可以在掖庭,即皇帝的后宫工作,众所周知,他们的数量和影响随着王朝的进程而增长。中常侍在宦官当中品级最高。④在前汉时期,中常侍是授给非宦官的帝王顾问的编外头衔。后汉用这个称呼设立了一个只能由宦官担任的永久性官职。明帝统治时期(公元57—75年)批准有四名中常侍,到和帝统治时期(公元88—106年)增为10名。作为皇帝的随从和顾问,中常侍虽然没有属员,但他们由于变成了事实上的宦官首领而逐渐掌握大权。
皇帝一般的服务工作和皇宫的管理工作由品级相同的宦官担任令和仆射。御府令掌管纺织品,负责皇帝服装的制做、缝补和洗涤。他的劳动力包括政府的女奴。内者令照管皇帝的饰物、帷帘等物品。①尚方令指导工匠制造宫中的各种用品。中藏府令保管金、银、丝帛等物,因此也可能是宫里的出纳员。
掖庭令管理后宫的宫女,在一名丞的协助下参预挑选她们的工作。他还掌管狱中的医院(暴室),暴室连同其周围的场地有时称为掖庭狱。这是一个包括被废的皇后在内的后宫宫女的医院和监狱,也是织、染、缫、晒丝和丝织品的地方。永巷令管理宫人。宫人是政府的女奴,她们侍奉皇后和宫女,也充当奶妈。
黄门令似乎掌管直接侍候皇帝的宦官。另外他还领导几个低级宦官机构。这些机构的职责没有一一列出,很可能与装饰、保养各种宫殿有关。
中黄门冗从仆射的官职创设于后汉时期,他在后宫挥指皇帝的宦官卫兵。②皇帝出宫以后,他与光禄勳的郎分担责任,骑着马紧靠舆车。以这种典型的中国式做法,使皇帝不致于听凭某一个官员的摆布。中谒者仆射及其下属可能都是宦官,接办皇帝各种各样的杂差。最后,钩盾令负责管理御花园、苑囿、池塘,还有离宫和洛阳附近的住地。他的职责是维修保养,以及种植果树以供皇帝享用。
其他宦官的品级较低。小黄门是后汉开国皇帝首设之职,到和帝统治时期(公元88—106年),任职的宦官数量增加到20人。他们是皇帝的通讯员,并做皇帝与尚书之间的文件传递员。③随着时间的推移,宦官担任的监分别隶属于各种宦官的机构,它们在中常侍的非正式领导下协调这些宦官的活动。宦官势力的增长也可从公元175年平抑物价的工作从大司农转移到宦官担任的中准令一事得到证明。①必须再次强调的是,就像尚书的事例一样,宦官权力的增长并没使少府的权力相应加大。由于可以直接接近皇帝,宦官不需要向少府汇报情况,因此少府对宦官的管辖权完全是假象。
皇宫里的其他官职
后汉对皇后居住的长秋宫的服务人员进行改组和扩大。皇后的朝廷是皇帝朝廷的雏形。从理论上讲,皇后的小朝廷应该由宦官组成,但是却有一些例外。
皇后的官员中,品级最高的是大长秋。②低级官员的职权更加有限。中宫永巷令管理宫女。中宫私府令保管金、银、丝绸等物,同时监管缝纫、修补和清洗服装和寝具。中宫仆控制马匹和车辆。中宫谒者令带领一班下属执行各种差遣。五名中宫尚书担任秘书工作。中宫黄门冗从仆射可能负责指挥禁卫兵。中宫署令可能记录皇帝与皇后同居之事。这项工作的负担不重,因为皇帝大多回避为政治目的选择的配偶。中宫药长是皇后的医生。
皇帝的配偶一旦成为皇太后,就移往长乐宫居住,她的侍从班子也要增加。所有的官衔前面都冠以皇太后的宫名。与此相同,皇帝的母亲如果不是皇太后,那么她的居室至少从公元150年开始称为永乐宫,她的侍从人员的官衔前也都冠以此宫的名称。③太子的居室称为东宫。后汉太子的侍从组织有一些变化。太子太傅与所有的行政机构没有关系,纯粹是从全国最著名的学者中任命,作为王子的老师。太子少傅虽然也是教师,但同时掌管它的全体工作人员。与皇后一样,太子的小朝廷是皇帝朝廷的雏形。五名太子中庶子提意见和劝谏。两位顾问太子门大夫据说负有保卫的职责,但也许也充当进谏者。太子家令负责生活费用,并保证饮食的供给。太子仓令和太子食官令协助他完成这些任务。太子厩长协助太子仆工作。
太子少傅的另一项职责是主管太子的安全,通常由几名官员执行。太子率更令带领太子庶子和太子舍人负责太子在宫中室外的安全。太子中盾掌管在太子宫中巡逻的士兵,太子卫率则指挥宫门的禁卫门卫侍。①最后,太子洗马在太子舆车之前先行,也用他们来做信使。
其他京官
有几位官员由于他们的职务在洛阳并与首都地区的管理有关,因而十分重要。其中第一位即执金吾,其头衔可能来自据其职责所执的权仗。②前汉时期执金吾的品阶与九卿相同,有时列在九卿之内。后汉的执金吾品阶降低,同时其属员也大大减少。他仍然负责皇宫以外首都市区的法律和秩序,为此他派部下按时进行巡逻。执金吾通过武库令掌管位于洛阳东北部的武器和装备的仓库。③将作大匠负责建筑和修缮宫室、庙宇、陵寝及陵园,还负责植树。这个官职于公元57年被取消,但公元76年又得到恢复。劳动力由住在两个圈地内的囚徒组成。后汉一直有左校令一职,右校令在公元124年重设。①水衡都尉一职被后汉的开国皇帝取消,仅在每年举行立秋的仪式时才予恢复。前汉时期水衡都尉曾负责长安的上林苑,后汉用品阶较低的令长期代替他,此人是少府的一名下属,负责洛阳的与上林苑同名的新狩猎场。②城门校尉率1司马、12门候,指挥把守洛阳12座城门的军事分队。他的官职十分重要,因此常授给皇帝的母系亲属。③司隶校尉负责包括七个州、郡在内的京畿地区。④他的职责与其他地区的刺史没有什么不同。他通过组成为曹的职员检察百官的行政、礼仪的举行,首都和其他地区学校的成就。他察举官员的违法行为,但也表扬他们有道德的举动。
正如京畿地区享有特殊的地位一样,京师所在的河南郡也与别的郡不同。虽然掌管河南郡的长官的品价与正规太守的一样,但自公元39年起称为河南尹,除地方官的职责以外,他还关心商业方面和首都的礼仪生活方面的工作。他的洛阳市长监管首都的三个市场和从水路到达的船货。⑤一位名称不详的下属管理位于洛阳东面130公里处、一定对首都的粮食供应做出贡献的敖仓。公元98年,河南尹的部下廪牺令被重新任命,为国家祭祀仪式准备粮食和牺牲。⑥洛阳令的地位十分脆弱,因为他必须在皇亲、贵族、权臣居住的城市维持法律秩序,而这些人常常为所欲为。他控制着一座帝国的监狱。他的另一项特殊职责是通过孝廉左尉和孝廉右尉监视由郡、国推荐到京师的官员候选人。①① 《后汉书》(志)卷二四,第3556页。
② 关于公元前8年、前1年、公元51年的变化的情况,见《汉书》卷十一,第344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3卷,第37页);《汉书》卷十九上,第724—725页;《后汉书》卷一下,第79页;《后汉书》(志)卷二四,第3557、3560、3562页。
③ 《汉书》卷七,第217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卷,第151页);《汉书》卷六八,第2932页;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118页。
① 《后汉书》(志)卷二四,第3557页以下。关于前汉设置这些官职的材料,见《汉书》卷十九上,第726页以下。
① 《后汉书》(志)卷二五,第3571页以下。
② 即高帝和光武帝。祠庙的位置见毕汉斯:《东汉的洛阳》,载“远东古文物博物馆通报”,48(1967),第54页以下。关于早期为已死的皇帝建立的灵庙数的增加和减少的情况,见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179页以下。
③ 关于灵台的结构和历史,见毕汉斯:《东汉的洛阳》,第61页以下;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工作队:《汉魏洛阳城南郊的灵台遗址》,载《考古》,1978·1,第54—57页。
④ 关于阅读和书写的测试见何四维:《作为中国古代法律史料的〈说文〉》,载《高本汉汉学纪念文集》(哥本哈根,1959),第239—258页。关于张衡与他发明的地动仪,见《后汉书》卷五九,第1897页以下;李约瑟:《中国科技史》(剑桥,1954年—)第3卷,第626页。
⑤ 《后汉书》(志)卷二五,第3574页以下。
① 《后汉书》(志)卷二五,第3579页以下。
① 《后汉书》(志)卷二五,第3581页以下。
② 《后汉书》卷六,第272页;《后汉书》卷八,第345页;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37页、第167页注137和注138。
③ 关于武库,见毕汉斯:《东汉的洛阳》,第57页。
④ 《后汉书》(志)卷二五,第3582页。本书第9章《司法当局》。何四维:《汉代廷尉的职能》(即出)。
① 《后汉书》(志)卷二五,第3583页以下。
② 在前汉的官制中,译官属大鸿胪所辖(《汉书》卷十九上,第730页)。关于公元75年有译官存在的记载,见《后汉书》卷四十下,第1374页。
③ 《后汉书》(志)卷二六,第3589页。
④ 《后汉书》(志)卷二六,第3590页以下。
⑤ 太仓见毕汉斯:《东汉的洛阳》,第57、59页。
① 这些官员见《后汉书》卷十九上,第731页。皇帝的躬耕仪式,见卜德:《古代中国的节日:公元前206—公元220年汉代的新年和其他节日礼仪》(普林斯顿与香港,1975),第223页。
② 关于这些财政机构的不同作用,见加藤繁:《中国经济史考证》(东京,1952—1953年)第1卷,第35页。又见本书第7章《中央政府》和第10章《政府和皇室的财政》。
③ 《后汉书》(志)卷二六,第3592页以下。
① 《后汉书》(志)卷二六,第3597页。
② 关于这两个组织有关联的权力及意义,见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143页。
③ 关于中书,见《汉书》卷十九上,第732页;王毓铨:《西汉中央政府概述》,载《哈佛亚洲研究杂志》,12(1949),第172页: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49页。
① 这就是“加官”,也就是授给没有任命任何官职的个别顾问的头衔。《汉书》卷十九上,第739页。
② 《后汉书》卷七,第303页;《后汉书》(志)卷二六,第3592页。
③ 这些苑林,见毕汉斯:《东汉的洛阳》,第80页。
④ 《后汉书》(志)卷二六,第3593页。关于宦官权力的增长和在政府的活动,见本书第3章《宦官的作用》。
① 皇帝与他人服饰的详细规定,见《后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