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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7部分

剑桥中国史-第377部分

小说: 剑桥中国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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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以上所引的这本书仍然具有历史学术价值,它研究了133个生活在元代中国有色目人背景的男男女女,他们汉化了的生活以及他们的成就。特别使作者感兴趣的是儒教(对中国的道教和佛教也略有述及)的主张具有的说服力,但这不能充分反映这些人文化适应的全貌,即他们既能够在文化上双元或多元,又有能力生活在说蒙古语、突厥语或波斯语的统治者及其同伴的世界中,还能在文明的中国社会中起作用。在某些事例中,他们被中国文明所吸引,能够完全掌握其形式与内容,这些似乎总是在显示中国的优越感。很自然,这对于元代和元以后的汉人来讲总是一个满意的观察,而且这其中确有很大的客观真实性成分存在。但是,当代历史学家们也能够在那些记载中看到其他的含意。
毫无疑问,中国文明对于草原民族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在辽代统治(906—1125年)的两个世纪中,契丹人设法使他们的部落贵族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双元文化,而普通的契丹人则仍然在这个文化进程之外。可是,虽然契丹人在智力活动上达到很高程度,也掌握了汉人的高层文化,但他们仍旧是“草原民族”,并没有完全脱离他们游牧生活的价值观。征服了契丹人的女真人,领土的大部分也是在中国的北部,开始时模仿契丹人的双元文化,但为时很短。契丹人的领土上只有很小一部分是定居世界,而女真人则统治了几乎半个中国。女真人很快进入了他们生活方式的过渡阶段,热衷于适应汉人的规范,在这一过程中,他们丧失了自己的语言和他们原有的几乎全部文化,虽然还保留了一些女真制度特征以及他们的战士气质。
在汉人的所有北方邻居和征服者当中,蒙古人受定居文明的影响最小,不管在中国还是在欧亚大陆的其他地方,他们与定居民族接触时都是如此。在中国,他们几乎没有表现出契丹人那样的对精英文化的适应,①更没有表现出女真人那样的全面汉化。这使得他们在某些方面是强大的,但也使他们更加依靠色目人的帮助来使自己与其汉人属民沟通,执行日常管理工作。在成吉思汗以后的将近一个世纪中,很少有蒙古官员学习说汉语,学习读写的就更少了,虽然在元朝末年学习的人数有所增加,但元末在中国做官的蒙古人和色目人仍有人不识汉字。元仁宗(1311—1320年在位)以后的四个蒙古皇帝中有三个懂一些汉文,①但并没有成为他们人民的榜样。对蒙古文化的自信和对草原生活价值观的深深依恋,导致他们远离汉文明的诱惑,而并非他们缺乏学习的能力。
色目人,也就是西亚人,他们的社会地位很高,在行政管理上受到充分任用;蒙古人信任他们,知道他们为了保住在中国的地位就要完全依赖他们的主人。取得财富的足够机会并没使色目人独立,他们的处境也是困难的。一方面,为了使主人满意,他们必须完成分配的任务;另一方面,为了完成任务,他们必须学会怎样在中国社会中运转自如。他们是真正的中间人,总是需要与他们的上级和下级打交道,在二者的文化之间转换。他们中很多人都懂多种语言,可是在他们的蒙古主人和汉人属民中,懂几种语言的人却十分稀少。比如,户部的一位畏兀儿官员,在朝廷要使用蒙古语,在衙门或是社交场合与他的色目人同事交谈时,或许用波斯语或者阿尔泰语系的另一语言,他还会发现,如果他能读汉文公文,或至少能直接与他属下的书吏交谈,那一定是最有用的。这后一种情形在13世纪时还不普遍,但到14世纪已经变得很正常了。
上面所引的陈垣的研究表明一百三十多个西亚人不仅能够使用汉文,他们还对传统的汉文化有出色的造诣。这之中有画家、书法家、诗人、剧作家、经学家和典型的学者—官员。他们应被视为居住在中国的西亚人社会的最值得注意的例子;至于那些不太引人注意的例子——有些人的成就没有被记录下来,但他们能够在中国文化背景下工作——则有成千上万。我们可以看到,几十年过后,这个中间群体事实上与汉人精英在感情、特别技能和文化观念等方面靠得更近了。
到14世纪中期,蒙古朝廷显然已不能再对西亚人的前途提供可靠的保障。他们中的很多人当然不愿意返回内亚或西亚的故土,所以他们全心全意地愿意成为中国人。对于这些人的功劳,汉人一般是不持偏见的,甚至他们宁愿将此解释为中国文明优越的证据。对于卷入这种局面下的很多外族人来说,留在中国是在那些不够完美的出路中比较好的选择,虽然不是理想的解决办法,但也实际可行。这些移民的子孙,特别是经济上富裕的那些人,在他们移居的土地上应该是很出色的,这一点无需我们这些20世纪末的观察者作特别的解释。过去中国人对此非常感兴趣,并以此来强调他们文化的优越,这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1368年明朝军队到来之前,蒙古人连同他们的朝廷撤走了。有一小部分人永久地留了下来,他们大多是驻防军的士兵,在他们军事长官指挥下这些人生活在一起,是没有汉化的蒙古人,这时他们归属于新的明朝军队。①而这时大批离开中国而重新加入他们草原同胞中去的蒙古人,其生活方式上也没有因为他们在中国的经历而有什么根本的改变。
我们不大了解当时在中国的色目人是什么情况。有一些人随着蒙古朝廷撤到了哈剌和林,但是很多人,可能是大多数,留在了中国。仅仅靠取个汉名,他们就可以在那儿安家,逐步地被完全同化,因为从其体貌来说已没有什么显著的区别。其中有几位在元明过渡时期非常卓越,明朝的开创者曾赞扬他们能够效法儒家行为效忠于衰落的元王朝。他们被树立为榜样,以此来羞辱那些在非常时期表现不那么好的汉人。文献中没有记载西亚人在多大程度上还保留着他们原来文化的因素并以此来丰富他们周围的汉人的生活。可是有一点是清楚的,这两个精英群体——法律上的精英色目人与事实上的精英汉族文人——在开始时即使没有公开敌对,也是相互怀疑的,他们在文化上的立足点是不同的,但是慢慢地他们互相吸引,最终合并成社会的一个精英阶层。我们可以设想在这两个社会的普通老百姓中,这种类似的过程也是同时发生的。
① '787'陈垣:《元西域人华化考》,英译本,第287页。
① 但是应注意萧启庆对早期蒙古人儒化的研究,'858'《元代蒙古人的汉学》(参看715页注①)。
① 傅海波和吉川幸次郎都强调了这一点,见'122'傅海波:《蒙古皇帝能读、写汉文吗?》;'557'吉川幸次郎:《元代诸帝的文学》。
① 蒙古人离开后如何在草原重组他们的社会还不清楚;虽然不是有秩序地全部撤退,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显然返回了草原。见'447'司律思:《洪武朝中国的蒙古人》,第5、6章等。
社会阶层:中等阶层与平民
军户
关于蒙古人通过从法律上划分社会四等级以及通过划分固定世袭职业的户籍登记制度来基本上改变中国社会等级的问题,已经讨论过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努力创造的八十多个世袭的职业户计,将整个社会都囊括了,实际上是要将这些户计封闭起来,互不相通,而只是各自与政府保持特别的关系。其中军户和匠户这两类户籍对蒙古国家具有特殊的战略意义。这两个职业值得进一步讨论,因为他们可以使我们了解一下普通人民的生活,而且对于这些战略上很重要的社会群体的研究揭示了在中国的蒙古人在社会管理上面临的问题。
在元朝以前很久就已经确定了一条原则:中国文官政府一般应该从社会上的普通百姓中征募兵员,以组成军队。但是却没有形成一个行之有效的稳定的制度确保这一原则的执行,这与为充实文官官僚政府而训练和招收人员的越来越有效的制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宋朝在意识形态上是反军事化的,但又处于最紧迫的军事需要之下,于是进行了不断的实验:专业化的禁军、募兵,偶尔使用非汉人士兵的边疆驻防军,以及乡兵。到宋末它的募兵制度特别成问题,已经被逃避征兵、开小差以及行政腐败搞得窘迫不堪。所以,虽然我们可以说存在着一条长期采用的原则——民—兵服务于军队,军队由文官进行非职业化控制——但是宋朝的经验很清楚地显示了在中国的传统中太缺乏组织军队的成功范例。
对中国形成致命威胁、源源而来的草原侵略者们(宋朝与之斗争了3个世纪)恰恰相反,他们是社会军事化的,但行政制度却很差,几乎不存在。所有14岁至59岁的男人都是战士,他们的军事地位是世袭的。在中国历史上的敌人之中,蒙古人尤其实现了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高度军事化,它的整个社会都是流动的,随时可以用于征战,每一个人、畜随时都可以直接为军事服务。除了战士以外,他们几乎没有别的职业,他们知道自己是世界上最好的战士。所以并不奇怪他们自信其世袭军事职业的模式是成功的,并试图将这一模式推广到他们统治下的所有其他社会中去。
蒙古军事力量的这个特征正好填充无法解决的中国制度上的缺陷。也许并不奇怪,在蒙古人努力把他们的军事制度照搬到中国来的一个世纪以后,在1368年把蒙古人赶走并重新执政的汉人也倾向于保持这个制度。蒙古制度将军户分为四类。①第一类就是“蒙古”军户,第二类叫做“探马赤”军户,即蒙古草原南方一带的蒙古人以及与他们联系在一起的其他草原游牧民。①另外两类是汉军(基本上是在1250年前那个征服阶段中投靠蒙古一边的汉人)和新附军(在13世纪70年代征服南宋时招附的)军户。这些军户的地位和待遇是不同的。
在强加给中国的军事统治的一个世纪中,蒙古人保持了世袭军户的编制,他们自己社会的大部分人都属于这一编制;在征服过程中所吸收的色目人中,他们也推行了类似的编制,很多色目人都被带到了中国。蒙古人在汉人中也大量征兵,并在汉人人口中组织起类似的军事单位作为他们的补充力量。②早在1232年,窝阔台在中国北方战场的将领就有权将汉人军阀的队伍编到蒙古统帅之下,称他们为千户或万户,这样他们就与蒙古军的组织相像了,被征服的人口也被分为民户与军户。根据1241年官方的统计数字,那时中国北方的军户占总人口的1/7,有一些地区比例高达1/3。③显然,由武装起来的汉人组成的汉军是在中国的蒙古军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汉军的组成从对中国北方最早的征服时就开始了。④在北方,有一些汉人情况不同,他们曾在金朝的骑兵队伍里作战,或者经历过与草原军队对抗的战争,他们在很多方面与蒙古人相同;由于相似的社会经历,他们可以与蒙古人并肩作战。但是他们在汉人士兵中并不具有代表性,大多数还是来自乡村的农民雇佣兵。
“新附军”是13世纪70年代吸收到蒙古军事机器中来的宋朝投降军队,以蒙古人和色目人作为他们的将领。他们被派到忽必烈东亚征战的各个前线。没有他们,蒙古人对人力的需要就难以满足。在70年代征南宋以及后来征日本、征爪哇的战争中,忽必烈的水军完全由投降过来的汉人和高丽人组成。在一些地区,当地的民兵也被编进军队系统,或者留在本地维持秩序,或者补充到主要战场。
所有这些武装起来的汉人都被划分为汉人军户中的两类;每一户总是要保持有一名战士在军队,世代如此。军户是受优待的,他们可以免除一定的赋役,并领到生活补偿、钱粮奖赏。在普通汉人百姓中,军户相对来说有些特权。但是与此同时,他们又必须提供在役士兵,如果其逃跑、被杀或死亡,他们必须再提供一个人顶替他,这成为很沉重的负担。
这种军事制度的最主要的特征是:世袭身份;在与政府的关系上一般是脱离社会的;通过地区和基层的军官直接隶属于枢密院。如果我们不去看中国社会的性质,那么用这个方法来解决当时军事上的需要还是有其管理逻辑的。这个制度一旦建立起来,在元代一个世纪的历史中就一直在起作用。它的不足之处随着时间的推移日渐明显,也遭到越来越多的批评,但从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制度上的僵化成为忽必烈朝以后元代历史很多方面的特征。
从一开始,这种军事制度就是与中国社会意识形态与组织结构的倾向背道而驰的。中国的男人很少愿意当兵,如果他们被限制在这个受人轻视的职业中,他们常常想办法逃避。对这种职业身份的优待并不能抵偿他们所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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