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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红鞋的血咒-第31部分

小说: 红鞋的血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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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泪水莹莹的眼光看着她,仿佛有什么话要说。
  她只觉得这一切有些不可思议。mrbig却依旧缠着她,说要同她结婚生孩子,叫她不要在这个圈子里混下去了,不如唱歌给自己家里人听。小雪其实也是喜欢他的,但是她也不想放弃现在这花好月好的一切。mrbig说要上她家去,又不知道哪根筋不对了,非要看她小时候的照片。这一看,问题就出来了。小雪在那老相本里,看到了她从来没有注意到的母亲,30岁时有些胖的母亲,17岁时好看的母亲。
  小雪发了疯地向公司跑去,她仿佛听见,那转角处响起了彭彭两声,就什么都消失了。等她跑到的时候,只有那只小狗孤零零地对着空气发呆。她手里依旧捏着那张照片,照片里。母亲是30多岁光景,却有一点点白发搀杂在黑发里。她想起为什么她见过那张脸了,六岁那年,她打破了家里的大花盆,那张熟悉的脸却并没有责备她,只是温柔地问她“玻璃有没有扎到脚。要照顾好自己啊。”那是母亲,30多岁时的母亲,原来就是那个妇人,她却没有说一声“对不起。”
  照片后面,有一行小楷字:亲爱的女儿,我们家族的秘密相信你也知道了。50岁一过,我们就越来越年轻啦。只是这年轻的日子好短,不需要两年的时候我们就一岁岁倒退,最后只会留着一团空气。不忍心当面告诉你这件残忍的事情,因为当初是我执意要把你生下来的。好好照顾自己,最爱你的母亲。
  小雪抱着那只小狗,摇摇摆摆地走回了家。她想,是时候退出这奇怪的娱乐圈了,是适合和mrbig好好生个孩子了。她想在有生之年,多照顾她一天,哪怕那个小东西爱闯祸。这时候,小雪知道母亲没有怪过她,不会怪她没说那句“对不起”,母女没有隔夜仇。母亲从来都没有离开过她,那个守护着的妇人也好,流着泪的小姑娘也好,都像空气一样,永远紧紧的包裹着她。

☆、店员小姐

  生活,一向由自己来造就。
  店员小姐
  项斯微
  杨志新天生就风流成性,无论是傲慢的gucci小姐,或者是干练的g…star小妹,大it小it的那些莺莺燕燕,女人嘛,关上灯之后,除了手感之外,其他的倒没有太多的分别。胖一些,瘦一些,又或者是穿这着一样专柜的制服,到头来,又有什么真的分别么?连快乐都是一模一样的。店员小姐,就是他这一生最好的朋友,也是他最好的伴侣。
  杨志新是从来都不缺钱的,他只是没有朋友。父母留下大笔遗产,就死了。据说是和亚洲船王很有些沾亲带故的。但是父母的脸也都不认得了,从20岁那场车祸开始,他就不记得人的样子。最多能保持的记忆,只有一天。别的都不会忘记,唯独对于脸孔,身材,这等等数据,模糊的要命。花园里来散步的黑狸花猫,他依然远远就能看出头顶上的花纹和花园外面那只有什么不同。但是对于人,就是记不住。开始还用那种方法,当别人打招呼的时候,还假装回答”你不就是……,记得记得。”中间的省略号,等别人自己来填补。但别人填补的多了,终究对这一句话起了疑心。以为他是傲慢,从来不用心纪录脸孔和名字。从此后,他只能和店员小姐做朋友,每周日去购物,搭讪不同的专柜,把所有品牌都买个遍,再顺便带店员小姐回家。杨志新保留购买的衣服标牌,按图索骥。中山公园的龙之梦,就只剩下quicksliver一家没去过。要不今天尝试一下?
  夜里,当阿欢躺在杨志新身边时,她以为他睡着了。其实杨志新在暗中好笑,专柜小姐为何都如此水性杨花,只不过几个眼神,几个潇洒的刷卡动作,就把她带了回来,一夜承欢。明天一早过后,不仅他会把她的样子忘记的一干二净,就连这位小姐本身,也不会记得他吧。他却发现阿欢偷偷摸摸地起床了,打开抽屉,翻找他收集的那些标牌。他心想,今天的这位小姐真是奇怪,难道还把工作带到家里来。明天,明天记得要把quicksliver的标牌也放进去。龙之梦从今以后不再踏足。
  阿欢却看着这个自己每周都要来过问的抽屉,又有点黯然神伤。龙之梦的工作才做了没多久啊,他又要换新的百货商店,他的笔记本上,写着青浦的奥特莱。那么远。最近工作不好找,也不知道奥特来的店长要不要她,但是,有什么别的办法呢?如果20岁那年,杨志新没有救下她那只头上有花纹的黑狸花猫该有多好呢,卡车,应该就不会把他的脑袋里面撞掉那么一小块了吧?而,她也不会就这样把眼神盯在他的身上,从此再也不能拿开,然后,当一辈子的店员小姐吧。

☆、融绒

  这一只猫,能够幻化成怎样的美女?
  融绒
  项斯微
  自从自己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盛玉就觉得有些不对劲。
  原来她也是很喜欢融绒的,融绒雪白的长毛,再加上头顶上三根浅浅的黑条纹,以及鲜嫩的粉红色的小耳朵,都是那样的可爱——除了前段时间的发情让人有点烦恼。但现在转眼间就到了夏天,那种一天到晚蹭着地面或者抱着老公卢敏的小腿发嗲的症状也过去了,她依旧是一只可爱的小猫咪。
  可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啊。她,盛玉,已经怀上了卢敏的孩子。他们的孩子,可是一天天在肚子里长大起来了啊。虽然说已经去做过弓形虫检查,结果并没有什么异样,但有一只猫在孕妇的身边,总归是不大妥当的。公公和婆婆已经说过卢敏好多次,他就是不肯把融绒送走。难道,孩子的健康,还不如一只猫吗?
  确实是不如的。自己在家的时候,卢敏会把融绒抱起来玩耍许久,还花大价钱带它去外面洗澡美容修剪长毛;自己不在家的时候……盛玉就觉得更加不对了,最近怪事连连,洗衣机里,多了很多猫毛,粘在衣服堆里属于自己的那几件高贵的衬衣上的,可是,自己穿这个高贵衬衣的时候,是从来不会靠近融绒的,难道是谁穿了她的衣服么?而且融绒从发情到不发情,算算看也很突然。并且,在自己怀孕之初,还对夜晚的生活有种种索取的丈夫,也忽然变得懂事了,仿佛整天都很知足似的。
  一时间,盛玉有很不好的联想,她想起小时候那个著名的故事《田螺姑娘》,土是土了点,可未免不会发生在真实的生活中。要是融绒真的会幻化成人形,那自己该怎么样去拯救这个家,和孩子的未来呢?
  正忧心着,盛玉回头去看,竟发现老公也沾染了融绒的习气,开始用那种很特别的方式打起哈欠来,使得他眼角的那个小疤都发起亮来。而融绒的眼睛里,仿佛也有了几分灵性似的,竟然略带怨毒的看着她,看着这个曾经也很宠爱它的女主人。
  莫非是最近全球气温爆炸,所以一切动物,都开始有了变化。盛玉害怕着,但为了孩子,她也终于在一次丈夫抱着融绒外出之外,小心翼翼地躲在了柜子里。她倒要看看,这一只猫,能够幻化成怎样的美女,把卢敏的心完全地给夺走了。那么,她一定要找到她幻化的密码,把它杀死在猫的形态之中。可能战争会有点难,但为了孩子……
  正思考着,“他们”回来了,盛玉把眼睛贴在柜子的缝上,惊恐万分地等待着融绒幻化。
  融绒依旧还是老样子,懒懒地打了个哈欠,长长的尾巴蜷曲在身体旁边。
  没有变……没有变……
  盛玉松了口气,果然是孕妇多虑啊。再往旁边看去,她突然发现,融绒的身边,多了一只白猫,成年的白猫,也是懒懒的样子——她哆哆嗦唆地看过去,那只猫的眼角,闪闪发亮。
  盛玉摸摸自己的肚子,涔涔地流下汗来。

☆、云海聿弓缘

  第二天,聿弓被人发现在一个沙滩上。他还活着,可是他已经不是一个男人了……
  云海聿弓缘
  项斯微
  聿弓生平最爱大排挡,尤其是大连海边的大排挡。
  原因相当简单,海鲜路最尽头的那家大排挡,老板娘相当漂亮。皮肤白皙,身材火辣,拥有相当完美的胸型——聿弓是一个画家,自然会格外关注女性曲线。而且她相当沉静,总是在排挡边微微笑着,并不象小红大排挡那样,老板娘涂只抹粉站在门口对着来往的游客说:来啊,来啊。
  聿弓是到大连出差的,他看得出小红对自己有意思。可是一连三晚,他都光顾了云云大排挡。就连沉静的老板娘也忍不住多看了这个一米八的高个子男人几眼。看得聿弓魂飞破散。
  很勾人的眼睛,只轻轻一扫而过,却象从里面伸出了许多只小手,把聿弓王她身边拉。第三晚,聿弓拖延到了凌晨三点,一杯接一杯。“再来份海胆蒸蛋。”海鲜池里,各色活物在扑腾召唤。
  巧的是,最后这碗蒸蛋,是云云自己端到聿弓跟前的。“要再加一份红烧章鱼吗?”云云建议道。
  聿弓不喜欢吃章鱼,在成为画家之前他最好的功课就是生物。章鱼夫妇的性生活总是让他觉得异常恶心,因为雄章鱼总是连命根都不要,“雄章鱼往往在性爱结束后将自己的命根也留在雌性的体内”,当生物老师讲到这一课的时候,所有的男同学都报之以藐视的深情,聿弓也不例外,除了章鱼之外,他还讨厌许多海洋生物。
  但是既然云云这么说了,他连连点头。海风吹过,云云更美了,白皙的皮肤闪着银色的光芒。“来,我给你夹。”虽然只是很轻的一句,但是聿弓醉了。他把头靠到了云云身上,她的身上,有海风的香味。
  聿弓的眼睛迷醉了,“你再吃一点,再吃一点。”云云又给他喂了两口,伙计们都沉默以对,难道这才是真实的云云,和小红一样?可是聿弓心急,他管不了那么多,他把筷子从云云那里夺走,“我要为你画一幅相,我们走吧。”
  可是云云生气了,她的粉脸在发光。你必须吃掉。
  聿弓不知道为什么,但依然照办。看到聿弓一点点吃完,云云才眉开眼笑,这才乖嘛。
  卧室里,摆着各式各样的大海动物的标本,大概大连的女孩子都这样子吧。可是云云两条手臂光滑的不象样子,在聿弓身上缠绕。“不要。”聿弓被云云累的喘不过气来,酒醒了一半。云云的手在四处滑动,一条,两条,三条……
  聿弓彻底醒了。昏暗灯光下的云云,看起来足足有八条手臂。在房间里舞动着舞动着。“你知道,你刚才吃的是什么吗?那些家伙,都是我吸引来的,我每天晚上游向大海深处,每天白天才回来,你知道,我的大排挡为什么生意总比小红好吗?我总是更加卖力,游得更远。可是表哥,表哥竟然……”
  “我恨他,我恨我表哥。本来,我也是不卖章鱼的,我们只卖别的更小的,更弱的东西,但是小红,小红竟然敢把表哥抢走。”
  “所以,今晚的最后一个菜好吃吗?”云云发疯似地逼问聿弓,“我知道小红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就喜欢上你,她怎么可以背叛表哥!”
  “我……你……”
  聿弓此时早已瘫软在地上,“可是,可是,你让我吃了你表哥?”聿弓想吐。尤其是再次看到了云云光亮的皮肤,此刻的云云就像一个巨大的网,扑面而来。
  “而你知道,我们的种族的特征是什么吗?”云云狞笑着。

☆、浪漫假期

  书上说的,果然是不能信的……
  浪漫假期
  项斯微
  每年的国庆假期敏敏都要离开这个浮华的大城市,回到自己的家乡去。所以,那只跟随了她三年的猫咪小P又成为了问题。去年,敏敏和林源的感情还很好,林源欢欢喜喜地买了机票陪她回家。林源是这个城市的人,他的外婆就每隔几天来给小P喂食换水。
  敏敏一直以为他们会这样好下去,她很快,也会成为这个城市的一员。当然,对此她并没有特别的想法,不像周围的那些人,把这个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敏敏从来就不是一般的女生。
  但她和林源在一年之内就疏远了。总觉得没有当初那么爱了,但也许,这就是恋爱的一部分吧,敏敏从书上看来的,热恋、疏远,到再度回归,这样才会走到最后的稳定。于是她搬出了林源的家,回到了自己几年前买的小房子里。林源有时候会来看她,有时候不会。
  是时候收线了。她温柔地打电话给林源,拜托他帮忙照顾小P度过这个假期。林源的声音自然是讨好的、满腔热情地,却并没有提和她一起回家的事情。七天假期很快过去,其实在自己的那个家里,和爸爸还有一堆他做的机器呆在一起有什么愉快的呢?所以她从懂事起就离开了那个有家的城市。回到浮华的大城市,敏敏迫不及待地把小P接了回答,林源的态度仍旧是讨好的,放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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