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鞋的血咒-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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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茫然地睁开眼来,噩梦?不,那是一个虽然苦涩不堪却令我宁愿沉睡不愿醒的爱之梦,但我又如何对丈夫启齿?望着他一脸的焦虑和忧伤,我心中忽觉不忍,轻轻抚一下他的脸说:“文革,你有白头发了……”
他的头一低,眼圈迅速红了,掩饰地站起身问:“你要不要喝水?”说完不等我回答转身兑了一杯水过来,先在自己唇边试一试,这才一手搂着我的肩将我扶起,另一只手将水送至我唇前:“有点热,慢慢喝。”
我心一震,脱口轻呼:“子仪!”
“子仪?”丈夫的手一抖,奇怪地看着我:“你怎么知道这个名字?”
我自知失态,窘得满脸通红,却仍是大吃一惊:“你知道子仪?”
“当然,这本是我爷爷给我取的名字,后来‘文化大革命’开始,爸爸为了表示革命就给我改了名字……”
我瞠目,恍然大悟,子仪,原来子仪就是我的丈夫!我们果然再世重逢,且终成眷属,子仪一直都在我的身边,却被我一再忽视。
我想起每每午夜梦醒,总是可以听到文革均匀平稳的呼吸,想到沿着海淀南路追溯回忆却看到丈夫已守在路口,想起海岳开襟我呼唤着“子仪勿忘我”,一抬头看到了他含笑的脸……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我始终以为子仪是失落于前世的一段不悔的错误,是我穷尽生死不能得到的挚爱,我竟不知旧梦早圆。梦已成真梦已残哦,我怎将天堂错过?
“子仪……”我流着泪握住丈夫的手,前世今生在这一刻合二为一,我们突然都变得透明,将彼此看得清清楚楚。这一刻的了解足够我们度过平和美满的一生,而我的一生即将结束。
“子仪,如果有来生,请记得与我重逢,让我以一生的爱报你,直至生生世世……”
☆、三生误
13岁,23岁,33岁——每隔10年,我都会在错误的时节,与对的人相逢,这究竟是喜,还是悲?
然,历史终究无法改变,也许我们只有期许来生……只是,不知来生,我们可会第四次相逢?
三生误
西岭雪
我第一次见到何未来只有13岁。
在那一年,我的母亲去世了,我从此成了一个沉默孤僻的女孩,最爱的去处唯有清静冷寂的墓园。母亲的墓碑旁百合盛开,我童稚的易感的心在百合的芬芳里得到些许抚慰。
一天,我在学校受了委屈,又一个人来到母亲的墓旁哭泣。繁星满天,月华如水,我在月光下倦极而眠,朦胧中觉得有人为我加衣,睁开眼睛,我看到一个30多岁的男子含笑地站在面前。
他说他来自未来世界,是穿越时间隧道来我们的时代做研究的,为不受打扰,研究基地就设在人迹罕至的墓园。他温和地问:“小女孩,你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种地方呢?”
他的声音里有一种令人心恸的温柔,我不自禁地流下泪来,把所有的委屈向他倾诉。
我们渐渐成为好友。他姓何,在他们的时代人们已不用名字,于是我称他“何未来”。每天一放学我就背了大书包往墓园跑,在他的指导下做功课,听他讲故事,说笑话,母亲去世后,这是我第一次又展开笑容。
一个月后,何未来说他要走了,我苦苦挽留,未来告诉我:“我们穿越时间隧道而来,能量仅能维持一个月,如果愈期不归,就会以一天等于一年的速度迅速衰老。但是你放心,等你长大以后,我一定会设法再来找你。”
未来走了,我重新归于寂寞。日子在等待与思念中一天天滑过,我长成一位23岁的美丽女子,在报社做了新闻记者。
23岁,已隐隐知道情为何物,为此我更想念未来,他是尘世间唯一值得我爱的男子。
秋天,我同一位好友去北方采访,写下洋洋洒洒近万字长稿。好友自告奋勇代为传真回总部,然后次日称家有急事提前赶回。我不疑有他,买了许多水果食品赶到车站给她送行。好友与我热烈拥抱,我不习惯过分的热情,但仍感动于人间有爱。自母亲去世后,我太过缺乏温情,所以格外珍惜一切的友爱。
两个月采访结束后我回到报社,赫然见我的大稿署着好友的名字,而她已因采得独家新闻荣升部门主管。见到我,好友以她一贯的热烈拥抱着我在我耳边低声说:“可能是因为我代你传真他们搞错了以为是我写的稿子我想稿子吗反正是两个人采访的署谁的名字不一样就没有更正你不会介意吧对了你从明天起调到副刊部工作大家都觉得文艺版更适合你来编。”
话已被她说尽,我无话可说,木然地转身走出办公室。这一刻,我只希望远远地走开,远离人群,远离一切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
我来到母亲的墓园,那个人类最拥挤却最安分的地方。这时我看到母亲墓前的野百合,还有百合花旁的何未来,他竟然两鬂斑白,皱纹横陈,宛然已是年过半百的老人,但我还是一眼认出了他。
未来,他终于回来了!
我抓住未来的手痛哭起来,他抚摸着我的头发慢慢告诉我:他已经来了两个多月了,因为找不到我,时间过了仍不肯离开,结果迅速衰老。不过他庆幸自己终于在晚年见我一面,而且他会有机会看到我成功。
成功?我不解。未来笑笑说:“你不是调入副刊部了么?这更有利于你锻炼自己的文笔,你会成为一个名作家的。”原来他已知道一切。
他来自未来世界,我们所有的“将来”对他都只是“过去”。我在他的安慰下心情开朗起来。
就象10年前他指导我做功课,如今他又认真地指导起我的写作来。当在他指点下我完成了自己第一篇文艺小说时,我们快乐地拥抱在一起。这时未来已有80多岁了,他白发苍苍,举步唯艰,欣然地对我说:“这真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我们开香槟好不好?”
我飞跑地去买香槟,再回到墓园时却见未来伏在百合丛中已然长眠。他蕭蕭的白发在风中漫乱地舞着,我只觉心如刀绞,痛呼一声昏倒过去。
我大病,那位口蜜腹剑的好友将我送入医院。我已经原谅了她,未来的爱让我学会宽容一切,可是未来,我用整个生命盼望你热爱你,为什么我们却总是失之交臂?第一次,我是个小孩;10年后,我终于长大,你却已老迈。为什么命运这样地捉弄我们?
住院期间,一位姓李的医生细心照料着我。出院后,他仍常来探望。一年后,我们结婚,又一年,生下一个女儿,我为她取名思何。
我同时以“未来”的笔名在报刊上发表文章,未来的名字渐渐家喻户晓,但没有人知道未来就是我。
我的丈夫李医生为人持重,对工作对家庭一丝不苟无可挑剔,然在他的身畔我常常觉得孤独。我们很少交谈,我把所有的话都借我主人公的口说出。我曾尝试让丈夫读“未来”的小说,他看不到一页就昏昏睡去。我独自站在窗前,心中充满难言的孤寂,月明中天,万家灯火,我在午夜思念未来至泪流满面。
我仍频频出入墓园。
在我33岁生日那天,我又来扫祭母亲。却见墓碑旁摆放着一只巨形的生日蛋糕,旁边且倚放一瓶法国香槟。是未来!是未来回来与我开香槟以偿前生宿愿么?我眼眶濡湿,只见未来自百合丛中缓缓走来,剑眉星目,沉着儒雅——他又回到我们初见时的模样。
我们终于相逢在合宜的年龄,把握住彼此生命中的最佳契机!
未来所在时代的科技又进步了,他已经可以带我去他们的世界,只是在走之前要接受一个月的训练。我快乐地流下泪来,我们终于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我回到家向李医生辞行,他呆住了:“我们一直过得好好的,你为什么要离开?”我不语,搬出大摞未来丛书的手稿,丈夫全明白了:“原来,你就是未来,我早该想到的,我对你的了解太少了。”
丈夫终于答应放弃我,唯一要求是让我们全家再好好相聚一天。
我们全家到郊外野游,丈夫替我拍了大量照片,又摄了象。我们一直玩到夕阳西下才兴尽而返。我为女儿买了许多衣物糖果,告诉她妈妈要出一次远门,但我会尽量常回来看她。我已决定,到了未来的世界,我一定要尽快掌握穿越时空的技术,常回到现代看望女儿。哄着女儿上了床,我踏着冷月清辉一个人悄悄离开了家。
我终于可以时时见到未来,但我的心却仍觉空落。在未来世界的研究基地里,我一日比一日思念女儿,常常喊着思何的名字自梦中惊醒。
一个月训练期满,未来要带我起程了,我却向他提出再看一次女儿。未来深思地望着我,眼中写满沧桑与无奈。他递给我一封信:“如果你不能在午夜12点以前赶回,就打开这封信。”
我不明白短暂的分离为什么会使未来看起来那样伤感,他并不是一个小题大做的人。但是我已无暇多想,只是归心似箭。
轻轻推开熟悉的家门,我顿觉感慨万端。旧日生活的点点滴滴涌上心头,我发现自己的肉骨凡胎原来有如此多的牵系。循声走进客厅,我看到丈夫抱着女儿躺在沙发上睡着了,电视机开着,正在放我们一家三口郊游时的录相,四面墙上贴满了丈夫为我拍摄的照片。泪水一下子涌了上来,从今以后,他们就要靠这些回忆过日子了么?只为我要奔向“未来”,却将他们锁进“过去”,这是否太残忍?
我想起自己小时候,难道我也要思何做一个没有母亲的女孩,在孤独和忧郁中长大吗?我俯下身亲吻女儿的脸蛋,泪水一滴滴落在她娇嫩的小脸上。
思何醒了,搂住我的脖子哭起来:“妈妈,我好想你。”丈夫也醒了,他感伤地看着我:“你是回来探望女儿的吧?”我摇头:“不,我出远门回来了。”丈夫一脸惊喜,我们一家三口拥抱在一起,我的心忽然安定。
午夜,万籁俱寂,我在星光下打开未来的信。原来,行期就是今夜12点,此刻他们已回到未来世界。
未来在信上说:错过了的就不再是缘份,只是他不甘心,一而再地穿越时间隧道希望与我相逢,可是一次又一次,我们相逢在错误的时节,历史终究无法改变。也许我们只有期许来生,订一个来生的约会。
哦,来生,未来,我们可会第四次相逢?
☆、隔世
她知道他来了,象当初花轿在街亭稍息,四周寂然无声,她却知道,她等待一生的人,便站在轿前。
隔世
叶倾城
碰了面,两下里都怔忡。
事先通过电话的,太紧张了吧,他声音小小,不时停下来喘,正大光明的公事,弄得象见不得人的私情。
她微笑,记忆里浮起个满头大汗的少年。
嫂子要她出前厅奉茶,隔帘看见两三个陌生人,当中一个青年人,频频揩汗,时令分明是农家闲在的深秋。——当下知晓怎么回事,低头托盘一搁,旋身就走。
当晚父母含笑跟她提起,她只不语,就象此刻的一恍惚。他误会了:“那下午三点好吗?我会提前到的。”
又不是第一次采访,他却觉得凡事都是第一遭,按门铃都要无可选择地心思一横,举手如抱新人入洞房,还没碰到,门已经开了。她知道他来了,象当初花轿在街亭稍息,四周寂然无声,她却知道,她等待一生的人,便站在轿前。
客厅极幽静,桌上一杯淡碧的玫瑰花茶,她顺手递给他,“喝一口解解渴。”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当下他只觉是再应该也不过的事了,接过来饮尽,心底忽然一阵怅惘,何年何地,仿佛也受过这一杯茶,是橙红的夕阳下?还是冰雪茅芦?他记不起了。
采访之前,他先说明:“我们是地方性刊物,牌子倒是弱了一点……”她抿嘴一笑,他随即明白她何尝介意这个。她的心悠悠荡荡,回到多年前的桃花春夜,新郎官远远站著,簇新的藏青衣裳,一身压箱底太久的揩痕及新浆气味:“我们家聘礼太少,委屈你了……幸福到极致,是一刹时间,想要嚎啕大哭。
一问一答着,他环顾她的客厅,旧墨旧硕旧笔,沾著人的气味,不是古董,只是家用,样样都眼熟,连屏上绣鸟的断羽也了然於心。
——这地方,他好象来过。一念至此,他呛得咳起来。
便是了,脑海里响彻这样的咳。她忧心如焚,找医生,煎药,陪侍在床边,甚至为丈夫把屎把尿,而道原在屎溺中。人人都看得出他瘦得触目惊心,偏怕他自己知道。戒指松了,趁他睡裹一层红线,没过多久,又裹一层。
卧床经年的病人,忽有一日静静道:“跟你结婚这几年,没给你过过一天好日子,这些日子更是辛苦你了。”
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