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碎片-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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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光……”几近窒息地,将嘴唇移开,脸深深埋在他的颈窝——不愿让他看到自己脆弱的样子,能让他感觉到就好。
第一次,哭得这样畅快淋漓。这是积攒了好久的眼泪。是我早已熟知的味道。我不愿再尝,今天,却宁愿为了他,为了我的心而流泪。
颤抖着搂紧他的肩膀,哭得不能自持。眼泪顺着他的脖颈流下,全都流进了他的衣领里。他也搂紧我的腰,揉着我的头发,脸颊磨蹭着我的脖子。
真好。又能闻到我熟悉的味道了。
令人安心的味道。太阳的味道。
遥光,在我身边。永远都不要远离。
“喂,拜托你一件事。”踢飞一颗小石子,我闷闷地向走在身边的魏遥光开口。
“什么?”
“刚才风太大,沙子刮进眼睛里去了。”
“哦。”他若有所思地应了一声,低低微笑:“明白。”
“谢谢。”本来还想找点话说,却一时想不起该从哪里说起,只好又闷闷地走路。
“树阳……方向不对。”走了许久,魏遥光突然停下来:“医院在那边。”
“我暂时不想回……”突然回过头,看一脸气定神闲站在那儿的魏遥光。
“你……”又对峙许久,我迟疑着开口。
“怎么了?”他心不在焉看着表:“你逃出来不少时候了吧,该回去了。”
“是方言可……”瞬间明白了什么,语气却依旧迟疑:不行,一时还反应不过来……
“啊?”他愣了一下,随即笑笑:“哪里。树阳,你还记得这个么?”他在大衣里掏呀掏,掏出一个小瓶子,举到我眼前。
“这是……”我不知所措地看着他。
“壮阳药啊。”他终于再忍不住笑出来。拍拍我的肩膀,向前走去。
就是这么回事。魏遥光手里拿的,正是我很久以前——还在和他“同居”的时候吃的药。当时被他看到,心生怀疑,偷了药去找方言可化验。结果可想而知:方医生不可能再隐瞒他,于是便和他联合,一起隐瞒我。换句话说,从那时候起,他就已经知道了我的病情。再换句话说:从那时候起,被蒙在鼓里的不再是他,而是我。
转动着手里的水杯,极力想理清思绪。时隔这些天,我又一次坐在曾留下无数回忆的房子里,被告知事实真相。
然而重点不是他发现了我的病,而是他发现之后的反应。他发现的同时也顿悟出我之前种种反常的原因。于是他下了个赌注,赌我什么时候能将这件事告诉他。装着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苦苦相逼,逼着我做出决定。然而我没有。我选择了逃避,选择了独自承担,选择了一走了之。他很生气,甚至绝望:因为我到最后关头也没有选择信任他,依靠他。于是他加大赌本,才出现了今天的场面。
“还好,你终于肯来找我……本来我也没太大把握。万一我赌输了,我就要永远失去你了……”
“你现在很开心?”我突然打断他的话:“因为你赢了,因为我终于来找你,因为我想回到你身边?”面无表情的起身:“不好意思,打扰到你的游戏了。再见。”
“树阳!”魏遥光一个箭步冲上来,猛地从后面揽住我的腰:“不要再这样了……对不起,真的对不起……不要再离开我……我并非真心要伤害你……树阳,我爱你……”
握住他紧紧缠在腰上的手,再也无力挣扎:我知道。只有懂得痛,才能真正了解爱——这是你教我的,遥光。
第四十五章
直到现在回想起那天的情形,我都会有那麽一会儿,以为是做梦而发呆。接著就会痛心疾首地自省:以我的性格,是绝对干不出这样的事情来的。虽然之前已经酝酿了好久,不能简简单单归到“一时冲动”里去,但绝不能说是理智。可能人一辈子都要有那麽几次年少轻狂,做一些有违本性的事。但前提得是“年少”──想想自己的年纪,在用这个理由开脱的话,委实有些丢脸。
那件事所造成的影响不算小。首先,直接受害人是那个还沈浸在即将新婚的幸福中的准新娘。自己的夫君在订婚当日被抢,一切幻想成了泡影。富贵人家的高傲千金哪受过这样的委屈,又哭又闹,寻死觅活,差点又上演了当初“宴会枪袭”的好戏。魏遥光苦笑著说这事儿是你惹出来的,你可别管挖不管埋。话虽这样说,毕竟人家是他魏大总裁的未婚妻,善後的工作还是要交给手段高超的魏大总裁。说他手段高超还真不是阿谀奉承。也不知他使了什麽手段,三下五除二,居然平复了对方的怒气。我後来问他,他也只是笑而不答。然後是方言可。那天我和魏遥光回到医院後,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对我王老虎抢亲式的行为大家赞赏;第二件事是露出比蒙娜丽莎还要优雅神秘的微笑,无比诚挚地说树阳,相信我,我是受到魏遥光胁迫才瞒著你的,实在是逼不得已而为之。然後一溜烟走人,好几天没敢拿著他那把恐怖的手术刀在我眼前晃──万一某个时候我火气上来,极有可能就地取材。方大医生何等聪明,自然要顾忌後果。其实我也没真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毕竟他这样做也是为了我好。但只要想到堂堂方大医生略有些狼狈的擦著眼镜,说什麽今天天气真好呀一类的话,也算是人间一大奇景了。
不过话说回来,今天天气还真的很好。我清楚的记得:去年五月份的时候,大雨中雨小雨,阵雨暴雨雷阵雨,各种式样的雨下了个遍。下得人浑身长毛发霉,恨不得塞了卫生球防潮防蛀。鲜少有像今天这样,春意融融,阳光普照,甚至听得到小鸟欢快地歌唱──虽然目所能及的,只有麻雀而已。撑著床沿,失神地仰著头,看窗外点点阳光:原来已经过了一年了。但要我回想,却多半想不起这一年具体的经历。其实想不起来又如何。我需要记住的,唯有一个魏遥光而已。
“喂,又想什麽呢。”
转头,看见魏遥光笑著关上门,脱著外套走进来。走到床边,鞋子也不脱,懒懒爬上床,从身後揽住我的脖子:“出去麽?”
“我不想动。”摇摇头,向後,靠在他的脖子上:“在这里看也是一样的。”
“随你便。”对著我的耳朵轻轻吹了口气,一个凉凉的东西架到鼻梁上:“用这个看,当心伤了眼睛。”
“哪儿弄的?”抬起一只手,扶正了稍微有点大的墨镜:据说今天上午,将出现本世纪最後一次日环食,中国是最佳观测地区之一。百年难遇的天文奇景,很有观赏价值。更有意义的是:在我行将就木前能得以一遇,也算是三生有幸了。
“还能有谁。把墨镜当日常装备的,你还能想到别人麽?”轻轻亲了亲耳朵,魏遥光搂紧胳膊。
“江凝洲。”提到这个名字,就意味著有人要头疼了。江老大自上次很潇洒地扯下方言可的衣服,既而风度翩翩逃离现场後,我就再没见过他。但没见过不代表不存在。具体时间记不清,唯一记忆鲜明的就是刚刚住院时的某天,方言可带著史上最差的脸色走进来,继而以我的手背为靶子练飞镖。战绩斐然地在我手背上留下三十多个针眼後,脸色稍好,满意地离开。从那以後,罪魁祸首江老大就成了这儿的常客。也是从那以後,我死活也不肯再让方言可给我打吊瓶了。
“他今天也来了?”无聊地问了一句。
“他哪天不来。”魏遥光笑。
“遥光……”
“嗯?”
“你真的不介意?”
“啊,你说这个呀。”魏遥光又笑,手指在我脖子上蹭来蹭去:“我哪有那麽多精力去介意……树阳,和你比起来,这世上已经没什麽能值得我去介意的了……”
“哦。”摘下墨镜,擦了擦,又戴上。
魏遥光不介意。但那是现在。我敢说,当他的手抓住方言可衣领时,他是介意的。而且,是异常的震惊与愤怒。
那天,方言可正在帮我做检查。门突然被冲开,魏遥光一声不吭匆匆进来,一把拉住方言可。一瞬的震惊後,从那双强行压抑怒火的眼里,明了了一切。
方言可自然不会为自己申辩。他只是垂著眼,固执地不发一言。而我的立场,在当时的气氛下,突然变得很微妙。所以,我也只能选择沈默。
打破僵局的,是江凝洲。
他什麽都不顾忌。和我们相比,他是活得最豁达的人。想说什麽就说,想怎样做就怎样做。遇到看不惯的事,皱皱眉,嘲笑一番。然後用他的方式,得到最合他心意的结果。
从某个角度说,他是我们一个物化的理想。我,方言可,安影,甚至魏遥光,在他面前,都无所遁形。无论他说什麽做什麽,到最後没有理由反驳的,一定是我们。
那天方言可很早就离开了。魏遥光默默开门进来,坐在我身边。
我不知道他当时心里是怎样的感受。惊讶也好惭愧也罢,对他而言,结果都是一样的。那就是: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他现在拥有的,只有我。
抱著倒在我身上的魏遥光,一阵悲哀的电流顺著身体传过来。我看不到他埋在枕头里的脸,但我知道他在想什麽。我们都有过独自背负秘密的经历。那滋味是何等痛苦,我感同身受。
为自己而活,就是为自己爱的人而活。江凝洲早已熟知的道理,我们却只有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才能醒悟。
一切善意的欺瞒,一切所谓为对方著想的谎言,在爱与死亡面前,不过是一抖即落的尘埃。尘埃落定,是彼此再无可掩饰的心。
“喂,开始了。”
被魏遥光兴奋的声音打断回忆,我仰头:果然,原本刺眼的太阳中间,突然多出一个圆圆的黑色阴影。
“真的变暗了……”我惊叹。
“是啊……阴影越来越大了!”
“速度太快了吧?”
“地球自转速度本来就很快……快看!把整个太阳都遮住了!”
“嗯……”
突然沈默。我和魏遥光面面相觑。然後──
“不是日环食吗?”几乎是异口同声,先反应过来的魏遥光当机立断,揽住我向後一仰,滚到一边──
“哗啦啦~~~”
亮晶晶的碎玻璃铺了满地。床上,稳稳当当停著一只足球。
“好险……”魏遥光擦了擦冷汗:“明天我就和方言可说,把你转到五楼去……哪个小孩子这麽淘气,住院了还不安分……”
魏遥光边抱怨边向窗下张望。不过以我小时候的经验来看,他能发现闯祸者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算了,别找了。”从床上爬起来:“赶紧收拾收拾……”突然停住,眼睛盯著窗外:“太阳……”
魏遥光顺著我的眼神看去,手里的足球应声落地。
日食。
瞬间的黑暗吞没光明。有些晕眩:那种庄严的压迫感让人窒息。
“如果一直这样……”呆呆看著和暮色完全不同的昏暗天空,喃喃低语:“如果太阳一直这样……”
“没关系啊。”魏遥光听到我的话,微笑著回过头:“因为,还有我呢。”
阴影一点点移动。天空渐渐明亮。终於,在魏遥光微笑的时候,光明重新绽放。
几不可察地点点头,安心地倒了下去──方才突如其来的疼痛,似乎随著那抹阴影飘远……
第四十六章
“我看……”方言可皱紧眉头:“把血透次数增到一周两次吧。”
“有这么严重?”魏遥光也皱皱眉。我看他一眼,悄悄转了个身,用被子蒙住头。
活到这么大,几乎是万事不顺,让我不得不认命。偏偏病情发展得十分顺利——住院后,各种不利指标一路飙升,终于在半个月前如愿以偿地达到了它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尿毒症。
生病自然是痛苦的。这点可以从魏遥光的手上、胳膊上、甚至脖子上,深深浅浅、新新旧旧的牙印抓痕得到证明。每次醒过来后看到他新伤添旧伤的手,不由抱怨他的死心眼:看我发病时就不会找衣服被子什么的塞到我嘴里。偏要拿血肉之躯挑战我的牙齿——又没练过少林铁布衫,哪有金刚不坏之身。魏遥光笑着说我要是真练过,你的牙早就一颗不剩了。我很没风度地白了他一眼,翻个身,背着他笑。笑过后,却揪心地疼:他是不想看着只有我一个人痛苦啊。
“肾源……还没有找到。”方言可有些沉重地说。
没办法的事。
刨去那些慎起居保阴精再配合食疗的废话,直截了当地说——透析已经不足以维持我的生命了。除了换肾,再无他法。
但是,如果世间的事都是说说而已这样容易的话,生老病死又有何惧。换肾,简简单单两个字,在我面前,就是转换不了现实。首先,我是AB型血,属于比较稀少的那类。这样一来,范围自然要比别人小一些。不过这个想开了,也没什么值得抱怨的:据我所知,有种RH阴性血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