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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大骑士-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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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心愿!

当房子落成的时候,全村人都来祝贺,老奶奶喜极而泣,让全村人作见证,认下了罗兰这个干孙子!

其实,老奶奶自从鲍勃走了以后,就一直拿每十天都过来一趟的罗兰当做孙子看待,没有想到这个孩子,如此有心,那时的罗兰只不过是个十岁的孩子啊!

本来就善良慈祥的老奶奶,此那以后更是多罗兰宠爱有加,让罗兰也感到一种真正的关心和温情,慢慢地从接替鲍勃的责任,到最后完全把老奶奶当做自己的亲人。

现在鲍勃跟罗兰说谢谢,罗兰当然不会给他好脸色。

鲍勃也不以为意,对着罗兰淡淡一笑,就又一次沉默了下来。

屋子里除了罗兰偶尔的饱嗝和鲍勃独自咕噜噜的声音,就没有别的声音了。

过了一会,罗兰终于打出一个长长的饱嗝,这才舒服地坐直了身子,斜着眼看着鲍勃,用鼻子哼哼出一句话:“什么时候走?”

“后天……”

“咣当!”

鲍勃话还没说完,就被罗兰一脚踹在地上。

“你有病啊?!就回来两天!真神教就你一个人么?!离开你就不行了?!”罗兰吃饱了之后,骂起来更加有劲。

“不是,大哥,您别着急,听我说……”

 第二卷 骑士扈从 第二十章 鲍勃(二)



“早就不让你跟那个阿奎那走,你就是不听!现在让人当傻子一样使,好玩么?还说什么要学习神术,救援更多的穷人,不能让别人也像奶奶一样不得治病,自己奶奶不管了?还去管别人?!”

罗兰越说越生气,上去又是一脚。/  /

“大哥!别打了!你就算是要打死我,也得等我把话说完啊!”鲍勃双手护头,高声叫道。

“嘿嘿……”罗兰让鲍勃的怂样给气乐了,拉了把凳子大马金刀地坐下,揶揄道:“好吧,说说看,到底什么事情能比奶奶重要,我的白袍神甫大人。”

从罗兰看到鲍勃的第一眼,就从鲍勃的服饰上看出了鲍勃现在的身份。

真神教在组织结构这方面设置得相当简单,从最低级别的教众开始,向上分别是神甫,枢密使,主教,最高领导人是教皇。

而通过服饰的颜色很容易区分出信徒在真神教的地位。

教众穿青袍,神甫穿白袍,枢密使黑袍,主教红袍,作为神的代言人的教皇,当然拥有他独特的教皇冠冕。

作为一个势力遍布大陆的组织,只有五级管理机构,这在罗兰看来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但是真神教的教义就是简单朴素,真神教的组织机构也就如此简单了。

因为组织结构的简单,相应的,在真神教内部,级别或者说地位的提升,是相当难的。

很多教众,终其一生,还只不过是最低级的教众,还美其名曰是将一生无私地奉献给了真神。

这种说法,在罗兰看来就是扯淡!

真神教在神祠大陆有多少教众?何止千万!

白衣神甫才有多少个?整个大陆全算起来,一万人绝对顶破了天了!

这是什么概念一千来人里面才能有一个神甫,这种状况下,那得是什么样的竞争?!不说也知道!

鲍勃今年才十四岁,就能穿上白袍,成为神甫,看来这八年以来,他也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头。

“我后天要去雷克雅未克……”鲍勃艰难地站起身来,一手捂着眼,一手捂着后腰。

“雷克雅未克?高加索山?!”罗兰闻言也是一愣,脱口而出。

“是的,高加索山。”鲍勃又强调了一遍,然后略带自豪地对罗兰说道:“觐见教皇,聆听教诲!”

如果鲍勃的手不是捂着淤青的眼眶,估计已经满眼放光了。

“哈哈……大人物啊……”罗兰不知道是嘲笑鲍勃的样子,还是真心替这个朋友高兴,“以后见面,我要叫你枢密使大人了啊……”

鲍勃微笑不语,显然是认可了罗兰的猜测。

黑袍枢密使!

整个大陆不超过四百人的黑袍枢密使!

可以独自掌管一方教区的黑袍枢密使!

有的白衣神甫有可能一辈子都见不到教皇一面,能够见到主持自己生死的黑袍枢密使,就算是到头了。

如果,白衣神甫能够有机会见到教皇,而且还是到圣山高加索正式觐见,那么无外乎两种情况,第一,你惹大事了,这几件事情大到教皇都需要亲自过问的程度。

不过一白衣神甫的身份,就能惊动教皇冕下,这种情况已经好几十年没有出现过了。

另一种情况,那么恭喜你,你觐见完教皇,马上就能脱下白衣换上黑袍了!

“有棵大树就是好乘凉啊……”罗兰无限唏嘘。

鲍勃知道罗兰是什么意思,他依然高昂着头颅,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成功不仅仅是自己教父的成功,同时也是自己努力的结果。

不错,小鲍勃的教父,就是罗兰嘴里把他带走的神棍——阿奎那!

在罗兰的印象中,一身破旧的黑袍,一手干枯的手杖,一手教典,风尘仆仆,独步而来。

什么“神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几句话就忽悠的小鲍勃抛家舍业,跟着他跑了。

罗兰当然对阿奎那没有什么好印象,即使不久之前,阿奎那因为编撰,而被真神教封为圣徒,罗兰也觉得那个老家伙就是一个神棍。

不过,这个老家伙对小鲍勃真的不错,不但为鲍勃洗礼,还收下他作为教子。就算是身为圣徒了,也没有忘记这个唯一的教子。

要不然,以鲍勃仅仅十四岁的年龄,也不可能成为黑袍枢密使。

“是留在真神教总部,还是下派?”罗兰追问道,其实罗兰希望自己的朋友能够回到科尔郡,哪怕是临近科尔郡的教区也好,虽然这只是一厢情愿的美好想法。

“这个不知道。”鲍勃摇了摇头,“不过,按照我教父的说法,留在总部的可能性比较大,分管一个部门,或者别的……下放……估计不行。”

罗兰“哦”了一声,虽然知道只应该就是最后的结果,但是还是有些失望。

想想也对,十四岁的黑袍枢密使就已经够骇然听闻了,要是再主政一方,那个地区的教众不造反才怪。

“等我稳定下来,我想把奶奶接走……”鲍勃小心翼翼地看着罗兰,同时小心戒备着,生怕罗兰对自己又是一顿拳打脚踢。

不在家的八年时间里,罗兰是如何照顾奶奶的,在每次通信之后,鲍勃都知道。八年的相处,奶奶把罗兰当做亲孙子,罗兰又何尝不是将奶奶当做亲奶奶!

现在,自己轻飘飘的一句话,就要将奶奶接走,让这对祖孙分离,以罗兰的脾气,不宰了自己就算是好的。

没想到罗兰竟然没有动怒,还是用自己那独有的吊儿郎当的语气说道:“这听着还是句人话。”

鲍勃暗松一口气,同时又倍感奇怪,罗兰今天是怎么了?

“当时候,你要经常去看望奶奶啊……”

“废话!用你说!我家就住在雷克雅未克,你不接走,两年以后我回帝都,也要带着奶奶一起!”

鲍勃听了之后,一颗心才算真正放了下来,顿感轻松无比。

一想到以后可以和奶奶生活在一起,又能时常见到罗兰,十四岁的少年顿时就兴奋异常。

人一兴奋往往就会得意,得意就容易忘形。

“嘿,罗兰,有件事我憋了很多年了,你能告诉我么?”

“什么?”

“你几月份生日啊?”

“干什么?”

“咱俩同岁,我是二月份的时候,咱俩到底谁大啊?”

“哐当!”鲍勃被罗兰一拳打倒在地。

“老子拳头大!”

 第二卷 骑士扈从 第二十一章 奥古斯丁



罗兰傍晚时分回到了橡树城堡,身边跟着被叫做奥利弗的那条土狗。

这条土狗极通人性,奸懒馋滑,样样都被它学到了极致。

那是罗兰四年前在松树林子跑步的时候,看到刚刚出生的小奥利弗,不知道这么回事,自己一个流落到山林里,而且竟然和一头孤狼对峙起来。

别看刚出生不久的小奥利弗,站都站不稳,面对着孤狼,竟然胆气足壮,一边嘶吼,一边紧紧地盯着孤狼,在对峙中,气势丝毫不落下风!

罗兰顺手宰了孤狼,将小奥利弗救下。

想到鲍勃奶奶一个人生活,虽然有罗兰照顾,但是也还是孤单,罗兰就把奥利弗送到了鲍勃奶奶那里,就算给老人平常的时候解解闷。

哪里知道,这哪是养狗啊,纯属是养了个祸害!

罗兰在的时候还好,一旦回归橡树城堡,奥利佛顿时凶性毕露,村子里面的狗,没有一条没有被小奥利佛欺负过的,更有甚者,这个家伙连牛马之类的大牲畜都不放过。

要是有人敢管,必咬之!

但最后,村子里面的人和动物,见到奥利佛,没有一个不绕道走的!

罗兰要不是看奥利佛对待老奶奶还说得过去,早就把他轰走了!

奥利弗虽然不会说人话,对人性那是相当地了解,深深地知道,到底是谁掌握着自己的生杀大权,对罗兰极尽谄媚之能。

就连鲍勃奶奶看着,奥利弗对罗兰的那股劲头子,都要狠狠骂上一句“死狗”。

不过奥利弗依然我行我素,对罗兰谄媚,对鲍勃奶奶忠诚,对村子里的一切人和动物,依旧保持着欺行霸市的状态……

这回鲍勃回来,兴冲冲地回到家里,迎接他的是奥利弗的血盆大口……

要不是鲍勃八年来学习神术略有所成,估计现在还得躺床上养伤呢。

好吧,不管因为什么,奥利弗被罗兰带回来橡树城堡。

刚进城堡的大门,迎面就碰上了奥古斯丁,劈头盖脸一句话:“你准备好了没有?”

罗兰懵了,“什么啊?”

“会猎啊!”

“什么会猎,我不知道啊?”

“靠!这是谁的破狗?!”

原来奥利弗感觉到奥古斯丁对罗兰的不客气,偷偷转到奥古斯丁的身后,狠狠一嘴就咬了下去,连叫都没叫一声……

一声惨嚎响彻橡树城堡……

卫兵闻声赶来,一看是罗兰和奥古斯丁,齐刷刷地转头,迈着整齐的步伐往回就走。

骑士扈从听着惨叫就知道是他们俩个,头都没抬一下。

只有巴特里扫了一眼,嘟囔了一句,就又关上了窗户……

大家都已经习惯了,罗兰和奥古斯丁之间的相处模式。

奥古斯丁是罗兰在橡树城堡的室友,在罗兰到达橡树城堡之前,一直是一种骄阳一般的存在。

斗气修为高,一手剑术又是出神入化,出身雷克雅未克贵族家庭,为人彬彬有礼,极具亲和力和统帅能力,又长得帅气英俊,深得巴特里的欢心,在橡树城堡德尔骑士扈从之中,隐约确立了自己的领导地位。

但是,这一切,在罗兰的到来,全部都改变了,奥古斯丁也开始了他骑士扈从生涯里暗无天日的日子。

倒不是说罗兰要抢夺什么十几个扈从骑士之中的领导地位,罗兰除了在松树林子里面每天跑步,还真没有别的心思考虑别的。

而是罗兰太不拿奥古斯丁当事了。

但凡领导,必须要有威严,起码要在下属心目中建立威严的形象,没有威严,即使身居高位,也不过是个摆设。

一众扈从骑士,看着自己心目中的领导,每天都让罗兰欺负的欲哭无泪满头是包,威严形象顿时崩坍,虽然依然对奥古斯丁言听计从,但是更像是面对领导的副手,而不是领导本身。

至于领导本身,或者说大家的核心,慢慢地变成了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罗兰。

对于这一切,奥古斯丁也没有办法。

罗兰和奥古斯丁,同样出身雷克雅未克的贵族,罗兰性格霸道狂野,奥古斯丁性格谦和有礼,性格互补之下,再加上看书练武的共同爱好,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好朋友。

身为好朋友,帮着整理整理卧室,不算什么吧?

锻炼的时间太紧,帮忙把衣服洗洗,没有什么吧?

急需什么什么东西,实在抽不出来时间,帮忙买一下,也是可以的吧?

自从罗兰搬进了橡树城堡,所有人都会看见,天不亮的时候,罗兰和奥古斯丁,就会联袂出了城堡,罗兰去松树林子跑步,奥古斯丁呢?

奥古斯丁去附近的小镇上,帮罗兰买生活用品,什么牙膏牙刷,内裤内衣,零食补品,所有一切乱七八糟的东西。

买完了东西,回去帮罗兰收拾屋子,再给罗兰洗衣服……

当然,一开始的时候,奥古斯丁也是出于无奈,不好意思拒绝罗兰的要求,但是时间长了,奥古斯丁感觉不对了,这不是成了罗兰的佣人了么?

“罗兰,我觉得咱们应该谈谈……”

“要是不着急,就回来再说,我得去松树林子了。”

“好吧,我们晚上在谈……”

到了晚上,

“罗兰,我们谈谈?”

“好啊。”

“我觉得……”

“呼……呼……”

“好吧,咱们明天再说……”

第二天早晨,

“罗兰,我想跟你说点事……”

“要是不急就晚上吧,我想到一个好办法,应该能多跑一会了!”

“呃……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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