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傲视法则 >

第36部分

傲视法则-第36部分

小说: 傲视法则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六节:险路(中)

对当天这种准备不足、手忙脚乱的现象,汤森夜里并没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而是把男性镇民集合起来,一起商讨应对方法。因为镇民们毕竟不是士兵,能跟上不掉队已经很不错了,汤森再强硬苛责的话,会适得其反。
说是商讨,但掌握话题走向的无疑还是汤森,他先肯定了大家努力,然后定下了第二天的人手安排,甚至给每个佣兵都分派了数量不等的镇民当助手。
一切都妥当之后,汤森才有空闲来到宿营地外圈,跟自己的心腹聊上几句。
“怎么样?”汤森一边稀里哗啦的消灭肉汤,一边跟船长说:“首次开荤,有什么想法?”
“解恨!”船长闷声闷气地回答:“嗯,长官,你不知道,我把兄弟们的账都算在这奸细身上,也应该算在他身上吧?”
“这件事,肯定有他的份,但份额比较少。”汤森解释说:“欠下血债的应该是一个或者几个大势力,虽然这些势力看上去很模糊,不好定位。但你记得,势力都是由人组成的,身处其中的每个人,都要为这事承担后果。就像这个内奸,他不但有罪,还威胁到了我们的安全,所以死有余辜!你最后怎么办的?”
“我答应把他埋掉的,以换取最后一句真话。”船长说:“我知道他在骗我,所以我也想好了办法,后来我发现他真的在骗我。”
“哦?你怎么做的?”猴子十分好奇。
“我把他压在一块很大的石头下面了。”船长说:“长官,我做得没错吧?”
“你用适当的手法回避不利局面,想象力也很丰富。当然没有错。”汤森赞许地点点头:“作为一个审讯者,你就必须比你的审讯对象更聪明,更会玩文字游戏——最难的地方点不是说服对方,而是说服自己。”
“这种技能也不仅用在审讯上,包括跟人谈判都可以用。简单来说,对抗就是两个人较劲,能赢就行。”
船长虽然点着头,但神情却是似懂非懂,汤森也不细说,这种事让他自己领悟最好。
“对了长官,”在短暂的沉默中,猴子突然了什么,伸手从胸袋中掏出一个油纸包着的扁平包裹来:“长官,这是在哈维出事那天,我赶到镇里见蓝蕊花商会首领时收到的东西,大管事说,这是雯丽小姐特别从学校那边寄给你的信件。后来很乱,我也就忘了这事。”
“给我看看。”汤森接过包裹,打开油纸,发现里面是两本小册子和一个信封。信封上面的字迹,正是自己熟悉的笔迹。
“汤森先生,我的朋友,祝安。”信笺上的开头平淡而亲切,跟她本人的风格相符。
“算算时间,汤森先生应该已经看完旅社中的书籍了吧?乡间小镇,藏书有限,加之生活单调,大概很难满足汤森先生的求知欲。巧合的是,我日前在书局订购了一批书籍,包含各类,很快就能运回哈维镇,以填充家中藏书缺失。如不介意,这第一张借书证就为汤森先生而办……”
看到雯丽小姐的签名,汤森仿佛看到她在窗前凝神书写的模样,但紧接着感到一阵刺痛,因为她信中的哈维镇已经不复存在。不知道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她又是何种心情?一定痛过自己百倍吧!但愿她能顺利逃出光辉教会的魔掌。
签名之下,却还有一行小字。
“……偶得两本无名氏笔记,赠予汤森先生,请勿推辞。雯丽。”
看到这里,汤森脸上露出一个苦笑,雯丽小姐送出的礼物,哪里轮得到自己推辞?他随手翻开上面的一本,粗略一看,还真是笔记啊,完全是个人手写的那种,字体潦草不说,格式也很随性,不过整体风格清秀,像是个女孩子的手笔。
但只看完第一行,汤森的脸色顿时就变了,因为这行字里的信息非常不简单——从今天开始,我要向一个伟大的异能师迈进。打倒英格玛!小胖子都是坏蛋!
“英格玛……?”汤森喃喃自语:“我似乎有点印象。”
一瞬间,包含这个名字的记忆就从汤森的脑袋里跳出来,没错,他在旅馆书房中曾经看到过这个名字好几次,在那些记载中,英格玛这名字通常有个很闪亮的前缀。
——异能师公会当代大师,之一。
信尾一行小字,雯丽小姐写得随意洒脱,但汤森知道,这两本并不太厚的笔记一定非常珍贵,她写信的真正原因就是这东西。但是雯丽小姐怎么知道自己有些异能天赋呢?她的眼光就那么准?可不管她是怎么发觉的,对汤森而言,这笔记都来得恰到好处!
几天前的遭遇,让汤森对异能的感想产生极大转变。他以往对异能、对异能师的无视,还有那种以为凭天赋就可以打败异能师的信心,都已经被完全粉碎!汤森已经亲眼见识过异能的强大威力,所以他在面对这种力量的时候,心中充满了震惊和迷惘。
那是漫天升腾的火焰,那是无孔不入的异能力量!
他知道,如果自己想报仇的话,异能是绕不过去的一道坎,也是自己必须掌握的力量。但同时他也明白,在一没资料二没导师的情况下,自己不可能找到正确方向和突破点……他知道自己跟其他的异能师不一样,为了保守这个秘密,他甚至不跟其他人谈论异能。
但现在不同了,这两本笔记虽然不是异能师公会的正规教材,但对汤森来说,它却比教材要有效得多!因为它是一位异能师的私人笔记,从被鉴定出有异能天赋、决定学习异能那天就开始记载的笔记,关于异能学习和感悟的笔记!
简洁、精炼、全面,从萌芽开始直至很高级的程度,还有什么资料比这个更能帮助汤森?
默默感谢雯丽小姐之后,汤森把两本笔记重新包装起来,并且贴身放好。其实他很想马上开始研究,至少要弄清楚异能笔记的主人是谁,但奈何第二天的艰险路程不可更改——事有轻重缓急,好奇心和求知欲当然要让路给生存大计。
为了养精蓄锐,汤森只能洗洗睡了。

第六节:险路(下)

第二天一早,大部队吃过早饭就出发。
因为道路更加危险,所以这次由汤森顶在最面前充当尖兵。才走了三分之一的路程,在小道的那头,雪线之上就射来一支响箭——毫无疑问,这是香辣佣兵团的联络方式,他们认出了汤森袍子上的标记!
汤森大喜,立刻打出一声口哨,然后把风帽拉下来露出自己的脸。
不一会,远处就跑来一个轻装香辣佣兵,正是新提拔的猪头小队长,他瞪大眼睛瞧着汤森:“长官?!你怎么突然来了?”
“不要废话,驼队怎么样?”汤森扯下手下的皮袋灌了一口烈酒:“你们提前回程了?”
“是啊,仓库镇那边连着两天没收到哈维镇的飞鸟信,驼队首领非常着急,他怕哈维镇上有变化,所以带了一半人手先行回来,另一半驼队在后面等着消息……”
“发信号让他们停下。”汤森抹抹嘴,“我要马上跟驼队首领见面。”
“是。”队长赶紧向天上发射一束红色烟花,然后带着汤森就往回走。为了追求速度,汤森把水壶什么的全给丢了——于是半个小时之后,汤森已经站在驼队首领面前。对方是老熟人了,就是第一次跟汤森合作那位。
“汤森先生!?”驼队首领同样是惊诧不已:“你怎么来了?难道哈维镇上出事了?”
“其他的等下再说,你马上安排三十个好手,带三十匹驮马去前面接人,这个最要紧!”汤森一指队长:“你带路,那边是猴子领队,你们要把人全部带回来,一个都不准少!”
“卸货,带驮马去前面接人。”驼队首领的反应很快,他立刻把最好的人手点出来让队长带走。完了之后,他看着汤森,神情很是紧张。
“剩下的人立即掉头,把货运回宿营地,准备热食热水,不然会出人命的。”汤森继续安排,也不管有代越庖俎的嫌疑,完了一把抓住驼队首领的胳膊:“边走边谈,避开旁人。”
没有时间打伏笔,汤森竹筒倒豆子,把事情全告诉驼队首领了。
在听到哈维镇被毁之后,驼队首领脚下一软就载下去,早有准备的汤森一把扶住,发现对方已经是满脸泪痕,嘴唇不由自主地抖动着,还翻来覆去的念叨着几个名字——之前那次合作中,两人曾经有过交谈,汤森知道那是他的妻子儿女的名字。
汤森让驼队护卫把他背到宿营地,连灌了两碗热水才让他缓过气来。但驼队首领的第一反应就是往山下冲,结果被汤森一把抓住按在地上,“啪啪”两耳光下去,打了个又惊又怒。
“你——”驼队首领的眼睛已经红了,明显是要找汤森拼命。
“你手下有驼队!清醒没有?”汤森扬手又是一耳光:“你手下几十条人命!清醒没有?”
这不是汤森心狠手辣,而是情况危急,驼队首领的位置又极为关键,根本容不得他使用温情脉脉的手段——连续十几个耳光下去,驼队首领终于不再红眼,而是伏地嚎啕大哭起来。
“看你妈啊看!”汤森对几个神情紧张的驼队护卫叫骂:“还不滚下去接人!”
不得不说,能干到驼队首领这个级别的人,本质上都不是软脚虾。哭了不到一刻钟,驼队首领就爬了起来,他用手抹掉脸上的泪痕,虽然还喘着粗气,声音也很沙哑,但好歹有了个人样。
“你不能垮,我也不能垮,只要过了这道坎,有大把的时间让你伤心。”汤森心里何尝不是百感交集?他长叹了一口气:“你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吗?”
“我想听你说。”驼队首领依旧瞪着汤森:“听完之后,我会去找人核实的。”
“这是应该的。”汤森点头:“但愿你能在镇民中找到熟人。”
两个小时之后,接人的驮马已经到了。驼队首领的熟人没有找到,半冻僵的侄子倒是有一个……在这些人到了之后,哈维镇的真实情况也就在驼队你传开了,宿营地中顿时一片哭声。要知道,走私驼队上上下下几十号人,家业全在哈维镇,差不多人人都是家破人亡!
汤森坐着洞口,听着身后连绵不绝的嚎哭咒骂,有点心烦意乱。说真的,哈维镇的悲剧他不想再去回忆,更不想一次次地跟人交代细节。
“汤森先生,”半个小时之后,后面的哭声渐渐低沉下去,初步恢复的商队首领也来到汤森身边:“我刚才失礼了,请你原谅。”
“没事。”汤森摆摆手:“只要你们缓过来就好。”
“我必须向您道谢,向您高尚无畏的行为,致以最崇高的谢意!”商队首领行了最严肃的礼节:“你曾经试图挽救哈维镇,汤森先生,你就是我们最信任的挚友和同伴!”
“那都是顺手做的,就跟逃命一样自然,你不用记在心上。”汤森摇摇头:“如果你觉得自己还可以思考,那就请坐下来,听听我的计划。”
“汤森先生,你请说。”驼队首领在汤森面前坐下,安静的听完了汤森接下来的打算,包括汤森对后续事件的分析,也包括未来的偷袭策划。
“我是一个驼队首领,并不懂厮杀场上的策略,如果可以的话,汤森先生能为我解惑吗?”驼队首领说:“如果是逃亡,我们不是应该往跟偏僻的地方走?而且通常情况下,我们不是应该先去联络家族的其他人吗?汤森先生或许不知道,施华洛西娅家族很大……”
“你以为,在哈维镇被毁之后,施华洛西娅家族还能得以延续?”汤森正色说:“你家有多少竞争对手?又有多少合作伙伴?又曾经得罪过多少人?他们肯放过这种机会?”
“醒一醒!在我们说话的时候,说不定他们已经在撕咬施华洛西娅家了,你们家族的人,最多只能保住一条小命!”
驼队首领沉默了,半晌之后,他才开口问:“那么……汤森先生,我们为什么要袭击那些接替我们的人?”

第七节:捏合(上)

问题直接,不容回避。
身为劫后余生的可怜虫,我们不是应该拔腿就跑、越远越好吗?
“为什么要袭击他们?除了报仇之外,还有两个原因。”
“第一,我们对这一切毫无准备,我们需要时间来寻找对策,所以要袭击他们一到两次,打乱他们的紧逼部署。”汤森说得很直白:“第二,不管我们最后想到什么办法,想生存下去都需要钱,钱到用时方恨少——而那些接替我们的人,他们身上肯定有货又有钱。”
“汤森先生的意思是说……我们要转行做盗贼?”很难得,说出这种话他还一本正经。
“临时客串一下吧,为了整个团队不至于崩溃,我们必须弄到钱。”汤森说:“我估计以后的发展方向会是西海岸,但在那地方,我们一没基础二没人脉,没钱的话寸步难行,但如果留在仓库镇,除了种地你还能干什么?”
“我不会种地,永远不会。”驼队首领认真的回答:“因为我是商人。”
“其实,能在短时间内恢复思考能力,这已经证明你是个优秀的商人。”汤森觉得对方是个聪明、而且有理智的家伙,所以也没打算隐藏自己的想法:“虽然事态紧急,但我不逼你,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