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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部分

傲视法则-第114部分

小说: 傲视法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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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纹夜枭曾经负责任地说过,自己是个独行侠,所做的每单买卖都不容易,每次他都要深陷重围、都要撂倒一群人才能捞到好处。
虽然对手大多是普通人,而他是异能师,但这变态的抢劫习惯是从学徒时期养成的——从小打到大,可说是久经考验。
所以,黑纹夜枭的拿手异能有两种。第一种就是他自己用来单挑一群对手的专用异能。用来对付普通人或鱼腩,一出手肯定群死群伤,视觉效果也很令人震撼。
另一种,走的是以弱搏强、一击必杀的路子。但赌博的性质很重,就是这一下打不中你或者没打死你、我自己就得完蛋那种……但最起码,这种异能给了他越级挑战的能力。
瞧,对别人狠不算本事,对自己很才算,但黑纹夜枭明显过头了,要不怎么说他变态呢?不过还好,变态的只是人,异能都是无辜的……
这两种异能,汤森现在正需要。
汤森在湾流会议地下厅中使用的异能就是其中一个,专门用来对付普通人的,名叫“囚禁”。立竿见影的效果,场面上也还算“干净”——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笔记上记载的大多数异能都散发着一股邪恶气息,让汤森直犯恶心。
如果抛开邪恶什么的不管,那黑纹夜枭还真是个人才。
此人心思活络,胆子也大,为了追求极端的异能效果,他在二级的时候就敢改进异能,而且他最强大的本事,是以一己之力“模拟”其他体系的异能现象。所以别看这位仁兄的公会等级是三级,可在某些领域,他完全可以跟资深四级异能师比高下。
在他手里,正常的异能都变得诡异邪恶了,但非常有效。因此这混蛋的升级速度快,也常有惊艳之作诞生,所以在二十多年前,他就闯出了名气,算是当时的三流大人物。
如果不出意外,黑纹夜枭可能很快晋升五级异能师,成为翱翔天际、称霸一隅的强者。
可世事难料,谁也想不到(甚至不知道),黑纹夜枭这般嚣张邪恶的人物,居然会被追债人冻成冰块吧?
他的遗产现在全部归汤森,以汤森的性格,当然要物尽其用发扬光大才对——非常巧合,黑纹夜枭的恶劣名头、招牌技能、随身装束等等,汤森此时都用得上。
彷如这些东西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样。
在个人装束方面,以前那件黑线灰袍有一定的逸踪效果,汤森穿着它进了梦想大厅后,被“奖品兄”嗤笑不已。然后奖品兄出手改造,也没见他花什么功夫就改好了,可以说除了样式与颜色之外,这件逸踪袍已经是全新的东西,它的逸踪能力更强、防御能力也更好。
而那些经过改进、歹毒阴森的异能,其实对异能师的等级要求不算高,加之汤森对异能的理解逐渐深入,掌握起来不是很麻烦。他现在已经学会了三个,而且效用更强、范围更大。
干掉湾流会议全部首领,充其量不过是汤森牛刀小试、热热身而已。
而且,雅克分会长刚刚回归,整个公会的正式异能师都被集中起来开会——对想做大事又怕干扰的汤森来说,这种相当于“禁足”全体异能师的好日子,真是异常的宝贵。
没有干扰,他当然要一鼓作气。
地窖的火光还没来得及钻出地面,汤森就在附近发现了一条通往帐篷区的密道,从宽度上看,密道仅能容纳一人侧身行走,这应该是某些人为了进外城参加会议而开辟的。
想想也是,湾流会议的黑道首领们虽然鼻孔朝天,真实身份却终究上不了台面,低调和掩饰很有必要。
汤森本来就要去帐篷区与手下汇合,有了密道当然更方便,于是就笑纳了这份便利。
外城区边缘的房子毫无规律可言,这条顺势而建的密道也就弯弯曲曲,时而在地面之上,时而又隐入地下,直到靠近城墙之后才变得平坦笔直起来。
这一点都不正常,因为这段密道分明修建在军营之内,部分段落还借用了军营通道……而且密道的终点,位于外城区与帐篷区之间的城墙上,真是明目张胆的内外勾结。
汤森能体会到王子殿下内心的愤怒,元老院与政事厅明里暗里的勾结起来,这还属于政治争斗的范围;但他们意图掌控银涛城里的一切,居然让城防军队给黑帮大开方便之门,这就完全超过了内斗范围,有点不顾家族死活的意思了。
今天,他们可以放两个黑帮首领进城开会,那么明天,他们是不是就敢放进一支军队!?只要是个正常人,只要他处在王子的位置,那就绝不能容忍这种白痴行经。
“银色海岸的王子,还真是个焦头烂额的位置啊。好吧,但愿你多撑几天,让荆棘玫瑰有机会休整一番。”汤森这样想着,脸上却不由笑了:“他倒霉关我什么事啊?真是杞人忧天!”

第一节:呼啸之夜的华章(中)

因为是在夜晚,汤森又有逸踪袍在身,所以军营以及城墙上的士兵根本看不清汤森的真面目,稍微隔得远点,就只能看到一团模糊的影子,所以压根就没人怀疑过汤森。
一路上都没人前来干涉询问,汤森也比较意外,难道他们早知道有人在破旅社开会?但这个问题显然不属于汤森,查根问底干嘛?
汤森步伐稳健,无惊无险地走上了城墙,目光一瞥,就看到了出城的通道——其实这玩意很简陋,就是用绳索捆扎起来的木料,虽然承重能力有限,只能走一个人,但好处是非常隐蔽。近的这头,就卡在城墙垛口里面;远的那头却在城墙外面,看样子是固定在护城河对岸。
守城的兵,进城的贼,都够机灵的呀。
汤森无声的笑笑,没有贸然惊动两边的人。这肯定是个关卡,上下两边都会安排专人警戒接应,从这里借道,肯定会被人发现的。
汤森转身离开,选了个黑暗无人的地段,靠自备的绳索滑下城墙,再悄悄的潜过护城河,摸向二号集合地点——直到这个时候,外城旅社的火焰才刚刚蹿出地表,还没染红夜空。
帐篷区里很热闹,满街都是人。
数不胜数的黑帮喽啰,正三三两两的组成小队,骂骂咧咧的、在帐篷区的大街小巷里的搜寻什么。他们那认真负责的样子,简直让人无言以对——只要起了疑心,就算是酋长们的夜壶,他们都得掰成几片看了才肯离开。
瞅空子,汤森涅住某个喽啰的脖子,将其拖到隐蔽处拷问。
问下来才知道,这满街的黑帮喽啰,居然都是在找自己和自己的手下——就是“王子第六护卫队第三小队”,而且“小队长沃尔夫·布雷恩”是他们的重要目标,赏金是令人咋舌的一千金币,而且另有好处。
看来湾流会议下了很大决心,一定要弄死敢在帐篷区捣乱的愣头青啊。
不过,眼前的环境是如此的合适,汤森觉得自己没必要先去跟手下见面。
他的手下们只是普通战力,这种暗夜杀戮,他们帮不上什么忙,反倒会成为拖累——没错,各大黑帮都把人手派到外面,不就等于是打开大门请汤森去吗?
汤森瞅准空子,再抓了几个小喽啰,详详细细的弄清楚了联络识别的细节。等觉得一切都差不多了,他才把异能师长袍换下,挤出一脸横肉、提着武器混到街道上……
如果有人跑来问:银涛城的民间势力为什么叫黑帮、而不是其他名字比如黑手党呢?
汤森会这样回答:银涛城的民间势力,都还都处于很低级的层面。首领没有最基本的发展意识,帮会成员的最终目标就是养活自己,把他们划在黑帮级别已经是抬举他们了。
看看帐篷区现在的模样吧,除了会给自己人添乱之外,他们什么事情都做不好……
但悬赏令是黑帮发的,立刻就造成了轰动效应,这总不算给自己人添乱吧?答案是:算!就因为这场轰动,悬赏令不但抓不住汤森,反而会给他大开方便之门。
可以想象,颁布悬赏令的时候,黑帮头领们肯定只想到了好事,比如某小队长的脑袋什么时候到手、上面的贵人们高兴了会赏下什么好东西等等。他们肯定想不到,这个悬赏会给自己惹来大麻烦。
他们的问题有两个,首先是悬赏金额太高;其次是人员管理太松散。
在汤森的角度看,一千枚金币能顶什么用?完全不值一提。可是,对很多生活在帐篷区的黑帮分子来说,这一千金币就相当自己二十年的总收入,真真正正的巨款啊。
有了一千枚金币,自己就可以在外城区买房、娶老婆、过正常人的生活……
所以,在强烈的刺激下,各帮会的中坚、骨干、主要成员都上街了;外围、游离、试用成员也上街了;到最后,只要是能跟帮会拉上点关系,不管什么阿猫阿狗都上街溜达去了……
帐篷区现在热闹到不行,就像在办庙会、开夜市一样,处处灯笼火把、人潮如织……十几个帮派混在一起,人员情况之复杂,连最资深的黑帮会分子也得抓瞎,就别说那些不资深的成员了。
这样的场面,搜查个屁啊?搜刮还差不多!
而且在这种场合里,普通黑帮成员是什么状态?说来很奇妙,他们只要看见某人穿的好点、年纪大点,就会点头哈腰地叫他“哥”,然后递水送烟好不热情……
虽然根本不认识,但只要有人问,他们就会用无所谓的语气说:“以前见过、曾经听说、久仰大名……”
于是,这场夜间搜查就演变成交际晚会了。喽啰们兴高采烈,头领们无计可施……所以说除了街边那些事,银涛城的黑帮很难有什么作为,人多又能怎么样?
汤森坦然自若的混进人群,堂而皇之的打探消息,光明正大的走向目的地。行至中途时,他还去街边喝了两碗免费肉汤——这种比白水浓不了多少的宵夜,是“鸟蛋”的夜间福利。
汤森一路看下来,已经有了结论。失去湾流会议的指挥,这些黑帮可以被一夜剿灭……在汤森做出这判断时,帮会总部区域已经近在眼前。
不管怎么说,银涛城都是菲斯特王子的主城,所以城防部队大部分都忠于王子。
在军队的压力下,没有任何黑帮敢把总部放在靠近主城墙的地段;所有黑帮的总部,其实都集中在靠近外城护城河的位置——护城河对面驻守的部队,属于元老院和政事厅派系。
地方不算特别大,总部建筑的密度却很高,时间久了,这里就变成帮派味很浓的地方……六月太阳大,最庞大最没文化的黑帮,毫不客气的抢占了黄金地段,占据了护城河尽头。
说真的,六月太阳大这名字远没“鸟蛋”来得形象,这群人根本就做不来人事——但凡有点心气的黑帮,都会精心打造自己的总部,无法追求富丽堂皇,至少也得看起来威风吧?就算帐篷区里不能用砖石只能用帐篷,可在帐篷的颜色和样式上,总能保持一致吧?
可鸟蛋就不这么做。总部虽然也用帐篷围,但所有这些帐篷都是从隔壁市场上抢的!新帐篷旁边是旧帐篷、旧帐篷旁边是破帐篷、破帐篷旁边是烂帐篷,大大小小、形形色色;别说统一颜色和样式,他们连帐篷上的旧招牌都懒得擦、自己帮会的标志也懒得画……
很难想象吧?这世上居然会有——如此不把自己当人看的黑帮。
鸟蛋总部,今天总算是打扫了一下,灯火通明,真是少有的干净。
除了去外城开会的人,其他重要头领都聚集在那顶最大的帐篷里,有的家伙捏着烟草在吞云吐雾,有的家伙捧着碗盏大吃大喝。他们都在等,等外出搜寻的小头目们传来好消息——不管谁逮住第三护卫小队,这功劳最后都得归鸟蛋,首领们对此很放心,只要等着就好啦。
首领们酒酣耳热之际,一阵凛冽的夜风,从栅栏围成的大门口刮过来。
风很大,很急。大门口的大火盆、院子里的烧烤架、还有蔓延到帐篷里的火把,几十簇火苗顿时被压低了,火星贴着地面飞溅,整片光亮为之一暗。
十来盏带着防风罩的油灯未受影响,它们从高处射下来的光亮,将一个正走进大门的人体轮廓照耀出来——嘈杂的哄笑减小了一半,首领们的目光同时抬起,喽啰们亦转身看过去。
只有那些感官迟钝、昏头昏脑的家伙还在肆无忌惮的调笑。
来人走得挺慢,但除了这个闯门的举动惊人,远远看出似乎没什么出奇。他一步步走进大门,也走进更明亮的光线里。鸟蛋的首领们终于看清了这个人,他不太高、也不太壮,只是寻常人身材。
第一眼看他时,首领们内心都充斥着一种奇异的感受:面前这人虚而不实、毫无敌意,他就像一片轻飘飘的阴影,是从暗夜的空中无意剥落、因缘际会才飘进了自家大门……没人知道是什么缘故,这种感觉只维持了一瞬。
看第二眼时,首领们恢复了正常,也看清了对方的真正模样。
这个人内穿皮甲,外罩灰黑风衣,头戴无樱皮盔,还戴着一副不知什么材料制成的手套。浑身上下,没有任何的反光、也没有任何引人注目的颜色或装饰……这样的打扮算是低调吗?如果是的话,为什么他会在两手分别提着一柄剑?
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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