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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此生忘世却相逢-第9部分

小说: 此生忘世却相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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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吧。”

虽然理智上能理解六师兄跟老板讨价还价的心情,毕竟这一行长途漫漫,老板能便宜一分,我们便能多一分盘缠,但感情上我也挺为老板叫屈。这两匹马的毛病就摆在那里,若是要挑毛病,只怕一盏茶的时间都数落不过来,否则老板也不会将价钱定得这样的,我们也不会因此看上牠们。

果不其然,老板摇头道:“这个价钱已经是最便宜的了,不能再低了,再低我都要倒贴了。”

双方僵持不下。

正好有伙计来报有人想买我们方才看中的大宛赤马,老板疾步赶过去招呼。

六师兄看着老板远去的背影:“唉,我没说不买呢……”

可是老板再没回头。

六师兄恨恨地看着我身后的方向道:“和云蓝田打造的羊脂玉冠、上等软明绡的外袍、十二骨镶金象牙折扇。哼,有钱有什么了不起,一看便知道是个纨绔子弟!”

六师兄此次仇富确实很没道理,穿戴华丽点也不代表人家就是纨绔,顶多是个富二代。

我正想劝说几句,话未出口,心头倏忽灵光一闪,这番打扮怎么听着如此耳熟。

转身回头,前方宽阔场地上,执扇翩然伫立的,正是昨天打斗中失散的富二代。

看到他安然无恙,我悬挂了一整天的心总算可以放下。

我兴冲冲地跑过去,拍着他的肩膀道:“你昨天跑哪去了,害我担心了一天。”

富二代见到我,眼中也闪过一丝喜悦:“昨天见他们人多,怕你寡不敌众,所以跑去搬救兵,哪知回到客栈你已经不见踪影了。”话毕,他又赞赏地夸奖道:“看不出你身手这么好,对付那么多黑衣人都不在话下,看来我这个保镖果真没请错。”

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过奖过奖。对了,你也要买马,可是要出远门?”

他摇摇手中扇子:“要去一趟梧川办件要紧事。”

我喜出望外:“这么巧,我们也要去梧川!”

他眼中一亮:“如此,我们便可一同上路,路上彼此也可以有个照应。”

我还没来得及开口,身后一个冷冷的声音响起:“不必了,大家也不是很熟,恐怕不是很方便。”

话毕,六师兄已经不着痕迹地插足在我们中间。

富二代疑惑地看向了六师兄:“这位是……”

我赶紧介绍:“这位是我六师兄陆伍。”

富二代拱了拱手道:“原来是陆兄弟,幸会。陆兄弟如此人才,想必武功也是十分了得。”

六师兄闻言面有得色,挺了挺腰板站得分外笔直。

富二代趁机道:“既然如此,大家也算相识,何不一起上路。”

六师兄拒绝道:“我们此番去梧川有紧急事务,须得快马加鞭,日夜兼程,丝毫耽误不得,你跟我们一起,恐怕会吃不消。”

富二代浅笑道:“正好,我此次也是行程紧急,也须快马加鞭,正好一起。”

六师兄还想说什么,我赶紧抢在他前面答道:“就是就是,大家一起,正好可以互相照应。”

说完,我将六师兄拉至一边低声商量:“这个人有钱得很,跟他一起,路上可以省不少花费,我们的盘缠不是不多了吗?”

六师兄还在沉思,富二代已经径自和老板打招呼:“你方才说有三匹大宛良马,我都要了。”话毕,他阔绰地摸出银票递给老板。

富二代指着一旁膘肥体壮的两匹赤马:“这是纯种大宛良马,可日行千里,连行数日而不知疲倦,有了牠们,我们此次赶路可节省不少时间。这两匹便当在下送给两位的见面礼。”

他指的正是方才我们相中的那两匹大宛赤马。

我还没来的及高兴,六师兄不知那哪根筋搭错,居然毫不动心地冷冷应道:“廉者不受嗟来之食,我们无功不受禄,恐怕承受不起。”

我心想六师兄这次仇富仇得有点过头了,又怕富二代改变心意取消这个念头,遂着急地朝六师兄打眼色。他却似若未见:“况且我们也有马。”

话音刚落,身后一声低低的马哀鸣,回身望去时,方才那匹牙齿掉光的老马前蹄弯曲,正蜷缩在地上。牠努力想站起来,可挣扎许久,终究没能成功,最后后蹄一软,整个身子都跌在地上,再也动弹不得。

刘师兄脸色神色咋白还青,不是很好看。

我伸手无力抚上额角,最后透过眼神坚定告诉六师兄:要坐你自己坐,反正我是铁定不会骑这匹破马的!

六师兄犹豫了下,方讪讪地改口道:“那我就勉为其难收下了,不过——”他仍嘴硬地补充道:“买马的钱我以后会还给你的。”

富二代轻摇折扇浅笑道:“无妨,不过既然陆兄弟执意要还,我倒有个主意。不如陆兄弟一路当在下的保镖,等到了梧川,正好可以抵消马金,你看如何?”

“也好。”六师兄应承道,随即又低声地自言自语:“反正我也不想以后还要再见到你。”
眼看着他们终于谈妥,我欣慰地舒了口气。

六师兄看了看天,脱口而出:“纨绔,时候也不早了,既然马挑好了,那我们赶紧上路吧。”

富二代挑了挑眉,似是对这个称呼不大满意。这也难怪,换了别人,估计也很难接受这个称呼。

我担心他们又闹不快,抢先一步数落道:“六师兄,你怎么能随便给别人起外号呢,人家好歹也有名字。”说罢我回头赔笑道:“真是不好意思,六师兄就是这样,爱开玩笑,你别放在心上,富……富公子。”

富字刚出口,我猛然惊觉,富二代这个称呼也好不到哪里去,情急之下赶忙改口。幸亏方才刹得及时。否则,他该跟我们翻脸了。

相处了许多天,回头想想,貌似我也不知道他的名字。

富二代拭了拭满头黑线:“在下姓景名华,并不姓富。”





、第十二章


一路上,六师兄和景华之间争吵不断,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最初的争执,是在讨论路线方案之时,双方意见有了分歧。六师兄提议取道姜国,越过北岭,再从吴国边境进入。而景华则主张穿过姜国后,改道岐山,而后取道蜀地,抵达梧川。

争执不下,六师兄干脆将地图摊开,比划道:“姜国——北岭——吴国,这已经是最便捷的路线,地图上明画着的,你不懂就别乱说。”

景华从地上捡了根细小的枯枝,搁在地图上,正好连接着祁蓟两国,他指着地图道:“那也许是最方便的路线,但绝不是最快的路线。姜国到北岭,中间隔着北羌盆地,北岭到吴国,还得绕过新越,兜路太多。相比之下,取道岐山可以省去很多路程。”

六师兄也不退让:“我只知道岐山可以去楚国,还从没听说通过岐山可以去到梧川的。”

景华道:“这条路比较隐蔽,因此知道的人甚少。不过我之前走过许多次,走这条路必定可以抵达梧川。而且,至少可以省去五天时间。”

双方都不肯妥协,最后只能投票决定。

六师兄双目炯炯地看着我:“阿玖,你一定会支持我的吧!”

通过上次祁宫一行,我对六师兄的认路能力深表怀疑,可也不好直接打击他,只能委婉答道:“这个嘛,我觉得还得斟酌斟酌。”说完我看着景华:“你确定这条路可以到达?”

景华笃定地点点头。

“好吧,那我们便走这条路。”说罢,我翻身上马,身后传来六师兄气急败坏的呼喊。

大宛良马果然是日行千里不知疲倦,不到三天时间,我们已经出了祁国,进入姜国边境。

祁国和姜国接壤处是一座荒山。大宛良马在平地上驰骋如飞,到了这道路崎岖、树木丛生的荒山野岭中,却是不得不放慢脚步。放眼望去,整座山茫茫无边,今天无论如何是翻不过去了。

加之天色渐暗,我们决定先作休息,明早再继续赶路。想到荒郊野岭中野兽出没无常,我心中不免有些担心。

景华似乎看出我心里的担忧,指着前方道:“前边有个山洞,我们今晚可以宿在里面,在门口点上火堆,野兽便不敢靠近了。”

说完,他走在前边带路。七弯八绕之后,他指了指斜坡上一个小口道:“这里便是了。”

那是几块大岩石接连处的小孔,旁边堆满了枯枝落叶,岩石上青苔累累,可见是人迹罕至,根本不像个山洞的所在。且不说有没有山洞,只说那小口只有一个脸盆大小,哪里可以容人通过。

我和六师兄都不无失望。

景华上前一步,伸手拨开小口四周挂着的枯叶,那个小口竟有一人多高,正好可以容纳一人通过。

别看洞口狭小,走将进去,四周空间渐渐开朗。进去的时候我们只能排着队鱼贯进入,走不到五步,已经可以并排站立。再往前走,俨然是个宽阔的里间。

景华掏出火折吹亮,点燃火把,洞里顿时亮堂起来。

我细细打量一番,赞道:“看不出这山洞竟然能有这么大。”

一转头,看到景华正自双目炯炯地看着我,神情古怪,眼中神色莫辨,我登时愣了愣。但他很快恢复常态,笑着指了指洞尽头一个小口道:“从这个小口进去,里面的空间那才叫大。这山洞就像一个平放在地上的酒葫芦,入口小,里头分两截。因此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葫芦洞。”

我将信将疑地探头进去,那小口比我们方才进来的入口还要再小上几分,只有侧着身子才能穿过,稍微胖点的人恐怕想挤也挤不进。

我小心翼翼地走进去,穿过小口,果然又是一片空旷,而且比方才那间还要大上两倍。

若不是景华提醒,有谁能想到这道窄窄的缝隙后面竟然还另有一番天地。

我赞许地看着景华问道:“这样隐蔽的地方你是怎么发现的,太厉害了。”

景华边将手里的火把插在墙上边答道:“这条路我从十二岁开始,每年都要走一趟,到如今都不知走了多少趟了,自然知道。”

我想了想,道:“哦,对了,你们家是做生意的,看来你生意做的挺大的。咦,怎么你这趟生意只你自己一人,两手空空,既没有从人跟着,也没有货物,你们家是做什么生意的?”

景华还没开口,一旁的六师兄早不耐烦嚷嚷道:“肚子饿死了,我说,咱们得先去找点吃的,捡点柴火吧,天都快黑了。”

我们分好工,六师兄和景华去找吃的喝的,我去捡柴草。

山上的枯枝柴草随处可见,因此我不需走多远,便拾得满满一捆回来。我将火生好,坐着等他俩回来。

一会儿,六师兄手里拎着只兔子回来。我看了看他身后,问道:“怎么只有你一个人,景华呢?”

六师兄扔下兔子,回道:“我也不知道,我们分开去找食物了。”说完又补充道:“他那个文弱样子,八成是还没找到食物。”他说完,走到一边料理兔子。

天色完全黑透,景华仍不见踪影,我频频走到洞口张望。

六师兄慢条斯理地说道:“这个山头他熟的很,肯定不会迷路的,你放心吧。”

我倒不是担心他迷路,只是他不懂武功,倘若碰上野兽,怎么抵挡得住。想到这里,我愈加放心不下,决定出去寻找。

刚到洞口,正好遇到返身回来的景华。他一手抓着只山鸡,一手抱着几个竹筒。

他解释道:“我到山脚下的溪边去打了些清水,所以晚了点,你们等急了吧。”

我接过他手里的竹筒:“还是你细心,晓得要打些水回来。”说着我笑嘻嘻地看着他:“你倒不像一般富贵人家的公子,被娇惯坏了,只懂得饭来张口衣来伸手。”

“我们经常在外的人,若是什么都不懂,到头来受罪的还不是自己。我从十二岁就时常独自一人外出,日子长了,自然多多少少也学会一些。”说罢,他笑吟吟地看着我:“这些还是其次,你知道我这些年来,学得最好的、最拿手的是什么吗?”

我摇摇头表示不知道。

他指着地上的山鸡道:“我最擅长的便是这些烧烤功夫,今晚你可有口福了。”

旁边一直默默不作声的六师兄听到这话,不以为然地嗤笑一声。也难怪六师兄如此不屑,要知道,他可是隐叠谷出了名的烹饪能手,不仅菜做得好,烧烤更是一绝。他烤出来的东西,火候恰好、咸淡得宜兼且外焦里嫩,深得我们师兄妹的喜爱。因此,我们每年都会挑个空闲日子,举行烧烤大餐,边喝美酒边享受刚刚出炉的各种烧烤美食。六师兄则灰头土脸、满脸油污地翻看成排的肉串,手忙脚乱地把烤好的东西乘上盘子里,再放上未烤的生肉。饶是一人烤九个人的分量,他也能照看无误,烤出来的东西美味依旧。

我想,景华这次可是班门弄斧,言过其实了。

六师兄本就看景华不顺眼,这一路过来,若不是看我的面子,他或许早就把景华暴揍一顿也未可知。

现今听得景华夸下海口,他虽不直接和景华对话,却鄙视地嗤笑一声,然后自言自语道:“有些人便是这么自以为是,动动嘴皮子自然容易得多。牛皮吹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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