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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夙歌-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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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半年前的事了,那时的她还不是宗师。
这半年来他其实没多少变化,一袭月牙长衫,紧贴在他修长的身躯上,带动如风。精致的脸庞只是少了些质朴的气息,变得更加内敛了些。
“太子殿下大驾光临寒舍,民女失礼,有失远迎!”
殷子煜坐在云来山庄会客厅里木椅上,听到王夙的声音马上放下茶杯站了起来,轮廓分明的脸上露出一丝宠溺的笑容,“还‘太子殿下’、‘民女’……你何时变得这么酸了?”
“有么?”
“绝对有。”殷子煜绕着王夙整整转了一个大圈,“夙儿,你瘦了!”
“嘶……”王夙吸了一口冷气,夸张的抖了抖,指着干净的地面道:“看到没,一地的鸡皮疙瘩!”
殷子煜目光有些复杂,奇怪的看着王夙,看的王夙自己都觉得自己很奇怪了。
终于,他开口道:“这几个月你都遭遇了什么?夙儿,你变了,从前不可不会跟我开这种玩笑……”
“每个人都在变,”王夙接过话把儿,“你不也是从平民百姓摇身一变,变成了卞国太子了么?要说变化大,怎比得上你?”
殷子煜向前跨了一步,墨色的眸子带了笑意盯着王夙,道:“夙儿这是在怪我隐瞒吗?我母亲姓白,所以我说自己叫‘白煜’其实也不算欺骗你……”
要说起隐瞒,自己不也是隐瞒了所有人她的身份么?
王夙微微扯动嘴角,“这有什么好怪的?在费城我就知道你家世定然是不错的,不管是言谈举止还是待人接物,举手投足间一派大家之风,这样的人自然不会是小户出来的,只是宋书之竟然不认识你,这点倒是让我疑惑了有一段时间,不过后来也倒释然了,因为谁都有秘密,不是么?”
殷子煜有些怀疑的看着王夙,“你真这么想?”
“爱信不信!”说罢王夙坐在椅子上惬意的翘了个二郎腿,“说吧,来找我什么事?”
“没事就不能来找你了?”
王夙斜了他一眼,“当然可以,那要不要叫人带你参观一下我的山庄?虽比不上你的王府金碧辉煌,但也算是别有情调了。”
“为什么不是你这个主人带我参观呢?”
“我懒得跟你兜圈子,等你什么时候兜完了圈子,我在接待你不迟。”
说着王夙打了个哈切,作势要走,殷子煜一把拉住王夙的袖子,“好吧夙儿,你赢了!”
王夙挑挑眉,狡黠一笑,“那你说吧。”
“夙儿,你真的变了好多!”殷子煜无奈,“看来我也得找时间出去走走了。”
“我只是听说你去天山了,而那段时间我一直在忙,没来得及给你送行,所以也不知道是什么缘由,事情进行的还算顺利吧?”
王夙把原因以及路上发生的事情,简略的跟殷子煜说了一遍。当王夙说道她其实已经突破了宗师的时候,殷子煜并没有太过惊讶,眼里的羡慕没有掩饰,只是恭喜了一番。
再当他听说王夙说宫懿轩跟她一起去的天山后,那黑亮的眼眸里迅速闪过一丝不知名的小火苗,狭长的墨眉蓦然一皱,气息有些冰冷起来。
“那,你是去寻找你母亲留下的线索,最后找到了吗?”
“找到了。”王夙意有所指的看着殷子煜,缓缓说道:“母亲说她去了丹贵的苗家寨子,不日我便会启程。”
殷子煜知道王夙的眼神儿里包含的是什么意思,笑道:“她是苗族女子,而且她也凑巧正是来自丹贵的苗家寨子。”
王夙仿佛不知道一般,惊讶道:“哦?这么凑巧?”
“或许这就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吧,我们的母亲或许还是熟人呢!”
“我觉得那倒不会,毕竟从时间上说也说不通。”王夙慢条斯理的分析道:“我母亲大约是十八年前去的苗寨,而你母亲二十三年前就已经离开了苗寨来到了邺城。”
“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我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曾经跟着母亲回去过苗寨一趟,住了有小半年,没准儿她们真认识呢!”
“好吧,”王夙摊摊手,“她们认不认识并不要紧,现在要紧的是你是只打算跟我说这些,没有别的了吗?”
“咳咳,还是什么都瞒不过你,”殷子煜干咳一声,微微不好意思的说道:“我今天来其实还想要问你一件事的。”
“嗯,有什么就快问吧。”
殷子煜也不再寒暄,直接开口问道:“最近信部的动作你知道吗?”
“现在信部我交给胥子臻去办了,最近我没有去过问。怎么了?”
“你当真不知晓?”
“当真!”
殷子煜狭长的墨眉蓦然一皱,刚才在王夙面前的温雅之色刹间消失,变得一片严肃,认真的看着王夙,“最近信部大幅整顿,本来好多跟戮部接轨的部门一下子全部切断,等于说现在的戮部完全变成了一个瞎子……我不知道你们信部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
王夙跟殷子煜在一起公事多年,自然了解他的性子,非到了紧要不可逆转的关头他是不会开口求人的,看来胥子臻的动作真的挺大的。不过她是真的不知晓、也没有再过问胥子臻具体怎么做的,所以有些事情她还是要问了殷子煜才能知道。
王夙也收了不恭的玩笑,正色道:“你先说说具体发生了何事?”
“虽然信部和戮部这两个部门分开了,但一直都是由信部提供给戮部各种消息,当然,也不是要你们信部做白工,每条情报都有它具体的酬金的。三日前信部忽然中断了所有合作,这点我很费解,就算戮部是外人,只要我们掏钱你们也该卖消息给我们的,怎么会闭门不做生意了呢?”
王夙问道:“闭门不做生意?”
殷子煜点头,“对,信部已经停止运转三天了,你这个首领难道都不知道吗?”
“我是不知道,但是我并不打算过问,胥子臻跟我提过信部需要大改革一下,所以我就彻底交由他去办了。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既然选择了相信他,那就没有道理用各种缘由来束缚他。”
 第十五章 印象
“既然选择了相信他,那就没有道理用各种缘由来束缚他。”
殷子煜挑了挑眉,“你信任他?”
“那是自然,”王夙笑笑,“以后会相处更久,要是没有这点信任,路可不好走!”
“倒是难得!”
“有么?”
“我跟你认识有八年了吧,过了这个年可就九年了。”殷子煜自嘲一笑,轻声说道:“你到现在还是不肯完全信任我的吧?”
王夙看着殷子煜略微伤心的表情,不由笑出声儿来,“你太狡猾了,要不是了解你,怕是真会被你这张纯洁无辜的脸给迷惑了。”
殷子煜的表情更加哀怨了,“我在你心目中的印象就这么差?”
王夙笑着摇摇头,没有解释。
人就是这样,一旦在心目中种下某种印象,那么除非那个人有意或无意地做出了某些举动,这个举动与此人之前给人留下的印象完全大相径庭,使人“刮目相看”,从而彻底扭转了之前给人的第一印象,否则是很难再改观过来的。
殷子煜给王夙留下的第一印象特别的深刻,那是刚开始在费城的那片树林里的时候,那时王夙还是独自一人出没,刚刚过了没几天,王夙就被这热带的毒虫侵扰的不堪重负。就像有句话说的,“狮子反而打不过蚊子”,是因为狮子对蚊子不屑一顾,却不知道致命的东西是一点一滴的让你沦陷,正如不起眼的毒虫,又如人的心计。
见到殷子煜的时候是在一个黄昏的下午,好不容易找到水源的王夙并没有像以往一般冲动的过去饮用,而是学会了注意观察周围有没有什么能威胁到自己或者能给自己造成困扰的动物毒虫。王夙正略显狼狈的躲在一棵枝繁叶茂的树上观察,却听河边传来人争执的声音。
“快把东西交出来!”
“什么?”
“少装蒜!我知道你有防毒虫的药,快拿出来,要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防毒虫的药物?
王夙一听顿时精神抖擞了起来,精力全朝那边放了过去,要知道这几天在丛林里最大的威胁是来自那些小巧看似无害的小毒虫,本来王夙不是单独一人的,当初跟她一个牢笼的姑娘一直尾随在她身后的,后来她们误入一群不知名的奇怪蚊虫的地盘,王夙尚有武功和内力傍身,只是被咬了几口身上就奇痒无比,痛苦了小半天,而那个姑娘则是浑身溃烂,把自己给挠的面目全非,就那么活活痛苦死了。
那时的王夙虽然冷血残忍,但是看着跟自己一起进来的人这个下场也是有些不寒而栗,相比那些狼虫虎豹,这些不起眼的小东西更加致命!而此时听到有人有防毒虫的药物,怎能不打起精神!
王夙悄悄从树上溜下来,不做声响的靠近,虽然她没读过书,但也懂得“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道理,王夙本来就视道德感为无物,再加上身处在这个今天不知明天事的丛林,黑吃黑太正常不过了。
“白煜,你可别给脸不要脸,当初大哥好心收留你,你难道不该报答吗?”
透过宽大的树叶,王夙看到被两个身材魁梧的少年围起来的是一个英俊略显青涩的男孩,脸上满是楚楚可怜,“我真的没有什么你们所说的防毒虫的药物!”
“别扯了,那为什么跟我们在一起两天了从未见到过你被毒虫攻击?”一个魁梧的胖子冷笑道,“哼哼,今天我就把话撂在这里,你要是不交出那药,那么可别怪我不讲情谊了!”
另一个也狞笑着向前跨了一步,“你最好快点儿,那边还等着我们打猎回去呢!”
王夙心下一惊,那边还有他们的人?脑中迅速想了一下,当初她是最后一个醒来的人,那么这批人里她的武功是最高的,只要自己小心一点,那些人是不会对自己构成威胁的。打定主意后,王夙冷静的躲在一旁看戏。
只见那个叫做白煜的男孩向后退了一步,满脸的惊恐,“不,我真的没有!”
“哼,敬酒不吃吃罚酒!啊!”说着那个魁梧的胖子就要动手,却见他惨叫一声,轰然倒地。
因为王夙的方向在侧面,所以她清楚的看见,旁边那个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刚还一脸惊恐的白煜一拳狠狠的砸到鼻子,只听咔嚓一声,鼻梁骨断裂,竟是死了。
白煜收了那副楚楚可怜的柔弱形象,甩甩了手,嘴角扯上一抹嘲讽的笑容,“果真是这样,只要找准了位置,鼻梁骨被砸断后断骨刺入大脑,可以造成瞬间死亡。”
王夙见他在两具尸体上摸索了一番,翻出些什么装入自己的口袋,看他那熟悉利索的动作,王夙可以断定他绝对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
不等王夙动作,只见白煜双手放在嘴上,做了一个奇怪的动作,然后一个奇怪的声音从他嘴里发出,然后他利索的爬上旁边的大树,见他如此做,王夙在顺势爬上身旁的大树。正当王夙好奇他的做法时,从远处跑来三只灰色野狼,野狼看到地上的尸体,警惕的巡视了一边周围,见无威胁后开始大块朵硕。不消片刻,两具尸体就被啃了个干净。
当三只野狼准备离开之时,王夙以为这就是结局了,没想到白煜又做出一件令人侧目的事情,只见他扔出闪着幽光的匕首,准确的刺入了跑得最慢的那只狼的身体,然后再无动静。
匕首上应该是涂抹着剧毒,那狼没跑几步就倒地不起,另外两只狼焦急的又拱又舔,最后无奈离开了。
确定安全后,白煜从树上下来,拔出匕首擦了擦,从怀中掏出小药瓶撒了些什么药在狼的前爪。
王夙心下一喜,他果然有药!
然后,白煜做了一个让王夙瞠目结舌的动作,用那狼爪往自己胸膛狠狠抓了一把,瞬间胸膛血流如注,将衣衫染红。这般痛苦他只是微微皱眉,然后再次举起狼爪将衣服撕破,最后扔掉狼爪后整理了一番,满意的点点头,捂着胸膛从前方走去。
王夙自然是尾随上去,却见河边却是有一个不小的驻扎地,白煜又恢复了开始的柔弱无害的样子,“我们遇到了狼群,大哥和二哥他俩……咳咳……”说着白煜便昏了过去。至于是真昏还是假昏,却是不得而知了。
王夙本来还打算做渔翁的,可此时却是不由面色一寒,凉气瞬间从脚底冲上头顶,第一次感觉到原来在这丛林中最可怕的不是毒虫,而是人!
王夙在一旁想了很久,虽然识破了白煜真正的面目,但是最后还是决定加入这个小团体,毕竟他真的有那种防毒虫的药物,在这丛林中无异于有了生命的保障。
绕了一个大圈子,王夙衣衫褴褛的出现在白煜那个小团体的面前,认出了王夙就是那个“最后醒来的人”,众人自然是无比欢迎这样的强者加入,也就是在这个小团体里,王夙第二次跟宋书之见面,乃至之后成为彼此的最佳搭档。
王夙加入的第二日,白煜依旧处于“昏迷”状态,众人总不能一直在这里停留,这样容易招来大型的猛兽,所以有人建议扔掉白煜这个并没多少本事的累赘。王夙知道他不是什么累赘,反而狡猾的很,虽然不知道他为何故意示弱,总之不能让众人就这么把他扔了。
因为王夙的武功高于在场的任何人,所以她的话还是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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