夙歌-第2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王夙面对这个万分疼爱她却又一心将她毁了的男人,此时心里平静极了,她幻想过千万种见面的方式,千万种开场白,唯独没有想到这种。一肚子的矛盾此时都化作乌有,心里除了平静还是平静。
粗糙却温暖的大手抚上了王夙的脸,像是要抚平她心中的伤痕,“夙儿,我不会再让你受欺负了……”他放心地微笑着,那笑容在橘黄的斜阳下竟变得诡异般的温暖。
王夙躲过了他的眼神,同时后退了一步,离开了那只抚慰她的温暖的手掌,再次开口否认:“阁下认错人了!”
脸庞失去了那一份温暖,王夙立刻再次置身于一片冰冷中,这是她不该享有的温暖,因为她不知道这份温暖下,又有几分是阴谋。就像曾经,明明那么疼爱她,最后却毁了她当好人的机会,血淋淋地回忆让人心痛。
王勃仲叹息,“夙儿,你变了……这些年你到底经历了什么?”
王夙知道王勃仲今次定不能善罢甘休,干脆把话挑明了说也好,“这里说话不方便,我们出去谈。”
------题外话------
看书的大爷大娘,记得加入收藏,用鲜花钻石打赏砸晕我吧!
第十章 重伤
王夙和王勃仲先后出城,两人施展轻功如飞鸟般从官道上掠过,最后停在了离邺城不远的一处小山坡。
“夙儿,这些年你到底经历了什么?为什么不回家?”
王勃仲是那种五大三粗的壮汉模样,可是他对着王夙的时候总是那么的柔情似水,整体看起来分外怪异。
“我只想问你,你为什么要那么对我?”王夙间接的承认了自己的身份,犀利的眼神对上王勃仲,“为什么要毁了我?”
“夙儿,我就知道你没死!”王勃仲终年有些浑浊的眼眸清澈了几分,象是一下子年轻了十来岁,张开双手就要将王夙揽入怀中,“夙儿,夙儿……”
“为什么?”王夙再次后退,躲过王勃仲的双臂,“就因为我的出生导致了娘亲的死亡,还是你认为我其实并非你的女儿,是陛下的孽种?”
王勃仲十月上的战场,王夙是次年八月出生。人常说十月怀胎,可一般分娩也就是九个月左右,她只是比一般新生儿多在娘亲的肚子里呆了一段时间罢了,可他们偏偏都认为子桑青是在王勃仲上了战场之后才怀了王夙的,不知中间还发生过何事,王勃仲和皇帝都一致认为她是皇帝的女儿……
她看过费老的笔记,她就是王勃仲的女儿,相比起那些毫无证据的揣测,王夙更加相信费老的医术。
王勃仲虎躯一震,气势凌厉,完全不同于刚才的温柔,满是恼羞成怒的狂暴:“说!谁告诉你的!是不是婉娘!那个贱人,死的太便宜了!”
“什么!”王夙不可置信的望着王勃仲,“你杀了她?”
“我是杀了她,”王勃仲狰狞着脸,强大的气势愈发狂暴,“她仗着自己是你娘的贴身婢女,竟敢偷偷教你《论语》……”
“就因为她教我《论语》,教我‘自所不欲,勿施与人’?”王夙的心弦狠狠颤了一下,就在王勃仲告诉她全天下的人都该死的时候,只有婉娘表情复杂的偷偷拉着她的小手告诉她,世间其实还是有真情的,不要被表面的丑恶所蒙蔽了双眼。
王夙将自己从思绪中抽离出来,艰难的抬起头,“那小蝶呢?你把她怎么样了?”
“她在姒水阁过的很好!那天要不是她,你也不会失踪,不会离开我这么多年……”
姒水阁,京城最红火的青楼……
“你毁了我不够,还毁了她!”王夙周身的力气都消失,有些站立不稳,“也难怪瑾萱公主歹毒,因为她有个更加歹毒的爹!”
王勃仲如同受到刺激的母猫,歇斯底里的吼道:“你就是个孽种,我不是你爹!要不是你那张酷似青儿的脸,我早就杀了你这个孽种了!”
“哈哈哈……”王夙仰头大笑,眼泪却像断了线的珠子一般流到嘴角,这眼泪,真他妈的涩!
“既然你这么恨我……也好,”王夙从腰间摸出那日在杜威手中缴获的软剑,剑光一闪,衣袂割断,“古有割袍断义,今日我便割袍断情。从今日起,我王夙还是王夙,只是这‘王’不再是你王勃仲、王大将军、王大宗师的‘王’……”
“师父说过,只有拥有一颗强大的王者之心才能真正的驰骋江湖。我王夙的‘王’,只是‘王者’的‘王’!”
“我养你十三年,你却说要跟我断绝关系,当真好的很!”王勃仲怒极反笑,“你这孽种,今日你跟我走也罢,不跟我走也罢,都是非走不可!”
说着王勃仲便一记狠厉的龙爪手朝王夙的肩膀袭来,王夙迅速做出反应,向后掠去。
王勃仲眸子里寒光一闪,王夙进步真大,只一个照面便判断出来她已达大乘后期的境界,这等武学天赋,不愧是京城那位的后人。一思至此,心中的怒火更甚,她是那人的女儿!既然没能毁了她,那就将她打残,终身囚禁!
宗师到底是宗师,那霸道的真气王夙是丝毫不敢粘到,只是一个劲儿的躲避。上次有幸杀了费老,一是因为布局周密,乱了费老的心,二则是因为费老本身食用慢性毒药多年,身体大不如前。
眼前的王勃仲不同,虽然有苍老的趋势,可他毕竟还是正值壮年的猛虎,王夙在他面前就像是暴风雨中摇曳的小船,随时都有翻船的可能。
在出来之前,她没想到过王勃仲会动手,而且招招致命,王夙自知不是对手,退意萌生。
王勃仲心惊王夙竟能在他全力出手的情况下游走这么久,哪里会让她逃走,使出磅礴的力量一个旋身,右掌力劈而下,王夙抽身不及,右肩狠狠挨了一记,绝美的脸庞痛苦的扭曲起来,下意识的抛掉右手的长剑。
王夙反应不慢,试图用左手反击,王勃仲冷笑一声,瞬间捏住王夙的手腕,“咔嚓”一声,手腕应声而断。
手腕已断,可王勃仲并不打算就此作罢,准备顺势挑断王夙的手筋,坚硬如利器的手指正准备插入手腕,王夙强忍着剧痛,折过身子,抬起右脚猛力蹬踹上王勃仲的膝关节。
宗师再厉害也是人,猛烈的一脚蹬下去导致半月板破裂,王勃仲忍不住身子一抖,王夙趁着空隙马上离开王勃仲的挟制。看得出来,王勃仲并不想杀她,而是打算废了她。
王夙两只手均失去战斗力,尤其是左手更是被折断,而且差点被挑了手筋。再大的痛苦也抵不过内心的心寒,这就是那个万分宠爱自己的爹爹!这就是那个她心心念念思念着的爹爹!今非旧,王夙终于死心,那个粗犷却又温雅的爹爹已经同昨日的云烟一起远去,恍如隔世。
命运果然不是凡人所能掌控的。当年那个惨死的书生一语成谶,说自己活不过行及笄礼,要不是费老,或许王夙真的活不到十五岁。而今看着自己被折的手腕,王夙不禁想起杜威身边的那个女子,同样也被她折断手腕……
王夙自我嘲讽的摇摇头,这种关头她竟然还有心思想别的事情。趁着现在拉开点距离,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王勃仲右腿的半月板受伤,脸色更加阴沉,离上次受伤已经太久太久了!右腿虽然受伤,可速度丝毫不慢于王夙,甚至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追赶上来,雷霆一掌扣在王夙背心。
王夙瞬间如利箭出弦,狠狠摔进了坑洼的土坑,不等王夙再逃,王勃仲又在胸前补上一掌,威力丝毫不亚于刚才的那一掌。
鲜血如同廉价的白水从王夙的七窍中流出,绝美的脸庞此时已被污血染花,王勃仲望着那被刺目的鲜血所染红的轻衫,那血红的颜色似乎要顺着衣襟流下来了,而那张煞白的脸庞,仿佛也被这灿烂的红光耀的鲜活了一般。
伸手抱起昏迷的王夙,王勃仲露出诡异的笑容,“夙儿,我们回家……”
王勃仲转身,却被一道身影挡住了去路。
“王将军,好久不见!”
话虽和善,王勃仲却感受到了森森寒意,不安的往紧抱了抱怀里的王夙,“是啊,好久不见!”
------题外话------
看书的大爷大娘,记得收藏,得了闲不妨用鲜花钻石砸晕我吧!
第十一章 宗师
王夙觉得自己做了一场漫长的梦。
记忆中最后的画面是王勃仲狰狞的脸庞上满是疼惜,然后就开始陷入一场奇异的梦境里。
梦里的她仿佛经历了一次腥风血雨的战争。
而后,归于平静。
睁不开眼睛,身体没办法动弹,唯一能感受的到外界的便是那飘渺的乐音,倘若来自彼岸的呼唤,细若游丝。
很虚弱,甚至比二十一年来最虚弱的时候还要虚弱,仅仅是凭空想了一下自己在哪里,就不堪重负的失去了意识。
这就是死亡么?自己在地狱里?
如此昏昏睡睡了好几回,耳边的乐音忽远忽近,她才终于确定了自己不是在地狱里,以她造的那些孽来算,地狱岂会是这般安逸。
不知从何时起,王夙终于感觉到了体内的浮游的一丝气劲,经过多次尝试,终于调动气劲逐渐在体内徐行。数周后干涸的气脉有了起色,血行加速,气劲从丹田汹涌直上,王夙感到汗珠逐一沁出肌肤,冲过心房奔流向四肢的气血让她周身充斥了力量的提纯感。
重伤、绝境、濒死若不能要了武者的性命,那不啻于灵丹妙药会大幅提升武者的修为。
王夙本就离宗师半步之遥,自行疗伤后,修为再进一层,却是还未踏入宗师境界。心中微微的失落是有的,却也无妨,王夙调整好心态,武道的境界是万万急不来的。
一个大周天运转完,王夙慢慢收功睁开眼睛,黑瞳直直的迎视着从窗外投射进来的阳光,喉间略感不适,一低头便发现床头的木柜上放置着一碗水。无毒,甚至能闻到淡淡的药草香,王夙仰头饮净那水,将那精致的瓷碗放回原处,舔了舔嘴唇,这才开始打量这屋子的环境。
淡金色雕花的架木床,上垂白色流苏纱帐。屋子中央放置着一张条形黄褐色楠木大桌,桌上堆砌着几本古书,一方砚台,一个镂空花笔筒,几支毛笔。墙东角搁着一架古琴,墙西角设着卧榻,墙上挂着几幅山水画。
屋内陈设看似清雅简单,但王夙是识货之人,一眼便看出屋内摆设无一不是精品。
身上的衣服早已换过,床上的这些布料和身上的布料如出一辙,都是上好的花软缎。王夙素来对琴棋书画研究甚少,却也知道那不起眼的砚台和毛笔分别乃端砚和紫毫笔,而墙东角的那琴,古拙而不失秀气,气韵苍古、题刻精美,实属精品。再说那墙上的山水画,无不透着“远近山川,咫尺千里”的空间距离,也不是凡品。
金丝楠木!竟然是金丝楠木!王夙瞳孔微缩,这儿到底是哪里?不单家具,就连整个房子竟全由金丝楠木所造。自古以来金丝楠木就是皇家专用木材,专用于皇家宫殿、少数寺庙的建筑和家具,帝王龙椅宝座都要选用优质金丝楠木制作,民间如有人擅自使用,会因逾越礼制而获罪。
难道她现在是在大昊的皇宫?
王夙起身,推开房门后入眼的是大片大片的绿。竹叶青翠欲滴,远远望去好像绿色的海洋,一阵风吹过,竹叶发出一阵阵“沙沙”的响声,竹林深处传来阵阵琴音,王夙竖耳倾听,正是她昏迷时所听到的乐曲。
不同于昏迷时听到的那般断断续续,音和韵雅、隽永清新的琴音清晰入耳,仿佛吹散了彤云密布的乌云,再现碧蓝的天空:大雁们在天空列队飞翔,有时排成人字,有时排成一字,十分壮观。雁儿们飞累了,便降落到沙滩上歇息,好一幅平沙落雁的奇观。
王夙完全沉浸在这平沙落雁的情景里,那“秋高气爽,风静沙平,云程万里,天际飞鸣”的壮观与“少年奇才,叱咤风云,心如止水,随性淡然”的人生反复碰撞、融和。
王夙情景交融,心潮澎湃,体内的气劲情不自禁地在经脉内游走……
一曲终了,王夙回过神来,缓慢的睁开双眸,眼瞳仿佛是闪烁着星光的漆黑的无尽的夜空,那样的华丽与深沉。
天还是那个天,地还是那个地,可就是有哪里,分明不再一样了。
氤氲的暖气在夕阳下轻轻柔柔的袅袅升起,映着金黄的光晕,给天地添上了一丝朦胧。就在这傍晚的雾霭中,纤长嫩绿的竹叶上凝了一颗颗圆润小巧的露珠,在清爽的晚风中随意摆动。
三丈外的竹林在王夙眼里纤毫毕现,脉络清晰可见的竹叶上,一颗露珠在竹叶的舞动中悄然滑落,无声润入了大地。周边的蚁虫丝毫没有在意那滴露珠,热火朝天的忙碌着,一派欣欣向荣。
原先的王夙不刻意收敛气息的话,就像是一把摧枯拉朽的锋利宝剑,又或是一块温润有方的和田美玉。而此时的王夙,不管怎么看都是一个平凡而普通的少女,要是不仔细看,甚至都会忽略掉那里还站着一个人,几乎没有什么存在感。
划空无痕,落叶无声,返璞归真不着点滴端倪,一入宗师境界,便不在凡俗当中。
一抹和煦的微笑浮上王夙的脸庞,这,就是宗师么?
“啪啪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