夙歌-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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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煜躲开王夙的目光,无语的转头看向其他地方,性情大变的王夙还真是让人头疼。
“没情趣!”王夙撇撇嘴,收了玩闹的心思,瞬间从调皮变为渗人的温柔,伸出右手帮万磊理了理头发,柔声道,“为什么?”
“贱人,当初明明说好的,杀掉费老后东西平分,结果呢?”万磊嗤笑一声,“你们三个贱人本就是一伙儿,怕是早就对我动了杀心了吧!我只不过想先下手为强而已!”
王夙挑了挑眉毛,来这儿之前她想过好多种可能,若万磊死不开口,她甚至都想好了三种撬开他嘴巴的法子,可没想到她刚问了一句,万磊就很配合的交代了。“我从未想过要杀你……”
不等王夙说完,万磊抢道:“那你为什么把东西都藏了不拿出来!你就是想独吞!贱人!”
面对有些癫狂的万磊,解释又有什么用,宋书之永远回不来了……
想到这儿王夙心中一痛,眼里的凌厉更深了几分。
就是这个时候!万磊见王夙片刻分神,四肢不能动弹于是腰部使力拼命直起身子靠近王夙,朝着王夙的脸猛啐,“呸!”
没有哪个人被吐了一脸唾沫星子后能不产生愤怒情绪的,尤其还是王夙这样一个特别强势的人,下意识的一把扣住万磊的脖子,就在要扭断的那一瞬间王夙注意到万磊眼中那抹解脱的神色,生生止住了力道。
一旁的白煜本来要冲过来,想了想便止住了脚步,决定站在旁边看戏。他注意到王夙松开手后万磊的脖子竟然没有一丝痕迹!换做自己的话,就算没当场扭断万磊的脖子也必定会重伤他的咽喉……这就是半个宗师的实力么!
白煜不再担心王夙的安危,戏谑的望着万磊,没有一丝同情。
王夙并没有理会留在脸上万磊的唾沫星子,就那么直直的看着万磊,好似多情的少女,深深凝望着情郎。
求死没成,万磊的眼中一片死寂。自打动手被擒以来,万磊就没想过要活下来,整个费城谁不知王夙的手段,就连一向狠毒的费老都跟王夙借鉴过折磨人的法子。至于咬舌这种求死的笨办法他压根儿就没考虑过,要么是失血而死,要么就是断掉的那部分舌头或者大量的血液堵塞气管最后窒息死亡。这两种可能都太慢了!若不是瞬间死亡,王夙和白煜任何一人都可以轻易的把他救回来。所以他很配合的回答了问题,成功的降低了王夙警惕性,然后企图激怒王夙达到自己求死的目的。既然难逃一死,谁都希望自己能死的痛快点儿。
“不得不说,你很会抓住时机。不管是刚才,亦或是在姐姐的床前……”王夙锋利的目光透过万磊,最后停在了万磊身后不远处的那个陶罐子上面,幽幽道:“还记得我说过不会让你好死么?我最起码会保你一年不死!”
丢下这句话,不再理会万磊的颤栗,王夙潇洒的起身。
……
王夙一脸平静的从怀里掏出两块小巧的羊脂玉佩,放在桌子上推向坐在对面的白煜,“你挑一个。”
白煜不动声色的将还带有体温的羊脂玉佩推了回来,“我无所谓,还是你先。”
这两块被推来推去的羊脂玉佩,便是万磊心心念念想得到的费老的遗产。看两块玉的成色,不难分辨出它俩本出自同一块玉石,带有油脂光泽的两块羊脂玉佩上分别刻着“戮”、“信”二字。
王夙是见过的,大昊皇帝桌子上的玉玺就是这种上好的羊脂玉雕刻而成的,可见这玉的价值。虽然这玉佩价值不菲,却也不足以让万磊拼命,真正让人心动的是玉佩上刻着的字。
费老的势力可不止在费城,不管是大昊还是卞国,都遍布着费老的留下的杀手组织和情报部门,尤其是岛上的船只全被毁了之后,费老甚至传书告诉那边的人:手拿玉佩的人,便是他们的新主人!拿到“戮”便可成为杀手组织的首领,拿到“信”便可成为情报组织的首领。
费老为子桑青可谓是付出了所有,从他的心到他的势力。以前费老还在的时候自是没人敢染指,如今嘛,富贵险中求,鸟为食死人为财亡,万磊的做法其实完全可以理解。
“真的没有区别,”白煜温柔的笑着,深情款款的凝望着王夙,“不管我拿到的是哪个,你都会是副统领。”
饶是王夙一向厚脸皮,被白煜炙热的目光盯得有些不自在,轻咳了一声,搓搓脸蛋,“那我就不客气了。看我现在这张脸,需要情报来搜索药引,打打杀杀的留给你。”
白煜自然没有异议,点头同意。
大的分完了,然后是小的。
费老的遗产自然不可能只是这两个组织,贴身还有不少药方、成药以及城推的俗物:钱。
药方两人看完之后便毁了,这种东西还是放在脑袋里比较放心。成药的话则是对半分,剩下的钱,两人很默契的都只拿了通用的银票,金银细软只是随身带了一点儿,临时造好的木船可沉载不了那些沉重的白黄之物。
炎炎红日高高的挂在空中,万里无云,是个难得的好天气。
费城覆盖在猛烈的大火之下,火舌蹿的老高。火势很大,却也巧妙的避开了万磊所在的地下室,王夙一向守信,可不能就这么将他给戕害了。
万磊待在陶罐里无需吃喝,活个一年不成问题,陶罐里泡的可都是上好的药材,完全满足万磊身体所需的养分。牙齿全都捣碎了,舌头也已经被连根拔掉,免得他自杀,陶罐也被牢牢的固定了起来,以防陶罐摔倒。
万磊注意到了外面的动静,知道王夙一定是要离开费城了,口中“呜呜”的嘶叫着,万份凄惨。
小船渐行渐远,王夙和白煜均在船上望着生活了七年的费城,眼里说不清的复杂。
两人回过头,相视一笑,默契的同时开口:“永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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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暴风雨
一只孤伶伶的小船漂泊在一望无垠的大海上,落日的余晖将小船和海面映的金灿灿的,一只修长有力的手掀开船帘,手的主人望着船舱里的人,“夙儿,日落了,要不要出来看?”
舱里的人卧躺着正闭目养神,眼睛都懒得睁开,懒懒的说道:“都看了一个月了,腻了。”
“没办法,谁让这船太小,要不然早就到了。”白煜宠溺的望着王夙,柔声安慰道,“夙儿再忍忍,估计三两天就到了,我们离陆地已经不远了。”
王夙忽的睁开眼睛,坐直了身子认真的盯着白煜,半响,开口问道:“我说白煜,我现在这张脸有多大的杀伤力我自己很清楚,连我自己都不敢多照镜子……你说说你,怎么就能盯着我这张丑脸还能含情脉脉的?你是怎么做到的?嗯?”
“哈哈哈……”白煜见王夙认真的模样,笑的很是畅快,半响笑够了,满脸认真的看着王夙的眼睛,一字一顿的说道:“师父说过,不管你多美或多丑,爱你的人依然爱你,恨你的人继续恨你。皮囊会骗人,但我们的心不会。”
唬谁呢!王夙斜了一眼白煜,不以为然,噼里啪啦一连问了好几个问题:“你这么诡异已经有一个多月了你知道吗?自从我变成这个样子你的审美就彻底颠覆了是吗?你能不能别闹了?我认输了好不好?你老是这样我实在慎得慌!”
白煜一副哀怨小媳妇脸,眼巴巴瞅着王夙,“夙儿,你不信我……”
“得了吧!你白煜有多狡猾我还不清楚?我要信你还能活到现在?”王夙嗤笑一声,“现在轮你看着船,我要休息!”
纤纤玉手飞快拉好船帘,将白煜即将说出口的话硬生生憋了回去,白煜无奈的摸摸鼻子,“难道我不够魅力?”
虽然王夙一直懒得理会白煜,并不见得白煜就会安静。
“夙儿,难道你就不觉得茫茫大海上不聊聊天真的很难受吗?”
“除了海浪声再就是偶尔一只海鸟飞过‘扑扇扑扇’翅膀……真的很无趣啊!”
“你说咱都走了一个多月了怎么就没碰到一艘船呢?”
“哪怕是海盗船也行啊!”
“……”
王夙以前就觉得白煜有些贫嘴,只是没想到他竟然能贫到这种境界:一个人自言自语也能说上两个时辰!如果贫嘴也有宗师的话,那白煜一定是宗师中的大宗师了!
确定王夙睡着了,白煜终于不再言语,偷偷掀开船帘一角,温柔的看着王夙恬静的睡颜,一夜无语。
后半夜换白煜休息,王夙坐在船头不知在想什么。自从一只脚踏入宗师以来,王夙是越来越爱发呆,只是每次发完呆之后都有一丝细微的变化,连她自己都没有察觉。
今天的天怎么还不亮?王夙蹙眉抬头望着天空,一丝不详的预感涌上心头,“白煜,快醒醒!”
白煜揉了揉睡眼惺忪的眼睛,钻出船舱,“怎么了?”
注意到天气变化之后白煜的脸马上严肃起来,“这船可没有能力在暴风雨中存活下来!那我们……”
王夙眼中闪过一丝寒芒,“等船碎了之后就抓紧残存的木板吧!”
“也只能这样了……”
二人默契的对视一眼,“一定要活下来!”
一道婴儿手臂粗的闪电划过阴沉的天幕,半响,沉闷的雷声如同大炮轰鸣般扩散开来,使人悸恐。不消片刻便下起瓢泼大雨。狂风咆哮着,海浪翻滚着,小船发出低声的呜鸣,犹如在黑夜中抽咽。
王夙知道,就算是这世上所有的宗师都在这艘船上也都会和她一样毫无办法,更何况她这个伪宗师。宗师已经是当今世上最强大的人了,但是在大自然的巨大威力面前简直不值一提。
不知是雨水还是海水已经漫进船舱,水已经漫过她的小腿,可王夙依然站在小船中丝毫不觉,只是若有所思的望着天空。
好像要抓住什么,却还是少点儿什么。是什么呢?
白煜焦急的看着王夙,却也不敢轻举妄动,此时的王夙跟那天一样,他知道本不该打断,但是现在这个环境……就在白煜两难不知抉择之时,大自然帮他做了选择。
此时王夙正要陷入那种玄之又玄的境界,却见一道大浪狠狠打在小船上,小船剧烈翻滚起来,王夙的思想迅速回归,这才意识到刚才自己竟然又差点进入那个境界。
王夙和白煜都没有经验自然是不知道这种环境下很显然不适合晋级宗师,也是王夙的幸运,幸好小船的剧烈晃动没能让她彻底进入那种境界,要不然王夙只有两种下场:要么成功晋级宗师,要么就是经脉尽断而亡——很显然后者的几率更大些。
摇曳的小船终于承受不住大海的汹涌,彻底散架了。王夙不敢分神去观望白煜的情况,死死抱住一块较大的木板,随波逐流的飘荡在茫茫大海。
咆哮的大海许是累了,终于渐渐平静下来。
昨晚,狂暴的大海似乎要把整个人间毁灭,而它带来的却是更加绚丽的早晨。碧空中飘浮着朵朵的白云,在和煦的微风中翩然起舞,把蔚蓝色的天空擦拭得更加明亮。海鸟唱着欢乐的歌,迎接着喷薄欲出的朝阳。王夙被冲到了不知名的海岸后再也忍不住,阖上眼睛昏了过去。
常年处于危险状态下的王夙就算是昏过去了也警醒性特别强,仅仅一个半个时辰便醒了过来。王夙醒来后第一件事就是检查身上的东西是否还在,至于银票那些到是不打紧,主要是脖子上的那两块玉,一块是费老留下的信物,另一块则是宋书之留下的,那块和小妹一样的玉坠。
虽然衣服已经有人帮她换过了,但两块玉还好都在!王夙松了口气,仔细打量起这间屋子,房间布置的十分简单,角落里放着几只箱子,向来是用来装衣物的,屋子中间放着一张磨得破旧的桌子,凳子也是十分破旧,仿佛一坐就会散架似的。整个屋子连一件像样的家什也没有,就连现在身下躺着的床也是石头和木板搭建而成的,身上盖得毯子已经洗的发白,不过好在干净。
“姑娘你醒啦!”一个身着素色衫子的妇人手里抱着什么走进屋子,妇人看起来憨厚老实,见王夙醒了,一脸欣喜,忙从箱子里翻出一个油纸包和一个小钱袋,递给王夙:“既然姑娘醒了,东西还是交给姑娘自己保管吧。对了,我刚煮了鱼汤,要不要喝点儿?”
此时的王夙虽十分虚弱,却也很容易分辨出这鱼汤有没有加进去什么“佐料”,望着忙碌的妇人,王夙自嘲一笑,真是习惯难改啊!
这么多年来王夙挑嘴的毛病并没有改掉,但此时她手里捧着满是腥味的鱼汤喝的津津有味,思绪不由飘到了京城,爹爹不是说贱民卑贱,甚至都不配活在这个世界,可如今还是“贱民”救了自己呢。王夙眼底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说来也是时候该回去看看爹爹了!
随之而来的问题使得王夙一阵纠结,王勃仲在大昊,宋书之的小妹在卞国,先去哪里?
一个常年习武之人,就算没有危险发生,失去武力的感觉总会让人特别不安。放心的喝光鱼汤,王夙还有些留恋的舔舔嘴唇,体力恢复了些,心中安定了不少。“大娘,这里是什么地方?”
“这里是石湾村,”见王夙一脸迷茫,妇人拍了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