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步苍穹-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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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咳了几声,陈闲在这位婢女面前晃了晃那两锭银子,然后一脸凛然正气的道:“天是蓝的,海也是蓝的,想你不是真的,娶你是不可能的,如果你是有钱的,那我们还是有缘的。”
“我有钱,有钱!”那婢女将几枚铜钱塞入了陈闲的手中,然后无比激动的扑入了陈闲的怀中。
陈闲全身打了一个冷战,仿佛被蛇咬了一口,完全没有那种温香软玉在怀的旖旎感觉,只能无语问苍天。
第二十一章 陪读
一番好说歹说,费尽千辛万苦,嘴皮说烂,陈闲才将那位试图想以几枚铜钱买走自己宝贵的第一次的婢女给驱走,只是还没走出几步,那婢女回眸一笑,陈闲顿时冷汗直流。
“我听你的话,我走了,干活去了,但是,你这小厮叫什么?住在哪一块,我好晚上去找你。”婢女恋恋不舍的道。
“这个……相逢何必曾相识,有缘自然再相见,同一片天空下,同一个府邸内,我们还是期待下一次偶遇,好吗?”陈闲一脸无奈的道。
“下一次,什么时候,人家等不及了,今天晚上就想又见到你。”那婢女一脸深情的凝视着陈闲,让陈闲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永远又能有多远呢?耐心等待,你快走吧,侯府内怠工偷懒可是处罚很重的。”陈闲没有办法,只得装出一副关切的模样。
“我叫春桃,你可以到大公子的万寿庄内找到我。”婢女终于忍不住说出了自己的名和地,一脸殷切的望着陈闲,希望这个少年也说点什么。
陈闲很想翻个白眼,因为春桃这个名实在有够烂俗,不过也的确很符合丫鬟婢女的身份,总不能一个丫鬟的名比主子的名还悦耳动听。
“少女应该矜持一点,怎么能够随便将自己的姓名和住地告诉一个陌生的男子?这是很危险的,所以,你应该把我当作陌生人,下次万一再邂逅,我们就当不认识,你要矜持,我们擦肩而过,留下一刹那的美感在心中,足矣!”丢下这句话,还没得那位春桃回过神来,陈闲已经逃之夭夭了。
不经意回头一看,陈闲只见那春桃一脸痴迷,面若桃花,似乎被自己先前那番说辞打动,爱煞自己到了极点。
“唉,若郡主也是这般花痴,那就好对付了,随便来几句浪漫的情诗绝句,就能俘获其芳心,也不会再惧那恐怖的什么三重变身了。”陈闲一脸幽怨的自语道。
终于,饶了一个大圈,还问了五回路,陈闲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再度到了那座郡主独住的大宅面前。
一夜未睡,加上闲逛了一个上午,陈闲已然是饥肠辘辘,想起雷蟒说过,似乎有可能与郡主一同用餐,正准备往里冲,却发现大门紧锁。
陈闲可不敢破门而入,何况以他这等孱弱的体魄,也没有气力破门而入。
“雷大哥,郡主,在吗?”陈闲高声呼喝道。
半晌不见回应,陈闲索然无味,不经意间抬头一看,却见门楣上一个匾,上书:锦绣园。
公子的万寿庄,郡主的锦绣园,看来这侯府内还派系林立,日后只怕各方势力还要相互倾轧,我可得明哲保身,不能陷的太深,否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陈闲想着心事,期望自己日后在府邸内独善其身时,门突然开了,只见雷蟒那魁梧的身形现了出来,将少年一把拽入了园内,然后将大门紧闭。
“怎么了,雷大哥,这么神神秘秘?”陈闲见平日冷静从容,泰山崩于眼前也面不改色的雷蟒的眼神,此刻有些慌乱,当然忍不住急声追问道。
“郡主的大哥、二哥,还有大姐三人联袂而来,探望小郡主,却吃了闭门羹,此刻小郡主很是高兴,不过你这时入园,若被他们的眼线看到,只怕迁怒于你身上,也许你的下场会很凄惨,毕竟他们都是主子,要找你一个小小书童的麻烦,惩治你有千般借口。”雷蟒沉声说道。
“雷大哥,多谢你提醒我,这么说来,我还是待在这锦绣园中安全,你和公主说一声,看我能不能也住这园子里。”陈闲哪里想到自己莫名其妙的就引火烧身了,只怕日后也不得不与小郡主晨锦儿同一战线了。
“你现在是郡主的陪读书童,当然可以住园子里,那小厮们住的小厢房,你不用再回去了,而且你可是侯爷亲自任命的,管家老苏必然知晓,对你也只怕会另眼相看,你可得在府邸中好好表现。”雷蟒点头道。
陈闲点了点头,没有答话,但心中却嘀咕道:“家丁再好好表现也是家丁,我这书童再如何表现,其实也是一个下人,难不成还能成为小郡主的相公?”
心中有所自嘲,但陈闲面上可不敢表露出来,而是在沉默了半晌后一脸欣喜的道:“雷大哥,现在是否到了我与公主相处陪读的时候?她下午一般是喜欢写诗,还是作画,又或者是修炼玄功?”
“其实郡主很懒,平日最喜欢的就是睡觉,上午睡,下午也睡,晚上也睡,不过今天因为让她的哥哥姐姐们吃了一个闭门羹,心情很愉快,只怕睡不着,加上你是第一天当她的书童,加上她对你只怕也有一点小小的兴趣,应该此刻在书房中等着你。”雷蟒笑吟吟的道。
“郡主对我有一点小小的兴趣?”陈闲愕然反问道。
“别担心,是善意的兴趣,你的才华,诗情,不但得到了郡主的认可,只怕也被侯爷所赞赏。在我们武朝,这诗词歌赋虽然不比玄功那般重要,是立国之本,但也是文臣大夫们茶余酒后的比试战场,你这小子,只怕可以横扫皇城一大片文人墨客,扬名天下。”雷蟒想想皇城内很多所谓的才子,写出的诗还真不如陈闲这个小小书童,当然也赞了一句。
“扬名天下就不奢望了,能在侯府中苟安就不错了。雷大哥,你看这郡主身边又变身灭杀我的风险,而郡主又似乎和她的兄长们不和,若是一番明争暗斗,主子必然都没事,只怕伤的就是我们这些手下了。”陈闲一番抱怨,偷偷将雷蟒也拉入了自己这边可能被伤损的一方。
“这样啊……胸无大志也的确不错,起码活得够久,这些年来,我在武朝也看到过不少惊才绝艳的玄士与修士,最后下场一个比一个惨。”雷蟒有感而发,也感叹了一句。
“没错,再如何璀璨的死,也不如卑微的活着。”陈闲嘿嘿笑道。
“好了,别那么多废话了,郡主知道你来了,快去陪读,否则你这书童是吃干饭的啊!”雷蟒拍了拍陈闲的肩膀,指了指后方那栋小楼。
“那便是锦绣园的书房所在?”陈闲还是嘀咕问了一句。
“快去,真啰嗦,和个娘们似的。”雷蟒没好气的道。
“哦,我这就去,不过雷大哥,我还没吃饭,你看……”陈闲才走出几步,又回头可怜巴巴的看着雷蟒。
雷蟒骂咧道:“早饿死,早投胎,快滚。”
见混个中餐的愿望落空,没有办法,陈闲只好灰溜溜的离开,快步走向那栋小楼。
这栋小楼是一座清雅的竹楼,在楼下,陈闲便看到一身白衣清丽如雪的晨锦儿。
凭心而论,晨锦儿是一股少见的小清新气息,但偏偏身材又该丰腴的地方丰腴,该细小的地方细小,不堪一握,加上郡主的身份,让陈闲感觉这个少女完全就是一个天使与魔鬼融合而成的尤物,那算不上惊艳的面容五官,反而最为引人。
晨锦儿居高临下,鸟瞰下方,恰好看见陈闲张着大嘴抬头望着自己,活脱脱一只癞蛤蟆看着白天鹅的模样,口水流淌了一地。
“见过恶心的,没见过这么恶心的,偏偏这个恶心的家伙竟然还是自己的陪读书童。”见到陈闲这副色迷迷的呆相,晨锦儿彻底无语,不明白那等惊艳的诗句怎么会从这么一个蛤蟆嘴中吐出来,莫非那一刻,这蛤蟆被诗圣附身?
更让晨锦儿犯恶的一幕发生了,只见陈闲抹了抹嘴角的口水,然后冲着竹楼上的小郡主高声喊了一句:“终于明白什么是秀色可餐,现在,一点都不饿了,等我,郡主,你的小书童来了!”
看着陈闲屁颠屁颠的冲入竹楼,风风火火上楼,晨锦儿的俏面升腾起了一片红霞,只是那绯红欲滴之色,不是因为羞涩,而是极度的愤怒。
第二十二章 神棍
陈闲上了竹楼三层,如愿以偿的见到了小郡主晨锦儿,见对方一脸娇羞无限,心中不禁暗忖:“哪个少男不风流,哪个少女不怀春,小郡主看来只怕是见我俊俏,加上吟得一手好诗,心生爱意,十之八九要借此次陪读之举,投怀送抱,不过我是一小小书童,断然不能与主子随意发生亲密关系,那可是府规明文所禁,但自己又非柳下惠,这等软玉温香之下,干柴烈火,如何把持的住呢?”
陈闲还在冥思苦想,如何占了小郡主的便宜还能卖乖之际,突然感觉额头一阵剧痛,猛然一抬头,却见晨锦儿手中一把玉制的戒尺,望向自己的眼神哪里有半点柔情蜜意,面色如冰霜,嘴角带着一丝狰狞之色,那一头乌发无风自动,竟然进入了一重变身。
“小小书童,我晨锦儿还真是服了你,我五年前就可以控制心中的天魔之念,不主动进入第一重变身,今日因为你这猥琐的模样,怒火中烧,不受遏制,自发进入这第一重天的天魔变身,是该奖励你,还是惩罚你?”晨锦儿眼中闪烁着刀锋般的寒芒,让人心悸。
陈闲愣了一愣,没想到这晨锦儿翻脸和翻书一样,本是春心荡漾,怎么突然变成了冬日凛冽寒风,甚至是夺命的刀锋。
“这……这不是上天派我来考验你的吗?所以,郡主你应该感谢我。”陈闲赶忙答道。
“哦,是吗?上天派你来的,那不是等于是天意的使者,应该不死不灭吧,我在你身上捅几十个窟窿,应该没什么大碍吧。”晨锦儿微微一笑,手中倏的多了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让陈闲不寒而栗。
陈闲一举手,急声道:“慢着,我是你的陪读书童,是一起沐浴在诗词歌赋的海洋中的伴侣,怎么能相互间动武,打打杀杀,还捅出若干血窟窿,这等血淋淋的一幕是不被允许发生的,古语有云: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史为镜,可知兴替,以人为镜,可明得失,郡主,我这小书童的存在还是很有意义的,是必须的,你说呢?”
晨锦儿微微一愣,没想到这貌不惊人的少年总是在自己火山爆发的前一瞬间,说出那么一番似乎很有哲理让人幡然醒悟的话,怒气一下泄去,仿佛不曾存在一般。
“看来,你这小书童还真有点学问,真不知道你在哪里学来的这些古语,还有诗词,最有意思的是你的身份还是一个小乞丐。不过在无双城内,什么奇迹都可能发生,无双城本来就是一个□□荟萃,高手云集的宏大城池,你再有才华,不过可惜是诗词上的,所以,还是一只蝼蚁,一只随时可能被强者捏死的蝼蚁,不过会有强者对你感兴趣的,你的谈吐有时能够陶冶心境,应该……应该能把你卖个好价钱。”晨锦儿抿了抿嘴,饶有兴趣的上下打量着陈闲,仿佛在看一件价值连城的货物。
“郡主,你……你打算把我卖了?”陈闲无比愕然的道。
“如果有人出高价,我为什么不卖?你是书童,但也是下人,我是你的主子,自然可以自由转卖你,你不服?”晨锦儿将头抬的高高,轻蔑的看着陈闲。
陈闲很想说一句,我靠,I服了YOU!但一想,这等高级语言,量这小郡主也听不懂,那不是对牛弹琴,其实对牛弹琴的典故,蠢的不是牛,而是弹琴的人,明知道牛不懂音律,还作死的弹着自以为是仙乐的曲子,这琴师不是脑袋进水,就是精神有问题,陈闲早已看破了这一点,自然不会效仿那愚蠢的对牛弹琴的琴师。
“好吧,那一定要把我卖个好价钱,这样才显得郡主你品味独特,身边的书童也是一等一的青年才俊。”陈闲没有晨锦儿想象中的义愤填膺,而是一脸不舍,还带着一丝惘然。
晨锦儿心中一凛,莫非这小子真的对自己情深意重,自己这般羞辱他,他都不生气,自己身边还真是少了贴心人,将这家伙留下,似乎也没什么不妥。
心中闪过这个念头,晨锦儿轻咬着嘴唇,也有些犹豫难决,脑海闪过两个画面。
第一个画面,便是陈闲还是小乞丐时,一脸神气的吟诵着那首不知名的诗。
“若将富贵比贫贱,一在平地一在天;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别人笑我忒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不见武朝豪杰墓,无花无酒锄做田。”晨锦儿心中默念,感觉到诗中的狂放不羁,与天下虽大,知己难寻的一种寂寥。
陈闲那瘦小的身影,瞬间高大起来,一股难以言喻的好感在晨锦儿心中滋生,无法驱逐。
第二个画面,便是先前陈闲那一副蛤蟆想吃天鹅肉的猥琐之相,在晨锦儿心中刚刚高大甚至有些巍峨的形象瞬间萎缩下去,甚至变得有些面目可憎。
晨锦儿秀眉微蹙,看了陈闲一眼,然后说道:“你的才学究竟如何,我有了计较,让你和一位身在武朝皇城的才子,比拼一番,我也不奢求你胜出,只要不惨败,即可。想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