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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使星归觐九重天-第6部分

小说: 使星归觐九重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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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难过?怎么会不甘?怎么会有怨言?”她如是反问,柔声告诉凌珊,“这些都是他们自己做出的决定,从你的姐夫和姐姐离开京城那年起,就已经做出的决定啊。”
原来凌晏在遇到她之前,就已经预见了终有一日的别离。

这朝廷太过荒唐,凌、星两家大势已去,二哥已经孤掌难鸣,与其居庙堂之高被束缚手脚,眼看万民深陷水火,不如明哲保身,退居江湖,以待明君。
知其雄,守其雌。凌氏就是因为善处兴废,才能辅佐一代又一代的帝王成就这片江山。
谋之不深,而行之不远。为了归来而离开,为了争强而守弱。为了结果,先让花落。
这个道理因为凌晏的离去而烙印在凌珊心底,比书上所写的任何一句都刻骨铭心。

这个月初三,凌律把祭漩叫到了书房,而凌以微也到焚膏堂来找凌珊说话。她告诉她,此前星语桐写给永兴县公的书信已经得到回复,舅父和公主舅母很高兴能收肃王之子为义子,并表示会以嫡子的标准来为祭漩举行冠礼。
星栴和晋敏公主此前只有过一个女儿,名叫星敏,与易王两情相悦,但在易王准备向先皇请旨赐婚的时候,皇上却做主册封南翎陆氏女为易王妃。星氏与陆氏同为南翎名望,星敏与易王的事情早已在南翎人尽皆知。星敏是典型的星氏女子,孤傲高洁,易王另娶他人为妻,如此羞辱岂是她所愿意承受?就在易王大婚当夜,星敏吞金而死。
自此,星枬和晋敏便是无后,又不肯轻易强夺他人子女留于膝下,两个人在边城守关一晃就是几十年。
想来星栴也是念在与星语桐的兄妹之情,加上凌律和凌以微都在书信中对祭漩多有褒奖,才会答应。
从今往后,祭漩就是公主的儿子,他的身份和地位都将和以往大有不同,可以做的事情也将更多、更大。
凌珊为什么还要为他而难过呢?她知道将来他们一定还会再见面的,因为对这一切,长辈们一定早有安排。



升平三年的冬天,整座都城都是阴雨绵绵。
雨水从来没有停过,台阶上开始长出青苔,纸灯笼也沾满了潮气。湿冷好像渗透到了骨子里,无论用什么暖身,也不见舒心。
腊月初三,凌珊吃过一碗母亲做的长寿面就算是过了十二岁的生辰,见父母似乎有话要讲,便独自回到了屋内,在阴森森的房间里看小蝶给自己熨烫书本——这雨天让纸张都发出了阵阵霉味。
每年一到这一天,小蝶做事情就会格外认真,简直到了埋头苦干的地步。但凌珊知道并不是因为这一天是她的生日,而是因为多年前的这一天,她与她至爱的初恋分别。
尽管每次凌珊这样称呼那个人,小蝶都一定会涨红着脸否认,因为她配不上那个人——
周王嫡长子,雁南王梁湛。

“小蝶,其实你有没有想过给你的初恋情人写封信呀?大哥的商友刘景常常来往于两国之间,大可以帮你送信哟!”凌珊托着腮故意开玩笑逗她。
小蝶立刻红了脸,放下手中的熨壶,瞪了凌珊一眼,“二小姐,我都跟您说多少次了?小王爷他不是奴婢的情人!人家是嗣王,我一个永世不得翻身的贱婢,怎么敢高攀呢!”
“是你自己说,‘小王爷他是天底下最善良、最温柔的人,他从来都不对下人们大呼小叫,很多事情都是亲力亲为,他读过很多书。’”凌珊学着小蝶说话时候的神情和腔调,小蝶在一旁看了,脸红得跟地里的番茄似的,“‘二小姐您可能真的学贯古今,问我的很多问题我都答不上来,但是小王爷他一定能答上来,因为您看过的书,他一定也都看过。!’啧啧,你给我当侍婢,却一个劲地说前任主子的好话,能够那么不怕死,不是恋人又是什么?不要告诉我,你只是对他教你读书写字心存感激,这种鬼话骗骗三岁小孩还可以。”
小蝶被她戳中了心事,又是沮丧又是害羞,索性低着头继续给主子熨书。
其实她很喜欢伺候凌珊温书习字,给她研磨熨书,反而不太乐意看她描花刺绣,玩弄丝竹,因为小蝶从前就是梁湛书房里的侍婢,总是伺候他读书,直到他七岁那年,送到鬼戎为质……

“我的确是不知天高地厚,暗自倾心于小王爷,但是却从来没有想过要跟他在一起,只想能够一辈子服侍他,看他娶妻生子,像所有的贵胄一样过富贵悠闲的生活,只是没有想到……怕是一辈子都见不到了,我只能在夜里偷偷地想,如今他是怎么样了?还像从前一样羸弱俱寒么?他去了大漠,是不是学会了骑马和射箭?只要能在梦里见到他,就会特别开心,可是在梦里的他依旧是小时候的模样,我却已经长大成人了。”小蝶认真看着凌珊,诚心诚意地劝道,“二小姐,今后别再轻言离别了,因为有些人,真的分别之后就再也见不到了。”
或许是因为这梅雨天气,凌珊被她说得神伤。本来只是想逗逗她寻开心,结果却让自己跟着难过,凌珊苦笑了一下,摇摇头,“知道啦。”
小蝶满意地把熨好的《女论语》交给她,“生日快乐。”
凌珊噗嗤一笑,点了点她的脑门,正要好好教训她,府里的管家却亲自来到了房门口。他对凌珊行了一礼,传话道,“老爷和夫人请二小姐到书房去一趟。”
现在?凌珊放下手中的书,心想,大概是他们方才商量的事情有结果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其他都是浮云……包括下一回即将登场的男主角……




9

9、第八回 居次 。。。 
 
 

自元德四年的秋天,周王妃的车队一路颠簸,来到这座四野之外皆是荒草的宫廷,已然过了六年。崇城的冬天总是来得特别早,几番秋风席卷了院落中的黄叶后,天空就不复清明。
宋湛就是在这座阴暗、陈旧的离宫中出生、长大,这座城里,除了他的母亲以及她从京城周王宅中带来的三十六名侍婢奴仆,便再没有别人。他曾听周王妃的贴身侍婢宛筠说起,他们初来到崇城时,斑驳的城墙上攀着枯萎的藤蔓,守城门的是一位年老体衰的老伯。

“不过你两岁那年,方伯就因中风去世了。”宛筠一面给他叠着衣服,一面告诉他,“也是在这个时候,不下雪的冬天。”
宋湛咳嗽了几声,望着庭院里破开青石板长出来的杂草。
夏天的时候它们长得正疯,宫人们曾要铲去,但周王妃不允许,她当时把宋湛揽在怀里,笑容温柔雍容,“这是吉兆。”
“母亲?”他望着母亲美得耀眼的容颜,这破败的离宫不能遮掩她的一丝光彩。
凌以衡低头看自己唯一的儿子,他长得越发像他的父亲,清朗的眉,高挺的鼻,单薄浅色的唇,尤其是那双如同天星的眸,透着澄澈的光,宛如温柔似水,却也冷冽若冰。
“湛儿,你该像这些萱草一样,纵有强石压于身上,也要破石而出。”她的声音总是特别温和,但绝大多数时候,宋湛听不出其中的些许柔情。

徐徐柔风从穹庐外吹拂进来,也带来了阵阵青草香,宋湛听到外面牧民们聊天唱歌的声音,他们又要开始一天的劳作。
阿诺兰和红格尔有说有笑走进来,她们一人端着脸盆,一人捧着干酪和奶茶,见到宋湛呆呆坐在床上;都咯咯笑了起来。
“小王爷在想什么?”阿诺兰放下干酪和奶茶,捏了一下他清瘦白净的脸,不怀好意地笑道,“该不会是做了什么奇怪的梦吧?”
宋湛象征性地笑了笑,没有回答。

他七岁那年和九皇叔的儿子宋洌分别从崇城和凛都来到大漠,一晃过去已经十年。刚来的时候,他总是梦到崇城,梦到自从母亲绝美的容颜,但他九岁射死了一只幼鹿之后,这梦境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原以为就这样与夏国的一切道别,没有想到昨晚又在梦中听到了母亲的叮嘱。

红格尔把面巾润了水交给他擦脸,又倒了杯清茶让他漱口,阿诺兰则是爬到了宋湛的床上,坐下来给他梳头。
“今天集市吧?”宋湛明知故问。

左贤王庭每个月都会有集市,尤其到了这个草长莺飞的季节,更是有四方的商客前来兜售异地的商品。
“是呀是呀,今天就是今年的第一次大集市,狄历的马倌会牵来最高最壮的马,西域的行脚商会送来各种金银珠宝,扶馀那些矮小的商客会送来人参仙草和听话的奴隶,而你们夏国的贾人呢?就会送来阏氏最最喜爱的丝绸和茶叶,还有你一直惦念着的写满了文字的书!”
阿诺兰好不容易帮他梳好了髻,用白玉发冠固定之后插上水晶簪,累到不行瘫坐下来,用力一拍他的后背,“你们夏国男子实在是奇怪,好好的为什么要和姑娘家一样梳发髻呢?累都累死了!”
宋湛只是低头喝着奶茶,没有回答。

“啧,这发髻哪里是人人都能梳的?要我说,只有长得像雁南王一样漂亮的男子才配梳发髻呢!”
红格尔与阿诺兰你一句我一句地在宋湛身边说个不停,他安安静静地吃着早点,想了想,在二人说话的缝隙间插了一句,“你们今天去集市,帮我买些宣纸吧。”
她们对看了一眼,神神秘秘地笑起来,红格尔搭着他的肩膀,暧昧地说,“殿下今天还是自己去买纸吧,阿斯茹居次正好也要去买个奴隶呢!”
他微微怔了一下,问,“阿斯茹回来了?”
“对呀!昨天晚上回来的,一回来就吵着要见你,左贤王说你已经休息了,不准打扰,她便提出今天要你陪她去逛集市。嘻嘻,你们也有一个冬天没见面了,今天好好玩一玩吧!留在居次帐下也没关系哟!”
好像没有看到宋湛皱起来的眉宇似的,红格尔笑盈盈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和阿诺兰一同走出了宋湛的穹庐。没过一会儿,阿诺兰又咯咯笑着跑回来,先开了帐门,“哎呀,你们夏国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她想了想,“啊!说曹操,曹操到!”
她说完又笑着跑开,宋湛为难地笑了笑,起身走出帐外。

远处,一名身穿红衣的少女骑着一匹棕色的骏马飞驰而来,她年纪虽然幼小,却已经生得亭亭玉立,英姿飒爽,一路而来,牧民们都纷纷向她打招呼,高喊着“阿斯茹居次”!
她手中的长鞭抽打着□的马匹,不一会儿就来到了宋湛的穹庐旁。阿斯茹把缰绳一勒,马儿很快就停了下来,她在马上,俯视走过来的宋湛,把他上下打量了一番,嘴角扬起了骄傲的笑,英气秀丽的眉往上一挑,说,“怎么?我阿爸亏待你了,没有给你肉吃?怎么一个冬天没见,你还是这副弱不禁风的模样?”
她来找他的时候从没好话,宋湛见怪不怪,他右手放在心口对居次弯腰行礼,却没有说话。

阿斯茹看他还是这副以礼待人又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从马上跳下来,两步走到了他的身边,心中一惊:他居然又长高了一些!
“阿诺兰和红格尔有没有跟你说今天你要陪我去买奴隶的事?”
他点头,“说过。”
这人说话还是那么省,仿佛多说一句就会要了他的命似的。阿斯茹心情大好来找他,结果才说两句又被他给弄得不知要说些什么好了,她指着他的鼻子,命令道,“你!跟我一起去!”
宋湛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阿斯茹当他是默许了。她把手中的缰绳丢给走过来的阿诺兰,一把拉过宋湛的手,“走!”

集市由马倌特布信大叔的圈马栏那儿为中心,在一个个穹庐之间展开,特布信大叔所养的马是全王庭甚至全鬼戎最好的马,阿斯茹最常骑的那一匹就是用五十张鹿皮跟他买的。
集市从太阳升起后不久就开始了,一直持续到太阳落山,中午最是热闹。各家各户需要生活用品的,都到这里来集中交换,其他驻牧地的牧民也会带来一些他们独有的东西来换左贤王庭的马匹。
鬼戎人随水草和畜牧而转移,哪里的草茂盛肥沃,他们就带着他们的畜物去哪里,如果那个地方已经被其他的部落暂居,那么很简单,打败那个部落,让战俘们成为他们的奴隶。

奴隶是鬼戎贵族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贵族们会圈养有许多马匹和牛羊,他们要负责看管他们,负责砍柴、打水,做各种各样粗活重活。鬼戎是大漠所有的游牧民族中最强的,他们从来都不会缺少奴隶,但是自从单于娶了现在这个喜欢东方文明的颛渠阏氏,在帐下养一些南方和东方那些身材娇小柔声细语的女奴倒也成了一种流行。
这几年东北那边的扶馀国发生了内乱,朝廷之中分为多个派别,终日为了争夺皇位斗得水深火热,子民们是死是活都不管了,来往于各国之间的人口贩子素来懂得审时度势,知道鬼戎人喜欢这种任其蹂躏的奴隶,就在路过扶馀时问一句,“谁愿意去鬼戎?去的人会有饭吃,不会饿肚子。”就会有很多人二话不说跟着到大漠中来。

阿斯茹走到了贩卖女奴隶的那几个贩子面前,居高临下地打量着那些跪坐在地上的女奴,环肥燕瘦,但都长得十分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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