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雀-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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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依稀的记得,我卷缩的那个墙角,是一个大户人家,我知道里面很暖和,里面有吃的,有柔软的被褥,可我没有去向他们乞讨,我的自尊心不允许我那么做。
后来我被那大户人家的管家赶走,不让我睡在他们墙外的角落里。
我没有力气反抗,如果那时候我没有生病,那管家或许已经是个死人,我虽然流浪,我虽然睡在街头,我虽然吃着不能吃的食物,但从来没有人像那管家一样把我当野狗!
我离开那个对于我来说很温暖的墙角,然后就碰到了胡庞,一个改变我一生的人。
胡庞找大夫治好了我的病,问我的来历。
我没有来历,我唯一能告诉他的,就是我是一个七岁的流浪儿。
接着他教我轻功,说学一点武功,对行走江湖有很大的帮助,还说我是个练武的好材料。
我不知道什么是江湖,那对我太陌生了,我只知道我必须要生存,于是那一个冬天,我的四肢上都带着沙包。
春天的时候,我解下沙包,胡庞笑眯眯的告诉我,说我经过这一个冬天的努力,已经学会了最基本的轻功。
他又开始亲自教我武功,教我识字。
在胡庞的宅院里,给我吃的,给我地方睡,虽然只是冰冷的馒头和凌乱的稻草床,对我来说却已经十分奢侈,甚至让我麻木,麻木的几乎令我忘记了什么是生存。
胡庞对我十分严厉,不允许我偷懒,哪怕只是喝一杯酒。
那一次我因为渴,顺手拿起桌上的杯子就喝,那是我第一次喝酒,我记得那杯酒很辣。
胡庞却过来,重重的一巴掌把我打倒在地,痛的我差点晕过去,他厉声的告诉我不可以喝酒,将来也不可以。
那时候我就发誓,将来绝对不喝酒。
终于,在许多年以后,我已长大成人,胡庞把我叫到他的书房。
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他在江湖上的地位竟然那么高。
胡庞跟我说,让我去杀一个人。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又说,如果我不替他杀人,他就会杀我。
胡庞是教我武功的人,有本事杀的了我,所以我答应帮他杀人。
不为什么,为了生存。
他笑着跟我说,问我还记不记得认识他的地方。
我当然记得,我不可能忘记,那个小时候曾睡过的墙角,那个把我向野狗一样赶走的管家。
胡庞让我杀的人,就是那个管家。
为了杀那个管家,我打听清楚了他的出入宅院的时间,然后我在那附近整整躲了七天七夜,终于,在一个黄昏的时候,用匕首插进了他的心脏,鲜血溅满了我全身。
我杀过狗,杀过老虎,杀过蛇,杀过河豚,杀过鱼,凡是可以吃的野物,我几乎都杀过,身上也不知道被血溅湿过几次。
但我从来没杀过人。
我杀死那个管家的时候,全身上下都溅满了人血,让我很恶心,让我觉得很脏。
胡庞告诉我,第一次杀人就是这样,多杀几次就不会了。
我有些吃惊,问他,以后还要杀人?
胡庞说,对,必须要杀,杀那个管家,只不过是让你感受一下杀人仇人的乐趣,让你练一练胆。
我不知道杀人对于我来说是否正确,我只知道自己必须要生存下去。
自那以后,我成为了胡庞的杀手,他在江湖中名声赫赫,我这个默默无名的杀手杀的人已比他多出许多。
他告诉我,作为一名杀手,永远不可能有一个身份,不能让人认识我,只有这样才能活下去。
胡庞说出的命令,我必须去遵守,他要我杀谁,就必须要去杀。
每一次杀人,他都会把计划安排的天衣无缝,我只要按着计划来就可以了。
我杀完一个人完成任务时,他能赚到一大笔银子,而我只能得到他的几声赞赏和几个冷馒头。
我依旧默默无名。
你或许永远也不知道胡庞的任务究竟有多痛苦,有一次我为了杀一个人,在马桶里整整躲了三十五个时辰。
在那个比血还脏的马桶里,那三十五个时辰是我一生中最煎熬的时刻。
有一次我为了去刺杀一个县太爷,必须要从后院的狗洞钻过去。
我跟胡庞说,我是人,不是狗,不钻狗洞。
胡庞却告诉我,活着,就要做许多不愿意做的事,那只是个狗洞,愿意钻就活,不愿意就死。
所以我只能像狗一样钻进那个狗洞,杀完县太爷后,我又像狗一样钻出来。
还有一次,胡庞命令我去杀一个妓女,我马上就去了,可在走的时候,胡庞却告诉我,杀掉那个妓女以后,把她的胸脯割下来,再割下只有女人才有的东西。然后把她切成八块,扔到河里。
我觉得很恶心,简直就没有人性,可我还是没有拒绝。
为了生存,我什么事都可以做。
后来将那个妓女分尸的时候,我吐了,吐的我好难受。
就算是仇人,杀死就可以了,为什么还要分尸呢?这简直太残忍了。
尸体,却必须得到尊重。因为活人可以做坏事,而尸体只是躺着不动,不会影响到任何人。
一个人生平不过做了多少坏事,但他死后的尸体也不应该受到亵渎。
自那以后不久,我又接到胡庞的任务,叫我去杀一个叫张放的人,杀完张放后,要挖出他的眼珠子,割下他的鼻子和舌头,砍下他的头扔到河里,把尸体切碎了扔在不同的山上喂不同的狗。
这任务比上一次的任务更恶心。
杀死张放后,我提着他的头,一边走向河边,一边吐。
我将张放拦腰砍断,他大肠子和刚吃下的酒菜流出一地,鲜血溅满我身上时,我就快吐的晕过去了,但我没有晕,因为我还没完成任务。
胡庞不是一个好人,却是我的主人,是他给了我生存的资格,所以我必须要忠心。
他也曾告诉过我,一个杀手,必须要忠于自己的主人。
胡庞交过我许多东西,或许只有这件事才是真理。
那段时间我也不知道杀了多少人,碎过多少尸,那是我一生最恶心的日子。
我找到胡庞,告诉他,根本就没有碎尸的必要,死者需要我们尊敬。
胡庞告诉我,这是主顾的要求。
我又告诉胡庞,其实杀人,可以光明正大的杀,没必要偷偷摸摸的,我有信心。
胡庞跟我说,刺客杀手,杀人时越低调越好,我每次给你安排的任务,计划也都替你安排好了,那是安全的计划,绝不会有人看到你的脸,更不会有人抓住你。
也不知道多久以后,我已替胡庞杀过不下几十个人,几十个人,几十次任务,每一次鲜血溅到我身上时,我都不禁感觉很脏很恶心。仿佛永远都不会习惯那种感觉。
每一次碎尸,我自己不但在呕吐,也在替死者感到悲哀,甚至连我的手都在颤抖。
每一次杀人,我都没有特定的武器,因为胡庞告诉我,作为杀手,必须要学会用各种东西杀人。
我实在是麻木了,我希望有自己的武器,我唯一羡慕的,恐怕就是胡庞的那把刀。
胡庞养着我,却从来没有给过我银子,我买不起刀。
于是我又去找胡庞,告诉他我希望有一把自己的刀。
他的回答还是没有变,作为杀手,必须要学会用各种东西杀人。
我本以为替他杀了那么多人,碎过那么多尸,出生入死过那么多次,他绝不会小气一把刀,他却又再一次的羞辱了我。
他抚摸着自己的刀,又告诉我,况且你还不配拥有神圣而又庄严的刀。
直到那个时候,我才醒悟,我的人生少了点东西,少了尊严!
我过着最苦最累的日子,做着世上最危险的任务,可我得到的,仅仅是最低贱的待遇。
我的确是为了生存而杀人,但不代表别人可以像狗一样使唤我。
没过多久,我又接到胡庞的任务,这次的任务和以前的没什么不一样,是去杀一个叫高力的人。
这次任务和前几次任务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胡庞吩咐我,叫我杀掉高力后,把他的头割下来带回来,然后把他的无头尸体切成七七四十九块,扔在四十九个不同的地方。
我没有拒绝,也无法拒绝。
当我阁下高力的脑袋时,我愣愣的看着尸体,实在不忍心将一个人的尸体分成四十九块。
于是我挖了一个坑,埋下了高力的尸体,把他的头颅带回给胡庞。
当胡庞看见我提着头颅走来时,他犀利的眼神刀一样盯着我,问我说是不是已经碎尸了。
我回答说是,那是我生平第一次说谎,也是最后一次。
然后胡庞怒气冲天的一挥手,他身旁的部下就向一群野狼一般扑到了我身上。
我被打的全身都是伤,可我不能反抗,因为胡庞正抚摸着他的刀坐在一边。
我在稻草床上养了三天的伤,胡庞没有来看我,也没有叫大夫来看我,因为他知道那点小伤对于我来说算不了什么。
第四天的时候,胡庞又笑眯眯的出现在我面前,告诉我又有新任务。
我没有说话。
他说这次也是杀人,杀一个叫韩霸的人,但不用碎尸,只需要从韩府后院的狗洞钻进去,然后在马桶里等三天,就是刺杀韩霸的时候。
又是钻狗洞,又是躲在马桶里,我的尊严呢?
我活着是为了生存,但我还有权利选择生存的方式。
我告诉他没有这个必要,我可以光明正大的杀进去,没必要钻狗洞,也没必要躲在马桶里。
胡庞不肯,我也不肯让步,所以那是我第一次拒绝胡庞的刺杀任务,也是最后一次。
我想就是那个时候,胡庞我的眼神里看出了我有二心。
于是没过多久,胡庞亲自出手,错开我的胫骨,疼的我透不过气来,疼的我差点晕死过去。
然后他又厉声的吩咐,说我必须接这个杀韩霸的任务,钻进狗洞,躲在马桶里,如果不完成这个任务,就是对他的不忠心,结果只有死!
如果当时我不答应这个任务,他一定会马上杀了我,我要生存,所以我只能答应。
我彻底的愤怒了,不管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但我不是狗,更不是工具!
胡庞,他彻底的扼杀了我的尊严。
我必须要找回我的尊严。
计划杀韩霸的那一天,刚好是胡庞和江湖朋友们聚会的日子。
我没有按照计划去行动杀韩霸,计划的前几天,我在磨刀,磨一把属于自己的刀!
杀韩霸的前几天,我在缝制,用白蛇皮缝一个自己的刀鞘。
杀韩霸的前几天,我在造棺材,造一个属于胡庞的棺材。
杀韩霸的前几天,我在白银上雕刻,刻一个属于胡庞的灵位!
杀韩霸的那天,胡庞的院子里高朋满座。
于是胡庞收到了我留给他的银灵位。
我要证明给胡庞看,我有能力光明正大的去杀一个人,杀手,也有杀手的尊严。
只要是人,就有尊严。
我的刀已经磨好。
那一天,我当着那么多英雄豪杰的面,光明正大的冲到了人群里,挥舞着属于我自己的刀,划破了胡庞的喉咙。
亲自教我武功的胡庞,竟然连反抗的机会都没有。
我终于证明了自己,让胡庞懂得我不是一只狗,不是一个工具。
我远远的避开从胡庞喉咙里喷出的鲜血,不让鲜血沾到我的衣服上,因为人的血很脏,胡庞的血更脏。
我没有砍碎胡庞的尸体,尽管他一直以来都把我当一条狗和一个工具看。
但我砍下了他的头,他的尸体或许也应该得到尊重,可是他生前要我碎尸的次数太多,我只希望他能懂得碎尸的痛苦。
杀了胡庞后,一夜间,我的名字竟然彻响了江湖。
我没有惊讶,因为这对我是无所谓了,我不需要名气,不需要恭维,只需要生存。
我也不知道什么是江湖。
自那以后,我又成了一个人流浪的孤儿,我的恩人胡庞,也从我的世界里彻底离开。
我虽然还是杀手,但我已经有了自己特定的生存方式,更重要的是,我拥有了自己的尊严。
杀一个人,一百两银子,不管目标是谁,或富或贫。
因为每一个人成为了尸体以后,其价值都是一样的。
我可以选择不再碎尸,给予死者应有的尊重。
我没有忘记胡庞教过我的,我对主顾绝对忠心,不说出关于主顾的任何事情。
那一次杀季伯柳时,他的太太儿子和老娘都跪在我面前哭,求我放了季伯柳。
江湖,不相信眼泪。
别人不相信我的眼泪,我也没有相信他们的眼泪,所以我毫不留情,寅时一到,季伯柳就死在了我的刀下。
如果当时我心软不杀季伯柳,那我的名气就要在江湖上消失,我将无法生存。
那个时候我就学会,一个杀手决不能心软。
况且就算我不杀季伯柳,别人就有可能会用很残忍的手法杀死季伯柳。
我不断的接受主顾们的雇用,不断的为别人杀人。
主顾是谁,目标是谁,对于我来讲都一样,我只需要知道,杀一个人一百两银子,给死者一个棺材,这是我唯一能对死者做的事情。
我不再偷偷摸摸,每一次杀人,都杀的光明正大,甚至我连动手的时间都告诉目标。
我杀别人,只是为了自己生存。
我手里的白刀也不知道杀了多少人,我已经麻木。
一个老和尚曾告诉我,说我生平杀了那么多人,将来一定会下地狱。
我无所谓,我只知道,我现在活着,就必须生存下去。
如果不杀人,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