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莲记事 全集-第1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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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朱为了我断了只手,我还是很需要关心他一番的,连忙问:“老朱怎么了?”
田纯叹口气,想来老朱也不让他说,支吾了半天,才恨恨说:“还不是他那宝贝儿子!之前老朱攒的钱都让他挥霍光了,又连连来催钱,说没钱就要出大事了,老朱老婆死得早,这个儿子是他的心尖儿,本来指着以后养老的钱,这次全给我拿出来了,让捎给那个败家子。”
哦,我想起来了,之前好像也隐约听田纯说过。
说起来田纯和朱纤细从我这里,或者说从张青莲处拿的可是顶级高薪,八百两银子一个月,给得我肉疼,都赶得上朝廷一品大员了。
不过,他们在武林中的身份肯给张青莲这样名声的权奸卖命,也是要这么多才买得动他们。
老朱的儿子也太能败家了,世家子弟也没有让孩子这样花钱的。
不过,这是人家私事,我也管不着。
把老田叫到锦梓和我房里,很是聊了会儿,老田把房间换到我们隔壁来了,既然找到我,他也不着急去找那个败家子了。
作者有话要说:真的是老田,55,我自己都记错了。。。改了。
败家子
第二日老田要去找那败家子,恰好我看兰倌也累得不行了,马儿们状态都不大好,便跟锦梓和原庆云商量在这里耽搁休整一天。
既然可以休整一天,我便决定跟着老田去看看,锦梓没表态,却默默跟在我后面,仿佛又回到那个当时擅长稀释存在感的冷漠少年,我心中有点甜丝丝,忍不住嘴角扬起。
老田对于打听消息和追踪都很有一套,不愧是老江湖,过得一会,便得知那败家子同一帮狐朋狗友昨日歇在此地最有名的青楼,“敏香楼”。
如此高效,锦梓看老田的目光都有了些许对江湖前辈的尊敬。
我们去的时候大约辰时中,烟花巷里清清冷冷,朱门深闭,除了一些悬挂廊下的红灯笼,未熄的残烛,装饰俗丽的马车,空气中漂浮的胭脂香气,看不出这是花街柳巷。
早晨轻冷,有薄雾,这冷和着暖暖脂香,仿佛一种说不出名的香花,似乎在哪里闻到过,说不上好闻难闻,只直觉裹紧身上斗篷,微微哆嗦了下,仿佛在梦中的某个场景。锦梓察觉我的举动,低声责备我:“叫你多穿点。”可是连他的这个举动和话语都仿佛恍恍惚惚,我在雾中深一脚浅一脚的走着,被锦梓伸过来的手牵着,老田宽阔的背在前面晃来晃去,一时间仿佛前方是一件永远在前方的虚幻的东西,可以一直一直这样走下去。
我们在敏香楼后门不太远等着,锦梓怕我冷,跟我挨得很近,墨发在白雾中分外分明,掠过玉一般脸庞,拂在我面上,我便静静站着,体会着他手里的暖,和细微可察的血脉跳动。几乎希望那个不相干的人不要出来好了。
不过人还是慢慢出来了,夜宿青楼的客人们,还真是什么样的都有,不过大致这里的客人从经济层次看上去还是非富即贵,都是绫罗绸缎,珠玉生辉的。
有那样脑满肠肥的富商,有被酒色掏空瘦得只剩骨架的二世组;有大摇大摆得意洋洋出来的,也有以扇子遮面,急匆匆窜上马车就走的。
姓朱的败家子是属于大摇大摆,神清气爽出来的类型,仔细一看,原来竟是昨日在酒楼里救卖花女的那位少侠。
还不等老田上前,就有一个昨日跟他一起喝过酒的另一位侠少凑过来,跟他笑呵呵地打招呼。
“昨日听说朱兄一掷千金,终于博得香玲珑姑娘的青睐,这一夜香闺,想来必是万分销魂。”
姓朱的败家子想来很得意,呵呵笑着说:“香玲珑姑娘不是庸脂俗粉,她说若不是妈妈做主,她一文钱不要也愿意跟着我。”
另一位少侠跟他一起相顾而笑,说:“朱兄好艳福,年少多金,英俊潇洒,仗剑江湖,谁家女儿不为你倾心?”
两人又互相吹捧了一番,那个少侠神情自若地说:“朱兄,小弟最近手头紧,能否借我六百两银子?”言下之意似乎朋友有通才之义,理所当然,天经地义。
姓朱的败家子终于面现难色,支吾了半天才说:“我,我……只剩得三百十一两了,秦兄急用么?若非急用待过两日家父给我捎来银子再给你余下的。”
那位侠少顿时脸色一变,说:“莫非是朱兄因为在下上次所借的五百两不曾归还,托辞不肯借了?朱兄放心,在下不是那等人,所借的银两早晚必还给朱兄!”
朱少侠急了:“在下岂是这等意思?实是近日钱花得狠了,正在等家父捎钱来。”
那位借钱的仁兄冷笑说:“朱兄,你有钱去打三百两银子的头面给戏子,昨日的香玲珑,听说朱兄也是一百两给她妈妈,又给她置了两百两的首饰,酒饭不算,连打发龟奴,茶壶都各五两。朱兄如此大手笔,难道却不知‘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妻子尚且如此,何况是一个青楼的婊子?朱兄宁可在青楼大洒黄金,却不舍得借钱给朋友,算什么侠义中人?”
朱少侠被说得面如土色,额头上冷汗都出来了,看来不算侠义中人这一条对他打击还是很大的。
他急急说:“秦兄若是早说,我便把钱都留下了,不那般花法。如今如何是好?这样罢,你先把这三百一十两先拿去,我还有一把宝剑,当时花了两千两买的,你拿去当铺当三百两,等家父钱一到,便赎出来。”
那位借钱的少侠这才转怒为喜,“朱兄不愧是江湖豪杰,小弟佩服。”接过他的银子和剑走了,连一两都没给他留。
朱少侠看着他走远,到底还是叹了口气,拍拍空荡荡的袖子,估计开始烦恼自己没钱了怎么办。
我和田纯在一旁看着,几乎气得发抖。
一时没上前,老朱的败家子就自己往前走了,结果刚到拐角,突然就被一个大黑口袋罩住了,几个蒙面人跳下来把他一顿拳打脚踢。
我傻眼了,这位少侠怎么这么不济事?这么容易就被人暗算?
老田摇摇头:“老朱太宠他这独生子,根基打得不好,全是花架子,有宝剑在手还能唬唬人,唉……”
说这就要上去救他,却被锦梓拦住:
“这些人也没想要他命,让他受点教训。”锦梓脸色淡漠,我却讶然看他,忍不住想笑:锦梓素来不喜欢管闲事,这次居然主动干涉,想必是也看得生气了。
这些蒙面人也不知是他在哪里得罪了人,说不定就是昨天调戏卖花女的土豪派来的也说不定。
“老田,我们就不露面了,老朱的家务事论理我们不该管,不过这也太不成样子了,你一会儿去救了他,别给他钱,把他直接带回京去,把这些都告诉老朱,跟老朱说,如果再这么养儿子,下个月开始就没有月俸了。”如果激怒老朱……我低头想了想,也不妨,我不是张青莲,不用养那么多高手,有锦梓在就够了,老田老朱都算劳苦功高,不好叫他们走的,不过这一人一月八百两银子简直是太恐怖了,如果老朱不干了,也不算是坏事……顿时我心情好了,还想着回去清理一下打手们,一般般的就叫他们走路,张青莲是个没数的败家的货,我可不是。
接着又吩咐,让老田回去会同老朱帮军中派出的人一起去查绑架我们的那个帮派。这次我和小皇帝都吃了苦不说,这么大规模的人口贩卖集团,伤天害理的事情必然没少干,如今虽不算太平盛世,也容不得这般不法之事。
老田受命去了,我和锦梓,原庆云,兰倌也继续出发。
过了十来日,终于到了华山,此山我以前在原来的世界也不曾来过,如今来一看,倒是雄拔险峻,清镌出云,也不知跟真实世界的是否一般模样。
山道是一点点凿出来的,跟现代的自然不大一样,陡峭得狠,我们找了个山脚下最近的驿站,把马匹辎重寄在那里,锦梓拿了块手下军官的腰牌去办的,那驿丞已是毕恭毕敬,战战兢兢,手足无措了,自然不能让他知道我们的真实身份。
休言别离苦
原庆云让兰倌留在山下看守行李马匹,不必跟上山来,据说是因为他身体弱。
兰倌答应了,也看不出高不高兴,我微微觉得原庆云过分,但也不好说什么。
山景雄奇,路边有大小树木,绿草都回青了,不时还有溪流潺潺。可惜我越走越吃力,全然顾不上欣赏美景。反观那两位,步履轻松,身形潇洒,真是叫人嫉妒。锦梓看我这样,便拉着我些,又低声指导我调息。奈何我身乏体软,已是一步也不想多走,恨不能叫他背我,但一来有原庆云在,二来即便没别人,我毕竟如今是个男儿身,像女人一样撒娇还是很不好意思的。
想了想,我喘着气,对锦梓说:“我……我不行了,你自己上去罢,只怕锦枫也未必很想见我。”
锦梓想了想,估计考虑到跟锦枫单独见面比较好,还可以兄弟间说两句体己话,便比较欣然地同意了,当然姚大少爷脸上是不会露出来的,只是淡淡点了点头。
原庆云十分自然地说:“既然如此,那边不远有个亭子,我陪你去那歇息,等这家伙下山吧。”
我看看锦梓脸色,锦梓冷冷瞥了他一眼,却什么都没说,只跟我正色说:“小心危险,万事不要鲁莽,我去去就来,你就在亭子里等我。”
我一味点头答应,锦梓便转身去了,没了我的负累,他展开轻功,蓝色的身影在山峦云层之间轻纵,几个来回,便杳不可寻,一时间什么“乳燕投林”“倏忽千里”之类的名称都涌上来,我看着他洒脱自在的背影,直到完全看不见才同原庆云去了不远的亭子歇息。
春寒料峭,山中尤其如是。
这亭子在半山腰,掩映云雾之中,我裹紧了斗篷,犹觉湿寒。
突然只剩下我和原庆云二人,便觉得尴尬起来,半天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回头看他一眼,发现原庆云站在我身后不远处,立在那里,脸上有一种说不出的神情。我蓦然想起曾经有人说过什么“世界上最远的距离莫过于我在你身边,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之类的话,突然明白了那种近在咫尺,想靠近却不得靠近的感觉。
原庆云对我的心意我是知道的,虽然他一直嬉皮笑脸,仿佛无所谓,但我也明白了他此刻脸上的黯然和寂寥。
他一直笑着,从来不曾在我面前露出来过,直到此刻,我才明白他真实的心情。
我的神色大概也黯然了下去。
却不知道有什么话可以说。
过了不知多久,原庆云首先开口说:“那,你是不打算娶妻了么?”
我被他问得一怔,“是啊,我和锦梓在一起,还娶什么妻?”
原庆云脸上的表情很空白。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也不怕么?”仿佛不是原庆云的声音机械地说着。
我一笑,颇有些傲然:“你觉得我会怕么?”
他端详着我,突然微笑说:“你位高权重,妻妾成群也不妨,何况只是为了香火,姚家那小子不会怪你的。”
原庆云是在……试探我么?
如果我首先遇到的不是锦梓,而是原庆云,大概也会成为很好的一对吧。原庆云洒脱不羁,但也是有真性情,很有魅力的男人。
与这样的男人寄情山水,遨游江湖,对我,对大部分女人,都是件快事。
人的际遇很偶然,有时候一辈子也碰不到合适的人,有时候可以碰到很多个。
但是,人生而双头,四手……后来被拆开,在人间寻觅自己的另一半的神话,长大了就会知道不太真实。
不管遇到遇不到,这世界上适合你的人绝对不止一个。
甚至也不止十个,二十个,一百个。
你若是在合适的年龄,合适的地方遇到了一个,并且只遇到这一个,那自然是很幸运的。
如果你一辈子也没遇到,虽然很不幸,也不是没可能。
但很多时候我们都会遇到不止一个。
有人遇到新的,动心了,扔掉旧的,这就是传说中的“喜新厌旧”,常情耳。
自古以来“只闻新人笑,哪见旧人哭”的闺怨难道还少了吗?
也有很多人幻想兼收并蓄,新人旧人和和美美,这就是种马文的由来,可惜不过是令人作呕的可笑幻想而已。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不过是个做人的基本规则。
假如锦梓也遇到一个喜欢的就要把她弄进来,让我跟她和和美美相处呢?
既然我先遇到的是锦梓,先爱上的是锦梓,我这一辈子便只爱他一个,他若不先负我,我必不先负他。
我不愿他与旁人牵缠,我自己当然也不能与别人暧昧。
即使我再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