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黄帝内经灵枢集注-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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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薄者肺脆。背膺浓者肺端正。胁偏疏者。肺偏倾也。
肺居肩膺之内。胁腋之上。故视其肩背膺腋。即知肺之高下坚脆偏倾。倪冲之曰。肺属天而
华盖于上。背为阳。而形身之上也。故肺俞出于肩背。朱永年曰。脉要精微论云。尺内两旁。则
季胁也。尺外以候肾。尺里以候腹中。推而外之。内而不外。有心腹积也。推而内之。外而不内。
身有热也。盖形身之上下。即脏腑所居之外候也。
青色小理者肝小。粗理者肝大。广胸反 者肝高。合胁兔 者肝下。胸胁好者肝坚。胁骨弱者肝
脆。膺腹好相得者肝端正。胁骨偏举者。肝偏倾也。( 音交)
者。胸胁交分之扁骨。内膈前连于胸之鸠尾。旁连于胁。后连于脊之十一椎。肝在膈之下。
故广胸反 者肝高。合胁兔 者肝下。兔者。骨之藏伏也。肝脉下循于腹之章门。上循于膺之期门。在
内者。从肝别贯膈。故膺腹好相得者肝端正。
黄色小理者脾小。粗理者脾大。揭唇者脾高。唇下纵者脾下。唇坚者脾坚。唇大而不坚者脾脆。
唇上下好者脾端正。唇偏举者脾偏倾也。
倪氏曰。唇者脾之候。故视唇之好恶。以知脾脏之吉凶。
黑色小理者肾小。粗理者肾大。高耳者肾高。耳后陷者肾下。耳坚者肾坚。耳薄不坚者肾脆。耳
好前居牙车者肾端正。耳偏高者。肾偏倾也。凡此诸变者。持则安。减则病也。
倪氏曰。耳者肾之候。故视耳之好恶。以知肾脏之高下偏正。凡此诸变者。神志能持则安减则不免于病矣。
帝曰善。然非余之所问也。愿闻人之有不可病者。至尽天寿。虽有深忧大恐怵惕之志。犹不能减
也。甚寒大热。不能伤也。其有不离屏蔽室内。又无怵惕之恐。然不免于病者何也。愿闻其故。岐伯曰。
五脏六腑。邪之舍也。请言其故。五脏皆小者少病。苦焦心。大愁忧。五脏皆大者缓于事。难使以忧。
五脏皆高者好高举措。五脏皆下者好出人下。五脏皆坚者无病。五脏皆脆者不离于病。五脏皆端正者。
和利得人心。五脏皆偏倾者。邪心而善盗。不可以为人平。反复言语也。
倪冲之曰。此总结五脏之形不同。而情志亦有别也。五脏者。所以藏精神血气魂魄志意者也。故小
则血气收藏而少病。小则神志畏怯。故苦焦心。大忧愁也。五脏皆大者。神志充足。故缓于事。难使
以忧五脏皆高者。好高举措。五脏皆下者。好出人下。此皆因形而情志随之也。和于中则着于外。故得
人心。善盗者。贪取之小人。语言反复。不可以为平正人也。
黄帝曰。愿闻六腑之应。岐伯答曰。肺合大肠。大肠者皮其应。心合小肠。小肠者脉其应。肝合胆
。胆者筋其应。脾合胃。胃者肉其应。肾合三焦膀胱。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应。
倪氏曰。五脏为阴。六腑为阳。脏腑雌雄相合。五脏内合六腑。六腑外应于形身。阴内而阳外也。
故视其外合之皮脉肉筋骨。则知六腑之浓薄长短矣。肾将两脏。一合三焦。一合膀胱。
黄帝曰。应之奈何。岐伯曰。肺应皮。皮浓者。大肠浓。皮薄者。大肠薄。皮缓腹里大者。大肠
大而长。皮急者。大肠急而短。皮滑者。大肠直。皮肉不相离者。大肠结。
倪氏曰。五脏内合六腑。外应于皮脉肉筋骨。是以肺应皮而皮浓者大肠浓。皮薄者大肠薄。脏腑
之形气。外内交相输应者也。
心应脉。皮浓者脉浓。脉浓者小肠浓。皮薄者脉薄。脉薄者小肠薄。皮缓者脉缓。脉缓者小肠大
而长。皮薄而脉波小者。小肠小而短。诸阳经脉皆多纡屈者。小肠结。
邪气脏腑篇曰。脉急者。尺之皮肤亦急。脉缓者。尺之皮肤亦缓。皮脉之相应也。故皮浓者脉浓。
脉浓者小肠浓。皮薄者脉薄。脉薄者小肠薄。
脾应肉。肉 坚大者胃浓。肉 么者胃薄。肉 小而么者胃不坚。肉 不称身者胃下。胃下者下
脘约不利。肉 不坚者胃缓。肉 无小裹累者胃急。肉 多小裹累者胃结。胃结者。上脘约不利也。
(音窘称去声)
倪氏曰。 、肥脂也。么、亦小也。约、约束也。胃有上脘中脘下脘。故胃下则下脘约不利。结
则上脘约不利也。
肝应爪。爪浓色黄者胆浓。爪薄色红者胆薄。爪坚色青者胆急。爪濡色赤者胆缓。爪直色白无约
者胆直。爪恶色黑多纹者胆结也。
朱氏曰。爪者筋之余。故肝应爪。视爪之好恶。以知胆之浓薄缓急也。五脏六腑。皆取决于胆。
故秉五脏五行之气色。莫子瑜曰。胆属甲子。主天干地支之首。故备五行之色。
肾应骨。密理浓皮者。三焦膀胱浓。粗理薄皮者。三焦膀胱薄。疏腠理者。三焦膀胱缓。皮急而
无毫毛者。三焦膀胱急。毫毛美而粗者。三焦膀胱直。稀毫毛者。三焦膀胱结也。
倪氏曰。太阳之气主皮毛。三焦之气通腠理。是以视皮肤腠理之浓薄。则内应于三焦膀胱矣。又
津液随三焦之气以温肌肉。充皮肤。三焦者。少阳之气也。本经云。熏肤充身泽毛是谓气。是以皮毛
皆应于三焦膀胱。朱永年曰。经云 谷属骨。是肌肉之属于骨也。又曰脾生肉。肉生肺。肺生皮毛。是
骨肉皮毛。交相资生者也。故曰肾应骨。密理浓皮者。三焦膀胱浓。
黄帝曰。浓薄美恶皆有形。愿闻其所病。岐伯答曰。视其外应。以知其五内。则知所病矣。
倪氏曰。六腑内合五脏。外应于皮肉筋骨。故视其外应。以知其五内。则知其所病矣。盖六腑之浓
薄缓急大小而为病者。与五脏之相同也。
卷六
禁服第四十八
属性:雷公问于黄帝曰。细子得受业。通于九针六十篇。旦暮勤服之。近者编绝。久者简垢。然尚讽诵
弗置。未尽解于意矣。外揣言浑束为一。未知所谓也。夫大则无外。小则无内。大小无极。高下无度。
束之奈何。士之才力。或有浓
薄。智虑褊浅。不能博大深奥。自强于学若细子。细子恐其散于后世。绝于子孙。敢问约之奈何。黄帝
曰。善乎哉问也。此先师之所禁。坐私传之也。割臂歃血之盟也。子若欲得之。何不斋乎。雷公再拜
而起曰。请闻命于是矣。乃斋宿三日而请曰。敢问今日正阳。细子愿以受盟。黄帝乃与俱入斋堂。割臂
歃血。黄帝亲祝曰。今日正阳。歃血传方。敢有背此言者。反受其殃。雷公再拜曰。细子受之。黄帝乃
左握其手。右受之书曰。慎之慎之。吾为子言之。凡刺之理。经脉为始。营其所行。知其度量。内刺五脏。
外刺六腑。审察卫气。为百病母。调其虚实。虚实乃止。泻其血络。血尽不殆矣。
夫气合于天。天合于地。血合于水。外揣篇论九针之道。浑束为一。而合于天道。故篇名外揣。言
天道之营运于外。司外可以揣内也。此篇以气血约而为一。候其人迎气口。外可以知六气。内可以验其
脏腑之病。盖经脉本于脏腑之所生。而合于六气也。故曰凡刺之理。经脉为始。营其所行。知其度量。
内刺五脏。外刺六腑。审察卫气。为百病母。谓邪之中人。必先始于皮毛气分。而入于络脉。从经脉而
入于脏腑。故泻其血络。血尽不殆。盖络脉络于皮肤之间。乃气血之交会。故视其血络。尽泻其血。则
邪病不致传溜于经脉脏腑。而成危殆之证矣。虚实者。血气之虚实也。盖邪在气。则气实而血虚。陷于脉
中。则血实而气虚。故必审察其本末以调之。夫血脉者。上帝之所贵。先师之所禁也。藏之金匮。非其
人勿教。非其真勿授。故帝与歃血立盟。而后乃传方。篇名禁服者。诫其佩服而禁其轻泄也。莫子瑜问
曰。此篇论约束气血为一。奚复引外揣而论。曰天与水相连。而营运于上下。水天之合一也。故曰如水
镜之察。不失其形。外揣篇论九针之道。浑束为一。而合于
天道。远者司外揣内。近者司内揣外。是谓阴阳之极。天地之盖。谓天地之合一也。天地相合。而水在
其中矣。此篇论气血约而为一。应水天之相合。故引外揣而问者。补申明前章之义也。
雷公曰。此皆细子之所以通。未知其所约也。黄帝曰。夫约方者。犹约囊也。囊满而弗约。则输泄。
方成弗约。则神与弗俱。雷公曰。愿为下材者。弗满而约之。黄帝曰。未满而知约之以为工。不可以
为天下师。未满而知约者。知气与血合。候人迎气口。以知三阴三阳之气。而不知阴阳血气。推变无
穷。可浑束为一。而合于天之大数。故通人道于天道者。斯可以为天下师。约方者。约束血气之法。如
约囊者。谓气与血合。犹气在橐龠之中。满而弗约。则输泄矣。故方成而弗约。则神与弗俱。谓血与气
不能共居而合一也。满而弗约者。谓不知经治。脉急弗引也。约而为一者。脉大以弱。此血气已和。则
欲安静也。
雷公曰。愿闻为工。黄帝曰。寸口主中。人迎主外。两者相应。俱往俱来。若引绳大小齐等。春夏
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如是者名曰平人。
愿闻为工者。愿闻血气之相应。而后明合一之大道。是由工而上。上而神。神而明也。寸口主阴。
故主中。人迎主阳。故主外。阴阳中外之气。左右往来。若引绳上下齐等。如脉大者。人迎气口俱大。脉
小者。人迎气口俱小。春夏阳气盛而人迎微大。秋冬阴气盛而寸口微大。如是者阴阳相应。是谓平人。
若不应天之四时。而更偏大于数倍。是为溢阴溢阳之关格矣。此论三阴三阳之气。而应于人迎气口之两
脉也。高子曰。人迎气口。谓左右之两寸口。所以分候阴阳之气。非寸关尺三部也。若以三部论之。
则左有阴阳。而右有阴阳矣。
人迎大一倍于寸口。病在足少阳。一倍而躁。病在手少阳。人迎二倍。病在足太阳。二倍而躁。
病在手太阳。人迎三倍。病在足阳明。三倍而躁。病在手阳明。盛则为热。虚则为寒。紧则为痛痹。
代则乍甚乍间。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紧痛则取之分肉。代则取血络。且饮药。陷下则灸之。不盛不
虚。以经取之。名曰经刺。人迎四倍者。且大且数。名曰溢阳。溢阳为外格。死不治。必审按其本末
。察其寒热。以验其脏腑之病。(间去声数叶朔)
此论阴阳之气偏盛。而脉见于人迎气口。及病之在气在脉。以证明血气之相应相合也。三阳之气
偏盛。则人迎大二倍三倍。此气血之相应也。脉大以弱。则欲安静。此血气之相合也。痛痹者。病在
于皮腠之气分。气伤故痛。气血相抟。其脉则紧。此病在气而见于脉也。代则乍甚乍间。乍痛乍止者。
病在血气之交。或在气。或在脉。有交相更代之义。故脉代也。盛则泻之者。气盛宜泻之也。虚则补
之者。气虚宜补之也。紧痛之在气分。故当取之分肉。代则病在血气之交。故当刺其血络。且饮药者。
助其血脉脏腑。勿使病从络脉而入于经脉。从经脉而入于脏腑也。陷下则灸之者。气之下陷也。不盛
不虚者。气之和平也。以经取之者。病不在气。而已入于经。则当取之于经矣。若人迎大于四倍。且
大且数。名曰溢阳。溢阳者死不治。夫始言人迎大一倍二倍三倍者。此阳气太盛而应于脉也。后言以
经取之。名曰经刺。人迎四倍者。且大且数。名曰溢阳。此阳盛之气。溢于脉中。气血之相合也。此
以阴阳气之偏盛。病之在气在脉。以明气之应于脉而合于脉也。故必审按其本末。察其寒热。以验其
脏腑之病。本者。以三阴三阳之气为本。末者。以左右之人迎气口为标。盖言阴阳血气。浑束为一。外
可以候三阴三阳之六气。内可以候五脏六腑之有形。此阴阳离合之大道。天运常变之大数也。
寸口大于人迎一倍。病在足厥阴。一倍而躁。病在手心主。寸口二倍。病在足少阴。二倍而躁。
病在手少阴。寸口三倍。病在足太阴。三倍而躁。病在手太阴。盛则胀满。寒中。食不化。虚则热中。出
糜。少气。溺变色。紧则痛痹。代则乍痛乍止。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紧则先刺而后灸之。代则取血
络而后调之。陷下则徒灸之。陷下者。脉血络于中。中有着血。血寒故宜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
名曰经刺。寸口四倍者。名曰内关。内关者。且大且数。死不治。必审察其本末之寒温。以验其脏腑
之病。
夫在天苍 丹素玄之气。经于十干之分。化生地之五行。地之五行。上呈天之六气。六气合六经。
五行生五脏。是六气本于五脏之所生。故阴气太盛。则胀满寒中。虚则热中。出糜。溺色变。气从内
而外。由阴而阳也。是以候人迎气口。则知阴阳六气之盛虚。内可以验其脏腑之病。阴阳外内之相通也。
夫痛痹在于分腠之气分。腠者。皮肤脏腑之肉理。故病在阳者。取之分肉。病在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