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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

431-黄帝内经灵枢集注-第38部分

小说: 431-黄帝内经灵枢集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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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因于阴阳喜怒。饮食居处者。五脏独主其病。是必以脏气之所不胜时者甚。以其所胜时者起也。 
如肝病不能胜申酉时之金气。心病不能胜亥子时之水气。脾病不能胜寅卯时之木气。肺病不能胜巳午 
时之火气。肾病不能胜辰戌丑未时之土气。是脏气之所不胜时者甚也。如肝病至辰戌丑未时而起。心 
病至申酉时而起。脾病至亥子时而起。肺病至寅丑时而起。肾病至巳午时而起。以其所胜时而起也。故 
良工顺天之时。以调养五行之气。则病之起。可与之期。若不知天地阴阳。四时五行之理者。不可以为 
工矣。 
黄帝曰善。余闻刺有五变。以主五输。愿闻其数。岐伯曰。人有五脏。五脏有五变。五变有五输。 
故五五二十五输。以应五时。黄帝曰。愿闻五变。岐伯曰。肝为牡脏。其色青。其时春。其音角。其味 
酸。其日甲乙。心为牡脏。其色赤。其时夏。其日丙丁。其音征。其味苦。脾为牝脏。其色黄。其时长 
夏。其日戊己。其音宫。其味甘。肺为牝脏。其色白。其音商。其时秋。其日庚辛。其味辛。肾为牝脏。 
其色黑。其时冬。其日壬癸。其音羽。其味咸。是为五变。 
此言五脏之气。应天之四时五音五色五味也。五脏有五变者。有五时五行五音五色之变异。五变有 
五输者。一脏之中。有春刺荥。夏刺输。长夏刺经。秋刺合。冬刺井之五输。故五五有二十五输。以应五时也。 
肝属木。心属火。故为牡脏。脾属士。肺属金。肾属水。故为牝脏。 
黄帝曰。以主五输奈何。(缺岐伯曰)藏主冬。冬刺井。色主春。春刺荥。时主夏。夏刺输。音主 
长夏。长夏刺经。味主秋。秋刺合。是谓五变。以主五输。 
此五脏之气。应天之五时。而取之五输。各有所主也。肾者。主封藏之本。藏主冬。此肾合冬藏之 
气也。肝主色。色主春。此肝合春生之气也。心者。生之本。神之变也。时主夏。心合夏长之气也。 
土数五。五者音也。音主长夏。脾合长夏之气也。五味入口。藏于阳胃。阳明主秋金之气。味主秋。肠胃 
合秋收之气也。此五脏之气。应五时之变而取之五输。各有所主也。春刺荥。夏刺输。长夏刺经。秋刺合。 
冬刺井。皆从子以透发母气。 
黄帝曰。诸原安合。以致六输。岐伯曰。原独不应五时。以经合之以应其数。故六六三十六输。 
此六腑之应五时也。春令木。夏令火。长夏主土。秋令金。冬令水。此五时之合于五行也。肝藏木。 
心藏火。脾藏土。肺藏金。肾藏水。此五脏之合于五行也。井主木。荥主火。输主土。经主金。合主水。 
此五输之合于五行也。六腑有原穴。故不应五时。以经与原合之。则合于五行。以应六六三十六之数矣。 
盖木火土金水。地之五行也。以生人之五脏。地之五行。上呈天之六气。以合人之六腑。六气者。木火 
土金水火也。君火以明。相火以位。是以六气之中有二火。以六气合六腑。六腑有六输。故应六六三十 
六之数。以经火与原火合之。则又合五行之数矣。此阴阳离合之道。五行变化之机。天地生成之妙用也。 
黄帝曰。何谓藏主冬。时主夏。音主长夏。味主秋。色主冬。愿闻其故。岐伯曰。病在藏者。取之井。 
病变于色者。取之荥。病时间时甚者。取之输。病变于音者。取之经。经满而血者病在胃。及以饮食不 
节得病者。取之于合。故命曰味主合。是谓五变也。 
前节论五脏之气。应于五时。而取之五输。各有所主。此复论五脏之病。合于五输。而各有所取也。 
脏者。阴也。里也。肾治于里。故病在藏者取之井。以泄冬藏之气。肝应春而主色。故病变于色者取之荥。 
时间时甚者。火之动象。神之变也。故取之输。脾主土。其数五。其音宫。宫为五音之主音。故变于音者取 
之经。肺与阳明。主秋金之令。饮入于胃。上输于肺。食气于胃。淫精于脉。脉气流经。经气归于肺。 
肺朝百脉。输精于皮毛。毛脉合精。行气于腑。而通于四脏。是入胃之饮食。由肺气通调输布。而生此营 
卫血脉。故经满而血者。病在胃。饮食不节者。肺气不能转输而得病也。按灵素经中。凡论五脏。必兼 
论胃腑。以胃为五脏之生原也。肺与阳明。并主秋令。此章以腑合脏。而脏合于四时五行。味主秋。则秋 
令所主之脏腑。皆 于中矣。 

卷五
外揣第四十五
属性:黄帝曰。余闻九针九篇。余亲受其调。颇得其意。夫九针者。始于一而终于九。然未得其要道也。夫九 
针者。小之则无内。大之则无外。深不可为下。高不可为盖。恍惚无穷。流溢无极。余知其合于天道 
人事四时之变也。然余愿杂之毫毛。浑束为一可乎。 
此章帝以九针之道。合而为一。以应天道。夫九针者。始于一以应天。二以应地。三以应人。四以 
应时。五以应音。六以应律。七以应星。八以应风。九以应野。始于一而终于九者。合于天地人事四时 
之变也。然道之要。唯一而后能贯通。故九针者。小之则无内。大之则无外。深不可为下。高不可为盖。 
恍惚无穷。流散无极。今欲如毫毛之繁杂者。浑束为一可乎。 
岐伯曰。明乎哉问也。非独针道焉。夫治国亦然。黄帝曰。余愿闻针道。非国事也。岐伯曰。夫治国 
者。夫惟道焉。非道何可小大深浅杂合而为一乎。 
夫治民与自治。治彼与治此。治大与治小。治国与治家。夫惟道而已矣。故非独针道。治国亦然。 
伯以九针之道。合于阴阳。推之可千可万。合之惟归于一。犹庖牺氏之卦象。有变易不易之理。所以修 
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总不外乎此。 
黄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日与月焉。水与镜焉。鼓与响焉。夫日月之明。不失其影。水镜之察。不 
失其形。鼓响之应。不后其声。动摇则应和。尽得其情。 
此言浑束而为一者。合于天之道也。日月丽天。绕地即转。不失其光明之影。司天在上。在泉在下。 
如水与镜。不失其照应之形。动静有常。刚柔推荡。如鼓与响。不失其传应之声。言天道也。动摇则应和。 
尽得其情者。外可以揣内。内可以揣外。外内相应。天地之道也。 
黄帝曰。窘乎哉。昭昭之明不可蔽。其不可蔽。不失阴阳也。合而察之。切而验之。见而得之。若清水明 
镜之不失 
其形也。五音不彰。五色不明。五脏波荡。若是则内外相袭。若鼓之应桴。响之应声。影之应形。故远 
者司外揣内。近者司内揣外。是谓阴阳之极。天地之盖。请藏之灵兰之室。弗敢使泄也。 
此言天地之道。而合于人道也。夫六气主外。天之道也。五运主内。地之道也。而人亦应之。六气运 
行于上下。以应十二经脉。如升降息。则气立孤危。五运出入于外内。以应五脏之气。如出入废则神 
机化灭。是以五音五色之彰明于外者。五脏之气着也。如五脏波荡于内。则五音不彰。五色不明矣。此 
外内相袭。若桴鼓影响之相应也。远者司外揣内。应天之道也。近者司内揣外。应地之道也。是谓阴 
阳之极。天地之盖。藏之灵兰秘室。不敢妄泄也。杨元如曰。始云高不可为盖。谓天之覆盖于上也。 
又曰。天地之盖。谓天包乎地之外。上下合而为盖也。此章始论合束为一以应天道。然后提出天地阴阳 
上下外内。犹卦象之始于一而成两。奇偶相合而为三。三而三之成九。九九八十一。以起黄钟之数。是 
九针之道。合于天地人事四时之变。如杂之毫毛。若浑然为一。复归于天道之无极也。朱济公曰。九针 
者。有九针之名。有九针之式。合而为一。是为微针矣。此篇照应首章之义。 

卷六
五变第四十六
属性:黄帝问于少俞曰。余闻百疾之始期也。必生于风雨寒暑。循毫毛而入腠理。或复还。或留止。或为 
风肿汗出。或为消瘅。或为寒热。或为留痹。或为积聚。奇邪淫溢。不可胜数。愿闻其故。夫同时得 
病。或病此。或病彼。意者天之为人生风乎。何其异也。少俞曰。夫天之生风者。非以私百姓也。其行 
公平正直。犯者得之。避者得无殆非求人而人自犯之。 
马仲化曰。此言人之感邪同。而病否异者。非天之有私。而人有避不避之异也。 
黄帝曰。一时遇风。同时得病。其病各异。愿闻其故。少俞曰。善乎哉问。请论以比匠人。匠人磨 
斧斤砺刀。削断材木之阴阳。尚有坚脆。坚者不入。脆者皮弛。至其交节而缺斤斧焉。夫一木之中。坚脆 
不同。坚者则刚。脆者易伤。况其材木之不同。皮之浓薄。汁之多少。而各异耶。夫木之早花先生叶者。 
遇春霜烈风。则花落而叶萎。久曝大旱。则脆木薄皮者。枝条汁少而叶萎。久阴淫雨。则薄皮多汁者。 
皮溃而漉。卒风暴起。则刚脆之木。枝折杌伤。秋 
霜疾风。则刚脆之木。根摇而叶落。凡此五者。各有所伤。况于人乎。黄帝曰。以人应木奈何。少俞 
答曰。木之所伤也。皆伤其枝。枝之刚脆而坚未成伤也。人之有常病也。亦因其骨节皮肤腠理之不坚固者。 
邪之所舍也。故常为病也。 
此章论因形而生病。乃感六气之化。有五变之纪也。夫形之皮肤肌腠筋骨。有浓薄坚脆之不同。故 
邪舍有浅深。而其病各异。即五脏之病消瘅。肠胃之有积聚。亦因形之皮肤肌肉。而病及于内也。故以 
木之皮汁坚脆多少方之。阴阳者。木之枝干皮肉也。交节而缺斧斤者。比人之皮弛肉脆。而骨节坚刚 
也。是以一木之中。尚有坚脆之不同。坚者则刚。脆者易伤。况其材木之不同耶。木之皮薄枝脆者。比 
人之皮不致密。肤腠疏也。木之多汁少汁者。比皮肤之津液多少也。木之早花先叶者。木气外敷。而不 
禁风霜也。溃、散也。漉、渗也。皮薄多汁者。遇久阴淫雨。则溃而漉。刚脆之木。遇卒风暴起。则枝折 
杌伤。盖汁多者不宜阴雨。刚脆者又忌暴风。以比人之腠理疏者漉汗。刚直多怒者消瘅也。木之所伤。 
皆伤其枝。枝之刚脆者易伤。而坚者未成伤也。故人之常病。亦因其骨节皮肤腠理之不坚固者。邪之所 
舍。而常为病也。朱永年曰。木枝者。比人之四肢。本经曰。中于阴。常从 臂始。是以上古之人。起 
居有常。不妄作劳。养其四体也。 
黄帝曰。人之善病风厥漉汗者。何以候之。少俞答曰。肉不坚。腠理疏。则善病风。黄帝曰。何以 
候肉之不坚也。少俞答曰。 肉不坚而无分理。理者粗理。粗理而皮不致者腠理疏。此言其浑然者。 
朱永年曰。此言皮不致密。肉理粗疏。致风邪厥逆于内。而为漉漉之汗。盖津液充于皮腠之间。皮 
溃理疏。则 
津泄而为汗矣。委中之下曰 。太阳之部分也。盖太阳之气。主于皮肤。如 肉不坚而无分理。无分理 
者。粗理也。理粗而皮不致密。则腠理疏而浑然汗出矣。倪冲之曰。太阳之津气。营运于肤表。如天道 
之浑然。水随气行者也。故皮不密则气泄。气泄则津亦泄矣。 
黄帝曰。人之善病消瘅者。何以候之。少俞答曰。五脏皆柔弱者。善病消瘅。黄帝曰。何以知五 
脏之柔弱也。少俞答曰。夫柔弱者。必有刚强。刚强多怒。柔者易伤也。黄帝曰。何以候柔弱之与刚 
强。少俞答曰。此人皮肤薄而目坚固以深者。长冲直扬。其心刚。刚则多怒。怒则气上逆。胸中蓄积。 
血气逆留。 皮充肌。血脉不行。转而为热。热则消肌肤。故为消瘅。此言人之暴刚而肌肉弱者也。 
消瘅者。瘅热而消渴消瘦也。邪气脏腑篇曰。五脏之脉微小为消瘅。盖五脏主藏精者也。五脏皆柔弱。则津 
液竭而善病消瘅矣。夫形体者五脏之外合也。薄皮肤而肌肉弱。则五脏皆柔弱矣。夫柔弱者必有刚强。 
谓形质弱而性气刚也。故此人薄皮肤而目坚固以深者。其气有长冲直扬之势。其心刚。刚则多怒。怒则气 
上逆。而血积于胸中。气逆留。则充塞于肌肉。血蓄积。则脉道不行。血气留积。转而为热。热则消肌 
肤。故为消瘅。 
此言其人暴刚而肌肉弱者也。盖肌肉弱。则五脏皆柔。暴刚则多怒而气上逆矣。朱永年曰。按、本 
经有五脏之消瘅。有肌肉之消瘅。五脏之消瘅。津液内消而消渴也。肌肉之消瘅。肌肉外消而消瘦也。 
盖因于内者。必及于外。因于外者。必及于内。形体五脏。外内之相合也。高士宗曰。按、平脉篇云。 
肾气微。少精血。奔气促迫。上入胸膈。盖精血少则逆气反上奔。故曰柔弱者必有刚强。谓五脏之精质 
柔弱。而气反刚强。是柔者愈弱。而刚者愈强。刚柔之不和也。 
黄帝曰。人之善病寒热者。何以候之。少俞答曰。小骨弱肉者。善病寒热。黄帝曰。何以候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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