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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部分

重生神犬-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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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
“谁说动物无情,有时候比人更好相处。”看到这情景,朱志军忍不住又是一声感慨。
事实上自从连杀了十几个人之后,他就知道已经没有退路了,自己现在肯定震惊国内的要犯。除非继续呆在这深山老林中,否则留在国内只有死路一条。要想在十几亿人口中找一个人很困难,可是世界上的事儿就怕认真,国家机器一旦开动,绝对超出一般人的想象。像他这种人对社会的危害性极大,一旦在都市中突下杀手,绝对会造成很大的恐慌。
他虽然反侦察能力很强,可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人不可能一直保持警觉下去。万一出现失误,绝对能够要了自己的性命。唯一的出路就是逃亡,逃到国外去。
他知道队长并不能为自己争取多少时间,围在山下的特警队见没有抓到自己,肯定还会派人上山。因此他不敢有半点耽搁,稍作休息后就领着徐磊离开。
朱志军猜得没有错,看到刀疤脸扛着枪下山,一群特警都围了上来。郑卫东更是着急的问道:“马队长,你没事吧?”看他胸口那个明显的掌印,毫无血色的脸孔,和刚上山时完全是两幅模样。
“咳……咳……我没事”。刀疤脸咳嗽了几声,口中喷出几丝血沫,“我大意了,几年没见这家伙的功夫一点没有落下,比以前更加厉害。要不是看在我是他以前战友的份上,这家伙估计刚才就下狠手把我留在山上了。”他说了几句,就转身去找医生。
“靠,不是吧,我不相信没有人能够止住他了。”等刀疤脸离开,那些特警又开始小声谈论起来。
“这个队长也不过如此,刚来的时候牛逼哄哄的,回来却垂头丧气。”
“闭嘴,别在这里闲扯淡。”郑卫东突然发起火来。
下午沸沸扬扬的大雪又开始从天空飘下。这样一来,朱志军倒不用刻意消除痕迹,因为刚刚走过不到十分钟,大雪就将地上的一切痕迹掩埋。冒着风雪,他的速度陡然加快。
徐磊现在完全把他当成正常人来看待,他很难想象这个人到底有多大的韧性,一下午都在山间奔跑跳跃,足足走出五六十里的路途。
等天快黑的的时候,他们终于在背风的一面找到个洞穴。徐磊进洞之前并没有放松警惧,像这种天气寒冷的天气,在洞穴中十有八九会有其他猛兽的存在。
他进洞的时候显得小心翼翼,四肢微微弯曲做集一个虎扑的姿势,一旦有任何危险都能迅速做出反应。
“吱吱”刚进去里边就传来惊恐的叫声。
原来是一头半点的小野猪,那家伙感受到徐磊身上的凶意后吓得瑟瑟发抖。
没有任何悬念,他上前一个扑抓,已经结束掉野猪的性命。跑了一下午,又累又饿,正好等下烧耸猪肉吃。
徐磊的表现让朱志军很有些惊讶,他没有想到自己点着火之后凶兽竟然懂得从外边噙几个松树枝当柴火。
这还是徐磊特意压制表现欲望,如果让他知道自己还能生火烤肉,这家伙估计该完全傻掉。
“其实我知道。队长那是让着我,在部队不管比什么队长永远是第一……”坐在粘稠的火堆旁,朱志军用低缓的语气讲起他以前的事情。唯一的听众就是徐磊,不过是一头凶兽而已,可是朱志军却把他当成了倾听者,也不管是否能够听懂。
架子上的野猪肉发出吱吱的声响,很快一股诱人的香味就从山洞中飘了出来。
等开吃的时候朱志军已经已经惊讶的有些麻木,这家伙真能吃。
自己啃一个十几斤重的猪后腿已经吃饱,但是这家伙却没有知足。只听到它的嘴中咔嚓咔嚓的响动,不到半个小时,已经烤熟的猪肉被它吃个精光,连骨头都没有剩下。
朱志军原本烤的就有剩余,打算等明天跑路的时候当干粮。可是看到这凶兽这么能吃,他只得把目光瞄准那些尚未烤熟的猪肉。
刚吃过饭,朱志军就开始瞌睡起来。这几天一直在逃亡中度过,根本没有好好休息过。
人的危机感在强烈,也没有野兽强。
现在有一头凶兽在旁边守着,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他总算睡了这么多天来的第一个安稳觉。
可是没等睡多久,徐磊就伸出爪子把他推醒。
这家伙已经形成危急本能,醒来的第一个动作就是翻身滚动,掏出双枪对准洞口。
篝火已经熄灭,只剩下微弱的火星在黑暗中闪烁。而在洞外很远的地方,则听到“沙沙”声传来。
朱志军疑惑的看着凶兽,不知道它为什么把自己叫醒。
不过看到无数闪着幽光的眼睛在洞口出现时,他才明白过来……碰到晚上觅食的狼群了。
这么大一群狼,还真是少见。如果十只八只对朱志军来说真不在话下。但是像这种四五十只聚集在一起的情况,还是第一次见到。估计是因为大雪封山,这些狼找不到食物,才聚集在一起寻找食物。
这些狼不是傻子,明显感觉到篝火旁的一人一兽不好惹。不过让它们放弃到嘴的猎物,却又不甘心。
“兄弟,没有想到咱们并肩战斗的时候这么快就到了!”朱志军倒是顿生豪情,握了握手中的双枪。如果在野外的空地上,这么多狼前后一拥而上的确令人恐惧。可是在狭小的山洞中,这群狼根本构不成威胁。
徐磊朝前跳出一步,然后朝朱志军吼叫两声。意思很明显,让他在旁边观战就行。这群狼虽然不少,但是领头那只高大的头狼连凶兽都不是,想要解决掉它们,根本不是什么麻烦事。
朱志军也想看到这伙伴到底有多大的本事,所以干脆在旁边观战。
随着一声大吼,这声音好像猛虎咆哮山林。刹那间,山洞中腥风大作,地上原本接近熄灭的火苗在吹动下又窜出老高。
徐磊的骨骼震爆,身上的肌肉迅速的膨胀隆起。尤其是那健硕的四肢,明显可以感觉到里边的气血澎湃激荡。从它的姿势上看,完全是一头即将扑出的猛虎。
那一身凶悍凛冽的气势,饶是朱志军练功顶峰的境界也感觉气血为之沸腾。
狼捕食一般采取的是群攻战术,因此面对比它们强大数倍的猛兽时也不会退缩。可是听到这嚎叫声,那些围而不攻的狼群都惊叫起来,有几个更是偷偷的朝回退缩几步。动物的危机感很强,它们能感觉到眼前这个家伙身上所散发出的危险气息。
那头领也觉察出徐磊的气势在不断增长,如果达到顶峰的话,自己的手下恐怕就要不战而退了。
它接连大吼,试探着朝前走了两步。
徐磊四肢在地上一弹,身子突然窜出,近十米的距离一闪而过。没等头狼有任何反应,他的利爪已经狠狠划过脖颈。
“噗”的一声轻响,喉管的动脉被直接划断,那头领这个时候才反应过来,身体朝后退边跳跃几步躲闪。跟着躯体好像烂泥一样,喉管“咕咕”喷着鲜血倒下去。这狼倒地后口中发出低沉的呜咽,挣扎几下站起。继而又一个趔趄,倒在地上没了声息。
看到首领干脆利索的死掉,群狼都开始骚动不安起来。
徐磊一招碍手,并没有抽身后退,而是身体跟着一撞,直接把离自己最近的一头狼撞飞出几米远。
“通”的一声,地面上的草灰四溅。只见它的脑袋在这撞击中就好像是熟透的西瓜一下破裂,鲜血脑浆连带碎骨四散溅开,看样子已经死得不能再死。
突如其来的变化,让叫嚣的群狼全部安静下来。整个场中静悄悄的,只有山风吹过松林时的呜咽声。
当徐磊朝前走来时,几乎所有的狼都朝后退却几步,有些惊恐的看着场中的杀神。
朱志军虽然有把握将这群狼消灭干净。但是看到它们刚才聚集在一起嚎叫时,形成的那股逼人的杀戮气势,还是不由得气血为之浮动。
现在狼群有退缩的意思,朱志军总算松了一口气。这凶兽真是厉害,一击必杀,即使自己上场也不一定能比它做得好。经常在丛林中作战,他对这些狼很了解,别看这些家伙单个的战斗力不怎么样耳是一旦成群,那就是丛林中的王者,猛虎遇上也要退避三舍。
只有是以雷霆般的手段震服,才会让这些家伙心生恐惧。自己虽然枪法超群,可是毕竟借助了外物,却没有这样的威慑气势。
动物之间的生存理念很简单,就是强者为尊。当敌人强大到不可思议程度的时候,狼群只有退缩,而不会继续纠缠下去。
看着徐磊一步步的朝前走,那些家伙都开始缩着身体后退。
没一会儿,山洞中就恢复了平静,只有那两只鲜血未冷的狼尸诉说着一切。
此战,也让朱志军彻底认可徐磊的实力。

第一百一十四章惊险过执勤点

在山洞中休息一夜后,朱志军并没有继续朝南行专,而是领着徐磊突然折身朝西走去。
山高林密,再加上大雪纷飞,他们的踪迹很快完全消失。等郑卫东率领特警队找到这处山洞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下午。再往前,几条用于追踪的警大刻彻底失去作用。
像没头的苍蝇在山中转悠几日后。郑卫东果断将队伍撤出大山。他也明白,失去踪迹后,要想再找到这个逃犯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用了三天时间,徐磊和朱志军才走出茫茫大山。他们原本的打算是在山道旁拦辆客车离开,哪知道在路边等了将近两个小时,也没见有车辆从这里经过。他们哪里知道。现在南方普降大雪,车辆通行严重受阻。很多地方的公路都已经封掉。这山道平时有车辆经过都小心翼翼,现在这种天气,哪有司机敢冒着生命危险通行。
就在朱志军对乘车离开不抱什么希望时。却发现前面岔道口停着一辆面包车,一个穿皮大衣的中年汉子正趴在车厢上。
看到这情况,他心中一动快步走上前问道,“车子坏了?”
“嗯,早上在家的时候还好好地,哪知道回来坏到半道上。都一介,小时了。也没找到啥毛病。”那汉子虽然对突然冒出来的一人一犬有些好奇。不过他此刻忙着修车。也没有顾上多问。
“我来看看是什么问题。小朱志军说誉把脑袋凑到车前。只见他发动机上摆弄一阵子,然后钻到车中拧动钥匙。车子就嗡嗡响了起来。
“行呀。想不到兄弟你还会修车。太谢谢了。不然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我们等下都不知道该怎么走听到车子声音正常。那汉子非常高兴。他赶忙抓了一把雪把手上的机油擦干净,然后给朱志军递烟表示感谢。
“没啥,举手之劳。我正好有这个手艺,帮一下应该的。对了,你们这么冷的天要往哪里去?”朱志军随口问道。
“还不是接这小子回来过年。”汉子指指一直坐在后边玩手机的年轻人说道,“这是我家那小子刘宏伟,在岭西上大学。今年刚大一。离家半年他妈不舍得,非要让过年的时候回家。结果到市里边的时候公路封掉,客车根本不往这里走。没办法,大老远的我只能开面包车去接他。
多亏你,我们都等两个小时了。连个车影子都没有从这里过,都想好要在车上过夜。对了,我叫刘聚财,兄弟你呢?这么冷的天气领条狗在山里边转悠,不会偷偷在山里下套子捉野东西的吧?”
大雪封山,正是进山捉野鸡、孢子的好时候。他看来人这一身打扮,第一眼就想到这上边去。
“呵呵,不是。”朱志军干笑两声就不再吭声,明显不善言辞。
“扯淡,别在老哥面前装了,一看你就是。告诉你,老哥我在前面的镇上开了家餐馆,专门就是收这个东西的。以后弄到啥东西直接送到老哥那里,绝对不少给你钱。”
“我真不是。”朱志军只说了一句不再啃声。
“爸,你别再说好不好,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是开餐馆卖野味的。多光荣,赶紧回去吧,这么冷的天,你还想在山里边过夜呀。”这个时候,刘宏伟不耐烦的叽咕一句,然后又低头继续摆弄手机。
“好,不说了,不说了,马上走。”刘聚财干笑几声,又开口问道,“我说兄弟,你这是要到哪里。如果顺路的话我送你一段怎么样?”人家帮这么大的忙,他自然要表示感谢。
“好呀,我们也是到前面赶车的。不过有点不方便吧,我还带着狗。”朱志军迟疑一下,最后有些心动。
听刘聚财话里的意思,估计今天一天这里都不会有车经过,他们沿着山道傻走确实不是办法,还不如坐车到镇上休息一下。
到底是开饭馆的老板,刘聚财的嘴皮子非常滑溜,一路上有说有笑,天南海北的闲扯,把整个车上的气氛弄得相当活跃。只是他儿子像是个闷葫芦,一直坐在前面玩手机,连老爸说话也爱答不理的。
看到这情形,徐磊只能在心底叹了一口气。他和刘宏伟的年龄相当,对社会的认知和父母有很大的差异,知道两代人要想说到一起非常困难。如果没有出车祸的话。自己肯定过得浑浑噩噩,现在对待父母的态度应该也是这咋,样子。总认为父母为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天经地义的。没有什么值得感激。
重生成狗后,以另一个视角看到以前的生活,才发现以前多么幼稚和无知。可惜失去的再补不回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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