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神犬-第1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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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呀,那真是一条黄狗吗”看身后没有大犬追来,他们才气喘吁吁停下。
“像一头猛虎,刚才我差点倒在地上”另一个接口。
“我还带有弹簧刀,刚才怎么忘记拿出来,早知道给那黄狗来一刀,看它还猖狂。”这时又一个少年从腰中掏出弹簧刀叫起来。
徐磊虽然听不懂交南话,但是看对方拿出刀具,就知道这些人不是什么好鸟。他立刻闪身从黑暗中窜出,眨眼来到对方跟前。
“妈呀”拿弹簧刀的少年正炫耀,一抬头见黄狗不声不响来到身边,吓得一哆嗦,刀具跌落在地上。
“吼”徐磊低吼一声,双目中凶意闪烁,好像真个变成了恶魔。
少年们惊得魂飞魄散,惊慌失措的四散逃开,根本不管地上的同伴。
“好大一条狗狗”这时一个清脆的童音从耳朵边响起,徐磊赶忙扭头看去。只见一对年轻夫妇领着孩子从不远处路过。
“快走,快走,别让狗咬到了”那妈妈似乎很恐惧大犬的体型,拉着儿子飞快离开。
被意外干扰,徐磊头脑终于恢复清醒。
自己是怎么了……这些人不过想偷钱零钱而已,罪不至死。但是看他们拿出刀时,徐磊竟然想将几个人消灭掉。
如果不是在热闹的街道中,他怕要暴起杀人了。
应该是自己刚进入练筋境界,心境不稳的缘故。加上这段时间不断在杀戮中度过,本性侵蚀的厉害,总想着以杀止杀。
看来要沉寂一些日子来纯净自己的心灵,磨练自己的心智了。否则这样下去,说不定人性会彻底泯灭,真的变成一头只知道杀戮的禽兽。到那种境地,估计和日本人的大犬没什么两样,终身不可能再进入练脏换血境界。
略加思索,徐磊就找到原因。先前进入练骨境界,也有类似的经历,只不过当时在岭西大山中,有两只金丝猴相伴,才让他很快调整过来。
见大犬摇头晃脑离开,很快消失不见。跌坐在树下的染发少年此刻终于有力气站起身子,连弹簧刀也顾不上捡,发疯般朝家里跑去。
可以预料,他今晚应该噩梦连连了。
朱志军吃过晚饭早早钻进房间,伸手开始擦拭随身携带的两把手枪。它们跟了自己将近十年时间,已经产生很深厚的感情,就好像情人一般,枪上每个零件熟的不能再熟,闭眼都能感觉到形状。
当初从猎隼大队离开,队长问他有什么要求,朱志军提出的唯一要求就是把这两把枪带走。
突然他耳朵一动,全身骨骼不由自主绷紧,继而松懈下来。
“又在擦枪,也不出去玩玩,吃完饭就闷在屋里算怎么回事。”罗三炮的声音从门口响起,跟着坐到跟前。
吃饭的时候他就觉察到自己的老友情绪不对,所以才赶过来探询。
“枪和人一样,要时时擦拭才能保持最佳状态,”朱志军回一句。似乎在问罗三炮,又好像自言自语,“你说如果咱们两个以命相搏,我手中有枪,结果会是什么样子?”
“你怎么问这么奇怪的问题”罗三炮笑嘻嘻的反问,但是等他看到对方不像开玩笑,也凝重起来:“如果十米以上的距离,你赢的几率有七成。十米以内不好说了,胜负五五分……”
“果然呀,和我想的一样。”朱志军点点头。
“你到底想说啥呀”罗三炮听的云里雾里,不知道这位老友发哪门子神经呢。
“我是想说枪械的威力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大……当年我弃拳练枪,实在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我以为在这个时代中,拳脚功夫早没落了,枪炮才是发展的主流。
功夫再高明的武者,也抵不过一颗子弹的射击。从遇到王者,我才慢慢改变自己的认知。当年的见解实在可笑,不过是坐井观天罢了。王者杀戮搏击,全凭自身修为。可是却可以在近百佣兵中杀进杀出,那些现代化枪械在它面前毫无作用。
或许一开始我的路就走错了,虽然枪术可以杀敌,但到底借助外物,本身少了很多感悟。现在想要回头,却又不舍……”
“你想丢弃双枪?”罗三炮吃惊的看着朱志军,讷讷说道,“你只是开玩笑对吧?”
要知道朱志军的绰号叫“双枪屠夫”,两枪在手,整个人如虎添翼,即使练筋境界的武者也不得不避其锋芒。
罗三炮清楚的记得,当初朱志军是队里练习枪法最刻苦的一个人。
猎隼大队个个都是用枪高手,经常在一起切磋枪法。最初一段时间,朱志军并不是他们这群人当中用枪最出色的。但是每次和人比试后,他都会仔细揣摩,寻找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从而比以前更快更猛。
记得队里有人曾经无意中提起世界上快拔记录是一个美国人创造的,只用了零点零一七五秒。
当时朱志军不相信,后来对方找来一段视频,那位创造记录者正是一位美人。他可以在零点零一七五秒的时间内完成拔枪、射击、收枪这几个动作。
寻常人眼睛视觉暂留时间是1/24秒,速度再快,人眼就会看成幻影。对方拔枪似乎是手一抖就完事,连枪都看的非常模糊,只在出枪的瞬间有个极小的停顿。
那段视频还是使用高速摄像机拍摄下来的,最后采取慢镜头方式播放。
虽然对方使用的是左轮枪,但是朱志军看后很受震撼。那段时间他不断练习拔枪射击,最后拔枪速度竟然达到了一个传说中的时间——零点零一六八秒。只是这个记录被严格保密起来,没有向外界透露。
连教他们枪械的教官知道后也说朱志军是个用枪的天才,总有一天会超过自己。
果然只用了三年时间,他已经打败教官,成为令人惊叹的双枪屠夫。
可是这样一个用枪高手竟然说要弃枪……实在难以想象。
在罗三炮看来,舍弃这么大的攻击力,反而重新练习拳法。简直是舍本逐末,缘木求鱼。
“是不是缘木求鱼我心里明白……枪法练得再高深,终究是外物,修性不修命。如果这一辈不放下枪,我恐怕不可能在四十岁以前突破自身的极限了。”
“就算你想追求更高的武学境界,那也不用弃枪呀。古代那些使用兵器的武学高手有很多,神枪李书文,武当剑仙李景林,这些都是活生生的例子。”
“呵呵,你想让我自欺欺人吗?我们都知道,枪械属于热兵器,其实和冷兵器有很大不通。刀枪剑棍是死物,它的威力还是来自于武者本身。你给五岁孩童一柄长剑,他照样不是一个赤手空拳壮汉的对手。但是枪械不同,只要轻轻扣动扳机,五岁孩童也能杀掉壮汉。这样的威力属于枪械自身,永远也不可能成为自己所有。火器发展了近百年,你听说那个是靠枪械提升境界的。”
“可是现在放下枪,还来得及吗?”罗三炮也明白过来,继而疑惑问道。
第二百二十七章非洲行
在罗三炮看来老友早和这两把手枪融为一体,如今丢弃双枪,需要的不仅仅是魄力。朱志军三十多岁,可以练拳的年纪已经不多了,现在重头开始,无疑看起来很蠢。
“放下枪,也许还来得及。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如今不过三十四岁的年龄,用六年时间突破极限,未必不能踏入练筋境界。为追求武道巅峰,必须舍弃一些东西。如果一味抱着枪不放,怕是今生都无望了。”朱志军看的很明白,突然一咬牙,双手对着手枪噼里啪啦一阵脆响,原本精致的手枪瞬间变成一堆零散残缺的零件,继而被丢入垃圾桶中。丢掉枪之后,压在心口的那块大石头似乎突然间搬除,他脸上表情也轻松了许多。“放下也好,放下大自在”罗三炮见老友下了决定,就没再多劝说什么。从内心讲,他还是比较佩服朱志军。如果换成自己,绝对没这么大的魄力。
“那你以后打算怎么办?”末了他又问道。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胸中脱去尘浊,自然丘壑内营,立成鄄鄂。’这句话是前些日子时无意中找到的,我觉得很有道理。接下来我要到处走走了,看看国内的名山大川,在其中寻找突破机会。”目睹凶兽实力在争斗中不断提高,和自己的距离越拉越远,朱志军心中也升起闯一闯的想法。
“我这些年拳脚从未停过一天,但始终停滞不前,就是因为被世俗生活影响。这样下去,终究会慢慢堕落。等到四五十岁,不知道这一身气血还剩下多少。可惜虽然明白,却丢弃不掉,也只能这么下去了……”罗三炮缓缓地说道。
他现在的主要角色是个商人,每天要和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受到权力财富的影响更大,心地根本不如朱志军坚韧。虽然知道这样下去无异于吞食慢性毒药,可是只能如此,根本舍不得放弃。
两人正谈论着,凶兽悄无声息的钻入房内。
他们已经习惯王者的出没方式,这家伙隐匿气血后四肢轻盈,半点声音都不发出,很像传说中的幽灵。
现在公司有几个人已经私下开始叫王者幽灵犬了,罗三炮也觉得这个名字很合适。
“咦,王者竟然受伤了”看到凶兽脊背上掉一大块皮毛,朱志军惊讶的叫道。
“不会是又和湾鳄争斗了吧,看来这次没讨到好处”罗三炮接了一句。
朱志军也以为王者身上的伤势是和湾鳄争斗中留下的,因此也没有多想。
在朱志军准备行万里路的时候,意外接到马队长打来的电话。这人第一句话就问道,“老朱,那头凶兽还在你身边吧?”
“在呀,怎么了?”朱志军疑惑的反问,下意识以为又有人打王者的主意了。
“呵呵,他在国内闹出大事,把天南省李家第三代的领军人物杀了,另外还杀死其他几个贵胄子弟,这事儿你应该也知道吧。”
“什么?”朱志军吓一大跳。这个还真不知道,当初见王者匆匆而来,他心存欢喜,哪会想这么多。
不过想想又觉得王者做出彗星袭月之事是必然的。当初和李君杰交谈,此人就口口声声说想要击杀凶兽。
王者所行无忌,觉察到危险肯定除之。李君杰被杀,实在活该。
“你们在交南就好,天高皇帝远,李家人手再长也伸不到那里。不过这段时间天南省可非常热闹呀,各路人物纷纷登场,好像演戏一样。”马卫国赞叹不停,“连咱们队里那个退伍的败类江河也被它杀了,当初我就想动手,可惜顾及是一个部队出来的。”
两个人在电话里聊了很久,临了马卫国才想起还有正事儿要办:“老朱,你现在应该有空闲时间吧,帮我个忙。”
“有,你说”朱志军没有丝毫犹豫,立刻答应下来。
“我一个表弟,大学还没毕业就参加国内的一个支援小组,不声不吭跑到非洲做援建工作。那个地方有多乱你也知道,家人很担心,想让我给他找个人帮忙。你要是有时间给他几天保镖怎么样?”
“好,什么时候?”
“越快越好,我给你个号码,你可以直接去找他。”兄弟之间不需要说太多感谢的话,马卫国挂断电话前只说了句,“等任务完成回国我请你喝酒。”
“老马打来的电话,让我去非洲给他表弟当保镖。”朱志军看罗三炮关切的样子,就开口解释道。
“看来老大还想把你吸收到队里边作贡献呀,”罗三炮了然,国家派人到非洲参加援建工作,肯定要派士兵全程保护,哪会缺他一个。
“到时候再说,我所练的是实战武道,战场上境界进展。非洲那地方战火纷飞,去走一遭也好。”
朱志军没有耽搁,当天下午就找到马卫国给的地址,把所需证件办好后领着王者匆匆赶到非洲。
徐磊对非洲的印象很简单,就是无休无止的战争。这个地方好像火药桶一样,似乎天天都在爆炸。
可是朱志军的反应很平淡,像是打算去非洲旅游的一样。
刚下飞机,老远看到有个面色俊朗的青年冲他们挥手,接等靠近那人又开口叫道,“我叫唐恪,你应该就是我表哥说的牛人朱老大了吧。”
“嗯,”朱志军点点头,来前已经看过唐恪的照片,因此也不会认错。
“咱们快去驻地,非洲的太阳毒,我刚来没两天,皮肤都晒蜕皮了。”唐恪快速发动越野车,然后开口问,“朱大哥,这是你养的狗?来非洲还带条狗,你不会是想来度假的吧。不过你的品位太低,养一条土狗。这东西不值钱,除了看家护院没其他用处。要养也养藏獒比特之类的,告诉你,我家就养有几头藏獒。
其中那只狮型獒是我花一百多万从藏区买来的,非常厉害。我曾经参加过獒友交流会,只要狮型獒到场,其余的藏獒根本不敢发声,都躲的远远地。”
徐磊现在收缩筋骨,隐藏气血,体型只比寻常的犬类大一些,并不十分显眼。因此唐恪也没有觉察到什么不对。
“哦,很厉害呀”朱志军心不在焉的回答。他已经看出来,马队长这弟弟是个自来熟。两人见面没十分钟,这人已经滔滔不绝的介绍。
“哥们我说是来当志愿者,其实纯粹追女孩来的。看见没,就是这个,名字叫罗晚晴”唐恪说着掏出照片,指着那个穿护士服的女孩说道,“人家参加援建的医疗小组,我也跟过来了。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