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妾不乖-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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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眼里有些迷惑,有些担心地看着我:“米米,一个女子在外面,很容易让人欺负了去的。”
“谢谢你的关心,我会保护我白己的。”我像小乞丐一样,还分不清男女,又脏又污,谁会想靠近我呢?就连去洗碗,倒夜香,也有人嫌我呢。
“米米,你要去哪里,我带你去,别这样,看得我心里难受。”他直接说了出来,不敢正视我清凉的眼神。
“谢谢,什么也不用,我一边走,有我一边走的乐趣,也没有目的去哪里,你不用费心让人找我了,如果有缘的话,或许会再见的。”
“我能为你做什么,你心意已决,米米,我看你是一个很固执的人。”
是啊,我本来就是。
能为我做什么,我一笑:“请我吃一顿饭如何?”他来看看我,让我心里是很舒服的。
他笑了出来,抓着我手:“乐意至极,请让我带你去。”
“我想,我好像多了个朋友一样。”
他沉默不说话,抓着我的手,有些紧。温热的触觉,拢着我的指心,怜惜地看着我的肩头:“又瘦了。”
“正好当减肥啊,趁着现在年轻,多出来看看,等我老了,脑子里有很多很多的回忆。读万卷书。不如走万里路来得好,还能开阔视野,知道很多的东西。”我用力地想着远走的好处。
程予却叹气:“你是不想见到冷夜非是吧!”
“真讨厌你。”我娇嗔地笑。脏手往他雪白的衣服上一抹:“带点礼物回去吧。”
他开怀地笑了出声,看着那脏手印:“礼物。”
“看你还多不多话,肚子真饿了。”好久好久没有吃饱过,馒头包子,让我咕咕叫,吃什么都不香。
我是胃口变刁了,无肉不欢了。
程予感慨地说:“你说那么多好处,让我也想跟你去闯荡江湖了。”
“呵呵,你还是回去做你的二少爷吧,不过听姐姐一句劝,妓院还是少去了。”有什么不好的,我想,他们准会知道。“少年郎啊,时光不是用来这样浪费的。”
他受教地低头:“是是是。”
“呵呵。”看得我笑,笑得我想流泪。
“什么姐姐,米米,我比你大,如果那时不是……。”
我一拉他的衣袖,不让他说下去:“过去的事,不用提了。可见以前的秦语爱好不好。”
他不介意我身上脏,要牵着我的手,当我是小孩子一样,呵护着,他总是小心地,不碰到我的肩,那里曾有伤。
他温暖的笑容让我感受到了一些温暖,米米,并不是一无所有的,还有一些朋友。
他看着我的脚,很诚恳地说:“米米,让我给你买一双鞋吧!”
露了脚趾,我扬扬脚趾头:“也挺好的,出来透透气,”拜托他不要看了,越看,我才发现,自己全身都寒碜得不得了。
“米米,就一双鞋子,好不好,我想你是不会让我跟你四处走的了,那你就带着鞋子去。”他拍着我的背,状似亲昵:“好吗?”
“好吧,那谢谢了,”我歪头笑。
他却不高兴地绷起脸:“只不过是一双鞋子。”
“是啊,虽然你很有钱,你要送千金也不难,那不过也是无心之举,送也就只是送,你送这鞋子,带着你的一份情意,你说,我不谢吗?”
手轻揉着我的发,细心地给我抹抹脸上的脏污,我看到他眼神中的痛惜与怜悯,笑了开来:“快点哦,真的饿了。”
他带我到附近的酒楼里,包了个厢房让我梳洗。
洗脸才发现,镜中的自己有些憔悴,有些无神,二只眼,越发显得大,头发又长得长了些。
程予叫了满满一桌好吃的,狼吞虎咽一顿,吃得差点泪水也流了下来。
他从一边椅子上拿着一双灰色的鞋给我,我伸手去接,他却不给。
蹲下身,轻握住我的脚,给我套上袜子,那温柔的动作,让我咬着唇。
“米米,我特意交代灰色的,这样就不容易看出脏,夹了好几层的麻布,很耐料的,底也加厚了,里面夹了棉,穿这样的鞋子走路,会让脚舒服一下,你看你的脚,厚厚的茧了,有时候,你就要点热水,泡一下。你可以独自一个人,你还是要照顾好白己。”
“你那么多话说,我自己来。”我又不是孩子。
他给我穿上鞋,暖暖软软的鞋套上脚,我泪珠泊泊地流:“程予你为什么要来,你真的很讨厌,我明明不哭的,再伤再痛,我也不哭。”可是我总是太感伤于温情,有人对我好,我就忍不住地想要哭。
不要对我太好,不要呵护我,这些会让泪控制不住。
第五十六章孟情寻我
(由为您手打制作字数统计:3926字)
我送走他,回头看他在落日下,那般的不舍,那般的孤寂。
只是,不是我想依靠的怀抱。
我想让自己更冷静一些,谢谢你程予。
爱得痛了,想得痛了,心里写满了历历的心情。记着他的好,他的狠,给我时间吧,我会忘了的。
洗得干净的脸,在程予看不见的时候,抹了二把泥上去,就连衣服也是深颜色的,程予的心还真是细。
好好去感受,有人关心的暖。
京城,那让我不知道的地方,但是走错了路,一边唱着歌,一边走,谁知却错了。
而我,没有再回头,看那城里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的,我想这里是不错吧,这里,最多的是寺庙,听那钟声响,一声一声,敲得心头一片宁和。
而这城,竟然叫做无心地。
我想在这里停下来,重新开始。
一个女人是挺难的,在重男轻女的社会,无论做什么,女人都会得到否认的眼光。
没钱没有什么的,还是从洗碗起,至少填饱自己的肚子先。
客栈的名字很雷人,叫悦来客栈。
我忍不住地轻笑,想到曾经有人在网上记录过,说古文里的客栈是国际连锁极的,几乎是悦来。然后与它竞争的,是新龙门客栈。
“你这小子,笑什么?”一个小二瞧我一眼,满眼是轻视,将手中的盘碗放在一边,不客气地叫:“一会这些都给我们洗干净了。”
没有洗洁净,真是让我叹息,好难去油渍,就只能用水洗,一双手满是油污的。我居然还能一天一天来,从开始他们只给我几个包子填饱,到最后谈到愿意给我一些碎银子,那也是极少的。
闻着油污,忍不住的一阵恶心。
每天窝在柴房里,抱着膝静静地听着钟声。
窗外的风吹得起劲,月光如水。照得半室亮黄的。
别人问我从那里来,我从不答,问我为什么,我也不说,他们都嘲笑地叫我哑巴。
咬着唇,我好想哭,流浪了这么久,还没有一个答案,要忘记他,还是很难。我第一次,这么用心地爱一个人,换来的,是这样的心碎神伤。
靠在墙上,月光不能告诉我,为什么情会是苦的,是伤的。
我现在是在折磨着我自己,不是什么?
这走,避得了他,避不了自己的心。
爱情这杯酒,闻起来香,喝起来苦。
心好累,靠在墙上,我能一睡到天明,习惯了这样的环境,现在还算是好的了,有些时候,还是在别人的屋檐下抱着身子到天明。
第二天天没有亮,小二就来吵嚷着,叫我快点去干活。
骂骂咧咧地叫:“臭小子,你想睡到什么时候,不干活,谁给你吃的,就你这鬼样子,要不是我们好心,早把你赶走了。”
骂人的话,不算什么,听着,似乎也盲目了。
或许我该考虑一下,我下一步要去哪里了,我的一生,还太远,心绪还没有沉淀。
头发越发的长,贴着耳际。
秋老虎散发着它的威力。照得人闷热,风一丝也不吹。
我满头大汗地与盆碗盘打交道,好不容易才洗完。一个小二端来一盘饭放在地上,用脚指着:“喂,臭小子,吃啊。”
喂狗的,才会放在地上,他未免欺人太甚了。
我站起来,有些晕眩,一定是蹲得太久了,扶着墙,让自己舒服一些,定定地看着他说.:“真替你叹息。”
“喂。”他捋起袖子,一脚踢翻那饭,还踩上一脚:“别以为掌柜的留你在这里,给你口剩饭吃,你就得意起来了,臭小子,我告诉你,这里,除了掌柜的,还没有人敢对我不敬。”他指指鼻子,一脸的狐假虎威。
我不卑不亢地看着他:“你想怎么样。”
“每个人进来,都会请我们兄弟去大吃一顿的,你这臭小子,脑子就不开窍啊。”他朝后面那几个人笑笑。
原来是这样,削新人。
这些人,不值得我的尊敬。
冷冷地看着他说:“有些狗都比你还知道,要一点尊严,不是自己的主子,都不会摇尾巴。”
“你说什么?”他拳头在我的脸上晃着。
“人必自重而人重之,狐假虎威算什么,你有本事的,就不是欺负人,只有没本事的,才会这样欺负人,你把我当狗看,你自己,还是人吗?”再有本事,就不是在这里做一个小二,还要我孝敬他。
“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长成什么德性,在小二里称老大,马脸不知长。”我无视他的怒火,不客气地骂着。
“臭小子,是不是想找打啊。”他眯起了眼,拳头蠢蠢欲动。一边说的时候,推了我一下,然后扬起拳头,就往我的脸上砸过来。
我捂着脸,没有感觉到痛。
一阵清淡的清香味入鼻,冷严的声音传入耳脉:“想打女人,老子先打断你一条手。”
那自称老子的人,还是来了。
“你是谁?”那小二还很凶地叫。
孟情用力一折他的手,痛得他哭叫着:“饶命啊,饶命啊。”
“记住,我是你老子。”很嚣张地说着。
“睡在嚷嚷啊。”掌柜的出来,那看好戏的人一哄而散。
“没管好你们的狗,放出来乱咬人。”孟情不客气地说:“掌柜的,你用的是什么人,人不人,鬼不鬼的,居然连女人也打。还要不要脸,老子都替你们害臊,居然还敢张口跟一个洗碗的脏女人要钱吃饭。”
脏女人,我叹息,靠在墙上,气都喘得痛,连孟情也这样看我了。
掌柜脸一红,怒视着小二:“明天你就不要在这里做事了。”
“掌柜的,我。”那小二哀哀叫:“我没有。”
“还有你”也一手指着我:“都给我走得远远的,别让我再看到。”
孟情一身料子不错的衣服,俊美无敌的客颜,让他以为是什么大人物,弯腰卑躬地说:“这位公子快请进,招待不周,招待不周啊。”
“什么样的狗奴才,就有什么样的狗主人,这样的客栈,八抬大轿请老子,老子也是不屑去的。”他高傲的抬起下巴,看着那小二警告:“别让老子再看到你,她是我罩着的。”
唉,真熟悉的写声。
掌柜给说了一顿,脸色不好,也不理他就进去了。
“你也不要给我笑。”他转过脸,冷恼地看着我。
我轻淡地嘲笑着:“我这脏女人,跟你还有什么帐好算的呢?你跟着我干什么?”我不想见到认识的人,还是对我很了解的人。
他上上下下地打量着我,从粉嫩的唇里吐出一个字:“脏。”
他这个字,就像一根刺一样,刺得让我痛。我还以为,走远了,没有人认出我了,可是终是逃不过。
我掉头就走,咬着唇,委屈的泪在眼眶里打着转。
我还没有脸皮厚到留在原地,让他羞辱我。
身份再没有,就是乞讨,也有自己的一点尊严,全天下的人可以骂我,他可以吗?我不是保全了秋月吗?他还想我怎么样呢?
我知道名声对一个女人是何等的重要,所以程予明明知道是秋月,也无奈。
他上前来拉住我的衣服。
我一甩他的手:“别跟着我。”
“秦米米,你再给老子走几步,老子对你不容气了。老子找你容易吗?鞋都穿破了几双。”
我好笑,他比我还生气了。
回头瞧他:“我叫你来找我吗?你贱啊,我拿骨头引诱着你来吗?你对我不容气,你想干什么啊,你想打我不成啊。”要比粗俗是不是,总是这样说话,叫我看了他花容月貌的脸,总是叹息。
如果是个文雅的公子,那不是更好吗?人不错,长得正,就恶俗。
他脸一红,有些别扭。拉了我的手就往一边走:“走远点说,别丢人显眼的。”
怕丢人的,是他吧。
我什么也没有,我也没有什么好怕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