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穿越古今电子书 > 被女主穿越之后 >

第46部分

被女主穿越之后-第46部分

小说: 被女主穿越之后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木婉青还能勉强算是我比较中意的。

    不喜欢黄蓉的古怪任性,不苟同小龙女的所谓超凡脱俗,更不要说刁蛮的叮当、心狠手辣的周芷若,冷若冰霜的王语嫣。。。因为自认为是俗人,因此也特别排斥那些脱俗空灵的东西。喜欢李沅芷,就是因为她有血有肉,她是那么真挚,那么的直率,那么的聪慧。。。当然这也是我为什么喜欢其他几个人物的原因之一。

    只是先入为主,于是她就成了我的最爱。她缠着陆菲青教她射苍蝇的本事,她下巴豆捉弄关东三魔,她和阿凡提比赛。。。那么的纯真,那么的机敏。只是想不通为何如此般可人的女孩子,却得不到余鱼桐的真心?想到这里,真的气不打一处来。。。想想李沅芷,人家好歹也是总兵的掌上明珠,为了余鱼桐甘愿落草为寇,放着好端端的小姐不做,跟着一群朝廷侵犯四处逃避,已经够委屈了。偏偏那余鱼桐还一根筋到底,非但不领情,还总是让李沅芷受气。红花会十四当家,金笛书生,余鱼桐。当时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真的很为李浣芷打抱不平,但是可能太沉浸在李沅芷的思想中,以至于也疯狂的痴迷着余鱼桐好一阵子。

    搞不懂为什么余鱼桐一开始那么痴迷骆冰,无数次伤李沅芷的心。以至于就算最后他接受李沅芷,总是让人觉得不是心甘情愿,让人不爽。。。可能这世上没有根本就没有“专一”二字,只是古人造字的时候给予人们的美好期望吧。既然他余鱼桐当初为了骆冰可以不顾生死,那么他有种就一直坚持到底;既然他余鱼桐无视李沅芷的一片痴心,情愿出家为僧,那么他就不要看到李沅芷的时候欲遮还羞的样子;既然他余鱼桐心里只有一个骆冰,根本不把李沅芷放在心上,那么他就索性一视同仁的好好善待他这个小师妹,不要总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做作的让人鄙视!

    一个被宠坏的大小姐,人生中遇到第一次失败和挫折,所以奉行越得不到就是越好的原则,她想尽一切方法,不择手段,即使最终到手时这件物品已经有严重的损坏,但是起码还是最后得手了。这是很多书上对于李沅芷会对余鱼桐如此专情的解释。真的是如此吗?智者见智,仁者见仁。。。只是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她的执着呢?我不能!你能吗?她才是这个故事中最从一而终的人。骆冰的婚姻没有自主权;陈家洛一会儿是霍青桐,一会儿又爱上人家妹妹;更不要说余鱼桐这个白痴了。。。无论是在封建社会,还是有选择权的当今社会,李沅芷都是特别的。现今的社会,教会女人独立,教会女人要洒脱。。。所谓的洒脱就是在一场失败的爱情中,迅速的复活,然后重新投入另一场爱情中。爱是什么?什么是爱?见了以后就电,喜欢以后就追,腻了以后就飞。。。在一个推崇洒脱的时代,真的很难再去追究执着了。

    该是重温一下“书剑恩仇录”的时候了,在这样一个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时代,真的该歇歇脚步,学学李沅芷的韧劲、执着。起码如果我是她的话,我一定无法坚持到底。。。

82|10。7() 
么么哒,正文在作者有话说是不算字数的,么么哒。

    有姑娘问我,群什么的,我怕我说了,你们会撕了我。

    书剑如今还能回头重看,自然是为了霍青桐。

    这个时候金庸还在学梁羽生,不过最最要紧的风格已经形成:第一章里出现的,在长篇多半做不了主角。尤其——尤其是女子,定然不能和男主角双宿双飞。是小师妹也就罢了;令狐冲一生一世心心念念地挂着,再不会爱一个女子爱到手足无措。偏是霍青桐命苦,就算被人想起,也从来不能独个儿在他的脑海里,总有旁的女子同时出现,相比相较。还不如不要他想的好罢。

    霍青桐出场,老金竟然偷懒到原文照抄红楼梦,也不看看这段放在文章里是什么味道:

    “那女郎秀美中透着一股英气,光采照人,当真是丽若春梅绽雪,神如秋蕙披霜,两颊融融,霞映澄塘,双目晶晶,月射寒江。”

    再到香香公主,也不知道是老金的段位提高了,还是心里就偏爱她——老金偏爱白痴美女,大家都是知道的,又美又没有脑子,据说是男子情人的不二人选。总之这段描写明显见着境界上的不同:

    “只见湖边红花树下,坐着一个全身白衣如雪的少女,长发垂肩,正拿着一把梳子慢慢梳理。她赤了双脚,脸上发上都是水珠。陈家洛一见她的脸,一颗心又是怦怦而跳,暗想:“天下哪有这般美女?”只见她舒雅自在的坐在湖边,明艳圣洁,仪态不可方物,白衣倒映水中,落花一瓣一瓣的掉在她头上、衣上、影子上。他平时潇洒自如,这时竟呐呐的说不出话来。”

    这个美丑之分,人人都看得出来。就连霍青桐的自己人,他师父陈正德在见到喀丝丽的时候都这么觉得:“怪不得这小子要变心,她果然比青儿美得多。”他两人原是去杀陈家洛和喀丝丽的,可就是忍不下心,只想着要是也有这样一个玉雪可爱的女儿,可该多好。

    喀丝丽单纯——我也不忍心再说她白痴——罪不至死。陈家洛这样的男人,一刀砍了才解恨。

    我不是恨他变心,实在恨他没有担当。不要你对全天下人交代,只要跟自己清清楚楚说一句:我从前喜欢过霍青桐,可是我变了心。偏偏他总将这责任推在霍青桐的身上,怪只怪李沅芷当初女扮男装去握霍青桐的手。若是霍青桐也黏黏忽忽,净打哑谜,倒也罢了。人家明明叫了他去,坦坦荡荡地交代过:“你不要我跟你去救文四爷,为了甚么,我心中明白。你昨日见了那少年对待我的模样,便瞧我不起。这人是陆菲青陆老前辈的徒弟,是怎么样的人,你可以去问陆老前辈,瞧我是不是不知自重的女子!”

    一个女孩子家,纵然在战场上叱咤风云,当得万般男儿气概,□□上面,你叫她如何说得出更大胆的话来?

    可惜陈家洛就放不下面子,好好地去向陆菲青问那么一问。霍青桐话说得光明磊落,他时时刻刻却只顾着耿耿于怀,陆说霍李两人要好,他倒全往着人家一见钟情上去想,全不思及霍青桐为什么会叫他去问。

    他变心的事,自己不敢想,旁人倒是个个看得清清楚楚。连周绮那么粗枝大叶一个丫头,都晓得:“霍青桐姊姊送了一柄古剑给他,总舵主瞧着她的神气,又是那么含情脉脉的,我虽然蠢,可也知道这是一见钟情……”所以要问陈家洛:“那么为甚么你见她妹妹好看,就撇开了她?”

    这样的同情,霍青桐在书中还得了不少。以至于她自己的爹爹和哥哥在关键时刻都信不过她:“我再不信你的话啦!你,你喜欢陈公子,他却喜欢了你妹子,因此你要让他们两人都死。你……你好狠心!”

    这样光风霁月的一个女子,却蒙着这样的冤屈。可是看这冤屈的时候,我心里的难过,倒远远不及每一次看人对她的同情。翠羽黄衫,风姿磊落的她,为何要天下人个个都来怜悯?

    所以再回头看到开头她师父威胁陈家洛的时候,又是好笑又是叹息:关明梅打小儿被人宠着,哪里知道感情这个东西,有的时候便如水一样,不留心竟不知道它在身边;没有的时候,却是无论智取豪夺,甚至坑蒙拐骗,怎么也要不来的呢?

    “关明梅点点头,微微一笑,忽然厉声道:‘如你无情无义,将来负了赠剑之人,我老婆子决不饶你。’”

    陈家洛听完只是愕然,竟没有一点委屈么?

    要说香香不是白痴吧,有时又实在傻得过头。情郎爬山采雪莲她怕得要死,陈家洛跟人打架的时候她到是不担心了,就摆出崇拜的神气来。陈家洛打得过便罢,打不过呢?她倒是有个好处,至不济的时候,定然会说,那我跟你死在一起。

    她要跟陈家洛死在一起的时候,霍青桐却知道设法救人。轰轰烈烈地陪着情人死了,倒是容易,伤心的时候又怎么会怜惜自己的性命?有时倒恨不得死了干净。瞧瞧遇狼这一节:

    “原来霍青桐乘三魔一齐注视陈张两人之际,已割断缰绳,跨上马背,手中挥动火把,纵马冲出,心想:‘他先前为我拚命而入狼群,现下我为他舍身。我也不去甚么古城,让饿狼在大漠中将我咬成碎片,一了百了。但愿他和喀丝丽得脱危难,终身快乐。’”(其实,陈家洛入狼群,明明是为了她和喀丝丽两个人。不过陈家洛的脾性,为了好些人,他大抵都是肯入狼群的,所以且不去说这个。)

    她早先就不想一了百了么?若为了自己,她自然是想的。可是她没有。她蒙受那么多痛苦冤屈,隐忍求全指挥部队奔袭大漠之中,全只是为了这令自己蒙冤的两个人。

    “现今我爹爹不相信我,哥哥不相信我,连我部下也不相信我,为了要使他们听令,我只得杀人。真主,求你佑护,让我们得胜,让爹爹和妹妹平安归来。如果他们要死,求你千万放过,让我来代替他们。求你让陈公子和妹妹永远相爱,永远幸福。你把妹妹造得这样美丽,一定对她特别眷爱,望你对她眷爱到底。”

    这样一个聪明可人的女子,是可以做到情人知己的吧?我时常想,两个人携手江湖,联辔并骑,只要相视一笑,就能彼此通晓心意,该是怎么样的神仙眷侣的生活?

    不过看起来。我恐怕倒是小人之心了。陈家洛不要这轻松舒坦的生活;他就要守护一个碰一碰就碎的瓷人儿,一个什么都不明白,只知道崇拜她的小女子,辛苦地去照顾她,保护她。或者这才是勇敢的男人?

    请容我为霍青桐样的女子大哭三声。你们生来原不该想着为男子分担忧愁痛苦,陪他们闯荡江湖,你们所有的职责,只该是无忧无虑地笑,天真地仰慕,痴缠地撒娇,余下的一切,自然有人甘心去解决。

    可是这样就行了么?遇上陈家洛只怕怎样都是没有用的,他到底把香香送进了清宫。

    他送香香回宫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想着他那句动人的情话:“你瞧,世界上就是有一千个我,这一千个我总还是抱着你。”

    齐人之福,自然是陈家洛梦寐以求的。在古城之中,时时思及有如此姐妹两人在身畔,真是神仙般生活。喀丝丽也情愿的:

    香香公主叹道:“以前我是个小孩子,甚么也不懂。可是我在皇宫里住了这些日子,我天天在回想跟你在一起的情景,从前许多不懂的事,现今都懂了。我姊姊一直在喜欢你,你也喜欢她。是么?”陈家洛道:“是的,我本来不该瞒你。”香香公主道:“不过我知道,你也是真心喜欢我的。我没有你,我就活不成。咱们快去找姊姊,找到之后,咱三人永远快快乐乐的在一起,你说那可有多好。”说到这里,眼中一阵明亮,脸上闪耀着光采,心中欢愉已极。陈家洛紧紧握着她手,柔声道:“喀丝丽,你想得真好,你和你姊姊,都是世界上最好最好的人。”

    他们有没有想过,霍青桐会不会一样觉得幸福呢?她心疼妹子,她欢喜陈家洛,她为了他们出生入死,这样她就情愿和他们“永远快快乐乐地在一起”吗?这一部书,我就感激老金这一件事:没有“王子和两个公主在一起,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香香死了,霍青桐和陈家洛一同避往回疆。且不说陈家洛怎么还有这么厚的脸皮罢,他们两个,会就这样在一起了么?

    不会的。否则,叫霍青桐这样的女子,情何以堪?

    原来霍青桐到底只得这四个字:情何以堪。

83|10。7() 
京郊的十里长亭附近。

    弘明法师宣了一声佛号:“施主不必再送了。”

    姬央笑了一笑:“也好。大师此次离京,也不知何时才能归来。”

    弘明法师双手合十:“或许十天半个月,或许一年半载,说不准。”看了看天,他又郑重地道:“京中风云多变,施主万事小心。”

    姬央颔首:“大师也是,路上小心。”

    弘明法师日前收到旧友的信,邀他一聚。弘明法师遂将寺中事务托给师弟,自己准备去探视故人。

    这本不是什么大事,谁知竟给姬央知道了。他执意相送,弘明法师拗不过他,就随他去了。

    弘明法师点了点头,正欲转身离去,目光却被远处的一对男女所吸引。他“咦”了一声:“顾小姐?”

    姬央一惊:“什么?”他望了过去,很快,摇了摇头:“不是,不是她。”

    那个女子的衣着体态,与她类似,但并不是她。这姑娘身边的男子,仿佛竟是顾家大公子顾彦琛。

    两人似是在争执什么,那女子头发散乱,略显狼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