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天下无双-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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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没问题!”
杜十三本来想要留下血骷髅自己练的,不过我之前的言论让他改变了主意,游戏前期练个肉盾宠物实在是不英明,如果是攻击力有余、生命力不足的法师还有可能练,战士就算了。
看着地上的两具尸体,狂龙傲骨和李乐头靠头的躺在那里,像是一对好兄弟,我不由得暗笑,李乐是个二世祖,狂龙傲骨的老大龙行天下一样是个富家少爷,这两帮肯定会不死不休,浮冰城接下来的形势似乎越来越有意思了。
……
下午五点多,杜十三在线上交易里匿名卖掉了血骷髅,人家出价700金币,随后700金币全部以80RMB/金币的价格售出,而我也卖出了900金币,共计收入76950元,我的个人卡里已经快要接近10万RMB了。
经过冰毒的改造之后,我在游戏里的神经反射延时缩短到了0。3秒左右,果然已经在天纵的世界里取得了不小的成绩,看着卡里的余额,我叹息一声,造化弄人,若是一年前我就拥有如今的反应速度,何至于会被烛影乱屡次杀败,何艺和古剑魂梦也就不会那样落魄收场了。
说起来,也算是因祸得福了,险死还生之后,体魄得到了强化,脑波动也非常的强烈,可惜,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还是人了,特别是醒来之后看到自己皮肤上泛起的淡淡红斑,以及在日光下全身遭受的灼痛,一切的一切,都让我不得不止住那颗想要回归古剑魂梦的心,让我更加努力的打造血色佣兵,只有这样,我才能更好的守护古剑魂梦,因为古剑才是我的归宿,是我魂牵梦萦的梦土。
下午,接近晚饭时间下线。
工作室大厅里,我坐在沙发里,拿了支圆珠笔,在记事本上记录着今天血色工作室的一切收支——血骷髅出售第一次,1000金币,折合RMB76950元接受佣兵任务(带练李乐到27级),100金币,折合RMB7600元血骷髅出售第二次,700金币,折合RMB53200元收入总和:137750支出:早餐油条12根、烧饼5块,一共17元,中午饭川菜馆,287元,支出总计:304今日纯利润:137346……
我念了一遍,杜十三和鬼谷子都点头说没有问题,我便说:“既然没有问题,现在,我们三个去一趟建行吧?每个人都办一张卡,血色佣兵第一次发工资了。”
鬼谷子说:“折戟老大,其实血骷髅是你自己抓的,不该核算在总计里面。”
我摇头一笑:“没关系,钱不在多,够用就行,要太多干什么,又不能带进棺材里。”
鬼谷子哈哈一笑,又问:“那么,工资是怎么发的?”
我早就胸有成竹,直言道:“总收入的50%扣除下来当做工作室的运营资金,由十三来保管,剩下的分城三分,我们三个人均分,如何?”
杜十三愣了愣,说:“陆尘,这样的话,你好像太吃亏了。这个工作室,你出力最多,按理说也该得到最多……”
我摇头道:“不用多说了,这是我们工作室开荒期,我不想有太多私心,再说了,一个血骷髅就卖了七八万,像我这种游戏宅男,根本没有时间去花,不如大家分了,寄点钱给家里,这样家人安心,我们在外面也玩得舒心,对吧?”
鬼谷子和杜十三齐齐点头赞同。
这时,杜十三看到我手旁的纸袋里的手机,那只纯白金打造的TC72,顿时,他的眼睛亮了起来,忍不住问道:“陆尘,你什么时候换手机了?这个手机……好炫好酷啊,啧啧,什么材质的,那么重,肯定不便宜吧?”
我漫不经心的笑笑:“铝合金精心打造的山寨货,怎么,十三你喜欢吗?”
“喜欢!”
“那就拿去,当做我提前送你的25岁生日礼物。”
“哈哈,真的啊?”杜十三喜出望外,一把就将TC72抓在了手中。
我笑了笑:“当然真的,拿去用吧,反正也不是很贵,不过……咳咳,等手机要报废的时候,你可以拿去金银店里鉴定一下,说不定能卖点钱,哈哈……”
杜十三有些狐疑,拿着TC72,爱不释手,像是经历多年方才俘获了心爱少女的芳心,死也不肯放手了。
晚饭之前,三个人去了次银行,将转账等业务全部办妥当,以我的名义做了一张公用卡,存入7万RMB,交由杜十三保管,以后工作室的一切添置、生活费用都由他来主持,这小子俨然成了工作室的财政总管,鬼谷子一直叫杜十三“B哥主管”,而杜十三一直怀疑这小子是在骂自己“B个主管”。
一切搞定之后,三个人开赴最近的一加湘菜馆,便是科大对面的逍遥居了,上次与林逸欣在这里吃,味道还不错。
酒足饭饱之后,回工作室,继续打拼!
……
“刷!”
我出现在浮冰城中,看着自己40级的等级,得赶紧出门练级了,玩家到了40级,3级技能将会获得熟练度,可以升4级了,早点把我的鬼神铠、赦免、诛刃等几个王牌技能练到4级再说!
正在这时,一阵铃声传来——“叮~!”
系统提示:玩家风色幻想要求与你通话,是否接受?
确认之后,那一边传来了林逸欣的声音:“HI~陆尘,晚上好!”
我心生警觉,态度那么好,必定没好事!
“逸美女,有话直说吧……”
那边传来林逸欣银铃般的笑声,过了好几秒,她才说:“陆尘啊,今天下午我看到李乐了,呵呵,灰头土脸的样子真有意思~”
“哦,你爽了就好……”
“对了,听说上午的时候,你带李乐练级了?”林逸欣貌似无意的问了一句。
我深沉的说:“他没认出我来,再说血色佣兵以顾客的要求至上,带他练级也很正常,为人民服务嘛!”
“你是为人民币服务吧?”林逸欣一语道破天机。
我哈哈一笑:“逸逸,你不练级却找我聊天,怎么,半天不见,想我了?”
“去死,鬼才想你!”
林逸欣羞愤道:“好啦,我去练级了,再见!”
挂了通讯器,我心里暗爽,放眼浮冰城,似乎也就只有我一人敢公然调戏风色幻想这个水果刀女神了。
迈步走出了浮冰城,目标直指我的下一站:倒影丘陵。高级怪物的刷新地,以及盛产5级食材“大蒜”的神圣所在!
第六十七章 寒月玫瑰
一道闪电撕裂天空,乌云滚滚而来,所有的迹象都已经表明。一场暴雨即将降临。
我提着泫火刃,带着玄蜂快速穿行于林间小路上,道路两边均可见有30级上下的玩家正在组队刷林中的野兽系怪物,即便看到暴雨将至也没有半分犹豫,一颗练级的决心果真是风云无阻。
看看经验,40级24%,必须要尽快冲到50级了,只有到达50级才能把技能练到5级,那样才有实力去挑战60级的BOSS,否则就别想爆出英雄令来建立行会,血色佣兵肯定不能一直只是三个人,建立行会之后就可以招揽一些远程弓箭手、法师,以及补给补助的牧师、谋士和歌咏者。
一个强大的行会,各职业均衡强大是必须的。
“滴~!”
杜十三来了一条信息:“陆尘,我觉得吧,咱们血色佣兵应该发展一个牧师了,咱们几个都是战士,全是缺少奶水的职业,血色佣兵没有一个专有牧师,实在是太缺陷了。”
我回复:“你有人选了?”
“暂时还没,不过我征求一下你的意见,这个牧师,选择男牧,还是女牧?”
“有区别吗?”
“有!我打算招揽两个人,一个女牧,一个女法或者女弓,这样的话,咱们工作室不管是练级还是打BOSS都没有什么问题了。”
我沉吟一声,回复:“可以的话,招收两个人,一个男牧,一个男弓,我不希望有女人住进咱们工作室,太容易出乱子了,咱们是正规的游戏工作室,最好不要搞乱七八糟的东西,我可是真心想要把血色佣兵打造成国内数一数二的游戏工作室的。”
杜十三没有回复,过了几分钟终于回答:“嗯,你说的也有道理,我先找找吧,实在找不到男人的话,那只能勉为其难的找女人了,哈哈……”
我有些无语,这年头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男人满大街都是!
其实,一切原因在我,因为我心底生出一种无形的抗拒情绪,非常不愿意有MM加入血色佣兵工作室,至于为什么,恐怕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
倒影丘陵,一片极深地带的山林区域,野兽丛生、恶灵横行,是高等玩家的练级天堂,也是菜鸟玩家的重生地狱。
一条长长的荒野幽径通向远方的峡谷,我带着玄蜂一路前行,道路两边原有一些玩家在练级,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练级的玩家变得非常稀少,当我抵达倒影丘陵外围的时候,这里没有几个人。
丛林中,一名影魔弓箭手MM擎着长弓,翻身跃出灌木丛,这是个34级的弓箭手,拥有影魔先天的优势——精准、感知,命中提升5%,侦察能力提升5%,而且影魔种族身材娇小,非常敏捷,确实是弓箭手的不二人选,林逸欣也是影魔,不过她选择了近战系,便成就了一个巅峰女战神的传说。
这个影魔弓箭手虽然姿色不及林逸欣,但胜在成熟风韵,一身皮甲包裹着丰满的身躯,凹凸曲线毕露,提着一张长弓,走起路来仪态万千,那惊鸿一瞥的风情,足以深深印在任何一个男人的脑海里。
寒月玫瑰LV…34青铜级弓箭手,等级还算挺高,至少已经拥有实力在这种高等地图里混迹了。
“喂,别往前去了!喂,帅哥!”弓箭手MM大声道,特别是“帅哥”两个字还用了重音。
我转身,可怖的脸庞藏匿在斗篷的阴暗里,微微笑道:“为什么啊,美姐?”
寒月玫瑰一愣,随即道:“再往前就是非常危险的倒影丘陵区域了,倒影丘陵外围的猛兽都已经45级了,你要是过去的话,九死一生,倒不如在我们跟我组队刷刷丛林豹,怎么样?我有丛林豹的任务,可以共享给你。”
我不由一笑,说来说去,原来是一个拉我一起练级的小妞。
摇摇头,我带着歉意道:“不好意思,我来这里不是为了做任务,而是为了采集狩猎,你也看到了,我是一个猎人。”
弓箭手MM点头一笑:“那好吧,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祝你好运咯!”
我转身之间,不经意的看到了弓箭手MM眼角闪过一丝歹毒的光芒,心里隐隐觉察到有些不对,可是偏偏不知道到底是哪里不对头,只好提着泫火刃继续前进了。
管她有什么阴谋诡计,凭我一人一宠,放眼浮冰城,谁能挡我?!
……
行不多远,忽地密林中山风大作,伴随着一阵阵狼嚎之声,果然如那个影魔弓箭手所说的一样,两头青色巨狼出现在我的眼前。
【丘陵狼】等级:45我深吸了口气,两个45级怪物一起上,我应该也不会感到太大压力才对!
命令玄蜂攻击左侧的那头狼,而我自己则拎着长剑攻向了右侧的丘陵狼,步伐滑动,身形笔直的掠至,不由分说的二连击落向丘陵狼的头颅!
“MISS!”
“1792!”
赦免配合诛刃是那么的犀利,纵然是45级怪物也瞬间被干掉了一半的气血。
“吼!”
丘陵狼咆哮着,利爪连挥两下,我脚下急退,却依旧被利爪攻击到一下,顿时胸口一热,气血掉了一截。
“184!”
鬼神铠再次显现,恍若鬼神之力在护佑着我,若是没有这个技能的话,恐怕巨狼一爪子至少能干掉我250点左右的气血,那就危险了,丘陵狼的攻击速度远胜于血骷髅,攻击力也不差,攻击输出几乎是血骷髅的两倍有余,我在没有牧师跟随的情况下必须要谨慎一些,否则阴沟里翻船就不妙了。
剑锋横扫,连续两剑倾泻在丘陵狼的脑门上,随后右移走了个弧线,避开丘陵狼的利爪,待到普通攻击冷却之后,再次挥剑连劈两次,同时灌下了一个小血瓶。
“嗷嗷……”
丘陵狼惨嚎一声倒下,被我闪电般的六剑杀死,但是我自己的气血也掉了近三分之一,丘陵狼的攻击输出太恐怖了。
小血瓶配合亡灵再生飞速的恢复着气血,我提剑与玄蜂一起解决掉另外一只丘陵狼,一分钟内干掉两个45级野兽,倒也干净利落!
玄蜂的回血速度很快,至少比我快多了,只要不是连续杀怪,基本上它是不需要加血的,毕竟高血高防的属性摆在那里了。
张开五指,对着丘陵狼的尸体大喝一声:“死亡攫取!”
技能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