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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部分

乱世崛起-第128部分

小说: 乱世崛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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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女孩子的矜持也只能做到这个位置上,哪有投怀送抱的?在林小蛋身上自然是不会发生的。

    余文拍了拍头,默默在心中叹息了一声,自己到底是造了什么孽啊?为何要得这种怪病!

    突然间林小蛋翻了个身,一只手落在了余文的怀里,嘴里呢喃着:“好冷,好冷”

    “哥哥抱抱。”余文将起初还真以为林小蛋做梦了,但触摸到林小蛋的身子时,发现其颤抖得非常厉害。

    这哪里是做梦了,分明是借着做梦的幌子来献身,这动作反而使得余文心中更加悲凉,也多了一分自卑情绪。

    “抱着你就暖了,不怕,不怕冷!”余文紧紧将林小蛋抱着,感受着怀里那瘦弱的身子。“哥哥会永远保护你,别怕!”

    今天白天经历的事让林小蛋更深体会到生命的脆弱,若是那被称作方公的女子晚来一步,很可能两人都得双双殒命。

    所以时不待人,该做的事情不能等待!借着信念来到,十六岁的林小蛋觉得起码自己要成为余文的女人。

第二四一章拥抱一夜() 
少男少女,就这样拥抱着过了一夜。

    说出来,可没人能信!都是年轻人,热血对热血,抱一晚上也没擦出火花来?骗鬼呢!

    可事实便是如此,一大早林小蛋的脸色也略有些暗淡,依旧拾掇着屋子,忙碌做早餐,不过心情谁也能看出来,有点低落。

    女人想事情,是个有意思的论题。当她们看到冰山一角时,往往能想到这一角下面的整个冰山。

    林小蛋从余文的表现上,她思来想去了许多许多,大概便是余文为什么不碰自己?是把自己当成了真的妹妹还是要留到洞房花烛夜?亦或者是他压根就不喜欢自己?还是余大哥也害羞呢?

    余文其实心情也不好,不过这跟林小蛋无关,他看到林小蛋那一脸愁眉,暗骂着自己没用,觉得自己是不是该明说了。

    “小蛋,有事要跟你说说。”余文叫来林小蛋,作为男人他必须承担起一定的责任来,至少不能让林小蛋胡思乱想以及承受莫名的压力。

    “那个我喜欢你!但是我不能现在要了你,因为我要对你负责任!等到稳定下来后,我就娶你!”

    只需要这样一句话,林小蛋便能消除内心一切的猜忌,可余文终是没有说出口,这话听起来怎么就那么别扭呢,他一时间并开不了口。

    “娄大哥,你要跟我说什么?”

    “我我想说,你身子很凉,要多注意保暖!”

    “恩,我会的。”林小蛋心想余文怎么说出这样的话啊,多害羞,都没法见人了。

    “等到了杭州稳定下来我便娶你!”余文大声喊了一句,这一句喊出他也浑身舒爽。

    “小妮子,听到这话了,你心情该好了吧?别有事没事就瞎想!”

    转换思维想一想,若余文与林小蛋的角色互换一下,自己这般去靠近一个男人,那男人不为所动,这是不是间接说明自己的魅力不够呢?

    很显然嘛。

    所以余文这话纯粹就是为了安抚林小蛋而说出来的,至于到了杭州会不会迎娶林小蛋?到了那时候再说吧,这一切不都得将自己的病先治好啊!

    林小蛋自然心情舒畅了,她没想明白余文为何不动她,但是有件事她知道了,那就是余文一定会娶她过门,这便够了!余文亲口的承若,那自然算数。

    “娘以前说过,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只要投怀送抱,没有人能够稳住!看来余大哥不是普通的男人,恩他本来就不普通!”

    “余大哥,我都陪着你睡了这么多天了,你若是不要我,名声上就坏了,就没人要了!”林小蛋在自言自语着,脸上的愁云也消散了,想起刚才说的话来,脸上又不觉红彤彤一片。

    余文昨日受的伤差不多已经痊愈了,这点伤对于他而言不过是过家家一般简单,只需要一个晚上时间,便自动痊愈了。

    猎狗看到院子外面画的圈圈后,巡视周边间没人,一闪来到院子里,见到余文后便单膝跪了下来。

    “老板,你没事吧?”

    余文伸着懒腰,全身大范围活动了两下,“我能有什么事!昨日的事是你做的吧?”

    “恩,是我做的,当时我差点就冲进来了!”

    “你若是冲进来,我们仨全完蛋!只有叫来外人才能阻止他们,你做的不错!我余文赏罚分明,昨日你救了我和小蛋,怎么着也得赏些东西不是,猎狗你过来。”余文从兜里抄出五张一百两面值的银票,塞到了猎狗手里。

    “老板,别别,用不了这么多,跟着你我才有了今天,否则我现在还在青城里掏垃圾窖呢。”猎狗忙推辞起来。

    “拿着,你想怎么花都行!给家里的亲人安置也好,留到以后娶媳妇也好,反正你自己支配,随你的便!这银子若是不拿就是看不起老板我了!也坏了我的规矩!”余文则更加坚决,言语间也有着不容推辞之意。

    猎狗接住银票,藏在了胸口上,这可是五百两银子,够安置一个还不错的新家了!

    “老板,有句话不知当不当说。”猎狗嗫嚅着。

    “有什么话尽管说,没什么当不当的!”

    猎狗沉凝了一会,一脸认真。

    “我猎狗在东区十八街长大,别人从来不会正眼看我,他们见我身子瘦弱,抢我的东西欺负我,不把我当人看待!哪怕我猎狗有一点本事,别人也不用我,说我手脚不干净,给予我的几乎都是唾弃!”

    “那只能证明他们鼠目寸光!你的能力可大了,不能浪费在拾荒上,得用在刀刃上!跟着我余文,不能保证你有大好人生,但至少我们在一起就是缘分,是兄弟!”余文拍了拍猎狗的肩膀,并不避讳他身上脏兮兮一片。

    “只有跟着老板和良哥,我才明白原来自己有这么大的能力?!你不会把我们当成奴隶来使唤,而是真兄弟一般!所以,无论老板你要做什么,我猎狗第一个跟随你!”

    猎狗这一番话发自肺腑,他可不懂得什么人情世故,也不晓得如何去拍马屁,只知道自己做好老板交代的事。

    “好了,别说了,找个机会出城吧,别来鹰潭城了。杭州那儿余良的压力很大,最需要人力,他需要你们。”

    猎狗眉头皱了起来,将头摇的跟拨浪鼓一般,“我现在怎么能走?老板,你在城里并不安全,我要等你一起出城。”

    余文摇了摇头,轻笑了一声,“在哪里我都不安全,你以为出城了我就彻底安全了?鹰潭城看似想杀我的人很多,其实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危险,我在这里有人保护着呢。今天叫你来,没别的事,就是让你早些回去,回头跟神弹也说说,让他也别过来了!”

    猎狗虽然听从余文的命令,可他一脸疑惑,“老板,你有什么计划了吗?我在这不会捣乱,还能帮你。”

    “这是个长期的计划,你可帮不上什么忙,在这只会让我的顾忌更多一分,早些去到杭州,好好辅佐余良,在那等着我!”

    话已经说到这份上了,猎狗认真点了点头一拱手也便离开了。

第二四二章混世营的来历() 
在家里休息了好几天,余文很是享受这种悠闲的时光,不用去想多余的事,每日里跟林小蛋聊聊天拉拉手,写写穿越星空,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如同真正的大少爷一般。

    可好日子总有到头的时候,今日已经是初七了,丽丽算是开恩了,允许余文休息了七日,可七日后该做事就得做事,不能一直赖着。

    余文吃过了早饭后一早来到了混世营,马军师似乎不在,留下余文和丽丽两人。

    “丽丽,跟我说说你们为什么叫混世营?这名字听起来不怎么上进啊,如同闲人懒汉聚集在一起的名字。”

    余文并不如何惧怕丽丽,不过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姑娘,看起来越是威严,余文反而更想调戏。

    “娄军师,请注意言辞!”丽丽严肃说道。

    “这儿不是没人么。”

    丽丽似乎并不如何排斥,也就没有再纠结一个称谓的问题,想了一会后缓缓说着混世营的来历。

    “这跟我爹爹有关,他曾经有个称号叫混世魔王。”丽丽故意将混世魔王四个字说得缓慢,多么响亮的称号啊!令人感到骄傲。

    余文一听混世魔王便打断道:“你爹爹叫樊瑞?水泊梁山一百零八将的樊瑞么?”

    “不是!我爹爹姓方,他是南方的混世魔王,跟樊瑞的名气相差甚远。”

    余文吓了一大跳,他知道如今梁山后裔的日子可不好过,若是丽丽真是那樊瑞之女,这以后麻烦也就更多了。

    “所以你这寨子是为了纪念爹爹才叫做混世营的,明白了。”

    紧接着余文再度传授了一些新的理念给丽丽,都是一些如何管理寨子的方法。

    其实管理一个寨子和管理一个公司有许多相似之处。公司里呢是希望员工把企业当成自家的事一样努力去做,而寨子呢,同样也是如此,大家齐心协力将寨子打造成巨无霸。所以余文的许多经验对于丽丽来说很是受用。

    后世的管理方式,有许许多多的技巧,但是最基础的一点是陆朝所没有的,那就是民主。余文尤其在民主上做了一番不少的解释。

    丽丽对于民主自然会有许多疑问,首当其冲就是老祖宗可不是这么干的!但余文自然有方法来说服丽丽,只要她肯听就一定会绕进余文所设立的圈子里。

    “老祖宗是老祖宗,他们好的东西我们当学习,一些不好的我们得摒弃,我们是活在当下,得展望未来,而不是回头看着后方而驻步不前!”

    似乎是这么个理,丽丽拿出笔来将余文说过的重点记了下来。

    “民众要有投票权,民众要民主”

    跟丽丽长谈了一番后,余文便下去到混世营所在的区域处理一系列的事情。当余文在的时候,任何麻烦事都能够理清楚,且能让所有人都心服口服,哪怕吃亏的一方也认可余文。

    正如丽丽所说,多接触接触就熟了。如今混世营里跟余文关系不错的人可不少,一见余文来了都纷纷打起招呼来。

    “娄先生,我家小孩现在可听话了,以前啊牛皮的很,动不动就要跟人打架,如今看到老人家会叫爷爷奶奶,看到小孩子会主动让出手里的水果和玩具来。”

    “你是?”余文看着这说话的青年人,并不认识。

    “我是炎炎的父亲。”

    “哦,是有那么几分像,果然是虎父无犬子啊!炎炎啊这个孩子比较聪明,学习能力强,可是班里进步最快的孩子,如今至少会写两百个字了。”一说到炎炎余文自然就知道。

    余文在混世营处理杂事,回头还得去教混世营的这群孩子们,又加上他能很好处理事情,所以绝大部分人都对余文很是热情。嘘寒问暖的,时不时有人会送来小吃过来。

    当然也有不喜欢余文的人,他们站在了其他秀才一边,觉得余文不能去教书,这是在误人子弟。

    余文的教书方式很奇特,他会挑一些寓言故事或是童话故事来说,孩子们自然喜欢,但是其他秀才则不喜欢。

    “教书又不是说书,他不该教孩子,该去酒楼里说书去!”

    “那娄天甲啊,并没有什么真才实学,孩子们给他来教,这是要交出问题来了。你可知道他书是怎么教的?他讲故事,一个下午孩子们都在听他说故事,一个个听故事都听野了心,哪里还有精力去学习?”

    一个人这么说或许没有什么,可说的人多了,自然就会引起混世营的注意,因此不喜欢余文的人,大多是受了这个影响。

    “这娄先生怕是为了报复,故意教坏我们的孩子吧?”

    会猜忌的人毕竟是少数,这群五大三粗的土匪哪里知道怎么教书?他们唯一的衡量标准就是孩子是不是会识字写字了?会了就好了,管先生怎么教的呢?

    而且啊,孩子们不但认识字了,回到家里来还更加懂得礼貌了。再说了,一问孩子。

    “这娄先生你觉得怎么样?”

    孩子们大多开心说起来:“娄先生是个好先生,也很有趣,他从来不打人!他还说我们是他的学生,也是他的朋友!我们有事都喜欢跟他去说。”

    余文是彻底做到了与孩子们打成一片了。

    孩子开心,而且真的学会了东西了,这样的先生,做父母的又怎么会忍心去苛责呢?他们以前虽然是土匪,可也不是傻子,好与坏他们也晓得要自己去看去感受,而不是道听途说。

    所以绝大部分父母是站在余文这边的,他们也很有信心在一个月后的比试上自家的孩子能胜出。

    这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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