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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乱世崛起-第11部分

小说: 乱世崛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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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王安石就出生在这个年代吧?没准还能见识他改革呢?余文自嘲一笑,便不再想这些,而是心里遗憾今天在裕丰楼待了很久都未曾看到那陆天蓝。

    小摊贩的生意虽好,但是事儿却并不多,余文乐得轻松,这天刚黑下来他便拿起鸡蛋烙饼当夜宵,拿着一本读物借着烛光看起来。这书乃是神行狸带回来的,说是在街上捡到的,便随手丢给了余文。

    起初余文以为这书是什么秘籍之类的,心里头默念着:“千万别是葵花宝典啊,最好是九阳神功!”

    拿到手后大失所望,原来是通俗。陆朝的识字率在富家子弟中颇高,于是这些通俗销路还算不错,至于质量嘛,饱阅名著的余文自然看不上,不过乐得打发时间,这大晚上的不看看书还能干什么?

    以往不到晚十二点坚决不上床,如今将将晚上七点怎能睡下?!这本书来得正好,刚好给余文打发时间填补空虚。

    也不知道看到了几点,余文迷迷糊糊睡了过去,可没过多久便被吵醒了。

    “谁啊?天还没亮呢!”

    “猫哥,是我,你叫我天一亮就来找你的,得去上街买菜!”

    原来昨晚一看那通俗竟然入迷了,直到快天亮自己才睡下,这不,才睡了最多不到一个小时,叶画梅就上门了。余文晃了晃头清醒了一些,可两眼满是黑眼圈,叶画梅看在眼里,嘴上说“猫哥你再睡一会”就要自己一人去买菜。

    “你知道买什么么?”余文问道。

    叶画眉摇头,余文再问:“那你去不是抓瞎?乱买一通?”

    “不会的,我买一天的虾准不会错!”

    “我这香辣虾可不是单纯有虾就能做出来,不然也卖不了三十文一碟了!我们一起去,你长点记性,脑子里记住我买了些什么?都多少分量?下次你就可以一人去买了。”

    余文心中郁闷,这年代没有钟表,无法掌握时间可真是害人不浅啊,没想到自己差不多看了一个通宵的,再次腹诽了一阵神行狸,“这老头天天喝我的酒,明知道我得起早买菜,也不提醒我该睡了!”

    神行狸走在路上,突然连着打了好几个喷嚏,骂骂咧咧起来:“奇了怪了,谁骂我?”

    叶画梅一脸关心,“猫哥是不是晚上没睡好?”

    “是啊,昨晚捉老鼠一时就忘了时间,不过不碍事,哪怕一天只睡一个时辰我依然精神十足!”余文一摆手,便洗漱而去。

    留下叶画梅掩嘴噗呲一笑,心里头却猜测着余文到底是不是真的捉老鼠去了?

    “猫哥说话没边没幅的,不过听着好玩。”

第十九章竹林(上)() 
这一天如同昨日的翻版,李清玉见余文来到后欢呼雀跃,一旦香辣虾吃起来便谁也不管。一个小时多一点的时间再次卖完了香辣虾,余文推着小车回去,这一次叶画梅依旧问出昨日同样的问题:为什么不多卖一会啊?多赚钱呀!

    余文轻轻敲了下叶画梅的头,假装愤愤道:“昨日不是跟你说了?就忘记啦?我再说一遍,我这样做自然是有理由的,这对于香辣虾的生意只有好处可没坏处,你坚定站在我这边就好了,以后不准再问了!”

    今天两人没去喝茶,余文心里头惦记着陆天蓝,而叶画梅更是不愿意浪费钱,将手里的三百文全数给了常荷香,心里美滋滋想着如何安排这三百文。

    “今晚得买四个鸡蛋,弟弟两个,娘一个我一个算了,买五个吧,给叶老三一个。”

    常荷香则赶着叶画梅去余文那串门,“女红我一人做就好了,你去余公子那送些茶叶过去!”

    “余公子去喝茶了,不在家。”

    两母女你一句我一句聊着,常荷香试探问道:“梅儿,你老实跟娘说,余公子这人怎么样?”

    母女连心,叶画梅明白常荷香的意思,红着脸直接跑开了。

    常荷香则呵呵笑着,“梅儿眼界甚高,能有看上的人也是好事啊,为娘的就不参合了!”她这是要放任叶画梅和余文发展,兴许偶尔还能帮上余文一把。只是这等好事,余文却不知道,此刻正坐在裕丰楼里,悠闲等着。

    “我这媳妇儿怎么还不来?莫非是故意挑战我的耐性?我耐性可好着”

    “余公子好,让你久等了!”余文还未从幻想中回来,突然一声如百灵一般的声音传来。

    “没有久等,我也才刚来,陆小公子请坐!”余文险些说漏了嘴,陆天蓝虽然是女儿身,但毕竟身穿了儒袍的男子打扮,自然不能说破。

    跟在陆天蓝身边的丫鬟依旧是一副小厮打扮,冲着余文友好一笑,反倒是先说起话来:“余公子,那张生接下来如何了?”

    寻常丫鬟一般不会这么直接问余文,至少也得征求小姐意见再说话,从这便能看出陆天蓝与她的丫鬟关系不错,或许情同姐妹也未尝不是。

    丫鬟性子急躁,我媳妇呢性子恬淡不会计较。余文通过这小小的细节便将陆天蓝与丫鬟的性格给分析出了个大概。

    “口有些干。”余文答非所问,小丫鬟也不生气,站起身来就帮余文倒茶,说道:“余公子,你先喝口茶润润口。”

    余文轻咳了两声后,便将后续故事娓娓道来。西厢记不愧为经典,故事说完后,陆天蓝和丫鬟还处在回味当中。

    “有情人终成眷属,太感人了,呜呜”小丫鬟红着眼眶,眼泪都快出来了,陆天蓝取出手绢帮忙擦拭着。

    “你啊,多愁善感的!余公子说的是故事呢,都是假的,你哭什么!”

    “这是高兴的眼泪呢!”

    两主仆相互安慰了一会后,陆天蓝问起余文,自然是那首自遣。

    “余公子,那自遣上阕你想起没?”

    余文故作叹息:“我试着填了两次,可都不甚满意!兴许一辈子也无法填上满意的上阕吧,陆公子可有妙句填上?”

    陆天蓝摇了摇头,她在家中时确实也有想要补上上阕,可毕竟她的愁苦与余文的不同,填出来的诗句总觉得别扭。

    “陆某人不才,哪能补上?”

    “陆公子谦虚了!”

    接下来的话题便随意了起来,余文了解到陆天蓝竟然是外来户,其父是东浙知府的幕客,也就是知府聘请来的师爷。为此举家全部搬来了青城。

    “哦,说来甚巧,我也是外乡人,不知陆公子可曾挂念家乡?”

    “也还好,每年还是要回去探亲一次的。”

    余文借着同为外乡人的契机,再稍加感概一番,两人由于同是外乡人,多了一丝心心相惜之情,便越发熟络了,趁着这个机会余文自然不能白白放走了陆天蓝,便提议两人一起去竹林纳凉。

    小丫鬟皱着脸摇头,而陆天蓝则“好啊,好啊,这大夏天的就该去竹林”喊着,心想着余公子会不会诗性来了,就地写上一首?这便是陆天蓝的爱好,她性情淡雅,虽然不擅诗词但是极其酷爱,每当才子文人要提笔写诗词她都愿意凑热闹。

    今天不同的是,才子并未被人群簇拥,而是与她单独而行,至于多了个丫鬟自然不算。余文可不是这般想的,为了泡妞他自然有要写诗的想法,更准确来说应该是抄诗。

    不过是抄首诗而已嘛!这是优雅的东西,比起以前自己在生意场上的龌龊,要纯洁一万倍!如此一想余文也便坦然了。

    “写,一定要写,而且要写的漂亮,让我媳妇儿刮目相看!”余文脑子里已经满是自己吟诗大气磅礴的画面,更有与陆天蓝的旖旎风情。

    这一幕花痴样子被陆天蓝逮了个正着,“余公子你”

    “咳咳我突然想起一首歌来。”余文自然不能说刚才想你呢,于是急中生智唱起歌来,这歌在他前世那个年代很平常,大家都会唱,可如今落在陆朝便显得格外怪异。

    都说冰糖葫芦儿酸,

    可酸里面它裹着甜。

    都说冰糖葫芦儿甜,

    可甜里面它透着那酸

    “这是什么曲儿?似乎不符合任何词牌,而且音律很奇怪!这是公子所作么?”

    “这是我家乡的民谣,陆公子没听过很正常。这歌曲可不是我来写的,至于是谁我也不晓得!”余文本想说出冰糖葫芦是哪个歌手唱的,可愣是想不起来到底是谁唱的,无奈只能说不知道。

    于是话题便转到了余文的家乡上来,余文心里嘿嘿一笑,“自由发挥的时候到了!”

    “我的家乡在长江边上,那儿美轮美奂,有碧江丽水,有江河豚还有一望无际的金黄色油菜花,站在其中如同坠入花海,那感觉实在是死了也觉得幸福!”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小丫鬟嘿嘿一笑接话说道,却遭来陆天蓝狠狠瞪来,“少插嘴!”

    “公子对不起,我错了。”小丫鬟闭上嘴巴小声说道。

    余文赶紧上去打了个哈哈,表示不介意。那看不到尽头的油菜花在儿时并没什么感觉,如今穿越后一想起那个画面顿时就感觉美不胜收!

    “油菜花是什么?余公子还请不要见笑陆某人见识浅薄。”

    油菜花是什么?放在余文前世那个年代,只要掏出手机指着照片便可以说“这就是油菜花!”

    油菜花是近代才引入中国的,也就是说陆朝这儿还没油菜花呢!那解释起来就更简单了,余文说道:“油菜开出的花儿就叫油菜花!”

    “什么是油菜?”

    “能榨油的菜叫油菜!”

    主仆二人点了点头,一副“哦,是这样啊”的模样,内心却仍是糊涂不知油菜花。

第二十章竹林(中)() 
竹林里,余文坐在石凳上,手指富有节奏不断敲打着石桌,一副正在苦思冥想的模样,实际上他确实是在苦思,苦思到底写哪一首诗呢?

    既然身在竹林,那理应写竹,可搜肚刮肠他也想不起来写竹的诗,古人咏竹的诗自然不少,不过耳熟能详的似乎还真没有。

    “书到用时方恨少啊!”余文内心长叹一声,自己应该熟读唐诗宋词一万首,不,十万乃至百万首才好!这样无论想写什么还不信手拈来?咏竹不在话下,哪怕是写癞蛤蟆他也能形容得文雅。

    要是写梅花就好了,梅花在寒雪中坚韧的风景,如此高贵品格写的人极多,流传下来的经典诗句更是数不枚举。

    此刻自然不能写梅花,大夏天的太违和了!

    余文皱眉思索了不短时间,小丫鬟是个急性子便要去叫醒余文,被陆天蓝再次狠狠一瞪,将小丫鬟拉在一旁小声喝斥:“余公子这是灵感来了,你若是一喊,什么都给坏了!站一边给我安静老实一点!”

    “是,小姐。”小丫鬟确保余文听不到才敢说小姐二字。

    这时余文长袖一甩,虽然肘部部位还打着补丁,但依旧无法掩盖其自信的气质,这种气质并非与生俱来,而是余文久居公司老板位置上养成。

    陆天蓝双眼放光,那些才子们欲写诗词前都是这幅模样,透着自信甚至有些不可一世!以前那些才子多多少少都能看出装的成分,而眼前的余公子却不像装的。

    果不其然,余文缓缓念了起来。

    “红豆生南国,”

    红豆?这是相似之物,有相思豆之称,其中形容情人相互思念最多。陆天蓝莫名心里头有些落寞,莫不是余公子故乡早有佳人?

    “春来发几枝。”

    这一句似问句但却不是问句,使得陆天蓝心中更是期待下面的诗句来。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明明想着对方却不说思君,反而希望对方多采撷相思豆,这恰恰是诗人王维高明之处,如此含蓄将相思之情表达得入木三分,言辞虽然朴素,但却语浅情深,更耐人寻味。

    陆天蓝自然能读出此诗的精妙之处,思索片刻后点评起来:“诗词饱含热情,满腹相思却没直白说出,反而是用“愿君多采撷”来间接表达。句句有红豆,却超以象外,得其圜中。绝妙绝妙!女子夕月受教了!”

    话刚说完陆天蓝便咳嗽起来,掩饰自己的失态,原来是露出了破绽,自称女子了!

    “陆小姐,名天蓝,字夕月?”

    陆天蓝将头巾一扯,青丝如瀑洒落而来,还带着少女独有的清香,惹得余文险些又失神起来。

    “余公子还请不要见怪,夕月如此打扮本意并非欺骗公子,而是女子身容易在外惹上是非!”陆天蓝说完发现余文并没有惊讶,似乎早就知道自己是女儿身一样。

    小丫鬟也接嘴道:“我家小姐长得好看,时常会遇到一些讨厌的人前来献媚,烦死了!余公子你千万不要因为这个而有芥蒂啊!”

    “不碍事的,夕月姑娘请坐,可惜没茶啊!”余文摸了摸光洁的下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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