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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1部分

重回七九撩军夫-第511部分

小说: 重回七九撩军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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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吉兴奋地吼了一声,抱着苏秀用力地亲了亲,又得意的用藏语地对康巴说,听到了吧,她就喜欢我,就只喜欢被我,你可以走了。

    仁次挤着眼睛盯着苏秀秀笑,说想来听墙角,苏秀秀连连摇头。仁次也不强求,就笑着说,那我听金吉墙角,学经验。

    “那听金吉墙角和听我的不是一回事么?”

    “那可能还真不会是一回事儿。万一金吉觉得你不行,要换人呢?白玛一定会同意我去听的。”

    白玛立即点头。

    苏秀秀往床上一歪,闭上眼睛,装睡。

    金吉就把白玛和康巴还有仁次,仁次姑姑请走了。

    “汉族姑娘害羞,你们要在这儿听,我就没得过了,都走吧,都走。”

    康巴不相信苏秀秀真的看不上他,又叽叽咕咕的说了一大通,让仁次来翻译,金吉定定地看着仁次,仁次就捂着腮帮子说:“哎呀,哎哟,牙好疼啊姑姑,我们快走吧,我的牙又要掉了。”

    帐蓬里突然恢复了安静,苏秀秀能听到金吉的呼吸,越来越粗。他就这样坐着,直定定地看着她,像是在评估值不值得让他抛了白玛。

    看到苏秀秀睁眼,金吉连忙问:“白天不行么?”

    “晚上!你有水给我洗澡么?”苏秀秀突然想到一个拖的好办法,只要没水,她就让金吉去背水,这里离着水源有三四十里地,正是过节时分,路上人多,不能骑马,只能步行,他就算现在去背,回来也是半夜了,他肯定要明天去背。

    金吉笑了,指着那些装在水壶里打算拿来喝一个星期的水说:“我这儿有二十几个水壶,全是满的,给你洗足够了。”

    “可是你也要洗!”

    “麻烦!算了,谁叫我觉得你看着心里挺舒服,我会剩下点水自己洗。现在没什么问题要问了吧?我们就等天黑,然后天一黑就来。

    不过这样坐着看着你,又馋得慌,我还是先睡一觉,睡醒了应该时间就差不多了。”

    金吉说着就去把帐蓬的硬顶门给合上了,又把窗户打了下来,脱光了衣服就爬上了床,钻进被子里,挨着苏秀秀睡。

    苏秀秀感觉到他和她之间,隔着一把长刀的距离,有东西顶着她后腰了。

    她知道那是什么,一动也不敢动,怕金吉万一不遵守规矩,直接就上来。

    金吉喘了一会粗气就强迫自己睡了,甚至手都没伸一下。

    他还是个上一世一样,自制力惊人。可是那时候,他是必须克制,和现在有些不同。

    他睡着了,苏秀秀就转身了,伸手去描他的轮廓。他和二十几岁的时候也没两样,他说他长得就显老,其实不是的,他那时候剃胡刀坏了,手里有的几个钱,就给她攒着,从别人手里花高价买了只万花筒给她,让她躺在草地上看天空。

    然后就没钱买剃刀了,胡子就自由的生长,看不出年龄了。

    后来她死的那一天,他用菜刀把胡子刮了,刮出好几道血口子,说要让她记住,他的模样,如果世上真有神灵,人真有来世,她要记得来找他。他会永远在这个地方,等着她。因为他从来就没有离开过玉山,不知道去到外面的世界,要如何寻找她。

    她答应了他。

    那时候,她才发现,金吉长得十分的英俊,比她见过的所有男人都英俊。俊美无俦,气宇轩昂,因为生性狂放,眉宇间还有一丝霸绝。

    想到这里,苏秀秀默默地流下泪来。金吉,我找到你了,我没有食言。可你却没等我,差点跟别人玉成好事不过还好上天见怜,一切都还来得及。

    “女人,别摸了,我难受。”金吉突然开口说话了。

    苏秀秀吃了一惊,原来他也在装睡。

    睡到傍晚的时候,他像前世一样煮酥油茶,切牦牛肉给她吃。吃完了之后,他就把水壶兴冲冲地取了下来,一个一个的拔开塞子,一边唱歌一边往脸盆儿里倒水。

    “快来洗,洗完了好开始。我很兴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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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九 值不值() 
    苏秀秀在帐蓬里找了找,找到一块布,就拉了根绳,想支个帘子。

    金吉一把就把布夺了,把绳扯走了,“不要遮,我要看。”

    “那你找个干净的帕子给我!”苏秀秀低着头,声若蚊咬。

    金吉就把床底下的箱子抽了出来,抽出一大块叠好的浅色棉布,递给苏秀秀,“我妈死前,跟我说,这布是拿来垫屁股的,给女人垫屁股用的,新买的。我妈是汉人,她说的垫屁股的意思就是初/夜的时候用的。我瞧着软和,你拿去拆成几块,可以做好几张帕子,洗脸的,洗澡的,洗脚的,还能剩下一大块垫屁股。”

    苏秀秀无奈,只得背对着他擦洗起来,可她不晓得,背后也是可以对男人形成一种致命般的诱惑的。

    从颈下来,曲线内凹,紧/致纤腰不盈一握,丰满挺翘的臀在脸盆的水中透着水光,像是漂在水上的白玉盘子。

    她很白,肤如凝脂,莹莹如一片白雪,透着圣洁的颜色。雪山上的雪莲怕是就像她这样白吧?

    金吉看了一会儿,就跑到前面来蹲着看,结果发现前面比后面还要要命得多,水珠子滑过雪白的高峰,流入沟壑之间,像被藏住了。

    嫣红两点,像是馒头上的两个红点点,金吉第一次吃馒头的时候,就喜欢先抠那两小红点吃。

    进了沟壑的水珠子终于出来了,金吉觉得那些水珠子好幸福啊,他好想也变成水珠,去她身上流淌。

    苏秀秀想躲来着,可是金吉速度太快了,所以只能任由他看,等她洗完,羞答答地拭干了,往床上爬时,金吉在后面闷闷地说:“女人,我流鼻血了,好多。”

    苏秀秀一上床就用被单把自己裹了。

    金吉自己倒了水,边洗边抹,速度飞快,“哎,女人,我在马场的时候天天洗澡,我洗得快,你不要觉得我就不干净。对了,你睁开眼,看看我的,我看你,你看我,我们公公平平的,我不占你半点便宜!”

    “我不看。”

    “那是你自己不看的呃。”

    金吉再说话的时候,人已经在床沿边上了,他爬了上来,床就往下一沉。

    他一上来就把苏秀秀摁住了,扯开被单,伏下身来就说:“我想,快!”

    苏秀捂着眼睛不敢看。

    金吉哈哈大笑起来。

    “我喜欢这样,你别缩,我不吃人。”

    苏秀秀想起第一次是会很疼的,还是有点本能的怕。金吉又是个简单粗暴的,不会做多少事前准备

    这么一想,抗拒心理又重了些。

    金吉真的很直接,苏秀疼得直皱眉,金吉愣了一下,突然十分兴奋。

    “我把布拿来给你垫屁股。顺便擦擦。”

    不管哪个民族,就算是在民风开放的藏族,男人都会较为尊重女人的第一次。

    金吉高兴的时候就喜欢唱嘹亮的歌。

    苏秀不好意思地伸手捂住他的嘴,“别唱了,给人听见。”

    他就用舌头卷了她的手心一下,痒痒的,湿湿的,“这有什么,高兴了我们都喜欢唱歌。唱得越响亮,代表越好。”

    “可我听不懂,你要能唱汉语歌,你就唱啊。”

    金吉沉默了,开始全速进攻,像是野马一样。

    苏秀忍不住发出声音。缠绵悱恻,如诟如诉,带着压抑,带着欢喜。她终于成为了他的女人了。

    上一世,他不能,她自暴自弃,这一世,好歹算圆了前生的遗憾。

    金吉说,“你这样,我忍不了。”

    苏秀秀就用手捂了自己的嘴,金吉就来拉开,苏秀秀不想叫,就亲了他一下。

    金吉疯狂的回吻她,动作变得剧烈而狂放起来。

    不是说男人第一次都很快么,可金吉折腾快一个小时,苏秀感觉自己像被压散了的泥似的,瘫在床上,半天都缓不过劲来。

    金吉睡了不到半小时,又压了上来。

    苏秀说:“不行了。”

    金吉哼了一声音,直接就开始穿衣服,要出帐去。

    苏秀问,“你要去哪儿?”

    “找白玛。”

    “金吉我讨厌你。”

    金吉走后,苏秀哭得睡着了。

    金吉觉得自己精力还很好,可是家里没水了,就跑到三十几里外,给苏秀背了水回来,把她抱起来,学着她先前洗擦的样子,用帕子沾了水给她擦洗。

    苏秀肿着眼骂他混蛋,告诉他,“你要是去找白玛了,我明天天一亮就走。”

    金吉无奈地说:“没有,骗你的,比起白玛,我更喜欢你。”

    苏秀心头稍定,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金吉忍到早上,等她睡醒,伸懒腰的时候,先用藏语说了一遍,然后又用汉语说了一遍,“行不行?”

    苏秀羞涩地缩着脖子,不敢应。

    金吉不管不顾的,后来,苏秀秀就直接晕了,把金吉吓坏了,要背她去镇上看医生。

    苏秀秀实在是体力透支了,就告诉他别慌,“你要惜着一点人,不然真会出事。”

    金吉就规矩了一些,只是抱着她睡觉,大被同眠了一上午,直到中午他才起来做吃的。苏秀秀迷迷糊糊的说不想吃,歪头又继续睡。

    金吉就去洗马去了。赤兔也不知道去哪儿滚了泥潭,红毛变了泥毛儿,那天苏秀秀只告诉他,赤兔被拴在姑姑家里,这两天他都没空去牵,这会得了空去牵马的时候,差点不敢认。

    他那神骏非凡的马儿,怎么搞成了这样?

    扎西和苏秀秀走散了,找了好久没找着人,想到回去要挨刘场长骂,又怕丢了工作,就继续找人,找不着人,他就找着了马,也知道了苏秀秀已经遇上金吉,就放下心来,回自己家呆着等大家伙忙完,然后一起下山。

    金吉找到马,赤兔就不住嘶鸣,像是在和他打招呼,蹭了他一身的泥。金吉没办法,只能骑着泥马招摇过市,打马跑出二三十里,找到了下游处的一条小河,抓了把草捆成小把,充作刷子,把马催到河中,有一下没一下地给它刷着。

    赤兔身上的泥,有的干了,都起壳子,硬梆梆的,它自己也不舒服,金吉边洗边敲打,赤兔感觉到无泥一身轻,欢快地水里跳来跳去,金吉看了看才穿的衣服,已经弄得不成样子了,干脆就脱了,打了个赤膊把赤兔弄干净了,就着干净一些的河水把衣服搓了,拧干来,晒在石头上面。

    左右他家那个女人,估计还要睡上一会儿,瞧她那小细胳膊小腿儿的,干活估计是不行的,洗衣服做饭也估计不在行。

    不过他好像挺喜欢她,不过,为这一人。就要放弃无数自动送上门的各色女人,值不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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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十 专勾男人() 
    金吉躺在草地上,看着天上的云一飘一飘的,白白的,鼻血又流了下来。

    他无法忘记,漂在水盆上面的那具白玉般的身子。他走过去,把晒得半干不干的衣服捡了起来,披在身上,又去上游装了一两大箱水,一手提着几十斤水,就那样健步如飞的走了回来,往赤兔背上一驮,翻身上马,快速的打马回自己帐蓬。

    沿途的人声风声,他全然没有去关注。不少站在路边朝她甩着手帕的姑娘,个个都眼圈微微地红了。

    纷纷道:“这金吉怕是被白玛缠住了瞧他那急样!”

    白玛却站在帐蓬外的草垛子边上,一脸愤愤地盯着帐蓬里酣睡的女人,一边用脚踩踏着地上的草地,一边踩一边骂人:“踩死你踩死,竟然敢跟我抢金吉,不要脸的女人!”

    听到马蹄驰来的声音,白玛又高兴起来,冲着金吉直招手。

    金吉把赤兔往马桩上一拴,直接又一提了一个水箱往帐蓬走,眼皮子都没朝这边撩一下。

    白玛气得直掐自己的手,却又不肯走,巴巴地守着这里,等喝肉汤。结婚之前,哪个像金吉一样勇猛的汉子不找几个女人?不过就是贪那汉人女子新鲜,和她们这些不同罢了。等金吉腻了,就还有机会。

    白玛就这样给自己打着自己,自己安慰自己,安慰着就越来越相信,这是绝对会发生的事。

    金吉又用柴火架着一个吊锅,烧了好几锅开水,把二十几十水壶全部都灌满了。

    苏秀秀听着咕嘟咕嘟的声音,还没睁眼就轻轻叫了声金吉,“金吉,你去哪儿了?我之前醒了见不着你,有点慌。

    还有,昨天你给我吸毒的时候,把我鞋子脱外面了,你给我捡进来啊,我穿上鞋子下床走动走动,再这样困在床上,会越来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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