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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部分

亡宋-第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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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灾,饥饿,漫长的枯燥的路程之后,最后看到的曙光竟然是屠杀同族。
这样的磨练下,磨练出了九万魔鬼么?方天定根本不敢想象。
或许自己是个成功的将领,百战百胜,但还比不上金兀术,不是名将。
就如同蓝玉比不上徐达一样。
金兀术,太恐怖了,不是实力,而是强大的内心。
对自己都这么狠的人,才能对敌人更狠。
要知道,这十万人是在他的带领下走入西伯利亚,并且成功走出来的。
若干年后,野人山十万国军,在沼泽瘴气的折磨下,全军覆没,便是最好的比对。那一支军队,也绝对是国军精锐。
只是,用热兵器的人,如何和用冷兵器刀刀见血的人比心性。
方天定来到这个世界上之后,第二次感受到了寒冷。
往前半个月,四月十七,金兀术对吴乞买说道:“你误国,我不怪你,自刎吧!”
雪中的群狼,始终,是嗜杀的,嗜血的。

第二十五章 疑虑

你误国,我不怪你,自刎吧!
好大的口气!
吴乞买气的全身颤抖,传闻中可以生裂虎豹的雄壮身躯被金兀术一句话压的竟然站不直了!
大金国主,双手撑在大金国上京北城楼上,大喝道:“大金的勇士们,听说过不是杀敌战死的死法么?”
偌大城楼,摇摇沙场,所有人都听到了这一声虎吼。
听说过不是杀敌战死的死法么?没有,哪儿来的这么窝囊的死法,大金城头,三呼:“战死不屈,战死不屈,战死不屈!”
金兀术冷笑,你们商量好了要吼这个口号么,随即摇臂震枪,大声呼喝道:“有,那种死法就是你的死法,贱死的!”
贱死的?这是俏皮话么?不是,这是金兀术最想说的话。
大金,本来应该由他或者宗峻宗干成为国主的,本来父皇说不会让他做国主,他便以为是要宗干当,结果,竟然是吴乞买?
金兀术看着傻眼的大金士兵们,喝道:“我大金,乃是我兄弟们的大金,你这篡权的老狗,哪儿经得起我女真男儿的效忠?”
上京城墙,只有两丈半,也就是不到八米,不好意思,两层楼高,这样的高度似乎连大型攻城器械都省了。
吴乞买知道,完颜宗弼是下了杀心了,应为自己娶了他母亲做妾侍。
城头大金兵卒面面相窥,兀术所谓,可有理呼?
的确,在完颜宗弼的眼中,吴乞买不值得效忠。但是满城的兵卒,在阿骨打逝去的那一年便下定决心,要在吴乞买的带领下一统天下。去看看没有水草,没有杉木却长满了稻谷的田野。
战争总是残酷的。
金兀术没有选择登上城头,而是选择让骑兵们抱着巨木,冲撞城门。
当城门被撞开一个缝隙的那一刻,金兀术面带紫色,心中大怒无以复加。
吴乞买竟然让人用木石方,铁块等东西将城门堵上了。
此时,根本不再有什么城门,只有一堵墙。
但是,这堵墙却是泥巴做的。所谓夯土,夯的再实也是土,经得起千年风吹留下遗址。却经不起蹂躏。
金兀术,已经疯了,再次选择了这个世界上很少有人用的办法,那就是砍墙。
翻开史书,偌大中国历史中,总有几个疯子做过吓人的事情,那就是让士兵用刀做锄头,挖开城墙。
可悲的是,吴乞买的士兵其实也都是骑兵,少有步兵,虽然精于骑射,但是不幸的是,吴乞买没有钱做那么多弓箭。
那些滚木礌石,作为土石方已经填在了城门后,所以三轮骑射带走了数百赤金骑兵之后,吴乞买便看着城下的疯子开始用枪,用刀挖城墙了。
大战进行到了一半,夜幕降临。
皑皑白雪覆盖中,上京晚春的最后一场雪降临了。所谓六月飞雪,在西岭雪山或是长白山上,也是看得到的。
那城墙已经被挖出了三分之一的坑洞,土层已经送了,可想而知,明日午时之前定能挖破。
金兀术只能冷笑,未接刀兵,以弓箭便带走了铁浮屠五百人,说明自己即将得到的部队,一如当年那般凶悍,并没有应为这条老狗而变得不中用。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在辽河之上时,波光粼粼的湖面似乎结了一层很薄的冰。
草原上的男儿,自己就是武士,自己还是农夫,自己也是伙夫。只要有需要,任何一个人煮的饭都不算难以下咽。
行军之中,最重要的就是吃饱,往往一场大战前,统帅会让部下吃一次热腾腾的白米饭,不只是为可能死去的兄弟送行那么简单。
热量,才是人运动的根本。
早早的炊烟四起,脑后扎着金毛鼠尾辫的铁浮屠们开始进食,当然,不是米饭,而是刚刚捞出来的热饼子和热腾腾的羊肉汤。
只是,金兀术在斥候的带领下,来到了上京城北门外。
那个坑洞上,明明有一层亮晃晃的东西。
这和昨夜砰砰砰砰响了半夜的声音有什么关系?
那东西,似乎是冰,对是刀子砍不动的冰。
昨夜开始下雪,吴乞买翻身起床,立刻叫手下收集全上京城中所有冻起来的水缸中的冰坨子。
这些冰坨子抬上城头,然后丢下去,便成了冰渣子。
不计其数的冰渣子丢下去之后,开始做最后一步,吴乞买在赌。
一桶桶冰水,还没有结冰的水倒了下去。若是魏国学堂中的人听到,定然会说,这是冰水,零度,和冰其实是一个温度。
要是在提早两个月多好,全上京的水到在城下,足以造出一座水晶宫。
只是,这雪来的太及时了!
那些冰渣子冰坨子间覆盖着一层水,缓缓侵入,整整半夜只是结了一层儿壳子而已。知道清晨,也就是子时之后。气温猛然下降不少,终于冻起来了。
吴乞买不由想起了儿时,大冬天的,自己啐了一口唾液,落地却摔成了几块,寒冷,便是这样的无敌。
金兀术胜就胜在在寒冷中穿行到了更寒冷的北边,打了吴乞买一个措手不及。
但是至少今日,金兀术暂时失败了。
一尺厚的冰,比一尺厚的青石硬多少,自己去劈一掌就知道了,当然,不是练家子的话,两掌都只会感觉手痛。
硬要比较的话,就是铝合金和钢的区别。
要用刀跺开一尺厚的兵,不如烧开水浇来的实在。
可惜了是金兀术,要是是方天定的话,一定会毫不犹豫的运来几马车的碳渣滓,倒上去吸收太阳光的热量,顶多半个小时这一尺冰就会变成一滩水。
但是金兀术不懂这个,于是,金兀术回到了大营,气恼无以复加。
片刻之后,金兀术再次到了城外,大手一挥,手下一员将领策马上前,大喝道:“城中的人听着,吴乞买乃是叛离,若是今日尔等不投降与大将军,来日破成,定当血洗三日,以儆效尤。”
以儆效尤,居然懂得以儆效尤了。
不要以为是同族人,便下不去手。曹操,刘备,都做过屠城的事情。
屠城的目的很简单,瓦解城中的抵抗,让其内乱。
到底是冰冻三尺厉害,还是狠戾的人心让人胆寒?
同年同月同日,方天定一身白袍,额头上系着一根红色的头巾,当然,不是包着头,而是系在额头上的窄头巾。
方毫与方天定对立而战,手握那杆银晃晃的钢枪。
这杆枪,是方天定亲手打造的,与其一起打造持枪的工匠糟了不少罪,却也学到了一种失传的,或者说后世重新找到的绝妙锻造方法,折叠法。
一层一层的折叠,让这杆长枪细看之下,会有很多花纹。
所谓大马士革刀,打造出来之后的花纹,就是四次折叠打造出来的铁纹。
用化学的角度讲,经过多次锻造,钒与碳等矿物加入,第四次锻造之后,那些铁纹的纹络处,已经不再是铁这种元素了,而是某种经过化学变化的金属元素,是金属化合物,不是混合物,有着自己独立的分子结构。(不要以为俺胡说的,是真的)
这赶铁枪,看上去当然要比方天定那杆木头枪杆的长枪厉害。
但是最终决定成败的还是用的人,因为木头长枪的主人,还没有败过。
几个回合之后,方毫觉得手已经握不住枪杆了,但是他还苦苦坚持着。
十个回合,直到第二十个回合,铁枪脱手了。
本来,方毫不是方天定一合之敌,但是方天定说,只用一百八十斤的力道,单单比枪术。
只是,方天定忘记了,这枪法本就是自己教方毫的,方毫练得再好,能比得上自己对这套枪法的熟悉?
所以,方毫二十个回合败了。
要知道方毫年纪虽然小,但是力道也将近三百斤了,这就等于高中生,被初中生完爆了。当然,俺指的是数学,不是打架。
方毫捡起长枪,叹息道:“大哥你说过,等我能够抓稳长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能打落我的兵器时,我就是一流武将了。只是,今日拼了性命也没能坚持过二十合。”
方天定笑着道:“只是一步而已,不要以为进步是二十合二十一合这样进步的,不管你今天是二十合,明日是十合,只要一步一踏出,我便永远也不能打落你的兵刃了。三国时,吕布那么厉害,也没能打落刘备的兵刃,便是一个道理。”
也许不会武术的人不知道,但是真正懂武术的人才会懂,等你抓紧了自己的武器,让他如同自己的一部分时,才能成为高手,这就是为什么飞镖是傍门左道的缘故。飞镖,你抓的稳吗?抓的稳如何杀人?
看着方毫还在想什么,方天定笑道:“如今赤金和大金的战事正在进行,以我对兀术的了解,大金必败,所以我要回边关去了。宋国也不稳定,阿豪你可以参军了,是要去北面,还是西面?”
方毫不高兴道:“我已近是一名将军了!”
方天定才想起,这一年,方毫已经成为了南京禁军大统领,三品的将军,比方杰不过第两级而已。
如今的方杰被方腊封为了威远侯,并且许诺,若是统一中原,战胜边民之后,就封其为冠军侯。
当年远逐匈奴的冠军侯知道日后有人能战胜金辽相比也会承认其冠军二字吧。
方天定摇了摇头笑道:“边关将军和大内将军是不一样的。”
这话说的方毫也兴奋起来了,方毫问道:“大哥要去那一线?”
方天定哑然,道:“我当然是去开封,那儿是重中之重。”
方毫道:“那我去真定府。”
此话一出,方天定诧异道:“跟着我不好么?”
方毫坚定道:“我不能跟着大哥一辈子!”
不能跟着大哥一辈子,是要走在大哥前面?方天定摇了摇头遥走了这个想法,随即却又暗想,朝中,多不平静。
传闻之中的站派系夺嫡发生在自己脑袋上了?
不管怎样,方毫长大了,该自己做决定了。

第二十六章 屠城

此章后半段血腥,暴力,恶心,请不喜欢这样内容的读者跳过,等待明天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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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万人有多少,可以参看以下做广播体操的场景。军中站列不会战那么开,但是打仗时布阵便要给每个士兵施展的空间,除非是防守一方,或是有险可守才会压缩兵卒密度。
想一想一个学校一千个人做广播体操的恐怖场景,在乘以一百,比较出来之后是什么样子。
若是一比一百的比例也不明朗,就比比旺仔小馒头和馒头。
总之,上京城,被围得水泄不通。
当年方天定攻打开封,由于开封城过大,十万人只堵了四座门。但是上京城没那么大,加之金兀术用的是骑兵,所以,四座营寨根本分不出边界,直接将上京围了一圈。
有一种病叫密集恐惧症,具体表现为看到一片很密集的圆点儿就恶心,恐惧,那么看到十万人骑着十万匹马手中拿着十万杆枪,敢问是不是会让没有密集恐惧症的人,也恐惧,恶心?
当然,十万人和九万人,一般人肉眼分不清。
总之,吴乞买怕了。
为了防御金兀术,吴乞买将大军几乎全部陈列在辽河一线,也正是应为如此,金兀术才一年不能渡河。
吴乞买从来不担心后方的城池会叛乱,首先,所有大金贵族全在上京城,其他城不重要,再次,其他城也没有多少兵,合力也不见得能威胁到上京。于是乎,上京城也只有两万人的防守。
兵法有云,有险可守,士兵可一战三,若是有高大的城墙,甚至能一战四。
但是金兀术不会去死磕吴乞买的,本来以为大军压境,会让上京城防御崩溃,直接一鼓作气攻下来。但是既然第二日未建全功,那么第三日亦然。
上京城中的兵卒已经有了胜利的信心,因为辽河一线的同袍们,很快就能赶回来。
但是金兀术不惧。他怕的,只是辽河的天险而已,就算有二十万骑兵与十万铁浮屠对战,也不见得能赢。
这十万人,在阿骨打还没死的时候就开始训练,盔甲也是那个时候开始打造的。若是硬要用什么东西来比较这些装甲的话,基本和高达壳子作用差不多。基本等于神器。
倾尽金国十年内所有额外财富(当然是抢的辽国的),才打造出的军队,敢问,会弱么?
起码,值不值得,金兀术本人应该懂得。
当年,也是金兀术亲手攻下了上京。金兀术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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