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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部分

给我你的脸-第101部分

小说: 给我你的脸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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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什么样的姿态表情,只要出现在她的脸上,都是那么的可爱,让我痴醉。
接到家里的电话的时候,我刚刚在她家附近的一个酒店安顿了下来,妈妈问我在哪里,为什么还不回去。
我沉默。
然后她接着喋喋不休,说我任性,不懂事,说那李世伯家的女儿,也就是我的未婚妻怎么怎么好,和她结了婚之后对我会有什么好处,其中的裨益利害都那样不留情面地一一摊在我的面前,没有一丝感情存在的必要,这些让我觉得恶心。
她和爸爸为了赵家的钱争夺了大半辈子,从前是被大伯吃得死死的,后来大伯死了,堂哥成了赵家的当家人,手段一点也不输给大伯,他们却依旧野心勃勃地想要谋取赵家的权势。
我不明白,大家都是赵家人,为什么还有争得个你死我活?
我一直不吭声,直到妈妈又提到了阿莘。
“你是不是还在想着以前的那个女人,妈妈就想不明白了,那个女人什么好的,张得普普通通,家庭背景也普普通通,我看哪,她和你在一起肯定是看中了我们家的钱。”
刺耳的声音不停地通过电波传到我的耳朵里,我很愤怒,我说:“如果我和赵家脱离关系,她还愿意和我在一起,是不是就表明她和我在一起不是为了钱?”
妈妈愣了几秒,抓住了话里的重点:“你说你要和赵家脱离关系?”
尖锐的嗓子刻得我的耳膜生疼,我冷笑:“是啊,我不要赵家的钱,也不会娶李世伯的女儿,要是爸妈不能接受阿莘的话,那么连我也不必接受了。”说完这些我挂了电话,利落地关机,决定出去走走。
我在她家住的小区周围晃了晃,期待能够遇到她,但是她没有出现,等到黑夜铺天盖地地将我淹没的时候,我有些慌乱,忘记了一切的阿莘,我还能再让她爱上我吗?
看到上邦给我发的短信,我跌跌撞撞地跑到那家咖啡厅,在门外气喘吁吁,却犹豫着该不该进去,我想见她,想得让我发疯,可是我又害怕见到她。最后还是咬着牙推开了门,一眼便看到了她,只是个背影,却让我的心剧烈的跳动了起来。
她的头发长长了,高高地束在脑袋后面,又黑又亮的马尾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摆动着,划过她的后颈和耳朵,整个人也清瘦了许多,看起来很高挑。
我抑制不住喊出了她的名字,然后冲过去抱住了她。她身上传来的淡淡幽香,是我夜思梦想无法忘记的味道,抱住她就好像抱住了整个世界一样,我不想放手,就让时间凝固在这一刻,不要在往前一步。
她推开了我。
她哭了。
亲耳听到她说她不记得了。
听到我们已经分手了。
听到她说现在的她对我没有感觉。
听到她说对不起。
一遍一遍地说着对不起。
每一声对不起就像一把尖刀戳进我的心里去。
她没有错,忘记不是她的错,她不爱我了也不是她的错。
错在我,错在我一年前的怯懦和软弱,错在我放手离开了她,错在我……
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我捂着脸失声痛哭。
我还不想放弃她,我也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她离开我,但是现在的我很难过,请允许此刻我肆意的眼泪。
不是小鸟飞不过沧海,而是沧海的那一头,已然没有了等待。

番外一 青青子衿(赵耀 第一人称)  青青子衿(二)
章节字数:2307
(2)
你不愿意种花。你说,我不愿看见它,一点点凋落;是的,为了避免结束,你避免了一切开始。
——顾城
我和阿莘的初遇,对彼此而言都是一件很窘迫的事情。
大二第一学期,选课的时候因为机子卡人品差,等到选体育课的时候,只剩下健美操可以选了,后来又错过了改选的机会,我无比悲催成了班上尽有的四个男生之一,一度成为兄弟们窃笑的对象,有时候他们特地翘了课来看囧囧的我囧囧地跳着囧囧的健美操。
我的长相应该属于很阳刚的类型,小麦色的皮肤,结实的肌肉,俊朗的五官,怎么也归不到那种跳健美操的……娘娘腔一类去。
但命运弄人,我就是这么悲催。
还好健美操一直在室内,也没有多少人能看到我糗态百出的模样,而且选健美操的女孩子身材一般不错,我跟着音乐一路水了过去,还能看着女孩子纤长的腿和扭动的细腰在心里吹吹口哨。
遇见阿莘是在期末考试的时候,她们班测试仰卧起坐,我们班测试健美操。
因为下雨,又没有多余的教室,她们的老师直接拉了个软垫铺在教室外面的走廊上,因为教室是那种推拉的玻璃门,所以室内室外的人对彼此都是一览无余,我和其他三个男生都成了围观的对象。
我试图表现得坦荡些,但是教室的门没关,我最终还是在女孩子们的窃窃私语中败下阵来,躲在教室的柱子后面不肯露出脸。
然后就听到一个女生清越的声音穿破了所有窃窃私语声:“想不到长得这么豪放的男生居然是婉约派的。”
这话说的很大声,不像是悄悄话,于是所有的人都听见了,然后所有的人都笑喷了。
这句话后来被我的兄弟们知道了,我为此被整整嘲笑了两年,和阿莘在一起的两年。
轮到我测试的时候,我再羞愧欲绝也不得不上阵了,我们四个男生被所有的女生遗弃了,迫于无奈只能组成一组,但是当我听到《baby》的旋律的时候,我还是不得不叹息这群选健美操的男生的奇特品味。
硬着头皮跳的时候,我瞥见了之前那个女生,长得很清秀,现在肆无忌惮地看着我,和一旁的女生边说话边笑得花枝乱颤,我心神意乱脚下就迈错了步子,弄错了方向,撞到另外一个男生的怀里去了。
一场青春活力向上的健美操就活生生地被我们跳成了一出悲喜剧。
然后我做了人生中最猥琐最脱线的一件事。
当她做仰卧起坐的时候,我在房间里对着她把之前的健美操再跳了一遍。
结果她笑岔了气,躺在软垫里再也起不来了。
所幸我们平时都是比较会讨老师欢心的人,对着老师撒撒娇就得到了一次重新测试的机会。
这次她没笑我,我也没逗她。
结束了之后,我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在走廊外面等她,她出来后看见我就朝我跑了过来,有一瞬间我觉得心跳加速,而且脸上有发烧的迹象,她拍拍我的肩膀,笑得时候露出一口白牙:“嘿,哥们,健美操跳得不错啊。”
然后我没问她的姓名、学院、电话号码就默默地转身走了。
我不要一个制造了我的人生污点的女人做我的女朋友。
星期六,我和宿舍的那几个打篮球打得酣畅淋漓的时候,又看见了阿莘。
原来她选修的是篮球,这算是共同爱好吗?
不过她的处境看起来可不太好,篮球场根本就是男孩子的天下,她一个小女生抱着个篮球,在一群如狼似虎的男生面前,只有被无视的份。不要指望什么怜香惜玉,篮球在一个男人的心中地位并不比女孩子低多少。
但是他看见她涨红着脸和那个比她高了一头的男生理论:“这片场地是我的,我不过捡了个球怎么就变成你的了?”
那个痞痞的男生眼睛一瞪一副凶横的模样:“老子说是我的就是我的。”
然后阿莘也很娇蛮地回了一句:“这是老娘的,你马上给我滚开。”
这是球场上已经有很多人注意到那边的情况了,宿舍里的老四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这女生真有趣。”
“你个娘们打什么篮球,闲得蛋疼你回家绣花去啊。”很不幸,阿莘的对手不是一个男生,而是一群男生,我又有些冲动想把她拉到身边了,不想让她受欺负。
结果她一句话又让我这火热的冲动被一盆水熄灭了:“蛋疼你就揉,有功夫在这和老娘扯淡还不如回家自个撸去。”
我不要一个时不时说出让我蛋疼的话来的女人做我的女朋友。
但是看到对面的男生有些烦躁的抡起拳头的时候我还是冲了过去挡在她的面前:“喂,你和个小女生计较也太丢份了吧,大家说是不是?”
我又不傻,自己加上宿舍三个要是和这些人打起来,虽然不至于打不过,但是肯定也不好过,反正这么多围观群众,不利用白不利用,声势造起来了这是也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果然,那群人在围观群众的指责下灰溜溜地走了,我转过去看阿莘,阿莘还是拍拍我的肩膀很豪爽地说:“哥们,谢谢啊。”然后转过去以在我看来无比扭曲的姿势练习篮球。
看样子是不记得我了,我有些失落,但是也没说什么,走回去和兄弟继续打球去了,他们埋汰我英雄救美,我笑笑,一个漂亮的扣篮堵住了他们的嘴。
然后我又看到她站到了我的面前,我揉揉眼睛想知道这是不是幻觉,但是她伸出手捏了捏我的脸,清晰的疼痛告诉我这不是:“原来是你啊,健美操男。”
然后我的兄弟们又开始笑得满地打滚了,我顾不上他们,扯开阿莘的手,没好气地说:“你怎么阴魂不散?”
她笑得谄媚:“诶,相逢就是缘分,哥们,教我篮球好不好?”
我稀里糊涂地就答应了。
为了避免结束,所以避免一切开始。我却没能没避免开始,所以遭逢了这一场结局。

番外一 青青子衿(赵耀 第一人称)  青青子衿(三)
章节字数:2382
(3)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
——仓央嘉措
  
之后的几天,我都没有再见到秦莘。
偌大的校园里,要遇见一个人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考试周前的一个星期,是学校的一百一十周年校庆,周围的人都在为这个特殊的日子忙碌着,这让已经在校园里呆了快两年的我有些惭愧,于是随大流去报了个校庆志愿者,本来只是想跟在人群中混一混,什么都没准备就去了,但是结果却被选上了。
校庆前一天晚上,校庆晚会的预演,学生都可以去看。一场精彩绝伦的晚会,让人看得心潮澎湃,不管怎么说,对待自己的学校,终究会有一种无法言语的荣耀感和归属感。结束的时候,全体起立唱了两遍校歌,回去后不知道谁在校内网上说要在举行一次午夜游行,在十二点的时候让校歌响彻校园。
我开始时也只是观望的态度,这样的大型活动没有有条理的组织是根本就不可能成功的,但是,这件事成了让我永远也无法忘记的回忆,成就了青春里一场可遇而不可求的酣畅淋漓。
难忘的原因有二,一是这件事本身,而是因为遇到了秦莘。
她贯穿了我所有难忘的回忆,如今又让我如何放手。
晚上十二点的时候,差不多所有的人都参与了这场午夜游行,在校园昏暗的灯光下,他们唱着校歌,蜿蜒的队伍横亘了大半个校园。
我听见旁边的哥们吹口哨的声音,看见前面一排的妹子穿着睡衣踩着拖鞋,露出白花花的纤长的腿,我忽然又想起秦莘来,她也会这样出现在我的面前吗?
只不过才见过两面,为什么她就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在自己的脑海里?
然后,我就看到了她。
我们之间的相遇从来就没有什么正常的状况。
比如现在,她穿着睡衣蹲在地上,一只脚踩在另一只的脚上勉强维持着平衡,一只手拿着人字拖一边碎碎念:“诅咒你一辈子没鞋穿。”
这场景就好像在高雅的音乐会上看见小丑一样滑稽,我忍不住笑出声来,她听到我的声音,抬起头来瞪我,黑白分明的眼眸中夹杂着一丝愠怒,还有什么让我失去呼吸的东西。
来来往往的人群在这一刻我都看不到了,眼中只剩下蹲在地上的人儿,和她那双明亮的眼睛。
多年以后,当我失去她,和她偶遇在昏暗的路灯下时,陪着不开心的她踩影子的时候,脑袋里一直回想着这个场景,只可惜对面的她,已经什么都记不得了。
就在我头脑放空的时候,她忽然一跳一跳地朝我找来,拍了拍我的肩膀,“健美操男,把鞋子借我好不好?”
“你不怕我有脚气?”
“……那算了。”
我估计着这里宿舍还有一段路,路上也不太平坦,有些硌脚,若是让她一跳一跳地跳回去是不可能的了,于是把脚下的拖鞋给她,“我没脚气。”
“那也算了,你鞋给了我你怎么办?”
“我是男生,皮糙肉厚。”
“脚底板的也厚吗?”
“废话那么多,不要算了。”我作势要把鞋重新穿上,她连忙扑上来,笑着说:“那就谢谢你了。”
我无语的看着她脚上的两只鞋子,一大一小,问她:“你不要把两只都拿过去吗?”
“留一只给你跳回去。”说完这话她就转身走了。
留下我一个人左脚踩在右脚上,站在人群中,无端凌乱。
我不要一个穿了我的鞋却拍拍屁股就走了的女人做我的女朋友。

回到宿舍已经一点多了,折腾完躺在床上看着脚底细细的伤痕,听着宿舍里的兄弟嘲笑我,“英雄救美啊,怎么,看上人家姑娘了。”
“哪能啊,看上我会让她给跑了?早点睡吧,我明天还要早起。”
的确是早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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