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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部分

曙夜-第170部分

小说: 曙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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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离开了这里,就有意义?”我想用话语,将他挽留下来。

    程佳华松开眉头,露出笑脸,站起身来。他走到窗边,将窗框推开了一点。他说:“让自己觉得舒服,就有意义。你不知道,我来到这里没多久,就觉得好不适应。”

    “哪里不适应?”

    “人多。”他在桌子旁边坐下,“可能是我和你们在外边漂久了,已经丢失了与人交流的能力。反正我看到人群,看到一堆不同的脸,听到那些烦躁的交谈声,不同的声音,不同的眼神,我心里就发毛。”

    “意思是,你讨厌这里的人?”我一直都想问这个问题。

    “不是。”程佳华看着凝固的蜡油,“是我不适合群居了。”

    我知道,程佳华这种表面不正经的人,一旦认真起来,比牛还犟。我叹了一口气,消掉了刚才那股热情。看来是留不住他了。

    “那我跟你一起——”下意识的,我觉得他要走,而他又是我的好朋友,我也得陪他一起走。

    程佳华立即伸手打断了我的话:“不,不,你不能走,别说这些冲动的话,你这个人呐,就是喜欢意气用事,冲动消费。”

    “你要是走了,秦姑娘怎么办?要谈恋爱,不能在外边儿跑,这里才最适合。”程佳华笑道。

    “哎,老子说了多少遍,我跟她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有些生气。不过他这么一说,我猛然想起自己还答应了叶局长,确实不能走。

    “没事儿,都一样。”程佳华将双肘放在桌子上,“反正你不能走,你跟我不一样,你在这里,有事情做,也有人挂念着,不能走。”

    我微喘着气,看着他不说话。

    “有时候啊,我很怀念咱们在铁道上骑马的时候。你每天一句话都不讲,就跟死了女朋友一样。我就爱落在最后,看你挺着个腰板发呆,或者观察超级吴和陈老师眉目传情,好玩得不得了。我唱歌,也不用担心吵着人家,我知道自己唱得不好,但你们还是会拍巴掌。”

    “不,你唱得好。”我说。我真觉得他唱歌好听。

    “那是因为我唱的歌,你们都没听过原唱。”程佳华扭头对我笑了笑。

    他的玩笑没有逗笑我,站在原地,我沉默住了。半晌,我又问:“真的是非走不可?”

    “嗯。”他点头。

    “我还是搞不明白,为什么你一来这里,就变了个人。”

    程佳华看着烛火,想了一会儿:“谁都在变嘛,一个奥体米特,都能把世界给变了。你就敢说,一年前的你,和现在的你,没有点儿变化?有变化是好事,变化是进步,是往前,不然,咱们也不可能遇到一块了。”

    “换做以前,你和我,是肯定不能走在一道的。”程佳华突然一口吹灭了蜡烛,“但是现在,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这之中的得失,谁能讲得清呢?”

    蜡烛一灭,室内就恢复了彻底的黑暗。我坐到床铺上,摸出一支烟点燃。他继续趴在桌子上发呆,我则抽烟不语。楼下,传来含糊不清的谈话声,是有人在洗漱。

    “其实吧,有时候我还会梦到那个烂耳朵,还有那个什么皮,梦到他们强迫我,用枪指着自己的太阳穴。”黑暗里的他,又说话了,“以前我一直认为,人心里装的基本都是真善美,那些丑恶的一面,顶多就是为了利益,为了钱财,为了生计才展露出的。但他们那群人,真的就可以为了取乐,去杀死其他同类。”

    “在铁路上,我对人心,也对自己有了新的认识。我想到,人类是地球上唯一为了取乐,才去交配的动物,这么一想,也很好解释了。翻云覆雨可以释放多巴胺,有的人也可以通过杀戮,刺激多巴胺。只是我们生得不同,各自的欲望不一样,取乐的方式也不一样。”

    “所以我现在一看到人群,看到不同的眼珠转向我,我就紧张,我就想起他们,还会去揣测他们脑袋里的想法,去猜是不是要害我,是不是要把我关起来,还是怎样。这真的很恐怖,虽然我觉得自己像个神经病,但是我站在人群里的时候,肚子里真是像有指甲在挠。”

    “所以,非走不可。”他说,“人多了,让我太不适应。”

    “嗯。”我抽了一口烟。他这种平日里吊儿郎当的人,一旦说话认真起来,果然有一鸣惊人的效果。

    “那个朋克女郎说的对,奥体米特真的可能是神力所为。我们的欲望太多,太杂,太得寸进尺,观音大士灭掉大部分,是个正确的选择。”程佳华笑了笑,“你别以为我说胡话,虽然我本身也是人,但这并不影响我用第三人称的视角来审视自己。”

    坐在副驾驶座里,皮卡车平稳行进着。路很宽,没有遇到堵车。我不知道他挑选了那一条路,总之没有朝城里开,不会撞上“解放军”。从车内的装饰来看,这辆皮卡车还不错,几乎全新。至少,比遇到程佳华时,他驾驶的那辆好多了。

    “你准备送我到哪里?待会儿走远了,你可就找不回去了。”程佳华问了我一句,“先说好啊,我可不送你回去,这车吃油,我得省着点儿。”

    “不用你送,你一直走的直线,我还找不回去吗?等有转弯,有岔路的时候,我就下车吧。”我说。一觉醒来,程佳华又恢复了平日里的那种语气,再不是昨晚对我倾述内心的那个精神病男。

    “好,那我开慢点。”他拨开了雨刮。昨天压抑在头顶的乌云,积蓄了一晚,终于落下了小雨滴。春雨润而细,车窗上现出好多如划痕般的雨渍。窗外,尽是雾气弥漫,程佳华不得不打开了汽车的远光灯。

    程佳华不想让其他人知道这件事,我就只好悄悄跟陈大哥说了一声,算是请假。皮卡车开出学校的时候,程佳华还专门在老杨头那里登了记。

    “真的不跟吴林禹说一声?”我问他。

    “不了,他要知道了,说不定会把我锁起来。”程佳华笑了一句,“等到哪天超级吴发现了,你再跟他说吧,就说我出去采风了。”

    “哦,对,还有陈老师。也别忘了告诉她,记得继续画画,她会照相,懂构图,千万别搁下了。”他抬头望了一眼贴在挡风玻璃上的照片,补充了一句。那张照片,记录下的是马背上的三人。吴林禹和我背着枪,他背着吉他。程佳华好像很喜欢这张照片。

    “嗯,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就跟他们说吧。”我道,“我也要出去一段时间。”

    车载CD里,也在播放着一首英文歌曲。曲风软伤,歌词我基本都听不懂,就能听懂一个“yesterday“。

    “你要出去?去哪儿?”程佳华问。

    “反正你都走了,知道了也没用。”

    “嗯。”他点点头,当真不问了,而是跟着歌曲哼唱了起来。

    “还有,”程佳华又说,“你那手指不适合弹吉他,以后都别碰了。”

    “嗯,我就没怎么碰过。”

    “说到这个,”握着方向盘的程佳华笑了笑,“我想了想,你上次说的不假,有的人,可能是对艺术有热忱,有热爱,于是我就把那首歌录了下来,送给那什么冬妮娅了。”

    “就是找你要歌词那个?”

    “嗯。”

    “可以,你早该这样了。”我低头笑了笑,“这次你打算怎么走呢?还是西边?”

    “不,这次我要往东边儿走。”他说,“还记得吗,我跟那个对你有意思的朋克女郎说过,我的英文名是伊斯特曼,早该往东边儿奔的。”

    “伊……什么曼?”

    “伊,斯,特,曼,意思是东边的男人。”

    “好吧,那就祝你特慢。”

    “有点儿可惜,咱们说好要一起去大西南逛逛呢。”他伸出手,抹走了玻璃上的雾气。

    我抿了抿嘴唇,看着窗外:“有机会的,等你觉得外边儿无聊了,可以回这里来找我。”

    “也许吧。”

    雨刮“滋滋”的在挡风玻璃上缓缓刮着,很快,漫着雾气的前方,出现了一道三岔口。程佳华踩下了刹车,皮卡车缓缓停下。

    看来,我该下车了。

    程佳华长吐一口气,扭头看我:“就这里了吧。”

    “嗯。”我推开了车门。虽然是两个男人的离别,但不免还是有些伤感,鼻子微酸。我想快些下车,不想暴露太多情感出来。

    门关过,程佳华按下了副驾驶座的车窗。他看着站在车外的我,挑眉道:“嘿,你别着急走啊,话还没说完呢。”

    雨势没我想象中的那样大,我抓了抓头发,点燃一支烟。烟叼嘴里,我大咧着语气问他:“什么话,快说啊,我还赶着回去上班呢。”

    “让我想想——”他挠了挠寸头。

    “噢,那个,我们提倡二次恋爱,段可是个好女孩儿,同样,秦柳也是个好女孩儿。”他直视着我。

    “嗯,我知道了。”我取下了嘴里的香烟,“你走吧,我回去了。”

    “你就没什么话要跟我说?”他弯过身子,从储物柜里拿出一叠CD盒子来。

    我抽了口烟,笑了一句:“没,我哪有什么话跟你一个大老爷们说。走吧,走了我一个人在五楼清静。”

    听完话,他哧鼻一笑,然后选好一盘CD,放进车载CD机里。

    “那行吧,青山不会改,绿水接着流,没有电话,没有QQ,咱们要再见面,就只能靠缘分了。”

    我点头,鼻子越来越酸。

    “你走了,我终于能放点摇滚老炮儿,再没有人嫌吵了。”他欣喜的等着CD机读取数值。

    很快,车里响起了电吉他声。程佳华跟着间歇的节奏动了动头,然后说:“再见,娄厉。”

    油门踩下,皮卡车在我面前驶了出去。车里的他,将车里的音响调大了音量,“摇滚老炮儿”,响彻在雨雾里。

    Livin’easy,lovin’free,seasonticket,onaone…wayride。

    简单生活,自由去爱,用长期票走完一趟单程线。

    Askin’nothin’,leavemebe,takin’everythinginmystride。

    什么都不要问,随我自便,让一切都跟随我的脚步前进。

    Don’tneedreason,don’tneedrhyme。

    不要理由,也不要节奏。

    Ain’tnothingI’dratherdo。

    这些我早已不再挂念。

    Goin’down,partytime,myfriendsaregonnabetheretoo。

    狂踩油门,这是狂欢时间,我和我的朋友会相逢在另一头。

    I‘monthehighwaytohell!

    老子要在地狱公路上,踩上一百九十迈!

    Onthehighwaytohell!

    一百九十迈!

    Highwaytohell!

    一百九十迈!

    Nostopsigns,speedlimit,nobody’sgonnaslowmedown。

    没有限速摄像头,没有交警,没有人可以让老子慢下来。

    Likeawheel,gonnaspinit。

    快得就像车轮飞转,转晕你的脑袋。

    Nobody’sgonnamessmearound。

    也没有人能让我分心。

    HeySatan,payin’mydues,playin’inarockin’band。

    嘿,魔鬼,会费给我,我就带你在我的乐队里狂欢。

    HeyMama,lookatme,I’monmywaytopromisedland。

    嘿,妈妈,看着我吧,我正朝极乐世界赶去。

    I’monthehighwaytohell!

    在地狱公路上,正踩着一百九十迈!

    Onthehighwaytohell!

    一百九十迈!

    Highwaytohell!

    一百九十迈!

    Don’tstopme!

    别阻止我!

    ……

    皮卡车越走越远,尾灯隐进雾里。但车里的那个人,在你心里边儿越走越近。

第二百一十七章离开() 
送走程佳华,我冒着小雨,往回走去。皮卡车一路前行过来,我顺着这条道,要不了多久就能走回去。道路上空廖一片,陪伴我的,只有“沙沙”的雨声。

    雨水滴在头上,身边无人陪伴,让我有几分落魄感生起。背后的程佳华,开着车,去寻找他的自由了,而我呢,还是得回到原地,继续没有他的生活。送走一个人,大概都会有这样的虚空感吧。

    记得周志宏离开的时候,我迫切的想要找他回来。那时候的自己觉得,王叔和段可都已经走了,我不想再看到熟悉的人离开,每离开一个,我就觉得自己被剥夺了什么。现在,又走一个,我倒看开了许多,不再去刻意挽留了。

    心态有变化,是好事。至少在面对他人的离去时,心里不再会荡起如涡的涟漪。程佳华不是说了吗,有变化是好事,是进步,是向前。如今在学校里稳定了下来,只希望一切都好,不要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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