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影后+番外 作者:林犀(晋江2014-09-24完结)-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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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凌淩态度转变最大的是陈凯,其实在多年前,陈凯就接触过凌淩。
大家都以为是陈凯的剧本打动了孙凌凌,孙凌凌才决定出资帮助。
但其实不知道,凌淩对于挑剧本根本是外行,不然就会跟柳晗一样了。
当时的应征者很多,陈凯在其中也并不显眼,但是凌淩跟他们聊不了电影,聊不聊了剧本。
他们聊的是梦想。
陈凯后来有机会看了入围的剧本,他的真的在其中并不是最出色的,但是他却是孙凌凌恨她的团队投入心力最大的。
当时孙凌凌问了很多青年导演,你为什么想学电影,当导演。
很多人的答案都是千篇一律,基本一致,无外乎对电影的热爱,非常想成为扬名国际的大师。
只有陈凯说,他的家在北方的一个边缘小镇,学习成绩也不好,只是偶然在录像厅看了一部香港电影,之后很喜欢。
课也不好好上,每天就想着要到录像厅看电影,但他家境不好,也没有钱买票进去,就在录像厅的门口,一直听电影的对白和激烈打斗的声音……
突然有一天,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不能就这样,开始读书,第一年当然高考落榜,第二年才勉强考上了一个二线城市的本科。
他当然学的不是导演专业,但他首先在他们学校创立了电影协会,每周放电影,每月办活动……毕业时,他发现他的成绩只是勉强合格,找了一分不喜欢的工作,每天下班蜗居在满是小广告的破旧的居民楼里……
就这样过了两年,他终于抗住压力,毅然考上首都的一所电影学院,正式学习电影……
凌淩虽然对电影懵懵懂懂,但她直觉陈凯是有经历的人,果然,之后他一炮而红。
所以相对于同专业的同学,一边拿着孙凌凌的投资,一边鄙视她的演技的不好,陈凯一开始就觉得,不肯能片面或公式化的认识某些人,至少片刻的相处,他觉得孙凌凌也是有梦想的人。
凌淩对陈凯的记忆不多,陈凯也不会主动上前攀关系,在凌淩看来,陈凯跟她,也只是见了面,互相点了头打招呼而已。
面对汤哲禹的嘲讽、打趣,凌淩也依然不耻下问。在剧组她只跟汤哲禹比较熟,所以每次凌淩都会跑过去问汤哲禹,不过汤哲禹实在是太忙了,虽然有时会跟凌淩讨论一二,但多数的时间都是在处理其他事情。
陈凯虽然也是导演,但相比较汤哲禹一兼多职,他还是要清闲许多,再加上,剧本打磨,对很多事情早就烂熟于心,反而是剧本之外的事情比较棘手。
看到凌淩苦思不得其解的样子,陈凯就会主动跟她聊故事,聊人物。
这对凌淩来说,收获当然不少,慢慢的,冯依依对她来说,不再是字面上的人物,而是有生命、有性格、有缺点、有小坚持和小天地的女孩子。
凌淩慢慢喜欢上了冯依依,慢慢开始发现自己和她的共同点,慢慢开始全身心地投入到拍摄中,真的开始心无旁骛。
陈凯也会给凌淩推荐一些小妞电影看,这些电影跟季均推荐的大师范儿电影不同,凌淩不再看得痛苦。
所以,当凌淩完整地表演出这段表演时,大家都慢慢认可她的进步。
冯依依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勇追几条街道、数条胡同,终于制服了打劫老人的劫犯,正在享受众人的欢呼时,突然发现自己心仪的楚锋就在对面,一下子就从女汉子变身成小女人。
汤哲禹很满意孙凌凌的这段表演,很完整也有节奏,难得称赞凌淩一句,“演戏总算开窍了。”
所以当场记喊“cut”时,小谢已经急忙迎上去了,兴奋地表达了对凌淩刚才表演的认可。
小谢:“姐,刚刚你实在是太厉害了。”这个少见多怪的小姑娘,跟了凌淩这么多年,这还是第一次啊。
凌淩:“先别多说,扶我一下。”在镜头前英姿飒爽的凌淩,一下子依靠在了小谢身上。当英雄是要付出代价的,冯依依当时是穿着高跟鞋,赶着去跟楚锋约会。
所以,凌淩其实是穿着细跟的高跟鞋跑了数十趟,才让汤哲禹满意。
凌淩感慨,看来花瓶易做,实力派难当啊。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双更哦,大家鼓励鼓励我我吧。O(∩_∩)O~~
第37章 见家长
周末一大早,墙上的时钟,快指向7点。
凌淩站在试衣镜前,穿上一件黑色新裙子,转了转圈,仔细地看。她身后的床上和行李箱里,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样子,到处都散落着衣服、裙子、帽子……
凌淩赶紧把黑色的裙子换掉,换了一件蓝色的长裙,站在镜子前转了两圈,华丽有余,亲和不足,还是不满意,又到行李箱里翻衣服。
……
凌淩泄了气,躺在床上,觉得有点背酸,看看表,已经快8点半了。
啊……还没洗澡和吹头发……
凌淩手忙脚乱地洗了个战斗澡,然后敷着面膜,吹着头发,剪着指甲……
补水的面膜时间到了,又换了一个美白的面膜接着敷……
感觉头发差不多了,看看时间,九点多了,感觉给AMIY打电话。
凌淩:“AMIY,季均今天带我去他家,我穿什么衣服啊?”
AMIY很淡定:“你那么多赞助的衣服,哪件都可以。”
凌淩闷闷地说:“好多都是出席活动穿的,平时穿,太吓人了。”
AMIY:“那就看你想走什么范儿,御姐就穿黑色紧身套装,再登一双高跟鞋,淑女就穿浅色的、蕾丝的,可以不穿高跟鞋,文艺的话,记得别穿内衣……”
凌淩:“那见家长穿什么风格比较好。”
AMIY:“一般都是淑女的吧,当然要看季均的家人喜欢什么样的,有的家长喜欢贤惠的,有的喜欢落落大方有主见的,有的喜欢好拿捏的。”
凌淩:“……我也不知道啊。”
AMIY:“你自己做决定吧,我今天答应陪Leslie去动物园,不陪你聊了。”
凌淩惊喜地说:“Leslie回来了?!你怎么不跟我说。”
AMIY:“昨天才到的,还没有来得及说。”
凌淩:“啊,早知道就推迟一下好了……”
前门声传来,“凌淩,起来了没有,我们今天要十点出发哦。”
AMIY的笑声也从电话里传来,“不要拿Leslie做挡箭牌……”
凌淩:“我去玩季均家,就去找他,帮我跟他说,要等我啊,不要见不到我就回加拿大了。”
AMIY:“嗯,这次估计会很久,不急。”
季均:“凌淩,起来了吗?”
凌淩:“我不跟你说了,我得选衣服,……起了,起了。”
说得干脆,看着满屋的衣服,凌淩真的很犯愁……要不问问季均?算了吧,这点事情还是自己解决好了。
凌淩最后还选择了稳妥的浅色长裙,精心打理的突发散落在肩膀上,只花了淡妆,看上去清新又有朝气。
季均虽然猜到凌淩会打扮一番,但是没想到,刚刚出门的凌淩,还是让人惊艳了一番。因为飘萍平时在剧组,都是卸完妆辉来的,有的时候为了图方便,甚至就把长发随便一盘或一绑,就回家了。
凌淩有点近视,不拍戏,为了方便,也都是戴黑框眼镜出入。季均虽然知道凌淩的美丽,但除了在电视上,很少看到凌淩化妆打扮的样子,今天稍微收拾了一下的凌淩,还是让季均慌了一下神。
季均的家在郊外,开车花儿近两个小时才到。
刚刚下车,季均迎着凌淩穿过了一条小道,到了满眼葱绿的独栋房子前。
凌淩一进院门,就被里面奇异地吸引住了。
季均:“我爷爷喜欢种薄荷一类的草药,我奶奶喜欢种一点葱姜蒜,觉得这些东西到外面买太麻烦,我爸爸喜欢盆栽,那边是我两个侄子的沙堆,再往右,是我们哥几个运动的地方……”
季均还没有给凌淩介绍完院子的布局,就被基于见到凌淩的家人催进来,季均大嫂热情地跑了过来,“来了,来了……是凌淩吧,长得真好看。”
季均:“这是大嫂。”
大嫂后面跟了一个小尾巴,本来打算粘着妈妈的小正太,看到季均马上冲了过去,“小叔,小叔……”
季均赶紧接着了小旋风,抱着他转了几圈,“啊……怎么又胖了……快,叫人。”
小侄子乖乖地叫了声:“阿姨好。”
季均的大嫂,“告诉阿姨,你多大了,叫什么名字。”
睿睿:“我叫睿睿,今年八岁。”
那应该是他大哥叫的孩子,凌淩弯下腰,伸出手,笑着“你好,我是孙凌凌,多多指教。”
睿睿很开心地握了一下。
季均的大嫂:“老三早就跟我们说你要来,大家都想着早点见到你,快快,往屋里走……”
在季均的介绍下,凌淩和他家的十一个人打了招呼。
季均的爷爷奶奶看上去也只有七十多岁,耳清目明,感觉很年轻,爷爷温和,奶奶慈祥,两个小家伙儿都希望往他们身边凑,老人也很享受这种含饴弄孙的乐趣。
季均的爸爸感觉些威严,不过来了跟他问好时,他好像很开心,一直说,“好,好……”
所有人听到都在偷笑,季均的妈妈直接拉过凌淩说,“能不好吗。”
季均的大嫂顾青青也是医院的医生,长相一般,但气质温婉大方,很让人有亲近感,和季均的大哥是大学同学,爱情长跑十年才结婚,季睿是他家的孩子,长得像他爸爸。
季均的二哥季匀在凌淩看来,是最不像季家人的,因为从季均的爷爷、爸爸、大哥季平、季均、还有季睿来看,不得不承认季家的男人长相的趋同,遗传基因很强大,外边看起来都像是个书生或君子。
但是二哥季匀却是个不折不扣的肌肉男,古铜色的皮肤,寸头,跟他妻子陆曼站一起,真的有点像美女与野兽。
季均说,二哥从小就喜欢运动,长成这样,也不怪啦。
陆曼真的很漂亮,在演艺圈见多识广的凌淩也不得不承认,陆曼真的很美,气质清冷脱俗,最适合演古墓小龙女了。
后来季均说,季匀对陆曼是一见钟情,但当时陆曼真的不喜欢季匀那一款,如果说季平和顾青青两人从大学同学再到恋人,最后结为夫妻,是细水长流,徐徐进一步。
那么季匀的爱情就要显得感天动地,伟大不已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希望我故事里出现的人,背后都有一段故事,他们是真实的存在,比如AMIY,比如季小匀……
我有在想,凌淩和季均的故事如果写完了,我继续写谁的呢?
是AMIY和Leslie的爸爸,是季均和陆曼,是爷爷和奶奶,还是冯依依和楚锋?
大家对谁的感兴趣呢?O(∩_∩)O~~
第38章 季匀和陆曼
那么季匀的爱情就要显得感天动地,伟大不已了。活脱脱一个男X丝逆袭,成功追到白富美的励志爱情故事。
当年的季小匀同学还心智未开,整天只知道在球场上挥洒汗水。季从小长得没有季家男人那么斯文俊秀,当大哥桌子里都塞不下情书,小弟每天有人跟踪回家,有点中二的季小匀每天都过着正常的出门、学习、打球、回家的生活。
还不爱干净,每天打完球就脏兮兮、灰扑扑地回家,他从来都不会像大哥和小弟那样穿白色的衣服、白色的球鞋,因为季家小孩从小就被要求独立自主,连身体不好的季均也不例外。自己的房间自己打扫,自己的衣服自己洗。
季家父母充分尊重孩子对衣着的选择,都会让他们自己挑选喜爱的颜色和款式,季妈妈每次你看到季匀拿着统一的黑色衣服、鞋子、袜子,还是有点无语,她都会询问一句,真的不选其他颜色的吗?就小匀很坚定地说,就这样,好洗。
当季妈妈还在为灰扑扑的季匀担心没有女孩子喜欢时,没想到突然季匀自己开窍了。不仅把自己的房间打扫地一尘不染,还换了万年的黑色套装,穿起了白色衣服。
再一打听,原来季小匀喜欢上了本校校花。季妈妈有点担心季小匀受挫,但是季爸爸认为,男孩子,这点儿血气还是要有的。
季小匀每天放完学就会在球场上疯打球,一直到学校清校才回家。这天他跟往常一样,骑着车,哼着歌回家。
当时的陆曼虽然只有16岁,但已经出落地非常漂亮了。陆曼每天放学都会到学校对面的琴行练琴,然后家里的司机会来接她。
陆曼这种家世好、学习好、气质好、人漂亮的姑娘,当时在小混混们的眼中是很吃香的,他们使支走了司机,逮到了陆曼,意图不轨。
白天街道上都是学生,晚上却人迹罕至。小混混们以为能得逞,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季小匀有点中二,但一腔热血,多年的锻炼轻松打跑了弱不禁风的黄毛洗剪吹们。如大家想到的是,季小二看到陆曼惊为天人,马上展开热烈的追求,那么你确实想错了。
陆曼虽没有受到伤害,但头发、衣服、没有一处是好的。天黑,季小匀也看不清楚长相,更谈不是有什么心思,只觉得不能把一个瘦弱的女孩子丢在这里。
陆曼还是挺警觉的,只让季匀把她送到了人流、车流较多的地方,然后打车回家。
那天季小匀只是回家晚了点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