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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侯门春色之千金嫡妃-第17部分

小说: 侯门春色之千金嫡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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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干了,肯定不会这么生气了。

    但华珠觉得,这事儿也不是赫连笙的仇家干的。

    据颜博透露,当时马车就停在巷子里,赫连笙离开了约莫一刻钟,具体做什么颜博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赫连笙在返回马车时暗卫都是活着的。

    然后,赫连笙仅在马车里坐了不到半刻钟的功夫,暗卫就死了,死因,鸩毒。

    鸩毒一种见血封喉的毒,一进入体内便会导致气绝身亡,也就是说,在赫连笙上了马车之后,对方才朝暗卫下手。

    可笑的是,对方从靠近马车,到给暗卫灌下毒药,再到潇洒离开,一切都在赫连笙的眼皮子底下,他却毫无察觉,现场也没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警告、羞辱、挑战,是华珠从对方行径里感受到的东西。

    若是仇家,一定会直接伤害赫连笙,或者伤害赫连笙最在意的人。

    只有对手,才会以这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态度。

    华珠挑了挑眉,赫连笙你是掘人家祖坟,还是抢人家宝贝了?

    请安完毕,众人打算告退,颜婳却突然站起身,看着年绛珠道:“四哥的事我很抱歉,从前的光环弥盖了我的心智,让我以为自己无所不能,明明似懂非懂的领域却不顾风险地强出头……先生早教过我,做人不能感情用事,否则难成大器。可我一直没能心领神会,直到家里经历这么一场变故,我才……”

    讲到这里,她轻咬住贝齿,泪水慢慢流了下来,那模样,端的是我见犹怜。

    余氏心肠软,就叹道:“你也是关心则乱。”

    颜婳从余氏手里接过帕子擦了泪,又行至华珠跟前,柔声道:“四哥能得救,表妹功不可没,我这几天总在想该怎么报答表妹,以表妹的心性,必不将那黄白之物放在眼里,倒不如……倒不如请表妹与我一同上课吧!”

    华珠黑了脸,最缺的就是钱!最讨厌的就是上课!

    ……

    府西小香榭,薄雾散去,风寂冷。

    晨曦斜斜打来,被窗棂子筛成星朵,落于一笼乌发之间,也落于一袭白衣之上。

    书页轻轻翻动,发出细碎的声响。

    男子似并不知门外来来往往多少人,正偷瞄着他诗画好模样。

    他依旧专注地翻书,直到一本看完,才有少女的轻盈脚步声缓缓飘来。

    他阖上书本,素白长袖拂过整洁的桌面,淡淡起身,望向了来者。

 【第二十九章】甜蜜的刁难

    当华珠走进课室,看清对面的人时,整个人愣在了原地,有谁能告诉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何廖子承会站在小香榭的课室里?

    其实不止华珠,就连颜婳都怔住了,这是她的课室,她当然明白出现在这里意味着什么,王三爷眼光毒辣,不乱收学生,也不乱举荐人才,往年他头风发作都是直接停课,今年却说找了一位智慧不下于他的人代课,她还以为和王三爷一样,都是个老头子呢,谁料……竟这么年轻俊美?

    “哈哈!廖贤弟,没想到会在这儿碰到你!看你样子是准备出远门,也走水路吗?”

    “嗯,父亲生前的朋友有间私塾,请我去授课,我答应了。”

    “不知是哪里的私塾?”

    “琅琊。”

    华珠看了廖子承一眼,藏得真深!

    颜婳恭敬地行了一礼,“我叫颜婳,是恩师的学生,这位是我表妹,名叫华珠,希望先生能给她一次机会,让她与我一同学习。”

    廖子承没道破与华珠认识一事,自报了名讳,又淡淡地道:“坐吧,今天先测试唐诗。”

    一听“唐诗”二字,华珠的头都大了,若以诗词来评判女子的才智,她绝对是得负分的那个。

    与华珠的颓然不同,颜婳简直兴奋极了,因为就唐诗而言,只有没流传下来的,没有她不会背的。

    “春风举国裁宫锦。”

    “半作障泥半作帆。出自李商隐的《隋宫》。”

    “月殿影开闻夜漏。”

    “水晶帘卷近秋河。这是顾况的《宫词》。”

    后面廖子承又出了几题,都与宫有关,颜婳全部对答如流。

    “嗯,不错。”廖子承又看向华珠,“秦时明月汉时关。”

    华珠长睫一颤,动了动瞳仁道:“千里江陵一日还。”

    颜婳的呼吸一顿,拉着华珠的袖子道:“是‘万里长征人未还’啊。”

    廖子承似乎一点儿也不惊讶华珠会语出惊人,那潋滟的眸子里多了一分难述的意味,细细分辨,竟似……若有若无的笑。

    “日照香炉生紫烟。”

    “一行白鹭上青天!”

    “‘两行黄鹂名翠柳’的后面才是‘一行白鹭上青天’,你应该对‘遥看瀑布挂前川’。”颜婳面含担忧地提醒,内心,却早就乐开花了,会破案又怎么样?还不是一首诗也不会背?华珠啊华珠,你就等着被我狠狠地踩下去吧!

    “鹅,鹅,鹅。”

    华珠一拍桌面,“这个我会!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谁写的?”

    “李白!”

    一上午,基本在廖子承对华珠的刁难中度过,华珠的脸都黑成了炭,廖子承却仿佛浑然不察,合上书本后,一本正经道:“颜小姐可以下课了,年小姐什么时候背完这本诗集,什么时候再下课。”

    颜婳带着成就感离开,华珠留在课室里背诗,看案件的卷宗,华珠基本过目不忘,但这项本领在遭遇古诗时就彻底打了水漂。

    华珠背得七窍生烟,看着廖子承悠闲地煮茶、品茶,恨不得一本书朝他脑门儿拍去!

    真怀疑他是假公济私,明知道她最讨厌背诗了……

    背不完诗词,午膳也留在小香榭吃。

    华珠看着巧儿送来的四菜一汤,完全没有胃口。

    须臾,一名机灵的少年走进了课室,对华珠笑道:“七宝给年小姐请安,我家公子请您去隔壁东厅。”

    东厅,是为教习先生专门准备的厢房,用膳与小憩都在里边。

    华珠跟随七宝中走向东厅,一路上没有半个丫鬟,想必是七宝打点妥当了。当华珠看到满满一桌美食时,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差别待遇啊!

    走入东厅,廖子承刚用帕子擦完手,七宝眼尖儿地将水盆与帕子撤下,又为华珠打来温水,并洒了一些新鲜的茉莉花瓣。

    这是她在宫里养成的习惯,重生后便也没改,但她没告诉过廖子承。

    华珠就想起了那个将窗户开向她卧室的小阁楼,也想起了他那句“开这里的窗子,采光最好。”

    这个光,该不会是指她的……“春光”吧?!

    廖子承发现华珠眯眼,死死地盯着他,遂问:“不吃饭看我做什么?不饿吗?”

    华珠擦了手,把帕子给七宝,待七宝退下后,才拿起碗筷,阴阳怪气道:“不饿,谁让先生您秀色可餐呢?”

    廖子承就看向了华珠,神情颇为认真,似在做着某种审度,片刻后,说道:“难怪我饿。”

    华珠……默!

    廖子承的吃相并不属于那种非常斯文的类型,若非认识廖子承,华珠会觉得他在军队里呆过,因为不管他的言行举止多么云淡风轻,眉宇间都有一种杀伐决断的英气。他很努力地遮掩这一特质,但华珠依旧能够感觉到它的存在。

    心里想着事儿,一不留神夹了一块红烧鱼,皱了皱眉,又毫不犹豫地丢在了一边的碟子里,她不吃鱼,因为小时候被卡过。

    廖子承夹了几块鱼,神色如常道:“以前听说爱吃鱼的人聪明,我还不信,现在毫无疑问了。”

    华珠一开始没听出来,吃了几口饭才反应过来他是在拐着弯骂她笨,真不明白,他小时候像只小绵羊一样温顺可爱,怎么长大了变得这么讨厌?再说了,她哪里笨?不就是不爱背诗?

    廖子承仿佛没察觉到华珠的不悦,细细地挑完鱼刺,再全部放入华珠碗中,然后在华珠诧异的眼神里,眉梢一挑,仿佛在说,瞧,你手口并用都剔不干净的鱼刺,我只用两根筷子就做到了。

    华珠脑补完廖子承的心理活动,着实气得不轻,化悲愤为食欲,却还比平时多用了小半碗饭。

    吃完饭,廖子承继续盯着华珠背诗,一直到日暮时分,华珠才在廖子承的高压政策下背完了整本诗集。

    华珠揉了揉酸痛的脖子,一看窗外,发现天黑了,忙起身收拾书本离开,哪知尚未走出大门,身后便传来廖子承的话音:“你还欠我银子。”

    您老还记得?华珠停住脚步,轻咳了一声:“你不是说,做双鞋就可以了吗?”

    廖子承点头,“嗯,拿来,现在。”

    “明早行不行?我来上课,顺便带给你。”

    “现在。”他重复了一遍,音量不高,却透着不容抗拒的强势。

    可姑奶奶我真的很累呀!这事儿又不能告诉丫鬟,怕一不小心让谁盯上……华珠咬了咬唇,最终鼻子一哼:“我说明天就明天!”

    “那好。”

    华珠以为廖子承终于妥协了,却又见廖子承比了个手势,“明天两双。”

    ------题外话------

    廖子承你这么霸道真的好么?

 【第三十章】一根头发的分析

    好吧,现在他是老师、是债主,她得妥协。

    做完心理建设,华珠长吁一口气,回了院子。

    她的院子在清荷院隔壁,拿着鞋子出门时碰到了晴儿,也亏得袖子宽大,能藏不少东西,这才没露馅。

    但没料到,躲过了晴儿,却没躲过半路杀出来的赫连城。

    “我正找你呢,你去哪里?”赫连城看见华珠,心情莫名地好,也不等华珠回答,便拉起她小手朝前面走去。

    伴随着他突如其来的靠近,一股熟悉的幽香钻入鼻尖,华珠几乎是本能地生出一种排斥,双手推开了他!

    这一推,出问题了,鞋子掉出来了。

    “你推我干嘛呀?咦?”赫连城发现了地上的鞋子,拾起来边看边问,“给我做的吗?”

    布料似乎没他平时穿的矜贵,但做工不错,看得出花了心思的。但是当他放在脚边比了比后又皱起了小眉头,“不合脚。”

    “不是给你做的,当然不合你的脚。”就在华珠揣摩着如何回答赫连城之际,廖子承不紧不慢地走来了,并非常自然地从赫连城手里拿过了鞋子。

    赫连城一惊,“喂!你谁呀?抢我鞋子做什么?”

    “廖子承。”不卑不亢地自报了名讳,却并未行礼。

    “廖子承?”赫连城若有所思,“这名字好像在哪儿听过……啊,我想起来了,你就是那个仅凭一根头发就判断出‘男子,年龄十七到二十五岁之间,生活条件优越,却对花粉过敏’的棺材子!”

    廖子承冷冷地看着他,那种罕见的冰冷,让华珠感到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厌恶。奇怪,廖子承为什么要厌恶赫连城?看样子,二人是第一次见面才对……

    赫连城一心想着小侧妃这么厉害,自己也不能差了,刚好有个机会大显身手,怎么可以错过?赫连城扬眉一笑,说道:“其实,那会儿是我不在,如果我在的话,我也能分析。”

    “哦?”廖子承眉梢微挑。

    赫连城就自信满满道:“首先,男人的头发比女人的要粗硬一些,能判断男女不足为奇;其次,长期养尊处优的人,所有洗浴用品皆比寒门子弟的高档,发质肯定也比他们的好;再次,头发的韧性与皮肤的弹性一样,都能反应某个年龄阶段的特点,只要熟读过相关书籍,对症判断,就一定能看出头发的主人有多大。”

    华珠眨了眨眼,听起来挺有道理。

    廖子承看了华珠一眼,扯出一个似是而非的冷笑,“我只知能从骨骼鉴别男女,以骨盆最为准确,还没听说仅凭看、摸一根头发就能断定雄雌;至于你赞美富人的发质,在我看来,就好比说‘吃鲍参翅肚长大的贵族一定比吃五谷杂粮的平民更健康长寿’一样,充满了自欺欺人的色彩;另外,到目前为止,我还没见过哪本书籍记录了通过一根黑发的韧性来判断主人的年龄,非常期待燕世子成为这方面的鼻祖!”

    赫连城的脸色一沉,握紧了拳头道:“那你说说,你又是怎么分析的?”

    华珠就想,以廖子承的性子,一定会说“告诉你它是什么,比告诉你它为什么是什么要简单得多。”

    谁料,廖子承捏了捏手中的鞋子,淡淡地问:“年小姐,大食人主要拿什么来换购北齐的丝绸与茶叶?”

    “香料。”

    “最为贵重的是哪几种?。”

    “苏合香、麝香、龙涎香。”话落,华珠猛地一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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