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道统系统-第2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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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邪点了点头,说道:“hIgh少说的对,明天我们直接去问三叔,叶大哥,你说呢?”
叶想摇了摇头说道:“明天你们去吧,我就不去了。”
“那叶大哥你明天干什么去?”吴邪问道。
叶想淡淡的说道:“我最近有事情要做,所以我明天就要离开了。”
“离开?叶大哥,你要去哪儿?”吴邪连忙问道。
这么久了,他已经习惯了这个大哥在身边,现在突然要说离开,吴邪岂能不着急。
“也没什么,我本身就是修道之人,出来也是游历天下感悟自然的,之前陪你们下斗是想要见识见识,现在墓也下完了,杭城也待了,也是时候离开了。”叶想说道。
吴邪不知道说什么好,叶大哥是修道的,自然不能和他们一样安逸的生活,况且叶大哥还是那么有本事的人。
叶想见到吴邪和hIgh少两人的表情,笑着说道:“你们不必这样,我们以后又不是见不到了,我现在知道了吴邪的家,以后有时间会来找你们的,也或许你们在哪一次下墓的时候就能遇到我也不是不可能。”
吴邪和hIgh少心情这才算是好了一些。
hIgh少更是说道:“既然叶大哥要走了,那我们就来个离别酒吧,吴邪,找个饭店,我们请叶大哥吃饭。”
吴邪点了点头,说道:“那就走吧。”
说着两人便拉着叶想一起去了饭店,吃完喝完之后已经傍晚了,吴邪和hIgh少都喝醉了,叶想将两人送回家之后,便离开了。
……回到九龙大殿,叶想回忆了一下盗墓笔记世界里的事情,很是留恋,也不知道以后能不能再去这个世界了。
收拾了一下心情,叶想开始查看起自己的收获。
先是在墓里找到的那些东西,按照叶想的要求,三叔将叶想的那份单独拿出来换成了黄金和玉石,大约价值3ooo万左右,另外便是从墓里获得的血珠和麒麟竭,
血珠最大的功效便是能够延长人的寿命,改变人的血脉。
血珠吃下去之后,虽然不能长生不老,却足以让一个人拥有像乌龟一样的寿命。
这里的乌龟,不是说真的乌龟,只是一个比方,毕竟千年王八万年龟,活个成千上万年,理论上来说,跟长生不老没多大区别,如果真有那么厉害,这血尸早让人宰了,但它能够让人多活几年,还是没有问题的。
更何况,它还有一个效果,那就是能够改变一个人的血脉,就比如小哥的,麒麟血脉。
另外还要麒麟竭。
麒麟竭就是麒麟血凝结成的血块,是一味非常名贵的中药,不过它却不是真正的麒麟的血,而是一种植物的汁液,这种植物叫做麒麟血藤,又名血蛇藤,一般在比较南边的地方才有。
麒麟竭放置的年代越久,功效越好,初期它只有一些普通的功用,一般用来入药,但是中医里面还有一种罕见的用法,就是用来熏尸。古时候有些少数民族和一些山村里的习俗,会将一块麒麟竭压在尸体的肚脐之上一起入敛,可以剔除尸体的阴气,尸体会腐烂,但是不会招来蛆虫。
麒麟竭随着年代的逐渐长远,会逐渐由暗红变黑。年代越久黑的越沉,到了一定地时候,性质就会改变,变的入口即化,人吃了以后,血液邪虫不近,夏天连蚊子都不敢找你。
而且千年麒麟竭,还能治百病,解百毒,延年益寿。
第四百七十章 抽奖()
第四百七十章抽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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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叔一想糟糕了,可能人下水去摸东西,出了事情,忙连夜打上装备潜下去,摸了有半宿,终于找到那人的尸体,脚卡在珊瑚礁里了,已经得的涨了起来,他们把尸体拖上来,三叔看见他左手死死抓着什么,掰开一看,就是那只蛇眉铜鱼。天籁小说.⒉3TT.虽然死了个人,大家很悲痛,但是三叔已经意识到这水下面可能有什么东西,不然这个人不会连夜来这里打捞。
三叔猜测,可能是白天在拖寻的时候,这个人看到什么东西,没说出来,晚上想在没人的时候再回去看看,结果出了事情。
当然三叔没把他的想法说出来,因为现在人已经死了,说这些也没意义了。不过,他手里抓的蛇眉铜鱼,肯定是个提示。
第二天,三叔把这个事情和那些人提了一提,当然他是这么说的:某某同志考古事业,加班加点的工作,不幸出了意外,不过从他手里的劳动成果来看,这位同志显然已经在海底现了什么,他用他自己的生命换来了这个蛇眉铜鱼,所以我们不能辜负他云云。调动一番,众人情绪有点恢复,于是回到了出事的海域,下水进行了地毯式的,那个时候就有了眉目。
他们在附近的水下面找到了四十多个巨大的石碇,大小规格都一样的,上面的刻字,已经基本上看不清楚了,三叔估计,这四十多个石碇,要不就是四十艘规格一样的船上遗失的,要不就是来自于同一条船上的。一想就很明白,怎么有可能四十艘船同时在一个地方沉没,这底下,肯定有一艘十分巨大的船。甚至大到,需要用四十只锚才能固定住。
三叔对历史非常熟悉,看到这里,心里已经有了一个十分大胆的猜想,他浮上水面的时候,对陈文锦说:“这下面,好像是个沉船葬海底墓。”
三叔之前也说过,那张照片是二十多年前在下一个海斗之前留的纪念,现在看来,三叔的离开应该是和当年那个海斗有关了。
吴邪分析着。
叶想默默的点了点头,吴邪分析的不错,虽然吴邪这人看起来天真的有些过头,但是头脑还是很聪明的,叶想记得在书中就写过,三叔在离开之后便重新去了当年沉船所在的地方。
就在这时候,hIgh少说道:“哎呀,说这些干什么,这种事情就不要再猜了,明天直接去问三叔不就行了吗?”
吴邪点了点头,说道:“hIgh少说的对,明天我们直接去问三叔,叶大哥,你说呢?”
叶想摇了摇头说道:“明天你们去吧,我就不去了。”
“那叶大哥你明天干什么去?”吴邪问道。
叶想淡淡的说道:“我最近有事情要做,所以我明天就要离开了。”
“离开?叶大哥,你要去哪儿?”吴邪连忙问道。
这么久了,他已经习惯了这个大哥在身边,现在突然要说离开,吴邪岂能不着急。
“也没什么,我本身就是修道之人,出来也是游历天下感悟自然的,之前陪你们下斗是想要见识见识,现在墓也下完了,杭城也待了,也是时候离开了。”叶想说道。
吴邪不知道说什么好,叶大哥是修道的,自然不能和他们一样安逸的生活,况且叶大哥还是那么有本事的人。
叶想见到吴邪和hIgh少两人的表情,笑着说道:“你们不必这样,我们以后又不是见不到了,我现在知道了吴邪的家,以后有时间会来找你们的,也或许你们在哪一次下墓的时候就能遇到我也不是不可能。”
吴邪和hIgh少心情这才算是好了一些。
hIgh少更是说道:“既然叶大哥要走了,那我们就来个离别酒吧,吴邪,找个饭店,我们请叶大哥吃饭。”
吴邪点了点头,说道:“那就走吧。”
说着两人便拉着叶想一起去了饭店,吃完喝完之后已经傍晚了,吴邪和hIgh少都喝醉了,叶想将两人送回家之后,便离开了。
……回到九龙大殿,叶想回忆了一下盗墓笔记世界里的事情,很是留恋,也不知道以后能不能再去这个世界了。
收拾了一下心情,叶想开始查看起自己的收获。
先是在墓里找到的那些东西,按照叶想的要求,三叔将叶想的那份单独拿出来换成了黄金和玉石,大约价值3ooo万左右,另外便是从墓里获得的血珠和麒麟竭,
血珠最大的功效便是能够延长人的寿命,改变人的血脉。
血珠吃下去之后,虽然不能长生不老,却足以让一个人拥有像乌龟一样的寿命。
这里的乌龟,不是说真的乌龟,只是一个比方,毕竟千年王八万年龟,活个成千上万年,理论上来说,跟长生不老没多大区别,如果真有那么厉害,这血尸早让人宰了,但它能够让人多活几年,还是没有问题的。
更何况,它还有一个效果,那就是能够改变一个人的血脉,就比如小哥的,麒麟血脉。
另外还要麒麟竭。
麒麟竭就是麒麟血凝结成的血块,是一味非常名贵的中药,不过它却不是真正的麒麟的血,而是一种植物的汁液,这种植物叫做麒麟血藤,又名血蛇藤,一般在比较南边的地方才有。
麒麟竭放置的年代越久,功效越好,初期它只有一些普通的功用,一般用来入药,但是中医里面还有一种罕见的用法,就是用来熏尸。古时候有些少数民族和一些山村里的习俗,会将一块麒麟竭压在尸体的肚脐之上一起入敛,可以剔除尸体的阴气,尸体会腐烂,但是不会招来蛆虫。
麒麟竭随着年代的逐渐长远,会逐渐由暗红变黑。年代越久黑的越沉,到了一定地时候,性质就会改变,变的入口即化,人吃了以后,血液邪虫不近,夏天连蚊子都不敢找你。
而且千年麒麟竭,还能治百病,解百毒,延年益寿。
第四百七十一章 东西南北尽天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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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一章东西南北尽天山
回到现实中,正是晚上,叶想在盗墓笔记世界里面待了没多久,在里面一共加起来能有十天左右,而外面只过了一天。
现在叶想已经陇西的西部了,很快便要西海了。
陇西历史跨越八千余年,是中华民族和华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也是中医药学的发祥地之一,被誉为“河岳根源、羲轩桑梓”。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伏羲、女娲和黄帝相传诞生在甘肃。西王母降凡于泾川县回中山。周人崛起于庆阳,秦人肇基于天水、陇南。天下李氏的根在陇西。
来到陇西,不得不去看看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叶想也去看了看,现在的母亲河一点都没有了母亲河的气势,而是一片浑浊,叶想看着母亲河的现状,不得不感叹人类的贪婪和懒惰以及健忘。
出了陇西,便是西海省了,
西海境内山脉高耸,地形多样,河流纵横,湖泊棋布。昆仑山横贯中部,唐古拉山峙立于南,祁连山矗立于北,茫茫草原起伏绵延,柴达木盆地浩瀚无限。长江、黄河之源头在西海,中国最大的内陆高原咸水湖也在西海,因此而得名“西海”。
西海有着“世界屋脊”的美称。西海东部素有“天河锁钥”、“海藏咽喉”、“金城屏障”、“西域之冲”和“玉塞咽喉”等称谓,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被誉为“三江源”、“江河源头”、“中华水塔”。
西海省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西海的地形大势是盆地、高山和河谷相间分布的高原,它是“世界屋脊”青藏高原的一部分。
叶想对于西海省没什么看法,就只知道这个地方的海拔挺高,只不过叶想经过西海省的地方都还算是平原。
叶想一路上都在不断的观察着各地的风俗习惯和人文地理,这也算是修行的一部分。
就这样,过了七八天之后,叶想终于来到了这次的目的地。
却出长城万余里,东西南北尽天山。
当叶想亲眼看到了天山之时,心中突然浮现了这两句诗。
入眼之处,高峰险峻,白雪皑皑。云气缭绕,银光闪耀,极尽叶想心中的赞美之词。
最后这些词化作了一个字。
大!
天山之大,无数山峰起伏在平原上,连绵不绝,遥遥无尽,给人以视觉上的极大冲击力。
默默的注视良久,叶想回过神,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心绪激荡,激发了道心的自动惊醒。
“呼!”
舒出一口气,叶想面带笑容,迈步向天山走去。
望山跑死马,想要走到天山脚下,还需要步行很久。
不过越是靠近天山,叶想发现灵气越是浓厚,比起一般的森林都要浓郁的多。
这种情况让叶想心中很开心。
灵气越浓郁的地方,就越容易培养出灵物。
看来进山之后,寻得野生天山雪莲的几率会大不少。
三个小时后,叶想来到了天山脚下。
在这里,居然存在着一个村落。
看了看天色,已经是下午四五点了。
叶想想了想,没有着急进山,转身向村落而去。
天山脚下的村落不大,百十口人的样子。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