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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部分

美女老板的贴身男秘-第158部分

小说: 美女老板的贴身男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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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恨她爹妈没有给她一副茱莉娅·罗伯茨样的容颜而不满。

    哼,陈焕宏哼了一声,低声说:“有什么了不起的,花心大萝卜而已!”想到在家里发呆的姚迪就是为了这种花心男人寻死觅活的,真替她不值。他也听到了李默羽的那些话,但不管是谁甩谁,过错肯定在秦玉关身上,你没见他现在就找了俩女人呀,而且一个还是警察局长。他声音虽然不高,几个女孩子却都听到了。

    “哎,我说陈焕宏,你别以为从名牌大学毕业就可以随意的污蔑我梦中情人,他花心怎么了?他花心是因为他有魅力,有本事你也花心一下呀,看看有几个女孩子可以让你这样左拥右抱的。切,现在老多男人都你这幅德性,总觉得女人围着自己转才行,也不看看自己有没有这种先天性的优势……”小王最看不上这种自持是名牌大学毕业的家伙了,名牌大学毕业的咋了?还不是照样来当保安?这也不能怪小王这么激动,谁让她是一个三流大学毕业而不是什么庆华京华大学的毕业生呢?

    “你……”陈焕宏张嘴刚想说什么,却见她们几个人一起用手掐腰的都做好了和自己舌战的准备,只好摆摆手:“好好好,是我不对,不该侮辱你们的梦中情人……”和女人斗嘴,要没有秦某人敢于扇女人耳光的那种大无畏精神,最好的办法是高悬免战牌。

    “本来就是你的不对,哼,老陈呀,”小王阴阳怪气的说:“别看你一个名牌大学毕业的,可我看你连从乡下出来的都不如啊……叶总您有事出去?”小王正想乘胜追击,让这个名牌大学毕业的保安无地自容,忽见电梯门一开,叶暮雪从里面走了出来,连忙改口问好。

    “嗯,”叶暮雪低着头嗯了一句,她本不想趁着脸蛋肿的时候出来见人的,可谁想到她那宝贝老爹叶公卿从乡下坐车来市区了,就在秦玉关出了办公室不久就打电话让她去接站。等她擦干泪水又补妆完毕,不但秦玉关已经闪人了,而且还把李默羽给拐带跑了。

    本来,接老叶的活她不去随便打发个人去就是了,但叶暮雪却不想让人知道她老爸是个乡下人……不管是不是虚荣心作怪,反正考虑再三,还是决定自己亲自去接。她还没有出电梯就听见前台客服小王在和和人打嘴架,听她的话中好像有一个名牌大学毕业生在自己公司干保安,感觉挺不可思议的,于是在回了小王一个嗯后,抬头看了一眼陈焕宏,突然问:“你是哪所大学毕业的?”

    虽然自从上班后,阴差阳错的一直没见到过叶暮雪,但听小王毕恭毕敬的问叶总好后,陈焕宏还是立即明白过来,眼前这个问自己话的女孩子就是本市十大企业家之一的风波老总叶暮雪了。年纪轻轻就坐上老总的宝座,陈焕宏心存好奇的看了叶暮雪一眼,眼睛就再也离不开了,对叶暮雪的问的什么也没有听见。

    倒不是叶暮雪果真有那种走在大街上、让男人回头看能把电线杆撞到的姿色,实在是因为她在挨了秦某人的大力一掌后,眼神挺哀怨的,偏偏脸上却红艳如桃花,带着一种让人忍不住想安抚的凄美。冲动之下,陈焕宏问出了一句傻话:“你脸上是被秦玉关打的?”

    老天可以给秦某人作证,他真的没有和第二个人说他扇过叶暮雪耳光。

    陈焕宏之所以这样问,实在是因为他老人家给陈焕宏留下了不好的印象。鉴于有个躺在家里的姚迪,再联想到刚才李默羽说秦玉关被媳妇给甩了,不知道怎么的,他竟然以为叶暮雪这么高贵的女孩子之所以一边脸肿了,肯定是那个始乱终弃的秦玉关所为,所以想也没想的就脱口说出了这句话。

    “你!”叶暮雪猛地咬住嘴唇,眼圈一下子就红了。她实在没想到,秦玉关竟然会拿着这种事来和底下人炫耀!秦玉关,你太过份了!打女人是不是很爽呀?就连打我你都这样骄傲的拿出来炫耀……我、我真的瞎了眼的为你真的心动过……

    小王见叶暮雪身子忽然一抖,接着眼里就满是泪水,立即明白过来了什么,隐隐觉得叶总和秦秘书的关系不一般。偷偷的用眼狠狠的瞪了陈焕宏一眼,示意他惹祸了。虽然她挺讨厌陈焕宏这种自持名牌大学毕业又有过藏边支教辉煌经历的酸才,但大家都是出来混饭吃的,没必要见死不救的雪上加霜,所以才用眼神提醒他。

    被小王狠狠的瞪了一眼后,陈焕宏马上就知道自己惹祸了,问了不该问的事,连忙惶恐的垂下头:“叶总,对、对不起,我不、不是故意的,真的是一时的……冲动。”人家爱咋就咋的,关我什么事?我冲动个屁呀,搞不好这次当保安的工作也要丢失了……哎,可惜了老父亲的那番为自己东奔西走的苦心哦。

    出乎陈焕宏意料的是,叶暮雪并没有大发雷霆或者恼羞成怒,只是极力忍住眼泪后淡淡的说了句没事,重新提起刚才的话题:“你是哪所大学毕业的?”她在决定亲自去接叶公卿时,就为自己脸颊肿找好了借口,比方牙疼上火什么的……既然秦玉关说出这些来了,她也没必要再藏着掖着了,反正这又不是什么见不到人的事,再说了,自己也赏了他一记耳光不是?C!~!

    ..

54 自然会有人希望和你一起同床共枕的

    终于,在忐忑不安过后,陈焕宏见叶暮雪脸色有点好转,渐渐的放下心来,知道这位美女老板不一定是那中小肚鸡肠。于是在偷偷拧了自己大腿一把又暗骂自己三声陈焕宏你这个大傻逼之后,垂下眼帘有点脸红的回答:“我、我是齐鲁大学毕业的,毕业后去藏边做了三年的支教。我叫陈焕宏,住在海天郊区陈家寨167号,家有父母并无兄弟姐妹,本人今年26,汉族尚未结婚……”

    天知道陈焕宏这呆鸟在叶暮雪面前竟然象在投递简历、或者是在面对片警的询问那样,竟然把自己的籍贯年龄婚姻状况都说了出来,就差没有说俺的性别是男了。

    这货还真够呆的,竟然和叶总说这些没用,真不知道他会不会把几岁梦遗的事说出来。看着陈焕宏坦白从宽的窘样,小王几个再也憋不住笑了,同时噗哧一声笑出声。

    听见小王几个忍不住的善意的嘲笑后,陈焕宏顿时明白过来自己出丑了。只要是在衣服外面露着的皮肤,全部像是被水煮了大侠那样,红通通的无地自容,连忙结结巴巴的解释:“叶、叶总,我、我……”他想找一个合适的表达语言来掩盖此时的尴尬,却不知道在面对脸上也逐渐露出笑意的叶暮雪该怎么说,支支吾吾了老半天反而连句话也说不明白了。

    “嗯,我知道了,你是齐鲁大学的,有过三年的藏边支教资历,”叶暮雪见明显比自己年长的陈焕宏就像是做错事的小孩子那样拘谨,知道这是一老实巴交的孩子,不忍他再受到小王几个丫头的嘲笑,于是替他解围:“很不错的经历呀,那你回来后怎么没有找一个好的工作呢?”名牌大学毕业,又有三年的支教资历,这种人放在哪一个部门也该受到重视的,怎么会跑到一家民营企业来当保安了?

    呵呵,陈焕宏心里感激叶暮雪体谅他,双手用力搓了搓,苦笑一声说:“现在哪个部门不需要那个啥来开路啊,家里本来就穷,供我上完大学已经很不错了,可我偏偏又做了三年支教,本以为回家后有一份工作是挺容易的是,没想到……”说着舔了一下嘴唇,刚才还红扑扑的脸换上了激愤。

    叶暮雪知道现在大学生很难找到工作,可没想到有过三年支教资历的陈焕宏也会被难为,心里暗叹了一声,这就是经济社会金钱开道的弊端。想到自己从一上学开始,根本就没有工作犯愁过,因为那时自己明白无论在大学里混得怎么样,毕业后肯定会进入风波集团的。看来,在那时候,心里就已经把自己当作秦家的人来看待了。

    可一想到刚才的那一幕和还有些疼的脸颊,叶暮雪刚有点开心意思的脸上再次皱起了眉头。也许不久后,自己就会和这个叫陈焕宏的大学生一样,要经历这些以前根本不用操心的磨难了。面对着陈焕宏时,她无缘无故的就升起了同病相怜的念头,打定主意趁着自己现在还是老总,还有权利可用,就想帮他一把。

    略微沉吟了了一下,叶暮雪问:“陈焕宏……”

    “您还是叫我小陈吧,虽然我外貌看起来挺老相的,但您是老总,这也叫也许会顺口些。”陈焕宏这次倒是反应的挺快的,知道怎么巴结美女上司了。看来人在江湖,的确是身不由己。

    “哦,那也好,”叶暮雪哦了一声,丝毫没有考虑到陈焕宏这样要求的意义,只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问:“你在学校的专业是什么?有没有驾驶执照?”

    “我是以体育特长生的优势考入齐鲁大学的,除了会几手三脚猫的花架子外,也就是指望能吃苦了。驾照倒是有,那是刚入学时,本着毕业以后混得好了买部车拉着爹妈出去旅游的念头,用勤工俭学的钱考的驾照……虽然很少摸车,但技术绝对不会差到惹警察注意。”四年的大学生活,再加上三年支教的资历,让陈焕宏在最初面对叶暮雪时的拘谨,随着谈话逐渐把精神放松了下来。

    “很好,”叶暮雪听说他会开车,点点头说:“那这样吧,你以后就做我的专职司机吧,现在先随我去汽车站接一个人。”说完从挎包里拿出一串钥匙,指着停放在停车场最显眼位置的一辆红色宝马说:“以后你就专门开车好了,希望你能够爱护公司的财产。”

    啥?替你开车?

    要知道替老总开车和做保安,这两种工作可是有着云泥之别,不但待遇不可同日而语,就连在公司的地位也会随着经常在老总左右而水涨船高的。在做梦似的接过叶暮雪手中的钥匙来后,陈焕宏还有点懵,他一点也不相信眼前的这一切都是真的。这就成了老总的专职司机了?我不会是在做梦吧?

    小王见叶暮雪只是在见到陈焕宏的初次就给他安排了这样一个大有前途的职务,心里冒酸水之余也不禁替他高兴,毕竟大家都是新时代的大学生嘛。这时见叶总已经走向门口了,陈焕宏还傻楞在当场,连忙轻轻踢了他一脚:“小陈,叶总走了啊,你还不快去?”

    哦,被小王踢了一脚,陈焕宏这才如梦初醒,狂喜之下他忍不住深深的弯腰对着小王几个鞠了个躬,一脸声的说了好几个谢谢后,这才飞一般的往门口跑去,期间在出门的时候,肩膀还碰到了门框上……

    阳光真美呀,下班后应该和老爸喝几杯庆祝一下……陈焕宏紧紧的攥了攥手里的车钥匙想。

    相传,舜在位时,天下大治,粮食多得吃不完,但人们都只有吃的东西,在孩子生日娘满月的时候只靠和绿色果汁或者白开水来庆祝,让人感觉很不过瘾。舜有个儿子,叫杜康,这一天到粮仓里的时候,发现粮仓因为雨水渗露,滴下了一种液体,他一时好奇就用手指沾着尝了一点,发现味道简直他妈的好极了……

    后来,杜康又通过无数次的试验,终于发明了一种可以让人喝多了就自以为是神仙、更会展现真实自我的东东。因为在试验这种琼浆玉液时,杜康足足捣鼓了九天,遂取名为‘九’,又因为它是一种水状液体,所以后来人们又给它加了个三点水。杜康之后,又经过数代人的深加工和谣传,所以,最后就讹传成了现在的酒。(关于杜康造酒的典故,有着无数传说,因年代久远无从考证哪一种才是正版,眼下就当的是正版吧……还望各位读者别说小弟我不懂装懂和傻逼一样……)。

    杜康发明酒,又经过李白他老人家等等很多大文豪的诸如‘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真实感受后,酒就一跃而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结婚了要喝酒,升职了要喝酒,添丁了要喝酒,失恋了更要喝酒……君不见,不管是电影或者书中,好像所有的主角无论男女,只要是放手一段爱情后,都会有借酒消愁愁更愁的狗血桥段?

    秦某帅哥是人,不管他再多么牛逼,他也是个俗人,万万成不了孙悟空的。既然他也是人,那就自然不能免俗,在被叶暮雪给潇洒的踹了之后,就跑到一个叫‘无家’的酒吧来用痛饮三百杯发泄心中的郁闷之情了。不过他与别人不同的是,人家都是一脸的穷困潦倒、衣衫不整胡子拉碴样的,而他老人家却是左手边是一绝对警花级美女,右边却是一浑身上下都散着无限风情的御姐。

    相信各位,要是和他现在一样的话,肯定会和孩他妈说声:三友娜拉了……

    “来、来,陪我、陪我……呃,大干三百杯,出门不认谁!”秦玉关又端起一杯乘着满满一杯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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