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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部分

他一笑,苍生尽误-第36部分

小说: 他一笑,苍生尽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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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乌米尔仰天大笑,强健的胸肌一起一伏。

“原来是这样!”乌米尔指着陶蓁的鼻子,一声高过一声:“陶蓁我操你!你个王八蛋!我恨你!”

阿信冷笑:“你有什么资格恨她骂她!因为和亲这件事,你都是怎么利用她的!你若不负她,会是这种结局吗!你知道她是怎么在王爷面前求他放过你的吗?”

乌米尔一言不发,怔怔地坐在草地上。

“驾!”

清甜的声音越来越远,马蹄声越来越远,送亲的队伍逐渐从他的视线消失,太阳越来越高,耀得他睁不开眼,他依旧坐在太阳底下,任汗水滴滴落在青绿的草丛中。

雪白的羊群翻过山坡,小羊们渐近,乌米尔抚摸着一只小绵羊软软的白羊,站起身来,俯瞰着脚下的草原,目光越来越冷,绿瞳越来越凌厉,腰背越来越直。他从腰间取出牛角,吹出的乐曲高亢满山野。

回到部落之后,乌米尔将陶蓁还回的沁醒珠搂在怀中,吻了吻,随后便带去骁义可汗的毡房,直截了当道:“父汗,我要娶金鱼河部落的公主可可璐。”

骁义可汗道:“为什么?”

乌米尔笑道:“金鱼河部落水草丰美,金鱼河部落势力仅次于我们花麻儿。”

骁义可汗心疼道:“孩子,那可可璐粗壮得像个汉子,你想好了?”

乌米尔绿瞳渐冷:“没了美人,咱们还有江山。”

话音刚落,他的眼前又闪现出陶蓁灿烂的笑容:雪白的皮肤,小巧可人的身材,明媚的大眼睛,一面回忆着,心也凉了。

此时,京城那边,传的最沸沸扬扬的事莫过于和亲途中安贞公主意外病逝和云曦公主的婚事。

安贞公主是殷王的部将,迎娶货真价实公主的梁忠将军也是殷王的部将,参加过北征的将士们士气大振。

鉴于太子的大舅哥程辉栗重伤重残,殷王慕辰的心腹阿忠接替了刑部侍郎一职,太子的势力又倒塌了一角。

太子和汤王两处都焦躁不已,尤其是太子一边,门庭越来越冷落,急得他已许久没有吟诗作画了。

太子将国舅周雄彦招入东宫,一起共进午餐,这日的菜特别丰盛,天上飞的水中游的,罕见的未见过的,应有尽有。

夜光杯中盛着西域的葡萄美酒;水晶盘中的北冥玛瑙虾仁剔透;血燕炖鸳鸯;珍珠烤大雁腿;樱桃天鹅肉;老参焙鹿舌;水煮河豚,白斩孔雀……

周雄彦忙问:“这是有什么喜事要庆祝么?”

皇后笑道:“趁着还能吃,就多吃点吧,吃完这一顿,还不知道有没有下一顿呢。”

周雄彦故做不知:“此话怎讲?”

“老三和老六越来越成气候,看来咱们这东宫呆不久了。”太子苦笑道着给周雄彦舀了一勺莫卧儿王朝那边送来的鱼子酱。

太子妃道:“老三会投其所好,老六会生病会打仗,咱们也得拿出点自己的方法讨好皇上啊。要不,咱们也去西域找宝马,找美人!”

周雄彦望着愁眉不展的东宫人,摇头道:“他们之前已经做过了,咱们做好比东施效颦。尤其是名马,美人,并不容易找寻,找不好反而惹得皇上厌恶。我们还是另辟蹊径得好。”

“什么蹊径?”皇后用鲛绡帕边抹泪边道:“汤王连长得像锦瑟的美人都寻了来给皇上,咱们还有什么好做的?依我看,哪天不但瑄儿被赶出东宫,就连我也要被拉下后位了。”

周雄彦笑道:“皇后娘娘何必心忧。皇上是个聪明人,他就是再宠幸一个女子,又岂能随意更换后宫主人?至于太子,皇上难道不知道,废长立幼会导致诸皇子纷争不休,有可能将他自己也搭进去么?古来弑君夺位的天子还少么!”

皇后垂泪道:“那怎么办,就眼睁睁看着太子越来越受冷落么?”

周雄彦夹起一片鹿肉,笑道:“汤王不是已经帮咱们将了殷王一军了么?”

太子妃忙问:“怎么说?”

周雄彦笑道:“皇上对老六的王妃念念不忘,甚至以天子血为她医病,老三送的女子若是得宠,皇上必听听得进耳边风,老三一党会在朝中越来越得力,若是那女子不受宠,老三这是在提醒皇上纳锦瑟为妃啊!

太子讶异道:“这样的话,老六和父皇必定得反目,妙啊!老三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聪明了。”

周雄彦道:“这美人计施成了离间计,也亏他想的出。”

太子妃愁眉苦脸道:“既然怎么都是老三有好处,就算打倒了老六,可老三也是劲敌啊!”

周雄彦饮一口葡萄酒,笑道:“别着急,他们有他们的法子,咱们有咱们的绝招。”

“什么绝招?”太子妃忙问。

“孝。”周雄彦道。

却说太子特命人打制了镶嵌西域珍珠和蓝宝石的金步摇送给凌宛天,外加极品鹿茸一对,早已过知天命之年的凌宛天分外欢喜,那金步摇戴在徐贵人的乌黑秀发上,新宠的美人分外妩媚动人,凌宛天更是爱得紧,第二日误了早朝。

因为有那副鹿茸的鼎力相助,本就身体强壮的凌宛天更是如虎添翼,斗战力神勇,夜夜与徐贵人缠绵厮磨,几日之后,更是封徐贵人为妃,与其夜夜笙歌。为了讨徐妃的欢喜,凌宛天为其在宫中修筑了一座望月台,每每与其登高赏月,品美酒,唱歌,乐胜神仙,同时,云曦公主的婚期亦将至。

一日,凌宛天特入殷王府商议此事,步入殷王府的后花园时,但见慕辰与锦瑟正在赏秋海棠。

秋风入怀,美人在侧。

花间的笑容分外动人。

凌宛天望着花间略施脂粉的倾城美人,呼吸一滞。

美人探□,帮慕辰滑下去的薄毯仔细盖在他腿上,启朱唇一笑。

慕辰轻轻挽起她黑亮如缎的长发。

一股浓重的醋意如潮涌般席卷凌宛天的全身。

酥胸荡生层云,纤腰,好颜容,娴静的举止,温柔圣洁的笑容,皓齿,甚至连那因栽种草药而略粗糙于徐妃的手指,凌宛天都觉得胜于徐妃十倍。

貌美绝伦的佳人开始在儿子苍白的手掌上写写划划。凌宛天想起她被老三割掉的舌头,又添了几分爱惜。

凌宛天打量着儿子青缎下的单薄身子,阵阵叹惋着,往上盯着他神仙似的丹凤美目,傲岸的鼻梁,苍白的唇,火气从脚底直冲头顶。

老六开始咳嗽。

绝色的佳人先是帮他捶背,然后笑,频,痴,嗔,羞得身边海棠花都黯然失色,蝴蝶在她的身边飞舞,所有的美,竟是为了手中的药勺!

“不喝。”慕辰双目寒意如冰。

锦瑟牵着那冰人的手,轻吻,老六终于张口咽下唇边苦药,凌宛天望着那药碗,心都迸碎了。

凌宛天火冒三丈地离开王府,来到徐妃的琼瑶宫,徐妃盛装迎接。

“臣妾拜见皇上。”

凌宛天忽觉这甜蜜的声音尖利如锯木。

一把端起徐妃的脸蛋,胭脂水粉涂得一副好颜色再他眼中却成了烂泥。

“朕还有奏折要批。”

凌宛天强压着心头火回到御书房,砸了一堆古玩书简,太子送来的雪莲美容膏,他本想扔了,忽一转念,命人送至殷王府。

作者有话要说:采采这边抽成一团了,有一部分读者的分分暂时无法赠送,后面补上:D

第四十七章

刘公公将赏赐带至殷王府时,慕辰正在与一位不愿出仕的江南名儒探讨学问。

没了官之后,他便静下心研究学问加之本身功底深厚,几个月下来,幼年时皇上赐的老师已经无法传授他更多知识,他便得空四处求教。

“先生稍等片刻。”慕辰道。

被推至大殿,见到刘公公身后翡翠金盘上琳琅成堆时,他心中一咯噔。

“圣旨到。”刘公公瞅一眼英俊秀雅的慕辰,心下一酸。

被铜雀扶着跪在圣旨之下时,慕辰一直牵着锦瑟微抖的手。

“殷王慕辰,王妃锦瑟接旨:王妃锦瑟娴淑贤良,侍奉照料殷王悉心备至,特赏天山雪莲膏两瓶,掐丝凤舞夜明珠钗头凤一对;西域红、蓝、绿宝石嵌金步摇各一只;珍珠水钻项链四挂;宫廷佛蜜枣一担,血燕窝……”

刘公公念完的时候,低头望着慕辰,逢上一双幽深不见底的漆黑眸子。

他跪在自己膝下,白袍,面色苍白,像是一只黑夜的雪狐,白得全身都与周围的雪色融为一体,那黑得分辨不出丝毫喜忧的黑眸也入夜。

如此漆黑的眸子,刘公公多年不见。

许多年前,凌宛天年轻时候,他曾目睹,曾惊叹,曾折服在那刚及弱冠的王爷黑眸之下。

也正是那黑眸,伴着他从王爷做到太子。伴着他收拾满目疮痍的河山,伴着风华正茂时的凌宛天一次次击败莫崖人的侵略,甚至御驾亲征。后来,山河渐稳,那青年也老了,老得越来越糊涂。

“儿臣谢父皇圣恩。”

慕辰道。

他叩首时,苍白的手腕那样细,优雅,青色的血管条条分明。

刘公公前脚刚颤颤巍巍上了马车,慕辰就默默从怀中摩挲。

心中的阵阵绞痛却使得他无法摸出那指头粗的小瓷瓶,他的唇微微泛着紫,脸白如雪。

锦瑟忙摸出药瓶,喂他服下,慕辰却眼前一黑,身子如绸缎般从轮椅上滑下。

再次睁开眼睛时,眼前的一只药勺无限放大。

至他的口中,烫,入喉却暖不了他的胃。

“多大点事啊,小瘸子,张口。”

老头儿的白胡子小辫一翘一翘,白得刺眼。

“锦瑟呢?”慕辰疲惫地问。

“她刚给你擦过身子,我替她会儿,让她吃晚饭。”老头儿语气凝重:“顺便和你说说话。”

慕辰微闭双眸,任睫毛在眼睑下铺就蝶的影。

“你当时在天牢,你媳妇产后大出血差点丧命,用的血可是你爹的。”老头儿道。

慕辰心中一麻。

“依我看,他迟早要来抢,不如,你趁早主动送给他,免得父子反目。”

慕辰睁开寒凛凛的丹凤目:“绝不。”

“那你只能毁她的容!”老头儿扬起雪白的剑眉,一字一顿道:“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慕辰吃力地撑着身体坐起来,铿锵道:“绝不暴殄天物。”

老头儿仰天大笑:“还说不是暴殄天物?你能做好一个丈夫吗?你能生孩子吗?我给你开了药,想给你治病,你却受了风寒,不得不中止疗程,还是她求着你喝的治风寒药。你都不如把机会让给你父皇!哈哈哈!”

慕辰气得寒眉俊目结了冰。

老头儿指着他的鼻子道:“在你不能保护你自己之前,你必须保全自己!”

慕辰道:“南疆会给我一个机会保全。”

老头儿一惊。

“怪不得我只见过李肃几次,他就又不见了,难不成你早就派他去南边游说了?”

慕辰不语。

老头儿眉毛一舒,望着床榻上的男人:优雅,沉着。手腕狠了些,却足以成事。他忽然觉得,自己低估了他。

“也对,南边那一仗迟早要打,只要有战事,就算不派你去打仗,为了稳定军心,他就不敢给锦瑟动土。但是,这样只能治标,治不了本。”老头儿转身道:“你们父子既是这种关系,或许,他将永不会立你为太子了。”

慕辰面无表情。

他需要战功——壮大他自己,保护身边人:阿忠阿信,王史都,戚风,小陶,张逢……

说到小陶,他心中阵阵怜惜再生。若自己有实力,定给她寻个好的归宿才是。

却说陶蓁没有离开草原,两月余一直住在一个牧羊女的家中。

白天,穿着牧羊女普通的蓝衣放羊,骑在草原的小马背上,抬头仰望更近的蓝天,天上白云簇簇,草原上的羊毛亦像白云。

猫兔子骑在羊身上,乐得龇出一口大白牙。

一个月前,世子的婚礼很隆重地举行,十六的部落的千人的号角队伍几乎将云彩都震了下来。

万人饮酒。

万女齐舞。

世子妃与身长九尺的世子乌米尔差不多高,也差不多粗壮,皮肤黝黑,宽骨架,要不是身穿女服,竟如同哥俩。

世子乌米尔却笑得勉强,清幽的绿瞳盖着他自己也诉说不清的忧伤。

那一夜,乌米尔喝了许多酒。西域的葡萄酒,草原上的马奶酒,中原的杏花村酒,老烧,花雕,女儿红,醉成了一团泥,竟当着众人面大声哭泣。

“小陶。”乌米尔一口对着杏花村的酒坛子,另一手还抱着女儿红。他要喝江南的酒。

骁义可汗忍无可忍,道:“世子喝醉了,快扶回新房!”

他却站不起来,被三个人抬了回去。

连续三天,他的新房被酒气淹没。

乌米尔不是没有想过对世子妃好,面对那铁塔般的身材,砧板似的胸脯,他整个人都要崩溃了。

江南女子细白的身姿不断在他眼前闪现:白皙如花瓣的腿,微微凸起的有粉嫩桃花的小胸脯,纤细的腰肢。

他抱起一坛酒继续猛灌。

“别喝了!”世子妃一拳将酒坛打破,上好的女儿红撒了他一身。

乌米尔**着身子,挥马扬鞭,顺着陶蓁来时的路飞驰。这个夜分外的孤寂凄清,月牙如勾,一望无际的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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