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武世界大穿越-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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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没那么简单吧……”
……………………
真的没那么简单!
荒林深处,乃是妖族的大本营,数不尽的妖族藏于此处,此地灵气颇杂,还充满瘴气,哪怕翻山越岭也找不到一块宝地。
而一道白光陡然划过天际,竟然直接撕裂了云海,一些妖族不由得瞪大眼睛看过去,这种速度……当真很多大圣也做不到。
随着那道虹光一闪而逝,轰隆隆的雷炸声才接连不停的传到地面,引得一些正睡觉的妖怪,呲牙咧嘴的看向天空,别管头顶上是修士还是大圣,反正吵到老子睡觉,它们都不爽……
但随着一道更加庞大,乃至于遮天蔽日的黑影划过天空,它们瞬间变得了无声息……
哪怕是更加震耳欲聋的雷轰声,也让它们忍不住趴在地上,以示臣服之意。
此情此景,不仅仅是普通妖族,连带着一些妖族大圣,也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因为他们纷纷在疑惑,到底是那谁,才敢去惹北海的鲲鹏大圣???
那位可是妖族十大圣之一的鲲鹏大圣啊。
这种级别的大圣,吞龙噬凤当真不在话下,所谓的赤虎大圣在他眼里也不过是个小不点……
它镇守北海冰宫已达万年之久,哪怕万年之前的千年之战,未曾让其陨落,堪称整个妖族最古老最强大的存在。
龙族虽然镇守北海,但那北海龙王面对鲲鹏大圣,还不是被压制一头?
天空中划过的那道白光,正式苏如仕所说的落剑峰大师兄。
他名叫李青云,长得英俊潇洒,更是纯纯粹的陆地剑仙!
还是那种天生剑体的陆地剑仙,天赋非凡不说,战力还超高,哪怕一般仙人境的修士,也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尤其是御剑术让他练到登峰造极,瞬息之间,百里之遥,完全能够追上天上的飞剑传书。
此时哪怕逃跑也带着一丝轻松之意,没事还能灌两口酒,眼看着鲲鹏大圣要追上他,就嘿嘿一笑,再次加速,总之吊着这老家伙足足半个月,饶了北海和边荒兜圈子,仍是没让它追上自己。
李青云扫了眼后面的老不死,拿起酒葫芦,看了看袖子里面的小鲲鹏,忍不住喃喃道:“老子娶亲的聘礼重不重,我就怕你玄门圣宗不敢收啊!”
“大胖子,再见喽,你这血脉纯正的玄孙,我收下啦!”他说完这句话,速度再次暴涨,整个人好似突破空间一般,气爆无数,身后不由得划出一道云气形成的尾巴,瞬间将鲲鹏大圣甩的没了影子!
第二十五章 聘礼
随着李青云彻底消失在天际,一道震天动地的咆哮声,也传遍整个荒林。
鲲鹏大圣也不知道是谁,偷了他血脉最为纯正的玄孙。
但他知道此子肯定是人类剑仙,否则等他半盏茶的时间,也不可能飞过自己。
鲲鹏大圣在云端眺望了眼南方,终究没有追到九州边境,更没有顺着轨迹继续前进,他只能用愤怒的双眼狠狠的看向九州,才轰隆隆的划过云端,彻底离开此地。
毕竟这等妖族人物,若真的前往锤仙城,那就是要彻底开战了,而妖族没准备好,人族也同样如此。
而鲲鹏大圣虽然足够强横,实力非凡,可一个人硬闯九州,无异于给人族送一顿大餐……
…………………………
王家的陆地神仙临阵叛变,王家的小辈弟子王云鹏,同样携带王家子弟叛变。
着实让整个王家彻底陷入麻烦之中,他们来到锤仙城的所有人,全部被关押起来!
吞云兽也让锤仙城扣押,当成运送边荒士卒的交通工具。
王家成为人族叛徒一事,仅仅在小范围内传播,但云洲的王家当天夜里彻底清理族内妖族奸细,足足过百人。
其中陆地神仙都死了三个。
而王家族长也放出话来,他们早就在家中找到一些妖族奸细,可惜一直想连根拔起,却没有机会,但万万没想到竟然会酿出大祸。
所以他们不仅提着奸细人头前往锤仙城,还将数不尽的资源送了过去,其中精铁,玉石,灵品战刀,长枪,各种符咒,简直都够锤仙城打造一支新的边荒骑兵了!
毕竟仙宗在看着他们!
尤其是武破天也参战了。
那问题就严重了,且不提那位第一人放没放话,王家若不付出血本来支援锤仙城,那肯定危险之极……
至于西遥铁骑战死七万人马,王家同样前往西遥城,赔付大批量的资源。
毕竟……
这西周王也是不讲理的人物,当日他听说有七万西遥铁骑战死沙场,直接就要举兵跨洲作战了,颇有一种你不给我点什么,老子就率兵直下云洲跟你打一把。
要说其他王朝皇帝,乃至王爷估计都不会这么做,但这位极其不讲理的西周王,完全有可能做到这一步……
总之除了这些明面上的付出。
暗中至少有五层家底送给了各大仙宗。
而到了这种情况,四大仙宗才彻底安静下来,也让去了云洲的几十位陆地神仙彻底回来……
……………………
“王家还真是有意思啊,竟然派了一位陆地神仙,特意从剑洲找到一柄刚出炉的圣品长剑,送到了剑竹峰……”刘长青刚刚收到飞剑传书,孙长老大难不死,修为虽然有些跌落,但剑道修为更上一层楼。
王家能做到这一步,无异于和众多仙宗弟子乃至陆地神仙陨落有关。
而四大仙宗联手施压,足够他们吓破胆的了。
李青云正仔细查看赵子墨伤势,听到这句话,忍不住轻笑一声:“别管他们王家是不是妖族奸细,从今往后他们注定备受监视,以后乖乖的当牛羊吧,十年上供一次,否则想活都难。”
“万一他们王家其他人,真的不是奸细呢,我们这么做是不是过分了?”刘长青抬头看向已经来到锤仙城多日的大师兄。
“其实……是不是都不要紧,但他们出了这一档子事,王家就是在裤兜里揣黄泥,不是屎也是屎。
而规矩使我们仙宗订的,也许很多人,乃至很多世家都忘记了,九州十大仙宗才是制定规则的人。
若他们真的以为万年以后,自己慢慢成长起来了,可以兴风作浪了。
那我们同样让这个王家当做那只鸡,养着杀着让他们明白一些,历经千年之战的十大仙宗,没一个是简单的!”李青云说到此处,将手从赵子墨的脑袋上取走。
而他挑了挑眉说:“赵师弟这元婴伤势看似致命,但却在慢慢复原,总之他身体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功法在运转,我也不敢轻易定下结论。”
“咱仙宗还真是霸气啊,不过大师兄你也治不了师弟的伤势吗?
“我境界虽高,但毕竟只是剑修啊,疗伤治病这种事,我怎么能太清楚?”他无奈的耸耸肩,表示自己对此并不擅长。
赵子墨昏迷已有五天,此间还来过不少人看望,其中成仁送了两颗治疗魂魄的丹药,闫泊虎更是亲自看望一番他的伤势,结果他也只是眉头紧皱,毫无办法。
至于带他回宗门疗伤,就算闫泊虎想这么做,师门长辈也不会愿意啊,毕竟仙宗各有争执,除了面对妖族之时,他们之间不算敌人,也不会费劲心思去救一名小辈弟子……
刘长青揉了揉额头,无奈道:“那怎么办,等他自然恢复吗,这个有点不靠谱吧?”
“没准就得看自然恢复呢,不过你们也别太担忧了,我带他去玄门圣宗找人看看!”李青云说带此处,嘴角带着一丝笑意。
苏如仕听到这句话,瞬间瞪圆眼睛:“你这就要去找沈仙子?”
“嗯,当初我跟她有过约定,如今,我觉得是时候去玄门圣宗上门提亲了。”李青云于当年之时境界还很低微,却在一次偶遇,碰到了同样年纪轻轻,还名传中州的第一美女!
而她也就是玄门圣宗的圣女,沈凝云!
当初的沈凝云境界不高,可样貌出尘,美若天仙,不知引得多少修士武者追求,那时候跪在她石榴裙下的,可成千上万的啊!
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沈凝云却看中了李青云,还弄得众人皆知。
几百年来,李青云打退了一**情敌,没错情敌都是一波一波来的。
而如今的李青云。
上天可斩仙!
入地可屠魔!
他仅仅是陆地剑仙!
但真正的仙人境,他又不是没斩过!
妖魔遍地的十万大山他去过。
妖族千万的北部边荒他闯过。
为了聘礼,他更是深入北海,抓了一只纯血幼年鲲鹏,试问天下又有几个男子,能做到这一步?
如今他李青云,要挟剑仙之势,带着独一无二的聘礼,迎娶玄门圣宗沈凝云。
他就想问问,谁敢拦?
第二十六章 天人体魄
赵子墨是昏迷了,伤势好的还很慢,但这和他一次性分掉半个元婴有很大关系。
但更重要的就是,此时他的心神完全投入到分身之中。
因为哪怕他抗住识海的攻击,彻底控制这句身体以后,还是接受到太多的反馈了!
肉身的不适感,体魄太强,那些登峰造极的近战本能,让他的大脑差点爆炸。
种种情况导致分身现在太过无力,只能将全部心神,全部投入到分身之中,毕竟知道本体挂不了,还被人救了,那就等着自动复原吧……
葫芦将这具分身给收了,赵子墨一进入其中,就发现葫芦体内竟然自成洞天,里面有山有水有太阳,花草树木皆有,乃至还有一些普通动物,鱼儿等等。
不过赵子墨没工夫观察葫芦内部的小洞天有多大,有多么好,只能每天接受庞大的肉身信息,再慢慢用九幽雷火治疗体魄的伤势。
随着几天过去,这具天人体魄在慢慢好转,而肉身传递的负面信息也少了许多。
才让他终于松了一口气。
只是他尝试着用这具身体走路,往往反应慢半拍,颇有一种二次元的感觉,比如一个人走在马路上忽然摔了一跤,他瞧行人看过来,为了避免尴尬,会自言自语起来:“哎,这具身体我还不适应啊……”
也许这句话挺二,但赵子墨此时的状况就是这样……真的不适应这具身体。
“葫芦,你说我给这具身体,起个什么名字好?”
“你随意!”
“叫玄墨真人咋样?”
“不如叫轩墨……”
“咳咳咳,还是叫玄墨吧!”赵子墨轻咳两声,避免了心中一些不开心的念头。
随着他四处观望,不由得啧啧感叹道:“你这小洞天不错啊,遍地是灵药,可通天大圣,也让你收进来了,玄玉真人又变成我的分身,他们全都消失了,会不会让别人怀疑我动了手脚啊?”
“怀疑你干嘛,就你那方寸戒,别人扫一眼就知道能装多少东西,通天大圣的万丈真身,你拿什么装下?
所以只丢了玄玉真人尸首才是大问题,不如两个一起消失,他们才能瞎心思。”葫芦说的倒不错,赵子墨被人救起的时候,就有陆地神仙进入玄玉宫查看,却根本没发现有什么尸体。
而他们能想到赤炎的尸首想必是让赵子墨收了起来,但他们看一眼赵子墨手上的方寸戒,就知道这戒指也不过就是灵品,根本装不下其他东西。
更何况他都半死不活了,看样子连玄玉宫都没进去,怎么可能是他收走了那两具尸身?
不提其他,一般品质的方寸戒收入两具尸身,都有可能被撑爆了,因为根本压制不住那种死后残余的气息。
但藏在方寸戒的葫芦,却能装下这么多东西啊!
这货体内别有洞天,大小都能装下整座玄冰山脉,里面种植了数不胜数的灵药,赵子墨随便挖出一颗人参,都是长出四肢的好玩意……
而当初的葫芦的主要作用,就是植朝仙宗的灵药院,如今过了足足万年之久,当真灵药遍地是,圣药不如狗……
一些原本属于凡间的动物,鱼儿等等,虽然没有开启灵智,但现在也都变成大补之物了。
所以此时的赵子墨当真有些兴奋,自己找到了葫芦,才是进入朝仙宗最大的收获,连那数百柄灵剑,仙剑都比不得。
至于当初葫芦收走的通天大圣尸首,还有魔龙王尸体,都让葫芦取下有用之物以后,全部碾成粉末埋入地下,当做种植灵药的养分,这种做法……看的赵子墨目瞪口呆,只觉得太过分了,竟然连个毛都没给他留下。
化为俊俏青年的葫芦,扫了眼这位哪怕有了天人体魄,却还是弱鸡的存在,忍不住带着他转了转,顺便介绍一番:“你作为我新一任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