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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疯侠行-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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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如蚊子声,细不可闻。圣明嘴里的热气,吹在她耳朵上,让她感觉这夏天更热。
圣明虽没听清,也知道她是答应了。本来想要她大声点再说一次,但看到她那快滴出水来的脸,终于忍住了。为了把她拯救出来,他再次转移了话题。
“我妈这些年太苦了,一个人,累不说,寂寞啊!”
“告诉你一个秘密,千万不要说是我说的哦。”刘燕果然抬起头来,脸上的红晕迅速消散,可见八卦之魂的威力。“你妈有男人了!”
“啊?我怎么不知道。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圣明双眼瞪得有牛眼大,脸上写满了不可思议。
“至少有四年了!还记得你读初二时那次十四岁的生日么?下午放学后,我从学校请假回镇上陪你过生日,在去车站的路上,看到一个背影像瑶姨的女人和一个男人进了酒店。回到镇上后,问你,你说你妈上午来看你,中午吃完饭就回去了。晚上回家问我爸,她说你妈去镇上看你,要第二天才回来。”
是谁?谁睡了我娘?
“这事除了你之外,还有哪些人知道?”圣明问道。
“我就看到那一次,我没跟任何人说过。至于其他人会不会在别的时候别的地方碰到过,我就不知道了。”妞妞说。
“我估摸着或许有人知道。但不管是不是有人知道,有一点是肯定的:你爸妈都知道而我不知道。就算有别人知道了,都会瞒着我的。”圣明分析着。
“或许是怕你不理解,影响你的生活。”
“小时候应该是你说的这种原因,后来可能是怕影响我的学习和高考。”
两人你一言我一句的分析着,结果与事实也相差不远了。两人却丝毫不怀疑此事的真假,因为太合理了。
黄昏时,诗瑶他们都起来了。村里人也得知圣明病好的消息,三五成群的过来道贺,店里热闹起来。圣明很有礼貌地跟长辈们打着招呼,说话条理清楚,明明白白,众人都相信他彻底好了。
晚饭后,妞妞和她妈妈帮诗瑶收拾清洗完,一家子都回去了。诗瑶要去洗澡,被圣明喊住,说是有事要谈。
“我也正好有事要跟你说。你先说吧。”诗瑶坐在儿子身边,说道。
“我现在已经长大了,高考也考完了,不用担心了。他是谁?有多久了?”圣明直接了当的问道。他们母子俩像朋友,说话都没那些虚头巴脑的东东。
“我准备等你在坟前上完香回家就跟你说的,结果你昏倒了。现在你没事了,我也正要告诉你这件事……”
原来,那男人就是罗世忠。
听到罗世忠这个名字,子瑾的相关记忆便涌现在圣明的脑海中。圣明马上明白,前世大部份的记忆被封存了,只有在特定的人或物或景等引发下,才会出现相关的记忆。为什么会这样,他却不太清楚,或许是因为脑容量的问题吧。
罗世忠是子瑾大学时的舍友,上下铺。他爷爷是部队里的人,解放战争初期入的伍,因其英勇善战,屡立战功,建国时升为营长。后来又参与高丽之战,升至团长。国家授勋时,得上校军衔,退休时已升至少将了。
他父亲是学物理的,曾参与过‘两弹一星’的外围工作,与宋诗瑶的爸爸是同学,关系还不错。两家都有意把他和诗瑶凑拢来,只是瑶瑶态度不明朗,就没提。
至于诗瑶的父亲和爷爷是做什么的,子瑾没问,诗瑶也没说。到死时,子瑾都不知道,圣明也就无从得之了。
罗世忠很爱诗瑶,子瑾看得出来他是发自内心的,是真心希望让她得到幸福。越是在乎便越是胆小,患得患失,胡思乱想,畏首畏尾。这样,诗瑶更加对他没感觉。
而罗世忠追诗瑶时,总是要叫上子瑾壮胆。子瑾虽然出身山沟沟里,没见什么世面,但他聪明好学,大二时便融入了都市。举止得体,言行稳重却又风趣幽雅,丝毫看不出来自农村。而他那山里孩子的坚韧勤奋、自尊自强却没丢。
因为是好友在追的女孩子,子瑾对诗瑶没有什么想法。他也知道两者之间差距太大,没产生过那种妄想。所以,在面对诗瑶时,他反而落落大方,不卑不亢。
正因如此,诗瑶反而对他产生了浓厚兴趣,日子久了,了解得深了,终于被子瑾迷住了。
在诗瑶的大胆追求和猛烈攻势下,毫无防备的子瑾很快便被她俘获。罗世忠本来就因敬仰子瑾的为人,这才与他成为兄弟的,见他们走到一起时,便果断的放弃了。子瑾曾对诗瑶说过,世忠兄弟是真的喜欢你,真心为你好,只可惜你们没缘份。
世忠毕业后,听从家里的安排从政,进机关不久就升了副科,而且因能力出众,很得上司器重。
再后来,子瑾就不知道了。

第005章 情痴后爸

“……他听到你爸死了后,便申请调到这里来工作。因为这里是偏远的山区,他原本又是在机关工作,所以很快便得到了批准,还成了支边的模范呢。所以到这里后,便升了正科,当上了镇长。
当时,他找到我,说要照顾我们母子。我担心你受委曲,加上你奶奶还在世,便没同意。他见我开店进货出货要过河很不方便,担心我掉河里。便向上面申请了一笔钱,镇上再凑点,修了这坐桥。
见我到小溪里挑水,便为村里装上了自来水。其实挑水都是你强伯伯挑的,那天正巧你强伯伯进货去了。不过,这也算是为村里做了件好事吧。
后来调到县里当副县长,分管通信、教育这块,便在这山上建了个电视转播塔。你奶奶过世后,他又来找我,要在一起过。那时他已经当县委书记了,三十岁了还没结婚。于是,在你到镇上读初中而住校后,我便和她睡到了一起……”
“儿子不在身边,一下子感觉到空虚寂寞,这个可以理解!可是,你们就这样偷偷摸摸地,不怕村里人说闲话?不怕影响到他的名声和升迁?”圣明打断了诗瑶的叙说,很为他们担心地说道。
他却是没说自己的感受,那人睡了自己的老娘,都不见一下自己,是不是嫌弃这拖油瓶?从子瑾的记忆里看,他应该不是那样的人啊!
“我们一直很小心的,而且见面也很少,一个月最多一次,有时几个月都找不到机会。反正一条原则,宁可不见面,也不能让人家知道,那会影响到你的!
这样过了一年多。有一次,我碰巧听到人家议论他有可能会升到市里当副市长。而我因为家里的缘故,知道组织上考察时,单身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但他却没跟我说起这事,问他时,他说他愿意等,宁可不升官。
我感动得一塌糊涂,一时冲动,就和他办了证,在他们单位举行了一个简单低调的婚礼。村里人都没通知,除了你强伯一家,都不知我嫁人了。那年,正是你初三上半期快放寒假的时候。
等你进县城读高中时,他便调到市里当上了副市长。我们商量着等你考上大学后再对你说,你同意了的话,我就搬到市委大院里去住,店子就转给妞妞他家打理。”
圣明静静地听着,为罗世忠的痴情所感动,也为母亲找到了归宿而高兴。如果早些年得知这个消息的话,圣明可能还真的不太理解,甚至会以为妈妈不要他了而生气、吵闹。现在有了百世人生,还有什么不能看开的?尤其是有了子瑾的记忆之后,更是为他们感到高兴。
“这下终于没人管我了,被你欺负了十八年,一朝得解放。嘿嘿,自由万岁!”圣明说。他虽然有子瑾的记忆,却压抑着他的情感。现在他的心理已经完全是圣明了。
诗瑶知道儿子这是在表达他的理解和支持,心里终于松了口气。
“想得美!只要我在世一天,不管你到天涯海角,你都是我儿子,你只能随时随地的等着被我收拾。”诗瑶‘瞪眼’说道,不过嘴角眉梢全是笑意。
“那要是我不同意的话你们怎么办?”
“哼!老娘的事你管得着么?再说了,你去外省上大学了,能知道我在哪里住?拖得几年你自己都要结婚了,还有闲心管我?”知道儿子已经同意了,诗瑶说话就无比的硬气了。
“外公他们同意不?不会像你和我亲爸当年那样又不同意吧。”圣明问。
“这次到是不会,他们两家原本就有那个意思。现在我又是二嫁,还有个拖油瓶,说起来还是罗家亏了呢。再说了,你罗叔半年前提了常务副市长,才四十一岁,前途光明。宋家的人精着呢,算得很清楚!”
圣明虽然对外婆家没什么感情,但外婆疼着母亲呢。十八年没回去,母亲心里肯定很想外婆。现在,终于可以理直气壮的回家看看了。
“那你到市里去了后做什么事呢?开超市?”
“还没想好。我去洗澡了。”
……
天渐渐的黑了下来。
圣明掏出手机看了眼,七点四十。以前约会都是八点在进山的路口会合。夏天的八点正是天将黑未黑之际,这边靠西部,天黑比东部迟了半个多小时,所以进山的路还看得见,回来的时候,月亮已经升起来了。
正要出门,诗瑶拿着一枚戒指叫住了他。
“有约?等下,你看,这枚戒指是你奶奶让你爸送给我的,说是你家的什么传家宝。现在你罗叔送了戒指给我,我总不能带两个吧,所以,你爸这枚戒指就交给你了。”
“啊,正巧,我准备今晚向妞妞求婚,还没准备戒指呢。真是太及时了!”圣明说着,手便向戒指伸去。
还差一厘米的样子,诗瑶突然把手收了回来。
“我现在改变主意了。我决定这枚戒指暂时由我保管,到时我亲自给你媳妇儿带上,省得到时我愁见面礼。”
“啊,怎么能这样啊?那我拿什么求婚?”
“那是你的事,我不管!”诗瑶得意的笑。
“你就不怕罗叔吃味儿?”圣明不死心。
“他敢!”诗瑶气场很大。
有了这么多世的记忆,圣明也知道,古时,戒指都是由婆婆交给媳妇的,现在很多山里人或老一辈的还有这习惯。由男人拿着戒指,半跪着求婚,这好像是从洋人那里传过来的。于是,圣明就没抱希望了。
何况他也没想过今晚求婚,今晚能确定恋爱关系,不叫她姐而叫名字,就是极大的成功了。
“哦,时间来不及了。我走了,拜拜!”圣明一溜烟的跑了,‘拜拜’声从老远的地方传来。
望着圣明跑去的方向,诗瑶笑着摇了摇头,回到了房间里,从柜子里摸出一个古色古香的小木匣子。打开木匣,从木匣里拿起一块红绸布,仔细的包好戒指,再放回到木匣中,把木匣放进柜子里,关上柜门。
圣明来到路口正好看到妞妞快到路口了,他便加快速度跑着。刘燕看到圣明加速,也跑了起来,终于比圣明快了几步到达。
“哼,你迟到了吧!”
“好吧,今晚我买单。”
“嗯?买什么单?”
“咖啡呀,我们正往咖啡店去约会,我请你喝咖啡。”
“油嘴滑舌!”刘燕娇叱着,伸手拎住了圣明的耳朵,“怕了没?”
其实跟本没有用力。圣明也知道她不会用力,所以没躲。否则哪有那么容易拎住!毕竟这目标太小了点儿。

第006章 夜约妞妞

从入山小路进山约八百多米,有一条伪装好的支路,是他俩开出来的,约有百米长。支路的尽头有一块突兀的大青石,钻出山坡,伸向西南方向。青石三面是悬崖,两侧向下,到正面时,约有五六十米深。大石约三十多平米,上面很平整,这里是只有他俩知道的私人领地。
他俩来到大青石上,并肩坐着,看向远方。左前方是一条灰白色的小河在静静的流淌,右前方是坳底村里的点点灯光,在坡下树梢摇晃的叶间若隐若现,抬头有满天的星星在俏皮的眨眼。山风从左边的东南方向吹来,掠过山石,带来阵阵清香与凉爽。
见此美景,圣明一时诗兴大发。记得以前某世当官时,也是个小有名气的诗人,只是可惜没有什么传世之作,所以历史把他抛弃了。
“青山入夜雾蒙胧,嗯……,小河映晚白玉呈,嗯……,点点村火树梢隐,阵阵清凉送黄昏。嗯……,最后一句这样改一下,缕缕清香拥玉人。”唉,这操蛋的记忆,总是这样让人无语,这样一首不是很工整的诗竟然花了三分多钟,“妞妞姐,你说这最后一句用哪个好?”
“这首诗是谁写的,我怎么没听说过?”妞妞虽然野,但还是在诗瑶的引诱下也背了不少诗,不过,比起内向的小宅男毛毛,那可就差远了,“虽然比你少了背了很多,但也没听你背过这首啊!”
“这是我刚才触景生情,随兴而作。你发表一下意见,看用哪句好。”
“你分别念一遍我听听。”
“是吟,不是念。”圣明分别念了一遍。
“我觉得吧,都还行,很顺口。要不就做两道诗吧。”
圣明有种对牛弹琴的感觉,看来,以后还是跟她讨论武功之类的比较合适。
于是,他便自言自语的推敲起来,不久,终于决定了,“妞妞姐,我觉得还是第二首比较好,虽然第一首把现在的这景写得很全面,只没写星光和月亮,可写诗不就是要有情么,而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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