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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十三殇-第14部分

小说: 十三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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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她握着匕首的手一转,竟直直划向自己的双眼。众人不解她何意,却见她一双如水晶一样好看的眼睛落入昆仑镜中。然后天地间微光浮现,所有死去的人都活了过来,大地复苏。
“白辰,你永远都别想忘了我!”她笑,然后重重落地。
众仙见她再无力抵抗,也不管她刚才做了好事坏事,一个个蜂拥而上,只想将她碎尸万段。
“谁若敢伤她一分,便是跟我过不去。”白辰冷眼看着他们,下一秒他持剑一挥自断了左臂“梓悦是我的仙宠,她犯了错由我来代罚,从今往后,这世界上再无魔尊,也无白辰上仙。”
不听众人劝阻,白辰抱起梓悦消失在天际。
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只知道曾经的白辰上仙,再也没有回来过。
**
“我醒来的时候就在这里了。”眼盲的少女显然有一些疲惫,她从来没有说这么多话。
年轻的守牢人问她:“为什么你在最后一刻选择牺牲自己?你究竟在昆仑镜里看到了什么?”
少女难得的笑笑,脸上是从未有过的温柔“我看到了他的梦,他的许多梦里,都有我。我还看到他在三生殿的合欢树下悄悄看着我,脸上在笑。我知道,他是喜欢我的,可他就是那样一个嘴硬心软的人,不愿去接受和面对自己的心。所以在最后我选择成全他,保护他所保护的,珍惜他所珍惜的。”
“因为我知道,他心里最爱的,是天下太平。”她温柔的笑着,回忆起从前的事情。
在昆仑镜中,她看到白辰的梦。在梦里,他们坐在三生殿里的合欢树下,他吻她,口口声声的叫她的名字。她一直想要的海枯石烂,天荒地老已经看见了,那她还求什么呢。
“这面昆仑镜是他的法器,只要这面镜子不碎,我就知道他还活在这世上。”
守牢人缄默,而后他问:“难道这些年你一点都不恨他么?”
“爱都来不及,怎么舍得去恨。”她轻轻叹息,当初是恨过,恨他杀了璃阳恨他不爱自己。可是最后得知璃阳是自己撞上他的剑时,得知他心里有她时,她心里的一切执念全都放下了。
她幽幽开口:“其实在我被封印的一千年里,我早就不知不觉爱上他了。我在昆仑镜里听他叹息,听他为了天下人而祈祷。所以当我变成什么都不记得的梓悦时,才会那么依赖他,喜欢他。”
当日他中毒,她的确见了璃阳,但璃阳没有给她解药,只是教了她开启昆仑镜的方法。而她在恢复记忆的那一刻,选择了永远做白辰的仙宠梓悦,然而世间的事并不如她所愿。她为了给白辰解毒,耗费了太多精力,不得已,才会去吸食仙人的血液。不想到头来,她还是阴差阳错的成为魔尊。
“可惜如今我的眼睛瞎了,又被困在这里。否则我真想看看三生殿里的合欢花今年开的怎么样。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常常能在这里问道合欢花的味道”她眯着眼,对着守牢人说“你不知道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感觉前世三生石旁,忘川河边,我仿佛见过他一般。”
轻巧的语气里,满是欢喜。
可是瞬间她又失落的低下头“我想他大概已经忘了我了吧,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来这里看过我。”
“他不来看你一定有他的理由。”守牢人说“况且,我以后都会陪着你的。”
她但笑不语,安静宁谧的生活,这样的日子,其实也挺快乐。只是遗憾的是,她再也看不见三生殿的合欢。
她也永远看不见寒冰地牢的冰面上守牢人亲手种的一株株合欢花以及失了左臂却仍然风华绝代的守牢人的模样了。
————第七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桃花戏
“银镜里朱霞残照,鸳枕上红泪春潮。恨在心苗,愁在眉梢。洗了胭脂,浣了鲛帩……”一个苍老的声音在畅春园响起。
白发苍苍的女人坐在摇椅上哼唱《桃花扇》,她手上握着一柄长剑。剑柄上画着数朵桃花,桃花鲜红欲燃,经年不变。老人的身后站了一位同样苍老的男人,他脸上尽是大大小小的疤痕,十分可怖,
“他最爱唱的一出戏就是《桃花扇》了。”老人抱着冰冷的长剑自言自语,她眯着眼看了看天上的太阳,十分刺眼“我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这是这个天气,他当时在唱《桃花扇》。”
阳光从她枯瘦的指缝里漏进来,零零碎碎洒在她的脸上。她紧闭着双目,像是沉浸在绵软的水中,做着缠绕半世的美梦。
**
四十年前。
她还只有十七岁,正处于最灿烂的年华。她是北平第一将军李兆年的独生女儿李贞儿,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手握兵权的李兆年保护她过了很好的十七年。
贞静贤淑,这是她名字的由来。然而她却自小讨厌文字,崇尚武力。纵然母亲不喜欢她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但作为武将的父亲对这个独生女儿的性子却是喜欢得紧。
她想学功夫,李兆年就巴巴的四处打听可靠的人。最后找上了畅春园的班主方子青。
方子青虽是一个戏子,但在黑白两道上却双双通吃,更有各大商家在背后支持他,在北平无人敢对他不敬。因为他在家时排行老二,所以人人见到他都尊称他一声“二爷”。据说他从前是武生,身手了得,曾单手打死过两头老虎。
她听到有这样的英雄,自是十分向往。当李兆年带她上畅春园时,她甚至开始勾勒这位二爷的模样。她想着,这位二爷一定是铜头铁臂,长着大胡子的绿林好汉。
然而她到了畅春园没有立刻看到传说中的二爷。
彼时戏台上正在唱《桃花扇》,她随父亲坐在阁楼里。只见那反串李香君的小生目盼生辉,举手投足间尽是风情。
她在此听了足有半日,然后才见到一青衫男子走进来,那男子是之前的那个戏子。他五官生得妩媚标志,比女人都要好看,但是眉眼间却带了一股阳刚正气不容人正视。她听父亲叫他方班主,贞儿瞬间明了,这位姗姗来迟的人就是二爷。
她满是讶然,这么年轻的好看的男子怎么会是“爷”呢?况且又跟她想象中的二爷不太一样,差别甚远。
“将军,这就是您那位要学功夫的千金吗?”方子青看了一眼李贞儿,眼神无波无澜。她听着爹爹与方子青寒暄,很是无趣,只得在一旁无聊的抠指甲。
等到她亲眼见李兆年走了,贞儿迅速的把自己的长发挽起,将套在外面的裙衫全都脱了。
方子青这才看见,她在那一身镶金秀玉的华服里面又另穿了一件男装。此刻她将头发束起,又穿着一身短打粗褂,活脱脱一个年轻小厮。只除了那张脸,唇红齿白,肌肤胜雪,生的过于好了,十分惹眼。
“二爷,你打算交我什么功夫?”李贞儿万分兴奋,她期待的看着方子青,眉目中是掩不住的灵气。
方子青忍不住失笑,他抬手给了她一记爆栗“谁让你叫我二爷的?”
贞儿无辜的耸耸肩,说“不叫你二爷叫你什么?”
“叫师父”方子青不慌不忙的坐在椅子上喝茶。他问贞儿“你为什么想学功夫?”
李贞儿墨玉葡萄一般黑亮的眼珠顿时放出万丈光彩,她眉飞色舞的告诉方子青“我将来可是要做女将军的,现在学好了功夫,将来才能率领千军万马为爹爹打江山。”
她这一番话说得豪气十足,方子青则有些许的惊讶,向来大家小姐都在闺中修习书画,学习女红。李贞儿却如男子一般勇猛好武,只可惜投在了女儿身,否则日后定是大有一番作为。
**
李贞儿实在比猴子还要顽皮。
她来畅春园不过三日,园中上上下下都知道二爷收了这样一位姑娘当徒弟。二爷从不轻易收徒,众人都道是李贞儿背景不浅,以至于二爷能够处处容忍她。
畅春园每日上午都有戏场,而她素来爱穿男装躲在观众台下听戏。偶尔方子青不登台,她便煽动观众砸场子,非得要把方子青招出来不可。
方子青出了名的笑面虎,李贞儿如此戏弄他,他便想了个法子。他把李贞儿绑在树下点了她的笑穴。
看李贞儿在地上笑得前仰后翻,嘴里还一边求饶,方子青不忍心只得又放开她。哪知贞儿一得释放,立即跑了,方子青只能在身后无奈的摇头。暗自后悔不该接下这差事,说是来习武,但五天中她有三天都在捣乱。
他在风月场中打滚惯了,哪家女子见了他不是追在他身后嚷着要嫁他唯有这位大小姐,把他当成奶妈子用。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与否
当方子青又在天翻地覆满世界找她的时候,贞儿就在他房里。他推门而入,只看见李贞儿对着他床头悬挂着的长剑痴痴望着。
那是一柄镀银的长剑,十分漂亮。方子青上前取下它,问“你很喜欢这把剑?”
李贞儿点头,待她抬头看见方子青狐狸般狡猾的笑容时,她连忙讨好似的跟方子青保证以后再也不会捣乱会乖乖听话云云,最后她才如愿以偿的得到那柄长剑。
“我来教你舞剑。”方子青不由分说扶住她的腰,握着她的手。
他带着她持剑而舞,划破夜空,一遍又一遍。她靠在方子青怀里闻他身上好闻的味道,享受他温暖的怀抱。他们一起拿着剑带动夜风。
你舞剑的时候跟我一个朋友一样好看,方子青出神的看着月色下她俏丽的身影。
李贞儿闻此慢慢放下剑,她捏着嗓子怪里怪气的问方子青“你那个朋友是男的还是女的?”
方子青嘴角上扬,勾勒出一个美好的弧度。“女的”,他告诉贞儿。
“那么她长得有我漂亮吗?”贞儿背对着他的脸染上一丝懊恼。她静静等待了半天,也未听见方子青的回答,她一回头,身后哪还有什么方子青,他早已走了。
月色如许,她瘦弱的身影在月光下被拉长,躲在树后注视着她的方子青只闻到她身上飘来的阵阵幽香。
**
畅春园里的人渐渐发现李贞儿开始处处针对方子青。
他唱戏,李贞儿就将他的戏袍隔断,将涂脸的胭脂浸水,让他登不了台。
方子青最是风流,常有外面的女人去他房里过夜。
那夜佳人在怀,他还未说什么,就听窗外一阵响动,然后屋子里的蜡烛被悉数吹灭。一个长发覆面,白衣飘飘的女人从床后飘了出来。
“鬼啊——”方子青怀里的女人大叫一声,吓得花容失色,哪还有之前温婉可人的模样,那姑娘吓得连滚带爬跑了出去。
方子青幽幽地叹了一口气,伸手捉住那只“鬼”。他嘴角噙着一丝淡淡的微笑,眼里却如一汪水潭深不见底。他道:“贞儿,很好玩?嗯?”
李贞儿吐吐舌,拨开长发,道:“二爷,贞儿晚上睡不着,所以出来逛逛。刚才那个女人胆子真小,一点都不经吓。”她声音清而脆,还透着一股子的心虚。
“你把我的美人吓跑了,我该怎么罚你呢?”方子青语气里带着丝丝魅惑,他口里温热的气息喷在贞儿脸上。她的脸瞬间发热,一直热到耳朵根,幸亏是夜晚,否则方子青一定会看到她脸上的绯红。
她支吾着不敢出声,然而下一秒方子青猛地把她抱起来压在身下“不如今晚罚你陪我过如何?”
李贞儿如梦初醒一般,她推开方子青飞速起身。
“你难道没有喜欢我吗?”方子青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她骤然停下脚步,她略带疑惑的语言让方子青讶异“喜欢?为什么喜欢?”
原来她竟不知道什么叫喜欢,当真是豪门千金不谙世事。方子青道:“喜欢一个人就是对一个人心心念念日夜不忘,见到了他会觉得莫名的欢喜,用尽一切办法吸引他的注意。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的一举一动你都会记得一清二楚,他和你说的每一句话你都会放在心上。”
贞儿歪着头认真思索了半日,然后脸慢慢变得潮红,好像被风吹化了的桃花。
“你瞧,我说对了”方子青在她身后肯定的告诉她“你喜欢我!”
她听着他带着些许的得意,不禁恼羞成怒。她索性闭着眼对方子青大吼:“没错,我就是喜欢你又怎样!”
方子青笑了,是那种满足叹息的轻笑。他拥贞儿入怀“我也很喜欢你呢,贞儿。”
她无法用语言形容那一刻的心情。就像荒废已久的草原突然开出姹紫嫣红的鲜花,伴着五彩霓虹盛开的情景,难以言说。
**
“我愿将你日日夜夜袖中藏……”
方子青又开始唱那出《桃花扇》,他的声音婉转,只听他的声音在畅春园悠悠响起“我也曾抚瑶琴低吟凤求凰……我也曾深巷听卖花忙……”
唱到此处,台上的他目光似有意无意扫过台下的她。
就这一眼,不知道哪儿激发出她的勇气,她竟踩着观众席站起身对着台上大喊:“二爷,我喜欢你!”
众人哗然,纷纷议论这一位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小厮。台上的方子青动作戛然而止,他看着发了疯的李贞儿,一时间也懵了。
贞儿欢欢喜喜的笑着,她跳上台拉起方子青,跑了。
“为什么这么做?”方子青好笑的看着眼前的小丫头停下脚步。这大概是他冷静的一生里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情。
她气喘吁吁,脸上却仍带着明媚的笑容“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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