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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红衣执政官-第4部分

小说: 红衣执政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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逊都不像是当牧师的料,“你的心灵纯洁吗?你的行为正直吗?你有为他人牺牲的觉悟吗?最重要的是,你有坚定不移的信仰吗?看你呆滞的眼神我越发的肯定了,你是通过贿赂考官才通过修士考核的,真是教廷的大黑幕呀!”

“你不觉得一个小萝莉用老气横秋的语气说话很可笑吗?贪财我承认,好色可是你乱派的罪名……”

“橱窗女郎!”

陆逊觉得自己的人格被误解了,刚想反驳,小萝莉清晰的吐音就让他哑口无言,好像是有这么回事。

抱着男人就要有打死也不能承认错误的勇气和决心,陆逊巧舌如簧的扭曲事实,然后在小萝莉更激烈的言辞争辩中,上路了。

轻松愉快的旅途让人陶醉,坐在陆逊怀里的诺诺也不安生,眉飞色舞的给他灌输有关牧师的一切。

爱琴大部分国家的公民把圣母作为信仰,认为圣母带来了光明和幸福,每当到了绚烂的夏季,年满十五岁的孩子就可以到当地的教堂接受修士考试,通过后就会成为修士,有资格在教廷开办的‘圣母学院’进行为其三年的学习,到了十八岁,便会参加牧师洗礼,成功进阶的修士可以成为牧师,进阶的标志自然是头上这个貌似天使才有的白色光环,之后牧师们会被安排到各个国家的教堂或是修院实习,二十岁的时候,牧师们就会聚集在教廷总部所在地法兰尼斯王都参加晋身神父考核,有些有天赋的孩子甚至还会挑战主祭考核…。。

空鳐的速度可圈可点,在夜色降临的前一刻,陆逊依稀看到了一堵雄伟的城墙,小萝莉的话题则早已跑到了一种名为黑麦面包的食物上。

“饿了吧?呵呵,一会儿进了城咱们就找家五星级的酒店好好的腐败一把!至于找工作的事就放在明天,反正着急也没用!你说我会不会其他种族的语言?要不要一会找个精灵小妞搭讪试试,你不是说精灵是爱琴最美丽的种族么,说不定今晚还能发生点什么?”陆逊捏着小诺诺的脸颊,一脸的贼笑。

“你真是牧师界的耻辱,圣母选了你做信徒难道不会做噩梦吗?”诺诺的鄙视之意不言而喻。

“算怕了你了,早睡早起,要是圣母真眷顾我的话就给我份好工作!“陆逊妥协了,总让个小女孩看不起也太丢人了。

“圣母会赐福于每一个信徒,身为一个牧师,你每个月都可以从当地的教堂领取少量薪金作为牧师补贴!为了不让你腐败,做出有损牧师身份的事情,我决定担任你的财政官,全权处理金币的收支用度!”

“我日,不干活还能拿钱?还有,你是想用这个办法来增加自己的零用钱吧?”陆逊才不会在乎那几枚金币,只是感觉小诺诺真是太可爱了,连要个零花钱都能这么的理直气壮。

“我是为了你好,明天去教堂问问领薪日,这件衣服我都穿了好长时间了,是不是需要买点魔法卷轴防身呢,你的实力那么差……”小诺诺开始扳着手指算记要买的东西。

“我说,你怎么知道人家一定给我发工资,我又没牧师证书,难道做个假证?”陆逊开始打击诺诺,不能让她太得意。

“美死你,我在怀疑你的心灵是不是被恶魔玷污了,每个牧师头上大约一尺处都会有个圣洁的白色光环,那就是证明,根本不可能用魔法来造假!”

“和你在一起我觉得有多少金币都不够用,我还想拥有一座自己的城堡呢。”

陆逊从诺诺的口里大概知道了一枚金币的购买能力,一个普通的四口家庭一天的消耗大约是一枚银币,这当然是对于使用庞贝金币的人们来说,因为爱琴大多数国家都有发行自己的钱币,价值或多或少的存在差异,最坚挺的还是法兰尼斯的帝兰币,据说比蒙兽人只和揣着帝兰币的商人们交易。

“这一点你不用担心,牧师可是一个比魔法师还要受重视的职业,有他们加入的军队可以提升一倍甚至几倍的战斗力,和平时期,随便找个佣兵团加入就能衣食无忧,魔法师可以缺,但牧师却是怎么也不可能缺少的,毕竟战斗更多时候还是要靠大量的战士来决定胜负,魔法师只是起压制作用!牧师加持的辅助魔法和战后治疗才是王道!”

“说的我都差点都以为自己是个牧师了,诺诺,你再仔细看看,我有哪点像个牧师呀?”陆逊不想让诺诺误会。

“虽然你的人格有待提高,但是毋庸置疑,我要是连你身上那圣洁纯正的魔力波动都分辨不出来也对不起我那张魔导士证书了!”小诺诺语气中的自豪让陆逊无语。

“魔导士?”陆逊对这些职称很不明白,属于文盲级别。

“呵呵,我确实有魔导士的证书,不过署名是我的爸爸,但是你身上的确有魔力波动,好歹我也算个魔法学徒!”小诺诺也不脸红,依旧不遗余力的往自己身上贴金,虚荣心强悍的和陆逊有一拼。

“祈祷我明天不要被教堂的保镖丢到大街上才好?为了这份免费的午餐,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个牧师了,信仰圣母!”

在卫兵诧异的目光注视下进了城门,陆逊送了口气,突然发现今天的夜色份外圣洁。

第一卷 被命运女神非礼 第七章 夜的费雯丽(上)

凌乱的落雪涂抹着矗立在寂静中的冰堡,像是给她上了一层淡妆,看上去宛若深夜徘徊在街道上的雏妓,踟躇且又忧虑。

费雯丽出了金羊毛酒馆,站上了旁边的街台,冰凉寒冷的雪花落在酒后微红的脸颊上,让她不自觉的打了个寒颤,随手紧了紧那件已经褪色的狐皮大衣。

“该死的天气!!该死的臭男人!”费雯丽咒骂了一句发泄着心中的不满,考虑是不是叫一辆马车代步。

教堂的钟楼刚刚响过了午夜的十二下钟声!

水银魔石路灯散射着昏黄的光线,让大街更显得的冷清,一只灰鼠钻进了小巷的垃圾堆,和邋遢的流浪汉抢夺着果腹的残羹冷炙。

“唉!”捏了捏口袋里的那十几枚银币,费雯丽叹了口气,最近一周时间冰堡涌进了大量雇佣着佣兵的商队,有着北地最美丽姑娘最香醇美酒的金羊毛酒馆自然成了他们最好的消遣场所。作为一名舞娘,虽然不时的被一些怪手骚扰臀部,甚至胸部,但是口袋里的银币至少会增加,要不是还要给那个贪婪吝啬的老鬼税金,自己早就攒够去法兰尼斯的船票钱了,听最近刚从都城纳雪尔回来的商人们说,北部一些地方好像爆发了瘟疫,是异教徒带来的。

“听说莉莎最近‘认识’了那个好色的大法官彼德,求她帮忙弄份身份证明书吧,要不然去了法兰尼斯会很麻烦的,只是又要花上一笔钱了!唉,还是走回去好了,说不定路上还能再赚一笔,幸运的话甚至能睡上旅馆的天鹅绒大床!”费雯丽走下了街台,踩着落雪的单调步伐,仿佛拉下了仲夏夜之梦开始的幕布。

“妈勒比,居然敢要大爷我两个金庞贝,屋顶的天花板尽是裂缝,墙角爬满了蛛网,唯一的一张床还是单人的,你没看见我这两个人吗?还有那床单上不知那对狗男女做爱留下的痕迹,满屋子的霉味,最可气的是这么冷的天气,壁炉里连火都没有……”陆逊的肺都快被气炸了,把冰堡的东区游荡了个遍,楞是没找到一家能住的旅馆,却莫名其妙的碰了好多‘钉子’,挨了好多白眼。

午夜的温度低地吓人,天空又开始下雪,冻得小诺诺直打哆嗦,所以当陆逊听到旅店老板说还有房子租的时候,二话没说就交了两个金庞贝的押金,虽然知道自己肯定被当作羔羊宰了,但是一想到能让小诺诺舒舒服服的睡上一觉,也就忍了,可是谁知道这破房子连存货的仓库都不如。

“爱住不住,难不成我还把自己的卧室让给你们?”旅店老板打着哈欠,显然没把陆逊的咆哮当回事。

“退钱,要不我打到你哭!”小诺诺的童声掷地有声,倒是吓了陆逊一跳。

“哼,一看就知道你们是对狗男女,这么点的孩子就学会了和男人开房,长大了做妓女,肯定和贝普赛女郎、契克因族鸡女一样的风骚,这位落魄先生,你玩完后是不是让我也喝口汤,价钱好说,我还没尝过雏妓的滋味……”旅店老板吞了口口水,猥琐的看着小诺诺,刚才怎么没发现,这小女孩简直漂亮的无以复加,真是便宜那个流浪汉了。

流浪汉的瑞雪尔语说地很不地道,而且那头黑发也说明了他不是本地人,应该找个借口让大儿子把他抓进监狱,治安副官的权利可是过期作废,这样一来,这个小女孩……先把他们稳住再说。

“你们…。。”旅店老板的话说不下去了,流浪汉蓄满力道的一拳让他吐出了两颗牙齿,脑袋就像被攻城车撞击过似的,耳鸣不已。

“妈勒比,你再说一句试试!”陆逊一脸的狰狞,今天晚上倒霉死了,他决定只要面前这个家伙再说一句猥亵诺诺的话,就让他去地狱里喝茶。

陆逊现在有些感谢那个让他学会这个世界语言的家伙了,最起码今天晚上他就说过三个人类国度的语言了,虽然有段适应期,但是能听懂,明天再试试跨种族沟通,自己说不定真成了语言专家了呢。

“不是,你,你误会了,我是说你们,可以睡我的卧室!”老板压下了心底的愤恨,只要明天大儿子回来,你们想走也走不了了,到时候,我再收拾你们。

“咦?你怎么开窍了?是不是有什么阴谋?我还以为你会和我拼命呢?”陆逊才不会相信这个黑心老板有那么好心呢。

“这个,哈哈,你们还没吃饭吧?我叫厨房给你们弄点吃的。”黑心老板岔开了话题,虚伪的笑容让人恶心。

“我的押金呢?还有你耽误了我这么长的时间,是不是应该做出点表示?”陆逊说完目光瞟向了诺诺,小萝莉不会和自己抢钱吧。

“那是耽误了,我立刻准备。”黑心老板一愣,看来自己还是没有猜错呀,这个流浪汉真***本事,那么点的女孩都能弄的上床,接着心思一动,从怀里掏出个袋子递给陆逊,顺便压低了声音:“别装绅士了,这袋金庞贝你拿走,小女孩留下怎么样?金羊毛酒馆的妓女很不错,我和那的老板很熟,算你半……价!”

黑心老板的那个‘价’字在鲜血沾染下也变了颜色,陆逊抓着他的头发狠狠的忘墙上一贯,灰色的墙壁立刻多出了一副印象派画作,根本不用来第二下,这家伙就开始在地上抽搐了。

陆逊从柜台里摸出他那两枚金庞贝,使劲吹了吹上面的灰尘,然后揣在了裤袋里。小诺诺有样学样,也爬上了柜台,只是对于掏出的一把铜币很是不满,接着看到了掉在地上的那个钱袋,等验证了里面装的全是金庞贝后,终于眉开眼笑了。

“老板,看你长的那么猥琐,这袋金庞贝就当作是你的整容费了,要是不满意的话,我可以再来几下!”

“满意,满意!”黑心老板算是后悔死了,没想到这个流浪汉是个不认金币的萝莉控。

“那么,我走了哦,谢谢你的金庞贝!”

陆逊背着小诺诺出了旅店,午夜的钟声回荡在了冰堡的上空,十二下,黎明即将翩翩起舞!

第一卷 被命运女神非礼 第八章 夜的费雯丽(下)

费雯丽已经收起了赚外快的心思,只想早点回到自己那个温暖的小窝,舒服的泡上一个热水澡,然后坐在壁炉前享受一顿丰盛的夜宵,恩,黑麦面包加肉桂土豆汤就很不错。

可是当她借着水银魔石路灯看到坐在街角阴影里那两个紧靠在一起的影子的时候,还是忍不住走上前去,摸出了口袋里的一枚银庞贝,丢了过去,这个睡过去的流浪汉不出意外的话第二天就会冻死在街头,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曾经与一枚可以救命的银庞贝擦身而过,费雯丽感慨着,并没有打算叫醒他,裹紧了狐皮大衣,再次走上大街的时候加快了步伐。

陆逊靠墙坐着,下意识的紧抱着窝在他怀里的诺诺,就那么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要不是什么东西砸在头上惊醒了他,陆逊明天铁定会成为这条街上唯一的一座行为艺术,冻死的冰雕。

找到‘罪魁祸首’后,陆逊有些苦笑不得,那是一枚银庞贝。

“说不定这个好心人会收留咱们,至少,也和人家说声谢谢!”吹了声口哨,正在小巷里翻垃圾堆的空鳐出现在眼前,陆逊抬脚就是一记重踹。

“妈勒比,你有点品味好不!”空鳐是不能骑了,太脏,陆逊有点怀疑这家伙是不是在谋划着间接罢工。

顺着脚印,三分钟后陆逊就看到了那个温暖的女性背影,寻思着如何上前搭讪才不会被当作色狼。

寂静的午夜,昏黄的路灯,灰色墙壁的教堂,单调的脚步声,陆逊不自然的想起了英伦岛国的那个开膛手杰克,寒毛有些打颤。

“要到家了吧,她应该是发现我了!”陆逊敏锐的感觉到对方加快了脚步,尤其是到了住宅区的时候,简直可以用小跑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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