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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天言-第11部分

小说: 天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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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秦朗,可找不到什么止血,对了,那疗伤的逃命术呢?于是赶紧运施,运了好几下,仍不见什么起色,秦朗道:“阿宇,不用白费力气了,我知道我自己不行了,你要好好的活着,回家去。”
伏宇只是一个劲拼命的运行,秦朗掏出了钱袋,给了伏宇,有拿出一个黄布的小包,说道:“这是中国的泥土,我们叫他‘乡井土’,外出的孩子都带上他,帮我带回中国去。”
伸手在伏宇的脸上摸着,口里说道:“长城,我回来了。”手滑了下去,双眼慢慢的合上,脸上凝固了一丝永恒的淡淡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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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宇把秦朗埋在了以前他住的木棚里,跪在土包前,向土包磕了三个头,说道:“我的命是你救的,你的姓就是我的姓。”然后带上那把杀死秦朗的枪,头上系着一块白布,朝着混混帮派的据点走去。
在混混的据点里,四个帮派的老大还正在那里欢度,那个杀了人的混混被他们的老大交给了另一帮的混混老大处理,看到人杀了,给这表面和的老大一点颜面,把他放了,就让他站在旁边陪酒道罪,木门被撞开了,撞开木门的是两个看门的混混,他们倒在门上,门口站着一个人,伏宇。他们手里的家伙——刀,现在交换了主人,落在了伏宇的手里,已经有五六个冲了过去,但很快,带彩退下了,慢的差点要了命。四老大的打手站在了同一阵线,那杀人的混混身体在颤抖,在伏宇撞开门的时候,他就感觉到害怕了。四个打手功夫不错,对伏宇来说,但力气就不怎么样了,那边一个打手先一刀砍来,伏宇也不避让,迎上就是一刀,砍去,同对方架上,本来力气就大,但伏宇现在是发恨之下,那打手只感觉自己的刀朝自己的身上压来,一个退让,可惜慢了半拍,被刀尖从肩上一划而下,还好不深。
伏宇站定,对四个老大说:“我不想同你们过不去,放过了他两次,结果还来杀人,我只希望我把他带走?”
四老大对看了一下,心想在面前把人带走都不好说,但看刚才的一下,有不好强出头,都默默的站着。
伏宇上前,那三个打手散开,有些害怕了。动了,四个老大同时动了,看到伏宇手垂下,来不及拿武器就赤手空拳出手向伏宇攻来,但他们错了,伏宇现在就是让他们那空手打在身上也不能感受到,那不是目标,中了,四拳打在了伏宇的身上,伏宇后退了一步,运起那逃命术,只见手臂的文身在这时出现了出来,他想起了宾旺常念的诗,在这环境下,宾旺又在眼前出来,秦朗也在,他念着,手里的家伙没有歇着,风雨结束,要么让别人躺下,要么自己躺下,场中剩下一个人满身血的站着——伏宇,四老大和打手们身上多处伤和骨折,幸好伏宇后来用的是刀背,能跑的都跑了出去,剩下的都是躺着的了,不,还有一个弓着腰,身体像筛糠般的颤抖着,伏宇拉着他,来到秦朗的木棚前,虽着几声的枪响后,混混的手上脚上多了几个洞,伏宇说道:“给你走的机会,你则选择了去爬。”

第十二章鱼饵(上)

伏宇扫平了贫民区后,拒绝了有好几个混混帮派要求他做老大的要求,想起宾旺被追杀的情景,开始还认为宾旺是在夸大事实,没有看到人都要跑,当自己对了一手后,才发现自己会尿裤子,要不是运气还蛮照顾自己,能把脑袋放在脖子上想问题是个不用探讨的问题,世间不知道还有多少隐藏的高手,自己感觉没有多大的能耐,这是他不愿去当老大的原因之一,再就是那k?p宾馆杀人的团伙,那是多少的枪杆,能往上撞吗?有了这么大的团伙把自己拖住,自己什么时候能好好练习,好放手去寻找那次的仇人?在就是自己毕竟不是这国家的人,有口饱饭吃都不错了,四周都可能是自己的敌人,双手难敌众,何必让自己那么累呢?两位老人,一位因自己走了,一位因自己死了,但他们的处事策略到也学的七七八八,自己一直不明白秦朗老人说过的一句话:“多大的气度成就多大的人。”直到他的逝去,自己也明白了,也许那几帮混混有人也明白,不怎么会让自己去做他们的老大。
几帮混混在考虑事情,他们在考虑怎么样去生存,又遇上伏宇那种角色怎么办?
伏宇也在考虑,问题也是一样,生存,人需要吃饭,需要生活,生活需要花费,小书包被他拿到住的地方,但自己不能动,财富的存在,需要实力的保护,自己现在还算可以,但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自己还要回家,钱是够了,还要多上许多,但自己不能动那些,今天动一张,明天也许就会去动两张,用不了多久,也许自己就连希望都没有了,更确切的说,那些钱不是自己的,于是伏宇把钱埋入了地下,就是自己每天都可以踩都的地上,两种都做到了,但考虑到捡垃圾的累,还有就是毕竟是贫民区,谁家都是如果有个纸袋都是一个宝贝。于是就用两为老人为他留下的不多的钱,去买了些物美价廉的东西来倒买,混口饭吃,伏宇去进了些生活常用的东西,还有就是一些小玩意,特地到很远的地方购买了些很少看到的玻璃弹珠,透镜,有圆的、三角型的等很多自己感觉新鲜好玩的东西,开始的时候还在贫民区转悠,后来渐渐有很多知道他这里开了个小店,特别是有许多小孩子好玩的东西,上门客慢慢的多了起来,这时候可以做生意兼练习功夫,对伏宇这时候来说是多么美妙的事。
伏宇开店,那几帮混混没有来找麻烦,虽然伏宇不是这地盘的老大,但他们是这么认为的,他其实才是这地盘的真真老大,所以照顾最多的还是那几帮混混,生意上的往来,还是搬点东西,不用伏宇开口,所以伏宇在这里虽是赚点小钱,日子过得还是蛮逍遥。
在这里经过了三四月,伏宇感觉到丹田处的气团变成了一个很小的圆球,有绿豆般大,只是搞不懂自己怎么做到哪个梦老是爱做,反正也没有什么,不去想那些,都是梦,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伏宇是这么想,他懒得去想那些虚幻的东西。


伏宇在加紧练习,为报仇做准备;u国也在做准备,他们在准备军事演习,他们出动了自己先进的装备,有“空中战车”称谓的隐雷战机,还有称谓为“水中霸王”的潜航母,更有最吸引世界各国眼球的“地效宙舰”参加,传说是对太空目标都能毁灭,被称为“移动浮岛”。演习代号为“断剑”。他们表面上是在演习,其实是在帮助一个人,他是谁,鲁宾逊。
u国准备,有人也在准备,u国他们扶持培植的对象,他就是z国的叛国人鲁宾逊,叛军首领,部下称的“将军”。
由于z国的日益强大,u国国内开始有部分要员开始鼓吹z国威胁论,在这种论调的影响下,u国开始大量培植反z势力,于是z国流亡u国叛军首领鲁宾逊成了u国的首选,并与鲁宾逊达成协议,帮其培训反战人士,提供武器等援助,事成z国的资源u国可以自由开采利用。鲁宾逊很不愿意怎么做,u国与之接触的人就有意无意间透露,他们可以扶他,同时另选人,鲁宾逊最后妥协了,到时候回去了,站稳了,那才是慢慢坐下来讲条件的时候。
经过了几年的经营,u国帮助鲁宾逊训练了几万人,就连特种兵就训练了近三四千人,很多都是参加过实弹小规模的战争的,招募的上千人的雇佣兵。这点力量在z国是显得不怎么大,但加上u国他们先进武器和那些人对武器的熟悉度,就是只蚂蚁,也能横身绊大象一跤了。

第十二章鱼饵(下)

u国愿意出动三十多艘核动力鲸鱼v级潜艇,帮助鲁宾逊运输这半买半送上千亿英镑的武器,其中很多的是光能、场能等先进的武器,其中还送上十几颗u国最先进才研究出炉的产品,体积虽然只有手雷那么大,可威力能比上原子弹,这就是一直是理论的反物质冷聚变武器,并特意配上两架折叠式鹞鹰5战机送上,在z**队集结地送上一颗就有得瞧了,瞧什么,外国交战不准用,没有说内战呀,u国也有瞧的,测试一下这玩意的威力。
u国特别热情,开始鼓吹鲁宾逊,说什么时间对他有利,政治趋势很好等等,u国还在靠近z国靠近的邻国举行联合军事演习,代号“鱼饵”,一点为吸引z国的视线,另一点是为了暗动点手脚,虽然u国有些幻想,但有些政治集团里面的清醒者想到这上战场的又不是自己国家的人,武器也是鲁宾逊自己买的,还可以抛出鲁宾逊来测试一下z国到底是怎么样的实力。正是应验有句话:“无事献殷勤,非奸既盗”。
鲁宾逊心动了,这样的实力就算是不能推翻当政的,也能成立个自己的王国,更何况后面还有强力的u国支持。就先遣那些人在自己的生意运输下回国去了,自己留在u国随武器一道回去。
鲁宾逊有个问题,那就是发现后勤人手不太够,回国后又不能随便去抓人,毕竟自己还是想在那里站稳脚跟,到时候陷入多重危机就不好应付了,只能寻求一下u国怎么帮助下,答案就是贫民区的小孩;同时,他又把u国的农业生产技术,工业技术等,只要自己能搞到手的,他通通都拷贝进电脑中,甚至还带上了许多品种的粮食种子,想回去后有一个很好的发展平台。


伏宇发现贫民区出现了一些陌生人,不过这一带这几天明显比其它时间安静了许多,伏宇细细想来,原来是这里有许多的混混没有出来混了,他心中笑了笑,看来自己在这里,这些混混都洗手了,很好的一件事情。
其实伏宇不知道,这些出现的人就是些雇佣兵,那些没有出来混的混混不是因为伏宇在这里就洗手不干了,他们对强者永远都是用一个比较友好的方式,距离;他们是失踪了,失踪,对于其他的人来说是很可怕的事情,但对于混混,是一个让人忽视,没有人会注意的,人们只是希望这类人越少越好,就连伏宇这个常和他们打交道的人都忽视了他们的失去。
目标,终于锁定了这个独居木棚的伏宇,由于经常在伏宇的店里买点小玩意和小用品,那出现在这里的几个雇佣兵与伏宇不在陌生,选择伏宇,在这个抓人行动小组也是出现过分歧的,根据小混混们的话,这小子不太好对付,他们的行动组也有人认为,能在这样混乱的贫民区独自存活下来,就已经是一个有能耐的人了,何况还能有滋有味的生活。但艺高人胆大,常年在枪口上过活的人也不是什么软蛋,不出几天他们就要结束这样的娱乐活动了,于是最后决定,由他们的行动组组长普尔出面,不发生正面冲突,诱骗他上钩。
普尔来到伏宇的木棚里对伏宇骗说他们这次想到中国去,但苦于没有翻译,问伏宇能不能帮忙,还说伏宇跟他们回去,就不需要伏宇付钱,免费送他回国。
伏宇想回家,但面对这样对自己完全是百分之百不亏的生意,他动心,但他绝对不去接受,秦朗老人说过的一句话让他记起来了“人的**让人过早的死去。”怎么会有这么便宜的事情呢?便宜的事情都给自己占了,那别人占什么呀,最后不就是动刀枪了吗?最后伏宇还是同意了,让他同意的不是那庄买卖,而是发现普尔佩带的项链,项坠上有个小的照片,照片上有一个人的头像,是个女人,很熟悉,很快,记起来了,是王琴的头像。他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情,只有靠近普尔,才是最好的选择,能报仇、能回家,对自己都是一个不能错过的机会。
在普尔的催促下,当下伏宇就收拾起木棚中的所有家当,宾旺的陶罐等,秦朗的书,还有自己的些买卖经营的小东西,破铜烂铁的捡拾的废品,还特别挖出了小书包,也在普尔怀疑的眼神下被伏宇当破烂样的东西扔进了那堆东西中,普尔看到伏宇收拾这些东西,劝了一下也就随他了,毕竟到时候带不带走还是个问题,最后整整两大口袋,普尔动了下,估计有近两百斤,看到伏宇却显得毫不费力的拎着,他心中在暗叹。
在贫民区边缘,有一辆卡车,在卡车上,乘坐有十多个年龄和伏宇相仿的小孩,都打上小包袱,上面还有几个雇佣兵,看到普尔领着伏宇到来,高兴恭祝,伏宇上车后把东西放好,车就开动了,朝海滨的路驶去。

第十三章初露锋芒(上)

卡车经过了五、六道关卡,到了目的地,伏宇看到一些小孩正一对对的喘着粗气搬运着东西,东西看似很沉,搬的小还要四人才能搬起,一个个弓着背像小虾米,而随队的有几个佩枪的雇佣兵手拿着皮鞭,应该是监工模样的人,吆喝着,时不时的挥动手里的皮鞭,朝行动慢一些的小孩就是一鞭,这里就是u国的玛其海军军港,现在变成了鲁宾逊的出发基地。
伏宇们的到来,并没有让这里的人开小差,照旧干着自己干着自己的活,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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