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迷离-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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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手。”我不悦,这家伙不是醉酒了还没清醒过来把,不自觉的一抖,要是有什么出格的举动我就一铲子敲死他。。
“不。”狐狸说的字正腔圆。
“放手!”我提高了声音。
“不!”狐狸说着收了收手臂,环的更紧。
“你要这样到什么时候啊!”我怒道,这厮还真是到了思春期么?下次给他买个充气娃娃。
“永远。”狐狸的声音一如从前,不急不缓,不冷不热,说的理所应当,我的心却重重地跳了一下。
真该死,我居然因为这畜生的一句话就心神动摇!
“你再不放开,这鸡蛋就焦了。”我深吸一口气,无奈道。
话音才落,就看见空中缓缓飘来一只盘子,落在我的手里,一侧头,狐狸笑得得意,一双丹凤眼好看地弯着,我刹那间又失神了。
被菲莫莱斯这么一闹,我一晚上都没睡好,吃了早饭,坐在沙发上看杂志的时候居然不知不觉睡着了。
梦里面狐狸站在我面前,身侧流云飞舞,他淡淡一笑,说不出的风情。
“阿叶。”他说着抱起我,我动了动,却没有拒绝。
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外套脱了,只穿着一身睡衣,想来是狐狸干的,该死的,我居然做了这么奇怪的一个梦,我转了个身,身边温温的,应该是黑皮这家伙又来我被窝里蹭暖,现在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正要打个哈欠继续睡,蓦地瞥见墙上的时钟,正好是下午一点。
天哪,我居然一觉睡到下午,三点还要去见那个千年老妖怪!我一个挺身从床上坐起来,拿起一旁的外套手忙脚乱地穿起来。
“这么急做什么,怎么不多睡会。”狐狸斜靠在门口,披着一件米黄色的风衣,敞开着,端的好看,“要吃些什么,我去给你煮,昨晚是不是没睡好?”
“算了,你帮我把柜子里那条深蓝色的有褶皱的牛仔拿来。”我一边扣扣子,一边说道。
狐狸轻笑一声,走到衣柜前拉开第二个柜子,取出一条牛仔放在我面前。
“早知道你这么担心我,我昨晚就不出去了。”他说着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语气中居然带着怜惜。
“滚你这死狐狸,谁担心你了!”我白了他一眼,他却丝毫不在意,只是自顾自问道,“晚饭回来吃么?”
我一愣,旋即点了点头。穿了裤子,就要出门。
“记得给我带街对面蛋糕店的提拉米苏。”黑皮的声音从沙发的一角飘来,我扭头看了看他,他却只是紧盯着电视里的生鱼片不放。
推了门,正要走出去,忽然裤子口袋里一沉,下意识用手去掏。
“钥匙。”狐狸的声音在耳后响起,“总是这么没记性。”
我缩了手,回头瞪了他一眼,朝小区门口跑去。
“小心。”
隐约间听到狐狸的声音,只是一瞬,就消散在虚空之中。
站在卢西路三十二号门外,我讶然,流云纹的装饰环绕在木质的招牌上,上面刻着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夜琳琅,居然是家乐器店。
菲莫莱斯约我来这里做什么?带着十二分的疑虑,我打起十二分的小心,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
说是乐器店其实倒也不是,确切的说,是家古琴专卖店,喇叭里放着不知名的曲子,我就算再没音乐细胞也觉得听着心神开阔,架子上摆着一架架古琴,有的用红色绿色的绸子掩着,有的则就这么敞开着,店里也不见有什么人,我纳闷,这样的经营,难道不怕有人来偷么。
“看中了那一款呢?”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声音,把我吓了一跳。
我一个转身,菲莫莱斯笑意淡淡,负手站在我的身后。
他套着一件白色的羊毛衫,下面是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若不是眼底那一抹似有若无的沧桑,便是一个英俊的邻家男孩,他嘴角上扬,弯成一个好看的弧度,我知道那里藏着吸血的獠牙。
“这……这是你开的?”我愣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
“不错。”他的手指划过一根琴弦,耳边顿时响起极轻的一声嗡,“我们的相遇便是由琴开始的。”他抬头,目光在那些古琴上扫过,语气里带着忧伤。
或许是这忧伤太过明显,我渐渐有些忘了,他是一个出色的人类猎手。
“那天晚上她在幽谷里抚琴,我恰好出来觅食。”他的声音悠远空洞,似乎穿过悠悠光阴,回到初见的那个夜晚,“我本想吃了她的,但是,那样的琴音,让我忘了我嗜血的本能,我藏在离她不远的树上,静静听着,直到天快亮了,我才匆匆离开,寻了一只野兔勉强充饥。”
我轻叹一口气,都说人生若只如初见,如果没有初见时的惊艳一瞥,便没有后来延绵千年的纠葛了。
“我在那里听她抚琴听了一个月,她的琴声里有一种很熟悉的东西,不过,”菲莫莱斯蓦地一顿,转过头来看着我,“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我的客人。”
他脸上笑意更深,我心里却是一寒。
“好吧,说吧,要我怎么帮你?”我当然不会傻到以为自己对菲莫莱斯很重要,主动点总比被威胁好,至少面子上是的。
菲莫莱斯一愣,似乎是没想到我这么直接,刚想好的话又咽了下去,“我与她相遇,相识,相恋,离不开琴,所以,我们终归会因为琴而相聚。”他说着,又抬眼看了看四周的古琴,“我要你做我这店里的下手,直到她来为止。”他看着我,一字一句道。
什么!要我在这里做下手?天天面对这个吸血鬼时刻提防着自己会不会不小心被吸成一具干尸一直到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出现的仙女转世到来!
我一时气结,一拳头打在身边的一架琴上。
疼——这是什么木头,这么硬。人倒霉的时候连喝水都会塞牙缝,这话果真不假,连木头都欺负我!
“那可不行!我要上课,家里还要人要照看,我要是来这里做下手我家人怎么办!”也顾不上对方是吸血鬼,我说的理直气壮。
“下人?哼!”他忽然笑道,“是九尾狐苍离么?”
我一震,他也知道九尾狐苍离!
他带着玩味看着我眼底的震惊,“哦?看来你知道的还不多么?要不要……”他说完顿了一顿,我承认,他吊起了我的兴趣。
“我们做个交换,你帮我找人,我告诉你他的事。当年,他可是很出名呢!”他扬了扬下巴,像是抓到了猎物的猎手,得意中带着几分挑衅。
我一愣,眼前不知不觉浮现出狐狸的身影。
“不需要。”我开口,他眼底的玩味散去,多了几分惊讶,“我相信他,也相信我自己。”
“哦?”他挑了挑眉,阴寒涌动,我朝后退了一步,“本来交易就是我一时兴起,既然你要这么无私帮我,我也没办法,只是,这店员,你非当不可。”他说着朝我跨了一步,压力铺天盖地而来。
“你!”我瞪着他,他却蓦地一笑,朝后退了几步,压力顿时散去。
“放心,这店既然叫夜琳琅,便只在夜里开张,每天晚上八点到十一点。”
什么,只在夜里八点到十一点,有这么做生意的么?不会亏本么?正思索到此,忽然意识到,他既然是个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血族亲王,又岂会少这一点钱。
“如何?”他正色看我。
这样的场景容得我拒绝么,我点了点头,他转身变戏法一般从身后的台子上取了一套衣服,“既然这样,那就先试试这长衫合不合身吧。”
还有工作服……他果真是事事都已办好,就等着我往下跳。
我白了他一眼,扯过他手里的工作服,“换衣间在哪里!”
“那边。”他朝一处点了点,果然有一个小门。
换了衣服,居然出奇的合身,好像是专为我裁剪的,只是样式……真不敢苟同,淡青色的长衫,就像古代的青衫公子,好吧,我承认我自恋了一下,就我这身材实在说不上玉树凌风,俊逸无双……
推了试衣间的门大步走出去,菲莫莱斯正倚在柜台边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看什么看!”我没好气地说道。
“果真合身,还以为你不会再穿这件衣服了。”他说着让我莫名其妙的话,上了年纪的人果然是精神不正常。
“现在还不是上班时间吧,你看也看过了,我是不是可以换了这衣服回去了。”我说着就要转身回到试衣间。
“别慌。”他却鬼魅一般出现在我身后,一只手抵在试衣间的门上,这速度,果然非常人可比。
“你还要怎样!”
“对老板不可以这么没礼貌。”他说着,又把我从头到尾大量了一遍,这家伙的角色转换真快,不过这样一来,我的压力倒是减了不少。
“既然是员工,就要有个员工的样子,”他说着变戏法一般从怀里拿出一本书,递给我。
这是什么?我接过来,羊皮纸的书很有分量,封面上烫着“琴析”两个字,翻了几页,里面写的居然都是琴……这本……不会是员工手册吧。
“你好好熟悉,明天来正式上班,工资一个月一千五。”
我已经忽略了他的身份,他的种族,他的目的,我现在脑子里就盘旋着一句话——工资一个月一千五,神啊,我起先一直以为是义工,想不到还有工资!
老板啊,你真是我的老板啊。
正在我满心欢喜的时候,他的声音从我头顶响起,“你刚才砸坏的那架琴价值八千元,你要在我这里白干五个月才能还清。”
从天堂跌倒地域的感觉我终于是尝到了,那架把我的手碰的生疼的琴,居然要八千块!明明受伤的是我的手啊,为什么还要我赔钱!
“不过,看在你帮我的份上,半价,四千。”
似乎是看见我脸上抽搐的表情,他笑的幸灾乐祸。四千啊,果真是吸血鬼,吸血鬼啊!
不过总比八千要好……我朝他翻了个白眼,进了试衣间,换了衣服。
“去吧,他在门外等你了。”我刚从试衣间里出来,便听见菲莫莱斯,不对,现在是老板的声音。
他?我扭头朝门外看去,街对面的路灯下斜倚着一个修长的身影,不是狐狸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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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血裔(5) 。。。
“出来了?”他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应该是黑皮告诉他的吧,只是,既然担心,为什么现在才来。
“他不会伤害你的。”他抬头,目光穿过玻璃落在店里的俊美男子身上,“走吧,我们回家。”
他说的理所当然,一只手搭在我的肩上,我微动了一下,他笑了笑,并没有松开。
“喵呜!我的提拉米苏!”黑皮抱着蛋糕跳到冰箱上面,开始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分叉的尾巴左右摇动,狐狸坐在我身边,打开电视。
我整个人陷在沙发里,正要闭了眼小憩,忽然间狐狸站起身来,去厨房里倒了杯水,递给我。
“这么好?”我一扬眉,接过水杯,喝了几口。
“恩。”他的回答很让我无语,懒得理他,我放下水杯,取出员工手册,啧啧,真沉啊,也不知道是哪个混蛋写的,一看扉页——菲莫莱斯?斯莫莱昂?哲编着。
额,难不成就是我那吸血鬼老板。再往下看,油墨的英文,还好我不笨,仔细辨认,1980年第一版,无再版……
估计发行就一本……
我叹了口气,一双手忽然捂住我的眼。
“狐狸,别闹!烧饭去!”我伸手就要把那双手打开。
“阿叶,我是什么样子?”狐狸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我一愣,这是什么问题,狐狸今天怎么感觉怪怪的。
“你啊,一米八三的个子,身材匀称,一双丹凤眼,帅的掉渣,只可惜就是个冰山脸,不知道的还以为你面瘫,虽然笑起来很好看,但是沉默的时候很可怕,还是觉得你围着浅蓝色围裙的时候最可爱——”
我忽然止住,连自己也微微诧异,我居然可以一口气说这么多,好像是印刻在我脑海中,渗透在我呼吸里的那样随意与了解。
毕竟生活在一起好几年了,这样熟悉也是应该的吧。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眼前又是一片光明,狐狸松开了手,他好看的丹凤眼弯着如同一弯半月,脸上的笑意宛如春风,我的心莫名的一颤。
吃了饭,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电视里又在播报新闻,“法医对女尸进行了解剖,发现尸体死亡时间是在两天前,死因是因为失血过多,身上的多处伤痕并非是造成死亡的主要原因。”
我一震。
两天前狐狸没有外出。
两天前我还未遇见阿莫。
两天前我还未遇见菲莫莱斯。
但是第二天,我便遇见了阿莫,然后便是菲莫莱斯,狐狸的宿醉。
可是,狐狸不是说,人是他杀的么?难道两天前乘我睡觉狐狸出去了?若是狐狸,为什么死者的死亡原因会是失血过多?
我打了个寒战,也许,在狐狸杀了那个女人,不,那个东西,以前,它就已经死了。
“看来你已经猜到了大半,不愧是我的阿叶。”狐狸忽然走过来把我抱在怀里。
该死的,这家伙还真是思春了,我抬脚狠狠朝他脚背踩去,他却仿佛一点感觉都没有,只是柔声说着,“有我在,不用怕。”
谁怕了!
“僵尸?看样子不像,上回那个长的比这个难看多了,而且看着也没这么这么……”我推开狐狸,想来想去还是没说出口。
“没这么新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