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唤号角-第5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兰斯并不知道魔法实验的事情,他只知道,他晋级了,他是魔法师了,他还知道面前这座魔法阵有着一种伟大的力量,只要在这座魔法阵中,继续修炼下去,他的等级就会一路飙升,一直晋级。
现在关键的问题是,魔法阵的主人,让不让他继续修炼。
“你还想继续修炼?”雷明的眉头顿时皱了起来,没好气的说道:“我这座法阵的威力,你也知道了,而且我敢肯定的告诉你,全大陆也就这么一座魔法阵,这座法阵的珍贵,也就不用我再多说了。”
“为了维持这座魔法阵的运行,每天所消耗的晶石数量非常惊人,看在你姐姐的份上,我才破例让你修炼一次,你还想继续修炼的话,却是没有可能的。”
“这……”兰斯被说的沉默了下来,雷明的话,可是一点也没错,两人非亲非故的,他有什么资格使用魔法阵。
兰斯抓了抓头,着急的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雷明撇了兰斯一眼,慢悠悠的道:“这座法阵,会被布置出来,自然也是需要使用的,但又不能无缘无故的被外人使用。”
顿了顿,雷明接着说道:“我们可以签下一份协议,以十年为期,你必须为我服役十年,但在这十年之内我也会为你提供晶石,让你使用十年的法阵。”
“服役?”
“是的,服役,简单的说,你必须在我的手下当十年的雇佣兵,我要你杀人,你就必须杀人,我要你放火,你就必须放火,只要你答应了这个条件,那么你也就可以使用十年的魔法阵。”
“有了法阵的辅助,或许十年之后你就是一名魔导师了,用十年的服役换取魔导师的实力,呵呵……”
“魔导师,我……魔导师!”兰斯被雷明的说辞惊呆了,魔导师?他兰斯也有可能成为万人敬仰的魔导师?
“愿意,愿意,我愿意。”魔导师的名头实在是太有诱惑力了,兰斯只是呆了一呆,便立刻同意了雷明的条件,同意了十年的约定。
别说是魔导师了,只要十年之后,能够成为魔导士,兰斯也就心满意足了。
“那好,等下我会把协议给你,只要你签下了协议,那么你也就可以继续使用这座魔法阵,一直到十年期满。”雷明满意的一笑,能够多了一名魔法师做手下,还是挺令人感觉高兴的。
魔法师有着战场炮台之称,单以破坏力而论,战士类近战职业,的确不能和魔法师相媲美。
兰斯的加入,仅是计划的第一步,稍后雷明还会找齐剩下的魔法师,组成一支八十人的魔法师战队,有了这一队魔法师的加入,部落的战斗力,将会又上一个台阶。
至于剩下的魔法师去哪里寻找,雷明心里也已经有了定计。
与战士相比,魔法师的数量显然就要少的多了,而且魔法师的地位也要高于战士,所以战士容易找到,魔法师却是难以雇佣的。
当然,对于雷明而言,难的不是雇佣魔法师,难的是雇佣到听话的魔法师。
以聚能法阵的威力,雷明自然可以雇佣到许多的魔法师为自己服务,只是这样雇佣而来的魔法师,恐怕是不大听话的。
古话说的好,财不露白,要是真的让一群魔法师知道了法阵的好处,这些魔法师多半是会联合在一起,夺取法阵的控制权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也就失去了雇佣魔法师的意义。
所以雷明的打算不是雇佣魔法师,而是自己培养魔法师。
魔法师是很稀少,也很金贵,但是可以修炼魔法的人,却是不能找到的。
各族之中,人类的天赋最为平庸,也是最为平均。
人类既不像兽族一般拥有天生的好体格,也不像精灵一般拥有天生的魔法天赋,但是与生俱来,人类的天赋却是非常平均。
人类既可以出战士,也可以出法师,人类的职业也是最为多样化的。
以人类的平庸天赋,再加上人类的人口基数,人类之中拥有修炼魔法天赋的人,其实并不少见。
真正少见的是那些修炼的天才,可以修炼魔法的人,却是很少找的。
或许一百名人类中,便有一个可以修炼魔法,但是真正的修炼天才,或许千万人之中,才会出现一个。
这便是天才与平庸的区别了。
每年秋季的时候,各地的魔法师协会便会出动人手,对管辖范围内的适龄儿童进行资质检测,只要被检测出拥有天才的资质,便被会魔法师协会所收录,由魔法师协会出钱出力,加以培养,如此十余年之后,一批新的魔法师便就此诞生。
这也是魔法师协会能够存留至今的生存法门。
因为魔法师的培养不易,所以魔法师协会只会收录那些魔法天才,资质平庸的人,他们却是不会收录的。
一是花不起那笔培养的钱,二是平庸资质的人难以修炼,却也是不值得培养的。
兰斯小时候也参加过这样的检测,只是天赋不够,所以没有被魔法师协会所收录。
不过兰斯的家里还有一些家底,这才能够出钱,让其修炼魔法,要是一般的穷苦人家,却是没有那个钱,修炼魔法的。
魔法师协会对于每一次的检测,都留有档案,只要查看一下这些档案,便可以找到足够的拥有修炼资质的人,到时候,雷明也就可以自己培养魔法师了。
虽然这些人资质一般,但是胜在足够听话,只要利用法阵加以培养,绝对会是一股惊人的战力。
第一百一十章 情敌?
对不起大家,我有罪,更新不给力,我有罪啊……
数天之后,雷明再次通过空间缝隙回到了埃迪城。
按照事先的约定,雷明所订购的魔法晶石已经被乌尔里克取了回来。
收到晶石之后,只需雷明将魔法晶石放入魔方之中,吸收了晶石的魔方,便可以开始晋级。
因为之前并没有见过魔方的晋级,所以收到晶石之后,雷明并不敢轻易的在城内晋级,万一晋级的过程中,弄出了太大的动静,引起了别人的注意,那可就大大的不妙了。
为了安全考虑,魔方的进阶,还是等到回去大草原之后,再进行的好。
之后,雷明便在内院之中放出魔方,使用魔方将最近收购的青铜一一铸造成青铜精武器,忙碌了一下午之后,又炼制出了大批的青铜精武器,以现在的武器库存,即使雷明一段时间不再过来,却也足够贩卖的了。
晚上的时候,雷明拜访了阿加莎,因为两家早已熟悉,所以阿加莎的家仆很欣喜的将雷明放了进去。
为雷明开门的是一位名叫斯科拉的老仆人,平日里,斯科拉也没少得到乌尔里克的好处,对于雷明却也是更加的不敢怠慢了。
与雷明问了声好之后,斯科拉左右看了一眼,这才低声说道:“雷明少爷,您来的可真不巧,我们小姐刚刚出去。”
“刚刚出去?”雷明顿时感觉奇怪了起来,按照阿加莎的习惯,晚上的时候多半是不会出去的,怎么今晚出去了?而且听斯科拉的语气,怎么遮遮掩掩,话里有话。
斯科拉接着低声说道:“雷明少爷,您才刚刚回城或许还不知道吧,今天我们埃迪城可是来了一名了不起的大人物。”
在斯科拉的述说下,雷明这才知道,这几天埃迪城的确来了一名大人物,这名大人物名叫克尔温·博格斯,正是大公爵克尔温的长子。
如果仅是大公爵之子,或许还算不得什么,只是克尔温家族与别的家族有些不同,因为穆兰行省正是克尔温家族的封地,克尔温家族才是这里真正的主人。
所以对于埃迪城来说,克尔温·博格斯的身份也就特别的尊贵了。
为了迎接公爵之子的到来,城主大人举办了一场盛大的晚宴,晚宴上邀请了众多的贵族与商贾,阿加莎小姐也在城主的邀请之列。
斯科拉眨了眨眼睛,说道:“据说克尔温·博格斯阁下不仅相貌英俊,而且才华横溢,二十岁的时候便已经是一名高级骑士,现在二十七岁,或许已经可以冲击大地骑士的境界了……”
难怪刚才说的遮遮掩掩的,原来如此啊。
对方身份尊贵,年少又多金,对于少女而言,肯定是极具杀伤力的,要是对方真的追求阿加莎的话,最后的结果,恐怕是……
“骂了隔壁的,难道会是情敌?”雷明在心里狠狠的骂了几句,恨不得把对方剁剁剁剁,再剁剁剁剁,剁碎了喂狗。
告别了老家仆之后,雷明沉着一张脸,满肚子的郁闷。
要是普通人的话,或许阿加莎看不上眼,但是现在换成了公爵之子,而且又英俊又有才华,阿加莎会不会被追上,还真是挺难说的。
可惜认识的太晚了,要不然的话,早早的就把阿加莎追到手,也就不用怕这怕那了。
就是因为与阿加莎之间还没有产生爱情,所以阿加莎被别人追走,可是一点也不稀奇的。
雷明闷闷不乐的说道:“你说,要是你喜欢的女人被别人追了,你会怎么办?”
一旁的乌尔里克自然知道自家主人的烦恼,低声一笑,说道:“主人,按照草原上的规矩,谁的拳头大,谁就能玩漂亮的女人,想要挑到自己喜欢的,那就靠拳头说话。”
“见鬼的草原规矩,是马贼的规矩吧!”
“嘿嘿。您别管哪的规矩了,道理不都是一样的吗!”
是的,道理都是一样的,谁的资本厚,谁的手段高,谁就能抱得美人归。
这道理放之四海都是一样的,就算是在地球上,没房没车没钱没貌,你觉得能追到美女吗?
“妈的,走,我们看看去。”
城主府雷明没去过,不过地点在哪里,雷明却是知道的。
到了城主府之后,两人便在不远处的酒店要了间包间,一边喝着酒,一边等候着晚宴的散去。
大概等了两个小时之后,城主府的大门,这才慢慢打了开来。
雷明不敢耽误的赶紧付账走人,两人就在城主府的不远处,看见一辆辆的马车慢慢的开了出来。
阿加莎家的马车,雷明认识,只要认清了马车,便可以知道阿加莎出来了没有。
雷明的目光紧紧的盯着从大门处驶出来的马车,只可惜,这些马车虽然装饰豪华,却没有一辆是雷明所认识的马车,也就是说,阿加莎的马车,不在其中。
雷明的双眼微微的眯了起来,难不成对方那么着急的在晚宴上动了手?是下药还是用强?该不会阿加莎那么快就被对方追求到了吧?
不会,最后一条可以删除掉,阿加莎并不是年幼无知的少女,即使对方英俊又潇洒,也不是一时之间,就可以追到她的心的。
“再等等,再等十分钟,十分钟后,她还不出来,自己也就要花些手段了。”雷明暗暗谋划着耍些什么手段的好,嗯,大不了火烧城主府,等火烧起来了,看他们出来不出来。
没让雷明久等,大概三分钟后,阿加莎的身影,便出现在了雷明的视线中。
只是同时被雷明所看见的还有阿加莎身边那一位年轻人,至于青年人那英俊的相貌,已经被雷明自动忽略了。
雷明整了整衣服,快步跑了出去,一边跑一边大声叫道:“阿加莎?你怎么在这里?呵呵,还真够巧的啊。”
阿加莎愣了愣,上下看了雷明一眼,笑眯眯的说道:“真的好巧啊!”
好巧这两个字,似乎咬的特别的重。
雷明对此却是毫不在意,自顾自的说道:“呵呵,下午刚刚回的城,本想去找你的,可惜你不在,便来这里喝了点小酒,没想到这么巧,你也刚好回家,呵呵,反正顺路,不如坐你的马车回去吧。”
雷明的出现,可让公爵之子博格斯皱起了眉头,特别是雷明所表现出来的,与阿加莎的那种熟络劲,就更让他的心里感觉不痛快了。
对于阿加莎,他可是志在必得的,不仅是阿加莎的美貌吸引了他,更重要的是,阿加莎的手上,似乎拥有着数量庞大的青铜精武器。
这些青铜精武器自然不会是阿加莎所拥有,但是阿加莎必定知道其中的详情,所以征服阿加莎便是他所要做的第一步。
第一百一十一章 兰斯的信
看着阿加莎的马车逐渐远去,博格斯的脸色异常阴沉。
“去吧,我要知道这个家伙的一切讯息。”博格斯低声说道,身旁的阴影中传来了淡淡的应答声,一道低不可闻的脚步声顿时朝着马车跟了过去。
盗贼的隐身术在夜色的掩盖下,越发的强大了。
在刚才的交谈中,博格斯这才知道那些青铜精武器居然都是这位雷明所提供,再交由阿加莎来销售的,这件事还是雷明自己在无意中说漏了嘴,才会被博格斯所知道的。
博格斯之所以会亲自来到这座小小的埃迪城,便是为了查清那批青铜精武器的始末,只是根据情报显示,这批武器都是从阿加莎的手中流通出来的,也是如此,阿加莎才会成为博格斯的首要目标。
只是博格斯没有想到情报有误,真正的武器拥有者,居然是目前的这名叫雷明的男子。
相比较与男人而言,博格斯显然更想和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