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唤号角-第1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一剑之威,可是把他吓坏了……
第二十六章 血誓纹章
这一剑之威,可是把他吓坏了,吓得乌尔里克惊恐的大叫“饶命、饶命”,跪倒在地上,瑟瑟发抖。
雷明摇摇昏沉的脑袋,勉强开口道:“饶了你?凭什么?”
雷明的精神力已在一剑之中,尽皆耗尽,所以他必须拖延时间,恢复精力,才能再次发动攻击。
说起来,这一剑能够如此威力,也和魔魂的进阶密不可分,魔魂进入中级之后,雷明的精神力也被提升了一小截,以中级魔法师的精神力外加天神头环的增幅,这才能够一剑灭敌。
黄金天神的威力是很强,但是负作用也是不小,要是这时候,乌尔里克发动攻击,就够雷明悲剧的了。
倒在地上的乌尔里克浑身发抖,并没有发现雷明的异常,听到雷明发问之后,他立刻便是一激灵。
“我……我……我有钱,对,对,我有钱,只要您饶我一命,我可以为您提供很多钱。”
“钱?哈哈,我不需要钱,即使真的需要钱,只要杀了你,我同样可以在你的身上得到钱。”
“不,不,我……我的意思是,我知道宝藏,对,我知道我们团长将全团的财宝放在哪里,只要您放过我,我就带您去取出宝藏,那是一大笔钱,绝对能够令您满意的。”
“宝藏吗?这个提议倒是不错,不过,很可惜,我对宝藏不感兴趣,你可以去死了。”雷明冷笑着一挥手,一道风之锁链,落到了乌尔里克的身上。
风之锁链无影无形,虽然需要花费数秒钟的时间进行凝聚,但是不注意的话,是察觉不到它的施法的。
等到乌尔里克发现风之锁链的时候,锁链已经套到了他的身上。
看着地上那两对残尸,乌尔里克顿时惊叫起来:“别杀我,求求你,别杀我,我……我可以做您的奴隶,我可以发下血誓,对血誓,我可以发下血誓,永远做您的奴隶。”
“血誓?”雷明惊疑一声。“你能发血誓?”
血誓是一种非常特别的誓言,具有强力的约束力,一旦发下血誓,则无可更改。
一般人也是发不了血誓的,想要发下血誓就需要以血誓命名的道具,比如血誓圣剑,血誓纹章,血誓卷轴。
可以激发血誓的物品非常珍贵,也非常稀少,按理来说,一名马贼的身上,也不会有这样的物品的,这也正是令雷明惊疑的地方。
吓怕了的乌尔里克赶紧伸入怀中一阵摸索,然后拿出了一只酒瓶盖般大的圆形徽章,徽章呈白色,上面描绘着诡异的红色符文。
乌尔里克手忙脚乱的举起纹章,连声说道:“你看,这是血誓纹章,我没说谎。”
雷明虽然没有看见过血誓纹章,但是得至于远古之歌的传承,对于血誓物品长什么摸样,却是知道的。
细细的看了纹章上的符文,雷明眼前一亮,果然是血誓纹章。
只不过,这枚血誓纹章,却是用于家族传承的,只有拥有特定血脉的人,才能使用这枚血誓纹章。
血誓物品的使用次数也是特定的,弱一些的可以使用一次,强力一些的则可以使用二至三次,最强的可以使用五次。
一旦达到使用次数,那么这件血誓物品,也就失去效用,再也不能使用了。
根据这枚血誓纹章章面符文的显示,这枚血誓纹章一共可以使用三次,并且已经被使用掉了两次,只能再用一次了。
雷明略为失望的摇摇头,说道:“我不知道你是如何得到这枚血誓纹章的,只是这枚血誓纹章只有特定血脉的人,才能使用,即使你想发血誓也是发不了的。”
可惜只有特定血脉的人才能使用这枚血誓纹章,不然的话,这倒也是一件宝物,可以用在以后收下一名强力的打手做奴隶。
“不、不,请您听我说。”乌尔里克惊慌的一摇脑袋。“这纹章是从我的家族传下来的,我的鲜血就可以激活它,只要您饶我一命,我可以发下血誓,做您的奴隶。”
“嗯?是你家族流传下来的?”
一说起家族,乌尔里克的脸上也露出缅怀的神情,说道:“我的祖先,也曾是巴塞洛缪帝国的大公爵,只是随着一百年前巴塞洛缪帝国的亡国,我们家族,这才随着帝国的消亡而衰落。”
“这枚血誓纹章,便是那个时候留传下来的,传到我这里,已经保存了一百多年。”
“原来是个破落的贵族后裔,难怪有血誓纹章这么珍贵的东西。”雷明恍然大悟,心里暗想,原来如此。
“我还不能死,我还没有振兴家族,求求您了,只要您饶我一名,我愿意发下血誓,终身奉您为主。”
乌尔里克虽然怕死,但他最怕的却是自己的死亡,影响了家族的振兴,中断了家族的延续,如果真的这样一无所有的死去,那么即使他就是家族的罪人,必将永坠地狱。
雷明的目光落在血誓纹章上沉凝不语。
血誓纹章的制作材料非常的珍稀,制作的工艺也非常的高超,即使拥有材料,一般的炼金术师也是做不出来的。
也是因此,血誓纹章非常珍贵,也非常稀少,要是一枚能够正常使用的血誓纹章,那么它的价值,据对可以用价值连城来形容。
估计,各国的不少权贵,都愿意花上一笔巨款,买上这么一枚血誓纹章。
不过,这是可以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像这枚血誓纹章,已经不能正常使用,只能依靠乌尔里克的鲜血来激活,所以也就根本卖不掉了。
像这种靠血脉来激活的血誓纹章,有着一个极大的限制,便是主奴之中,一定有一名要拥有此种血脉。
而现在能够激活血誓纹章的,便是眼前的乌尔里克,纹章激活之后,要么成为乌尔里克的奴隶,要么成为乌尔里克的主人,别无二法。
乌尔里克的家族会把血誓纹章留到现在,恐怕也是打的收取一名有用之人成为奴隶的想法,只是子孙无能,一直找不到这样的奴隶,最终落得这个下场,要使用血誓成为别人的奴隶。
雷明沉默的半饷,开口说道:“说出你的名字!”
乌尔里克深深的低下头去,颤抖的说道:“乌尔里克·亚岱尔。”
“开始血誓吧!”
“是的,主人。”说到主人两字,乌尔里克的声音颤抖不止。
乌尔里克跪倒在地,拔出腰间的匕首,划开了自己的掌心,鲜红的热血被抹到了血誓纹章上,原本白色的纹章,已经被鲜血完全染红。
染红了的血誓纹章被他双手捧着,高举在头顶之上,乌尔里克开始吟唱起古老的血誓之言。
随着誓言的吟唱,纹章上出现红色的光芒,上面的鲜血已经被纹章吸收一尽。
乌尔里克大声说道:“纹章为证,我,乌尔里克·亚岱尔,在此发下血誓,奉我面前之人为我之主人,为其献出生命献出灵魂,不离不弃,誓死追随。”
雷明亦是开口道:“纹章为证,我,雷明,接受面前之人,乌尔里克·亚岱尔为我之奴隶,掌其生死,控其命运,赐予其尊严,赐予其荣誉,血誓成立。”
纹章突然一亮,从其上发出一道红光射到了雷明的身上,雷明一愣,发现自己的体内已经多了一道血色符文,这道符文是由乌尔里克的鲜血化成,掌控了这道符文,便掌控了乌尔里克的生命与自由。
血誓完成,再看那枚纹章,已经化成粉末随风而逝。
它的三次使用机会已经完全用尽,自然不会再存于世。
随着血誓的成立,乌尔里克的生命与自由,也完全被雷明所掌控,虽然早知结果,但是乌尔里克却已经别无选择,为了活下去,他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
至少,他还活着!
第二十七章 魔熊
有时候,雷明也会在想,乌尔里克之所以愿意使用血誓成为自己的奴隶,除了保命这个原因之外,是不是也有可能是看出了自己身上的潜力呢?
因为看出了自己身上的潜力,知道自己的未来注定不凡,所以他才心甘情愿的使用了血誓,将他的生命和灵魂,都交到了自己的手中。
毕竟仅靠乌尔里克自己是很难振兴家族的,但是有了一位强大的主人的支持,那么一切就都变得不一样了。
血誓虽然使得乌尔里克成为了雷明的奴隶,却也在同时获得了雷明的信任,如果雷明发达了,却也绝对少不了乌尔里克的好处。
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侍,这句话,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当然,以上内容仅是雷明的猜想而已,或许乌尔里克的心中,从没这样想过,或许他仅是一名胆小鬼,是为了活下来,才使用了血誓。
但是不管原因如何,现在的他,已经成了雷明的奴隶,而且是那种永远逃不掉的奴隶,永远不可背叛的奴隶,也是雷明信任的奴隶。
雷明静静的感受着体内的那枚血色符文,直到完全掌握了控制这道血色符文方法,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这道符文非常神奇,虽然是潜伏在雷明的体内,却与乌尔里克的精气神相连接,不仅可以通过符文控制乌尔里克的生死,还能控制他的灵魂,知道他的所思所想,只要他生出一点反叛之心,也会立刻被雷明所感应,端的是厉害非常。
说来也是,要不是血誓强悍无比神奇无比,它也就不会受到各国权贵的追捧了。
当然,血誓不是万能的,却是需要自愿的,要是对方不愿意的话,血誓也就不可能完成了。
要不是如此的话,以血誓的控制力,这个世界早就乱了套了。
那场与马贼的奇袭,已经是发生在三天前的事情了,至于那些马贼,则是全部被杀,除了乌尔里克以外,其他的马贼,一个不剩,全部被杀。
这个命令是老祭司下的,倒不是老祭司心狠手辣,实在是对这些凶狠的马贼放心不下,害怕放了他们,反而引起报复,所以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全部杀了。
这些马贼也都不是好人,个个都是杀过人的,现在把他们给杀了,也算是死有余辜。
至于乌尔里克所说的马贼的宝藏,则纯属虚构,根本就没有那玩意,马贼虽然挺赚钱,但是他们利刃马贼团的规模并不大,还达不到留有宝藏的地步。
宝藏虽然没有,但是收获倒也不少。
战后一番清点,令雷明几人喜出望外,这次夜袭,可是收获颇丰,果然是,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
战后一清点,弯刀三百三十五把,金币两千七百余枚,各种珠宝金银两大袋,魔核一小袋,骏马二百三十二匹,至于其它的帐篷等杂物,还有一大堆。
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仅是那三百多把弯刀,在这大草原上,就价值一万六千余枚金币,足够他们部落花上十年的了。
还有那些骏马,还有那些魔核,一想到这些物品的价值,老祭司便乐呵呵的,笑不拢嘴。
当然,这些武器是不会被卖掉的,全部都用在了族人的身上,人手一把,有需要的,还可以耍双刀。
有了这些武器,部落的战斗力大大增强,要是再来一次小地精的袭击,估计仅靠部落的族人,就足够把这些可恶的小东西,杀个干净。
武器增加的是战斗力,那些马匹增加的就是运输力了,有了这二百多匹骏马的加入,部落的行进速度,一下子便快了起来,之后只花了数天时间,便来到了,老祭司所说的偏僻草场。
“终于到了,导师,前面便是你说的那处草场了吧。”骑着马上的雷明,有些兴奋的说道。
虽然还不算太熟,但仅是骑在马上前进的话,雷明还是做得到的,也是为了磨练自己的骑术,雷明便终日骑起了马来。
老祭司也是长出了一口气,面露轻松的说道:“看见前面那片湖泊了吗,那里就是月亮湖,再过去一点,就是一块小丘地,我们可以把营地驻扎在丘地上。”
“在那块丘地的周围,有足够的牧草,再加上月亮湾的水源,足够我们生活一段时间的了。”
“不过这里距离迷梦森林太近了,再过去大概二十里便是迷梦森林,迷梦森林里魔兽众多,受到迷梦森林的影响,这一带的魔兽数量和等级,可就比大草原上大多了。”
“要不是有你在的话,我们部落是不敢来这里放牧的。”
正如老祭司所说,这一带魔兽的数量是比较多的,他们还没靠近月亮湖,便遇上了三只魔兽的袭击,不过魔兽的等级都不太高,最高那只也仅是三阶而已,在几人的联手下,很快就被杀死掉。
这时,前去探路的侦骑班斯法瑟回来了。
班斯法瑟喘了一口气,说道:“族长,大长老,我看见那块丘地了,就在那边,但是那块丘地上,现在正生活着一群魔熊。”
“魔熊,很多吗?”
“大概有三十来只。”
老祭司沉凝的说道:“三十只魔熊?那么应该是一支魔熊族群了。”
魔熊皮坚肉厚,不仅防御惊人,而且力大无穷。破坏力也是相当强悍,除了没有狼的速度之外,魔熊可比草原上的魔狼,厉害太多了。
贝尔沙特大草原上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