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华王朝-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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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逝城碎,教堂、白塔、城堡,街道皆碎裂为粉末,无声无息地随风没入浩瀚的天际。一座华丽之城瞬间成为一片荒原,荒原之上绿草幽幽,乌云散去之后更觉得那是如诗如画中的世外桃源,远离世俗气息,宁静致远。
云焕立于空寂的天地间,愣愣看着眼前荒芜的一片,胸膛之中犹如有猛浪在翻腾,世间之事往往不可兼得,有其拥有必有其付出,这便是世间轮回之道,面对眼前的一切,他只有默默接受。
在破晓与月牙交替之际,他再次拔出焕之剑,御剑飞跃而行,回到了冰泉亭。
第十二章 勇往直前
更新时间:201142616:54:07本章字数:3225
等候一天一夜的萧爸可是急坏了,一见凯旋而归的儿子就发出一连串的疑问,“你没什么吧?我们都以为你会很快回来,没想到你这一去就是一天一夜,可急死我们了。事情进展的还顺利吧?有没有找到地图上的库木里城呢?”
越显憔悴的云焕实在是无力回答萧爸的问题了,便也说道,“爸,我有点儿累了,你让我去休息一会儿吧。等我醒来,再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知你们,好吗?”
“好,好,好。看你脸色铁青,像失了魂儿似的,去好好睡一觉吧。我和你妈也给你准备了点儿吃的。”
“不用麻烦你们了,等我睡醒后随意吃点儿就行。”
随后,云焕进入后亭歇息去了,似乎在梦境之中他才能得到一丝安慰。
由于对付霍格尔时耗去了他诸多的元气,他整整昏睡了一天才从睡梦中醒来,喝了一碗皮蛋瘦肉粥后,他向大家道出了实情,“库木里城其实就是曾经的幻月城,当然也是我的故土。在我回到城池的时候,遇见了我的曾祖父,他以冥灵之身向我讲述了一段隐藏万年的历史。当年,梦华王朝呈现各方割据的形势时,天神令我曾祖父修建幻月城,维护天下正义。可曾祖父的弟弟霍格尔因贪恋权位,勾结恶魔,以天下百姓之性命要挟我曾祖父交出幻月城大权。幸好,天神及时赶到,想出了完全之策。
“霍格尔可以独占城池,可他须要另取城名,还得放了百姓并让幻月城臣民迁移到遥远的腾古尔沙漠。在霍格尔同意后,幻月城就改名为了库木里城。之后,幻月城与库木里城屡屡交战,最终,霍格尔与我曾祖父单独决战,两败俱伤。为了平息仇恨,这段历史被我曾祖父隐瞒,臣民皆不知晓。
“死后的霍格尔得到龙鳞神的协助,练就魔功,万年之后,他便可重返库木里城,血洗天下。而我曾祖父为了能守住城池,一直未有转世。天神得知此事后,改造了库木里城的城门,芸芸众生之中,只有幻月城城主将一块完整的蓝玦嵌入城门后才能进入城池,天神还对城池设下了结界,万年之中无人可以接近,也不被人发现。因为以地势来看,库木里城处于罗布泊千尺黄沙之下,世人当然无从发掘。
“天神之所以让我进入古城,是要我铲除入魔后的霍格尔,以免他残害天下苍生。因为能制服他的唯有幻月城“惊天”之术,那招式正攻其恶魔要害。而幻月城武功从不外传,从我祖父到我这一代,只有我得此要领,我姐姐虽然天资过人,但身为女子的她却没有练就如此神功的资格。当然,这天下众人,能制服他的也只有我了。
“我与他大战一番,最终将他击溃,当时他就已经魂飞魄散,再不可能祸害苍生了。天神早有旨意,在我击败恶徒之后,会将萨布兰卡法杖恩赐于我。这神杖是幻月城之圣物,其具有天地灵气。可,库木里城万年保持着的华丽也是因为有法杖的存在,一旦法杖被取走,城池也将随风而逝,不复存在。
“当时,在我取走法杖之后,城池果然没了,只留下一片荒原,它将成为一段永久的历史。而这朴实的法杖正是我们苦苦寻求的宝物,它与其他几件宝物相聚后自然可以打开时空隧道之门。”
萧爸一脸严肃,“焕儿,真是难为你了,要你做出那么艰难的决定,太难为情了。”
他却摇了摇头,“老爸言重了,就像曾祖父说的,以库木里城的筑造结构,它最多存在六千年,而如今,它却屹立了六万年之久,这一切只是因为一件圣物。不管是曾经的幻月城还是改名后的库木里城,它都经历了太多沧桑,现在恶魔已除,消逝在了那座华丽的城池之中,衰老的它恢复了原本的圣洁之气,也是该消逝的时候了。况且,取下法杖还可助我们打开时空隧道之门,何乐而不为?所以我没什么好难为情的,只是眼看城池化作粉末,心里未免没有一丝失落之感,不过,我已接受现实,并且坦然的面对它了。”
小谢听后,两眼直发亮,“好想看看那座城池是什么样子了,云焕,你有用手机拍下来吗?”
云焕笑笑,“当然有啦,我知道,你们迫不及待要看的就是这旷世之景了。不仅有照片还有视频呢,各位慢慢观赏吧。”
众人观看后,纷纷感叹,特别是吴院长,兴奋至极,“美!太美了!我游历欧洲各国,也没瞧见过如此华丽的城堡,那里的一切都有着圣洁神韵,不被天地浑浊之气沾染丝毫。我想,我可以写一本小说了,将幻月城的历史载入小说章节中,依我看,这本小说的书名就叫《再见,库木里城》好了。小谢,这片段你可就别传回报社了,华丽之城毕竟没了,凭着几张照片和一段视频是不足以让考古界人士信服的,为了少生事端、引起舆论,也为了让那座城池永远安宁,我们大可不必宣扬此事,各位,你们认为呢?”
“嗯,院长说的是。你就把《再见,库木里城》出版就是了,让读者在你恢宏的笔下感受那座城池所带给他们的震撼。”
云焕补充说,“不仅如此,院长的小说出版后还可以改编为剧本,让李晨哥拍摄出来,我想,这部影片一定会得到大卖的。人们怎么也不会知道他们所看到的虚构故事其实真是的存在过,人立于天地之间,确实是沧海一粟,我们所不知道的数不胜数。或许,奇迹就在眼前,只是我们未曾发现。”
小郭听后也用那并不标准的普通话说着,“云大哥真是厉害,能讲出这么高深的道理。”
“没有啦,只是亲身经历过,颇有感慨罢了。对了,老妈,你看看地图吧,我们下一站应该去哪儿呢?”
萧爸抢话道,“我看了,是阿尔金山。我们应该要翻越那座山到达顶峰,因为依地图提示来看,在阿尔金山的山巅上有一颗圣灵珠,我们需要找的便是它。”
这时,赵向导提出疑问了,“不会把?老萧,你是不是看错了。目前,以阿尔金山山脉的中、西段来看,那里的最高峰要属苏拉木塔峰了,海拔六千二百九十五米,但此座山峰,气候恶劣,可攀登指数几乎为零,所以,苏拉木塔峰目前仍是一座无人问津的**峰。而阿尔金山山脉的东段山区则相对容易进入,那里的最高峰也就是阿尔金山,海拔五千八百二十八米,海拔之高,气候之恶劣,恐怕不是你我几个中年人凭借微薄的意志力就可以挑战的,这可是性命攸关之事,开不得任何玩笑,我们也没有资本开这玩笑。”
萧爸又将地图查看了一番,严肃道,“没错啊,这上面清清楚楚标注的就是阿尔金山。”
“要不我先御剑飞行去为你们探探路。或者,你们就在冰泉山等候消息,还是由我去寻找那颗灵珠,天神的指示是不会错的,只有去到阿尔金山我们才能揭晓秘密。”
云焕的提议立即遭到了吴院长的拒绝,“不能每次都让你去完成这么艰巨的任务啊,我们虽然人到中年,可也不是那么胆小怕事的人,我是想要去闯一闯的。阿尔金山可有着“美丽神秘的**地”之称,山间冰晶世界,山峦素裹,很值得一去。要不我们就留一部分人在冰泉山,剩下的人就去阿尔金山寻找灵珠?”
“那不如我们就一起去吧,挑战挑战生命的极限,大家看如何?”萧爸说。
“好啊,我们这次就是来挑战极限的。我们先下山,然后驱车前往阿尔金山。”
“好嘞,大家这就启程吧。”
当众人从山道下山后,晶莹剔透的冰泉山瞬间消逝,化为乌有。天地再次恢复了干燥炎热的气质。
大车开动,朝着神秘的阿尔金山疾驰而去。他们的寻宝之途才走完了第一段,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事,则是大家都无法预知的。阿尔金山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南隅的若羌县境内,它东邻我国海拔最高的内陆盆地——柴达木盆地,南倚昆仑山与藏北高原相接。
他们的汽车或上高坡,或落峡谷,远处尖尖的雪山已离他们越来越近。下午时分,他们赶到芒涯镇,那里已是青海省西北部最偏远的一个镇,海拔上升到三千三百米左右,向导找到一家新疆大盘鸡的馆子,于是,他便做东请大家吃了一顿美味的大盘鸡。在向导的引荐下,众人将大盘鸡的汤汁淋在新疆拌面上,味道甚好,众人皆对难得一吃的美味儿大赞了一番。
在餐馆老板的指引下,他们随后驱车到了一处宿营的地方。在他们宿营的地方已经能从南面看到号称东昆仑山第一封木孜塔格峰。那里冰川横溢,六千米以上的高峰就有十六座,冰川总面积达七百多平方公里,洁白的雪很快就漫步了整个山野,白皑皑一片,大地荒原银装素裹,外面的雪突然停了,原本就洁净的夜空更加澄澈,一尘不染的明月如水洗浴过一样,嵌在墨色的天空上美极了。
第十三章 欧氏纷扰
更新时间:201142616:54:07本章字数:6119
夜深了,大家都已沉沉入睡。只有云焕在躲在被窝里跟晓夕发短信,那爱情的力量确实是无比惊人的。近些日子以来,云焕都在跟晓夕的父亲斗智斗勇,那个顽固的老人总认为嫁入豪门才是女儿的归宿,鬼迷心窍的他听不进任何言语,一度想要将晓夕私自带离北京,而次次都被云焕阻扰。
一怒之下,老人自个儿去了意大利,他说他要让强势的欧家好好收拾一下轻狂的云焕,让晓夕顺利嫁入欧家。毕竟欧少华对晓夕还是有感情的,不然以他一个富家子弟的身份不会如此钟情一个平凡的女大学生。
晓夕父亲的话当然是吓唬不住云焕的。可不料,在云焕走后,老人却和欧家三少爷一起回到了北京,由欧少华亲自向晓夕求婚。
在和欧少华见面的时候,晓夕已经清清楚楚的表明了自己的心意。她告诉他,她很珍惜他们曾经形影不离的日子,但他们的那种两小无猜只限定于友谊或者兄妹之间,并没有丝毫的男女之情。
第一次被女生如此狠厉的拒绝,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显然是难以接受的。他说,在自己移居意大利的几年里无不思念着远方的她。他曾有几次都想自己偷偷乘飞机回到北京,哪怕是见她一面也好。可他整日呆在自己父亲的公司,根本无法脱身。在那期间,他发邮件、打电话,甚至是写信寄回北京,但晓夕却一直未有音讯。
自晓夕被保送到北大后,她和父亲就搬家了,手机号、邮箱也都换了,欧少华当然无法联系到她。
每当圣诞节前夕,他都会去礼品店为晓夕挑选一件精美的礼物,邮寄到她原来的住址,因为圣诞节前日就是晓夕的生日。天不作美,他从没收到过回信。直到两年后,晓夕的父亲去到意大利见了欧老爷,少华才得知了晓夕的具体地址。
晓夕却介于和他的身份差距,便也对他采取了冷漠态度,每次都是轻描淡写的“谢谢”二字就将少华快递给她的信件和礼物回绝了。
她不是冷血,只是她不知道应该怎样去面对一个早已改变的儿时伙伴。
欧式企业乃是世界五十强企业的前十强,在欧洲、大洋洲皆设有旗下的分公司。而作为整个企业接班人的三少爷欧少华,他自然是众多明星,甚至富家女追求的对象,他也曾玩儿过不少女人,每次都是玩儿腻乎之后就弃之于门外,他的花心之举那是众人皆知的。
而她,只是一个大学生,她要如何去面对一个有权有势又花心的他?她想的只是好好念书,以后能够完成自己的梦想,仅此而已。她很清楚豪门光环背后的冷酷现实,所以她坚持不让自己踏上华而不实之路。
在求婚的时候,欧少华有解释过众人对他花心的肤浅评价,他是因为寂寞而去玩儿女人的。多年来,他爱的始终就只有安晓夕一人,从未改变。
那种刻骨铭心的思念让他痛不欲生,更让他在几年中都像失了魂儿的战士,不知为何而战,也不知何为大喜,何为大悲?他努力隐藏着真实的自我,制造出无数的假象,因为只有在自己编织的假象之中,他才可以感觉不到那种刺入骨髓的痛,要不是忙于事业,他早就飞回北京,亲自向晓夕表明心意了。
可是,一切似乎已晚,晓夕很明白的告诉少华,她爱云焕,她不可能与他分开。
一向威风八面的三少爷在他所爱之人的面前却输得一塌糊涂,没有丝毫回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