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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修真科技时代-第31部分

小说: 修真科技时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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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还是我比较帅一点儿,可为什么好像世界上的女孩都瞎了眼睛呢?”于谐捏着自己的下巴,露出一副沉思的神态。
“呕!”客舱里传来无数呕吐声。
当孙平拿出一本《制式武器束能阵法总汇》看起来的时候,所有人都自动敛住了生息,于谐开始自己的养眼工程。孙平清晰的记得,这小子的好书已经被女朋友没收了,没想到他竟然还有私货的样子。
最近孙平迷恋上了束能阵法,自从得到先天玉璧之后,他就开始搜集有关束能阵法的书籍。这本书就是他在森和小镇的修真物品销售点买到的,虽然是过时的杂志,但是孙平却看的津津有味。
时间过得飞快,当飞碟再次停下的时候,孙平等人已经靠近了目的地。
凤凰城,白虎星中的修真大都市,这里聚集了大量的修真物品制造工厂,白虎星的很多修真物品都出自这座城市,这不是一座繁华的都市,而是一个修真者云集的地方。
看着错落有致的工厂,看着熙熙攘攘的大街,孙平一阵恍惚,“这里就是凤凰城?”他摇了摇头,他记得杜家的公司就在这个城市里。
“爽啊!没想到我们的最后一站竟然是这里,这回可以好好欣赏一下各种修真物品了。”到了这里,所有修真学员都很高兴,而于谐更是很丢人的大叫起来。看着路人诧异的目光,他的几个室友纷纷转过头去,装作不认识他的样子。
郑春辉很满意学员们的表现,“为了在进入冒险地之前做好充足的准备,我们会在凤凰城休整三天,然后再出发,谁有想要买的东西在这三天里一定要买齐。我已经提前定好的住处,大家跟好不要走丢了。”
众人随着郑春辉到达城市飞车租用公司,打车到达住处。一路上的劳累在一阵洗漱之后散去了不少。很多学员已经等不及离开了住所,前去逛街了。
而于谐等人也都被自己的女朋友征用去做劳力,只有孙平、图天游、古堂三个人都是孤家寡人。三个人对于逛街都没有什么兴趣,而孙平依旧看着关于束能阵法的书籍。
图天游却在看关于练气的心得,他如今过不是气动而已,为了早日凝气,他经常会看一些关于练气的入门心得。虽然这种心得未必有用,但是他还是坚持着。
只有古堂无所事事,对着影音盒释放的离子光屏发呆,上面的节目让他提不起任何兴趣。
而就在这个时候,随着广告的结束,离子光屏上突然一阵变换,一个年轻的女主持人出现在光屏上,暴露的穿着足够吸引一些人的眼球,若是于谐在此的话,一定会大呼过瘾,然后将眼睛贴在离子光屏是,似乎那样能够感受到那令人陶醉的柔滑一样。
古堂虽然没有色魔的称号,但是出现的美女还是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观众朋友们,刚刚得到平秀公司的内部消息,平秀公司对于《天月》的新闻发布会已经做好日程安排,日前天月制作组已经到达第一站凤凰城,制作组将于后日在凤凰城露天广场举行一场别开生面的与群众见面新闻发布会……”
图天游与孙平同时抬起头,惊讶的看着离子光屏。


第五十四章 郑可心
更新时间2011319 6:52:12  字数:2258

 第一更,投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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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可能?”孙平不敢置信,虽然在出发的那天,他曾接到过杜文秀的通讯,但是他也没有在意,没想到这些人竟然跟着自己到达了凤凰城。
在平秀娱乐公司内部,所有员工都知道公司里还有一个大老板,乃是二老板杜文秀的老大。虽然有这样的传说,但是却没有人见过。因为孙平从来没有在公司露过面,唯一证明他存在过的就是一个个音频试唱文件,这是孙平为了把自己知道的歌曲送到公司的最好办法,他根本不懂得音乐,自然不可能使用五线谱之类的东西,所以他只有利用录音,然后让那些专业人士来把整个歌曲还原。
凤凰城出奇的热闹,于谐抬起头看了看天空悬浮的巨幅离子光屏,他的目光突然愣住。
钱微微发现了于谐的异样,也抬起头来,她也愣住。
“郑可心、秦刚来凤凰城了!”一个消息瞬间传遍凤凰城的没一个角落。
或许平秀公司的规模还很小,但是在一年之内却已经将两个人捧红,一个是清纯古典美少女郑可心,一个是追寻梦想的阳光王子秦刚。这两个是同时走上歌坛,也是同时成为白虎星乃至四神兽星域家喻户晓的歌手。从凤凰城百姓的反应就能够看出这两个人在白虎星的影响力。
火凤凰酒店是凤凰城最高档的酒店,而此时酒店的大厅里却已经有很多人等候在那里。
“什么,不见?有没有搞错,你没告诉她我是林家的人吗?”一个长相很一般,翩翩自诩魅力无限的公子哥愤怒的瞪着酒店接线员。
“对不起!”接线员是个有点儿小清秀的女孩,嗓音也很柔和,“郑小姐说她身体不舒服,希望大家不要再等了,还是快些回去吧!到了新闻发布会自然会见到她的。”
“什么?”自我感觉超级良好的林公子瞪大了眼睛,“让我等到新闻发布会,和那些低等平民一起吗?真是开玩笑,你再给她打电话,要是她不识相的话,别怪我让她走不出凤凰城!”
此刻林公子终于暴露了自己丑恶的嘴脸,接线员知道自己惹不起这样的人,只有再次接通房间。
不多时,一个青春可人的女孩从二楼楼梯处出现,“感谢大家的支持,可心在此谢过了,不过今天可心身体的确不舒服,希望众位能够给个薄面。”
女孩的声音很柔和,有着一种吸引人的特质。她正是凭借一曲《明月几时有》而走红的歌手郑可心。
随着郑可心一起走出来的还有一个相貌阳刚帅气的男人,他就像一个护花使者一样站在郑可心的身后,含情脉脉看着郑可心。这人就是平秀的红星秦刚,两个人被称为阳刚与古典的完美结合。很多人都认为这两个人是最适合的一对儿,但是只有当事人知道,两个人的关系并不如常人想象的。
秦刚对于貌美可人的郑可心自然是有想法,但是郑可心对秦刚却一直很冷淡,没有丝毫好感。虽然郑可心很喜欢秦刚主唱的那几首歌,但是她喜欢的仅仅是那几首歌而已,甚至她觉得秦刚根本就是糟蹋了那几首歌,没有将歌儿里的情感唱出来。
“可心,和他们费什么话,直接让杜文秀赶走就是了。”看着楼下众人炙热的目光,秦刚厌烦的皱着眉。
郑可心瞥了一眼秦刚,“二老板已经给了我们许多,你不该直称他的名字,这样很不礼貌。”
秦刚不屑的撇了撇嘴,“哼!我们给他赚了多少钱?他们才给我们多么少的一点儿待遇。可心,我和你说过的事情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郑可心应付了楼下这些公子哥几句,转头似笑非笑的看着秦刚,“看来你已经忘了公司是如何栽培你的了,转投其他公司的事你再也休提,否则别怪我翻脸!”
秦刚的眼睛里闪过一阵恶毒,随后却换成笑脸,“不提就不提,我还不是为了咱们两个以后活的好一点吗!反正你不走我就不走,这就叫妇唱夫随。”
郑可心已经不愿反驳这些近乎无聊的语言攻势,只是打发了那些男性激素过剩的公子哥,然后谢绝秦刚音乐交流的邀请,一声不响的回到自己的房间。回到房间的郑可心打开自己行李箱中的一个小兜,从里面拿出一张已经有些磨损的报纸。看着报纸上略显模糊的照片,眼睛眯成了一道弯弯的月牙,此刻她的笑容是那么纯,那么美!
“无聊遇见了犹豫,达到理想不太易……”
粉红心情酒吧是一间很火爆的酒吧,每当入夜的时候,这里面的高脚椅上总会坐满人。在静静的音乐下,这些人或是低声交谈,或是谈情说爱。而酒吧里的主唱是一男一女,虽然他们能够找到更好的工作,但是为了理想,他们却选择了一条并不平坦的道路。
“老大”一张小桌子坐着两个人,一个略显张狂的人很老实的坐在那里,给另一个青年倒了杯清水。
杜文秀很早就知道老大不喝酒,因此每一次两人出来的时候,他总会准备好一杯白水。他都忘记了是什么时候,一向张扬的他,一向自私、迷茫的他竟然会被另一个同龄人收服。这在以前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但如今却显得那么自然。
孙平静静地听着台上男女唱的歌,歌曲正是平秀公司发行的那曲《海阔天空》,虽然这两个人的唱功还有些稚嫩,但是他们的感情却很到位。在孙平的感觉里甚至超过了平秀公司的秦刚,因为秦刚没有自己的理想,他唱歌不过是为了生存和享受。当生存和享受成为人的一切时,人的内心深处是否已经空虚呢?
“老大,秦刚好像要跳槽啊!”杜文秀的声音有些阴森,秦刚是他们公司第一批签约的人,原本不过是个艺术学校刚毕业的大学生,后来到了公司,公司花了很大的力气去包装。而且孙平制作的歌曲都交给他去唱,这才让他这么轻易的走红。要是别的艺人跳槽,杜文秀不会有这么大的反应,但是每当想起孙平的那些歌曲竟然给这么一个人唱了,杜文秀就有种想要揍人的冲动。
平秀公司几乎是杜文秀一个人操办的,但是他却始终认为孙平的功劳更大些,要不是那些让人沉醉的歌曲,公司怎么可能这么快打响名声?杜文秀曾经想过动用家族的力量,却被孙平制止。最终两个人的公司终于有了好的开始,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公司的顶梁柱竟然要跳槽,这如何不让他气愤?


第五十五章 回归的打算
更新时间2011319 18:26:48  字数:2118

 第二章到,投票吧!明天或许会停电,我也不知道,所以有可能会晚上才更新,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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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那如同传自天际的《海阔天空》,孙平觉得自己好像又一次进行了时空的穿越,他觉得自己仿佛又回到了地球,回到了那个虽然破败却让他安心的家。
漂泊游子如何能够找寻到自己最终的归宿?
“想走就走吧!或许我也该走了!”
孙平的声音很轻,但是杜文秀还是听到了,他已经愣住,“老大,你要走,去哪里?我和你一块儿!”
孙平摇了摇头,“我要去的地方很远很远,而且还充满了危险,你还是在这里好好经营生意吧!或许在将来的某天我会再回来的。”这是一年多来,孙平第一次说出自己未来的打算。
杜文秀小心翼翼的问道:“你是要去做星际拓荒者吗?难道不能再晚些吗?”杜文秀已经习惯了孙平在旁督促着自己去做事,如今他却有些不知所措。
看着杜文秀,孙平有些感慨,记得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相当不愉快,但是谁能想到最终两个人的关系竟然如此,这或许就是宿命吧!
“我不去星际拓荒,而是要寻找回家的路,我已经不想再多等了,或许再过几个月,我就会离开。到时候我会找你帮忙办点儿事儿的。”
杜文秀沉默的点点头,心里发堵的他只是一杯杯的喝着酒。
这时酒吧里一桌三个壮汉正逼着刚刚唱完歌的那个女孩喝酒,“来,美女,喝了它,别跟老子装纯洁,纯洁的话就不来这里唱了。有章程装的话,就和郑可心那个小妞似地啊!”
“大哥,小洁的确不会喝酒,我替她喝,好吧?”与女孩合唱的男孩陪着笑脸,要去接酒杯。
壮汉把眼珠一瞪,“**算老几啊!这里没你什么事儿,赶紧滚,别找不自在。”
男孩还想说什么,却被壮汉抡起的酒瓶子吓回去了。
杜文秀的酒量并不好,何况眼下心情更不好,听到别人嚷嚷,就索性站起来走了过去。
“你们他妈的一帮大老爷们,欺负一个女孩子也好意思,有种和爷来比划比划。”
“呦!”壮汉拍了拍杜文秀的脸,“小子,行啊,还想英雄救美?挺有种啊!”
说着,他的巴掌就轮了起来,可是过了很久也没有发出那声脆响。壮汉惊讶的抬起头,看着自己的手腕被牢牢地握住。
杜文秀只是轻轻一拉,那个已经喝得差不多的壮汉顺势就一个趔趄,门牙差点和桌面来一次亲密接触。
另外两名壮汉刚刚站起来,却瞬间呆住,只因为他们清晰的看到,就在杜文秀身后,一个人正平静的让一只火焰飞雀在头上翩翩起舞。看那动作十分娴熟自然。
或许一个修真者对这些流氓地痞来说并不算什么,因为很多修真者已经失去了应有的武力,即使一滴鲜血都足以吓得他们脸色发青。但是这一切对于一种人来说却并不适用,这就是法士,虽然同是修真者,但法士却是暴力的代名词。谁也不愿和一名老到的法士抗衡,就算是他的手中拥有阵法加持过的凡兵也未必好用。
“还不滚,莫非想吃烤全猪不成?”孙平的声音平静而冷淡,但是往往就是这样的声音更具有威慑力。两个壮汉想也不想就向外跑,等最后一个壮汉站直了身子向外跑得时候,他两个已经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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