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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部分

髑髅之花-第94部分

小说: 髑髅之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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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桥梁跨过。通过城墙上开出的闸口,湍急流水将会如飞瀑般垂向外城,造成哥珊独有的一道景观。
马蹄踏上横越运河的石桥。前方正值城墙转角,日光陡烈,海因里希下意识遮住眼睛。
激流喧哗,他险些没察觉头顶锐器破空之声。
一个身影从城头飞落,直朝他扑下。海因里希在马背上不好闪避,一踏马镫纵身而起。佩剑急挡,格住当头劈来的弯刀,对方却顺势反手一勾,武器胶着。两人同时失去平衡,坠向桥底。
“刺客!”随行的守备队这才像被揍了一拳似的反应过来,队长高呼。
“快救大人!”
喊声纷乱,海因里希无暇细听。刺客显然做好了准备,落水只会令其有机可趁!眼见急流中挺立着几根用来固定锁链、拦阻碎石木块等重物流往外城的铁桩,他用膝肘一撑桥壁,稳住下坠之姿,跃到铁桩上。身后寒意紧逼,刺客坠桥的同时竟已撒开钩索,钩住桥侧栏杆,在士兵们来得及砍断它之前泼下高屋建瓴的一击。海因里希没躲。这一刀削在他右肩,却激起铿锵金鸣。
新任典狱长借力跳上河岸边的平台,随手撕去臃肿外袍,一袭锁子软甲迎光闪亮。
“宗座派你来杀我吗?”海因里希沉声问。但他只是想笑。不远处,士兵们咆哮着冲来。刺客似乎并无逃走的意思,尽管他只要一仰身就能纵入滔滔河水。相反,他扬刀将猎物朝岸上逼迫。这个人蒙着脸,连眼睛都罩着网格状的纱幕,海因里希唯一能接触到的是他急促的呼吸声,低而嘶哑,像浓稠的黑血喷发自野兽被割开一半的喉咙。
“哎呀,这不是海因里希大人?”街道那边,一个女声悠悠地飘,“您好像遇上了点麻烦。”
阿玛刻。真巧啊,倒让她撞见这狼狈模样——不过愈是多一双眼见证暗杀,对自己愈是有利。教皇这手棋下得实在太不高明。海因里希腾挪步子,以守势抵挡快如疾电的连环刀招,对方武艺令他暗暗赞叹,但锁子甲由无数细小却坚固的铁环缀成,弯刀这种以劈砍为主的兵刃在它面前几乎奏不了效。属下已渐渐围拢,一点也不必心急。
“留活口!”他叫道。
这话仿佛给刺客拉响警报,他猛地回手,刀锋在空中画出一个角度极不可思议的半弧。海因里希瞬时挥剑架住,阻止了那道弧光没入持刀人自己的身体。——可就在这一刻,刺客的左手动了。倾尽全力的一拳,毫不花巧,径直命中对手腰侧!
早在发觉异样时海因里希就下意识地回退。慢了一拍。护甲虽软,重量却束缚全身,他毕竟快不过刺客的速度。那一拳打在身躯最柔软的部位,却非钝痛。他先感到一阵冰凉,很快有流动的烈火随之涌出。这时他看清了刺客左手戴的铁指套,上面弹起一截足以刺毁细缀铁环的钢刃——这才是他真正的武器!
步步计算好、蓄谋已久的一击!
所有变局就在这兔起鹘落之间成了定数。刺客身形一僵,矛尖从肋下刺出。守备队长遵从上司指示避开了要害。另外两支长矛自后面贯穿刺客双腿,强令他跪地。七八个人冲上前按住失去反抗能力的躯体。“您流血了,大人。”一名士兵说。
海因里希捂着腰部。“不碍事。”伤口不过寸许,离致命还早得远。为一种胜利者的昂扬所驱使,他用佩剑挑开刺客的面幕,在看到那张脸的一瞬间,他笑了。
“啊,”他说,“原来你还活着。”
班珂盯着他,漠无表情,但海因里希总觉得他也在笑。
……剧痛就在这一霎以幕天席地的态势卷来。
最初他甚至以为那柄拳刃还没有拔出去。它还被一只无形之手抓着,在他腰间越来越快地搅动。比他的思绪更迅速,痛觉蔓延到了胸膛和下腹,似引燃的烈酒窜向全身。不,不对,仅仅只是一点皮肉伤而已——海因里希举起方才捂住伤处的左手,不知是不是连视线也开始摇晃的原因,他所见的只有一片黑色。从那创口里流出的血是黑色的,仿佛焦灰,而它们也真的和焦灰一般散发出焚烧后的气息。
他倒了下去。
阿玛刻拨马走过来。“你没事吧?”皱了皱眉,却没有离开鞍鞯。
她所问的男人已不能回答了。每一根神经都在尖叫,都像被火舌舔舐的头发丝似的极力扭曲。他感到五脏六腑已从那小小的伤口扯出了他的身体,只剩下一具装满烈火的空壳在地上抽搐。但他还醒着,这些都再清晰不过。包括士兵们一个个目瞪口呆,竟没人想起要上前搀扶。他们的反应过程就同加诸在他身上的每一秒一样漫长。
班珂依然死死盯着他。这茹丹人的眼神他熟悉,但无以形容。
他在前枢机主教路尼那里见到过的眼神。
海因里希捏紧喉咙。有一张自黑翳里浮生的巨大面孔牢贴住他口鼻,用它的呼吸使他窒息。“……把他的眼睛,”这是他昏死前最后一句话,“给我挖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Ⅷ 此间(1)
情人拥抱的只是横亘于他们之间的事物,而非彼此。
——《沙与沫》

中编Ⅷ:此间

他的胸膛起伏着,一下,又一下,均匀和缓,像宽广湖泊里的波涛轻轻鼓动。一两段被车篷碰落的枯枝掉到他前襟上,女孩的手小心将它们掸了开去。
“阿姨,”凡塔想起什么,回头说,“这里的树秃得真干净。”
“土地贫瘠嘛,又干旱,能长出点绿芽绿草才叫奇怪。就算这两年尸体多,堆在树根底下,却不下雨,烧也烧死了。”莫勒截过话。骡车骨碌碌地行进,前后左右,弥望的是漫天黄尘,刮在皮肤上仿佛便要吸干体内所有水分。这是临着逝海向教皇国东北延伸的一片平原,若干年前还绿荫葱翠,如今却只剩下绵亘无尽的荒土。满目不毛,即使海潮声近在耳侧也无法纾缓心头焦渴。
爱丝璀德正在搅拌药膏,动作忽然止住。
“水和食物快没了吧?”
“喝的还好说,”莫勒摊手,“但要填饱肚子就有点麻烦了。”众所周知,逝海沿岸的鱼不能吃,村郊野外饿死的人成堆成堆地都扔进海里,为近海鱼类所果腹。海水受了污,还可以反复蒸馏去除毒性,但吃下长期沾染尸毒的鱼可并非小事。凡塔望望天,尘埃蒸腾下连天色也是惨白的,不见一只飞鸟的影子。前路之艰,看来出发时仍大大地始料未及。
爱丝璀德将药敷上绷带,替躺着的人裹扎上,有一阵子没说话。
“会有办法的,”良久,她启唇,还是他们那已习以为常的梦呓,“等他醒来……”

云缇亚醒不过来了。这是莫勒、凡塔、夏依三个人的共同结论。
尽管他的伤口在愈合,脚踝、肋间还有其他一些部位的外伤都恢复得几无大碍。就连后脑那当初足够夺去他性命的重创,也随着日复一日坚持不懈的敷药有了好转趋向。这么热的天气没有溃烂恶化,只能归因于奇迹——三人不得不发自内心地承认——可躯体的康复和意识被唤醒是两码事。这根本没法令他张开眼睛,顶多只是让他从昏迷变得更像安睡而已。
“你知道人的脑子很容易受伤……而且是不可逆的。”莫勒指着自己的头告诉爱丝璀德,“其实这真的没什么,我们会帮你照顾他,会给他喂一辈子饭……他会安安稳稳地活着。”然后直到十几年后的某日,或许会因她的呼唤醒来,哪怕期时已成废人,早已忘了怎么走路——莫勒没有再往下说。就算长睡不起也不是最坏的结果,他只是不愿眼看这个女人在幻觉的泥沼中越陷越深。
但爱丝璀德置若罔闻。
夜里他们在荒原上,就着车篷和车架下的空隙宿营,爱丝璀德和凡塔睡在车篷里,汉子和少年则靠着车轮,高大的车身替他们遮挡尘灰。骡子卸下了套,拴在一棵枯树上,没有什么草吃,它们也饿得一天比一天瘦。这一带人迹罕至,生息不存,不会有能够威胁到它们的野兽。
接近拂晓的时分,有异状将几人惊醒。并不是夏夜旷野那种迥异于白日的寒意,而是香气。在锅里滚煮满溢的肉香,被风吹送,直溜进人的每一个毛孔内,激醒那因饥饿而紧绷的神经。夏依第一个发觉,推推莫勒,睡眼惺忪中一时竟说不出少了什么。
但很快他们发现了异常。
夜色下,一堆篝火正在昏昏跃动。
莫勒与少年对望一眼,走了过去。香气就是架在火堆上那口锅发出来的,三个男人正围锅盘腿而坐。一个瘦瘦小小的,脸尖眼圆,门牙突出,像只啮齿动物;一个腿旁放了根拐杖;另一个长得很敦厚,无论从眉眼还是衣着打扮上都是个老实巴交的当地农民。带肉的骨头被大口啃着,不多时便干干净净,扔在一边刚剥下的毛皮旁。意识到有脚步声接近,他们不约而同抬起了头。
两人再次面面相觑,又看了看朝他俩傻笑的三个陌生男人,最后望向挂着条空荡荡绳索的枯树。
锅里是他们的骡子。

“饶了我!”“耗子”尖叫,莫勒的拳头只是虚晃几下,但刚才结实揍在他颚骨上的一记可不轻。“把那两口畜牲的嘴勒起来的是‘乡巴佬’,下刀宰的是‘跛驴’!我只不过吃了三块肉!”
另外两个家伙哪里是莫勒的对手,自然也逃不开一顿棍棒,瘫在地上直哼哼。用“乡巴佬”——那个让人错以为他是普通农夫的敦厚男子的话说,他们饿疯头了,何况在这鸟不生蛋的荒郊能邂逅并互携互助,本就是仁慈上主的安排。凡塔注意到他们也拖着一辆宽厢大篷车,体型差不多是自己这边用运货车改装成的三倍,车厢密密实实蒙上油布,不知里头是些什么。“哎呀不行,”见莫勒指着那大车里,拄拐杖的“跛驴”连连摆手,“可不能吃,那是货,要运到东边帝国换钱的!”一提起“钱”这个字,马上遭到两名同伙的一致白眼,仿佛这词儿被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听了去就立刻会从他们触手可及之处溜跑一样。
爱丝璀德手指滑过大车的车辕,摸到刻在上面的军用印记。
“圣战队?”她忽地问。
夏依点点头。虽然他不认识这些人,他们看起来也不认识他。
“原来是逃兵啊,”莫勒冷笑,“觉悟也没有宣称的那么高嘛。——喂,你们三个,叫啥名字?”
“不是告诉你了吗,”耗子苦着脸说。他声音也又尖又细,像老鼠叫。“他们都唤我——”
“喂,老弟,”乡巴佬说,“是名字。他问的是名字。”
三个男人都愣住,这才意识到葵花这个组织的消亡是不久以前的事。“我们已经连没有名字的资格都失去了。”跛驴耷下脑袋,表情懊丧。
他们各自都回忆了很久。“耗子”自称托米,“跛驴”大概是叫鲍里斯,“乡巴佬”也许叫贾汀,也许叫迈尔夫,不过这也有可能是当时家乡的巡林员或麦酒商人的名字。其实这一点也不重要,晌午坐在一起吃骡肉时,夏依想。很快这些好容易才想起来的名字又会被它们自己的主人忘掉,和在长久以来所习惯的生活中一样。仅仅是莫勒想要戏弄他们而已。这可是他从废墟般的哥珊费尽千辛万苦搞来的两头骡子。
但更麻烦的是从此只能步行,像那三个家伙一样靠肩膀拉着车。并且,不管多么想摆脱,三个前狂信徒兼逃兵始终阴魂不散。他们总能涎着脸气喘吁吁地追上来搭讪,说些天南海北不着边际的话,似乎是为了打发难熬的苦旅,而他们对早日抵达“圣战”目的地迫切不已——单纯为了出货拿钱。“等越过这片该死的荒原,就到鹭谷啦。往东是以前第六军的驻地依森堡,再往东两百多里就是边境!嘿,谁管咱们!那些被骗去打仗的都是傻瓜……”
“真有那么多葵花心甘情愿上前线吗?”冷不丁爱丝璀德问。
“才多哩!”耗子耸肩,“把上头赶他们去送死的命令当做恩典!舍阑人会像割草一样割断他们的脖子。脑袋正常点的谁不知道,咱是被用坏的苍蝇拍,只有当垃圾扔掉的份。好在和咱们仨一般机灵的也不少,满编八百人一支大队,路上零零散散就跑了少说两百多,谁真挨个儿追?哥珊外边的世界……这又荒又乱的……”
他脑门上挨了一巴掌。乡巴佬搂住他脖子拽他过来,“闲着慌?还不快赶紧使力拉!没看见跛驴腿脚不好?”
“我们是要去哪里?”莫勒转向爱丝璀德,“鹭谷?战火中的帝国?还是那海寇横行、连呼出的气息都会冻成冰碴的北地?”
盲女的视线遥遥延伸,似在朝一个无人可见的焦点汇聚。
“鹭谷……”她极轻声地呢喃。
但这并非对莫勒刚才问题的回答。

骡肉三两天就吃完了——乡巴佬三人食量特别大,总让人怀疑他们是偷偷拿去喂大车上那批“货”了,很可能是珍贵小兽之类的活物——别说干粮,连淡水很快也见了底,爱丝璀德叫三个逃兵用大铁锅打一锅看上去还算清澈的海水来,煮沸,将剑横在滚滚蒸汽上,冰冷的剑面不多时便出水如漉,滴注进准备好的盆里。三个快要渴死的前狂信徒看得直咋舌,这种在临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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